施工合同證明(精選3篇)
施工合同證明 篇1
茲有本單位職工____________,性別_____,年齡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解除施工合同證明書。勞動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勞動法》第_____條第_____款第_____項規定,本單位解除該職工的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合同證明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南集鎮新工業集中區建設標準化廠房一幢,為確保該廠房圓滿竣工,經甲乙雙方協商,特訂立協議如下:
一、 工程地點:
二、 工程要求:依照漣水縣標準化廠房設計要求施工(其中屋面設計大梁為七架)土建工程不包括廠房外的道路及下水道。
三、 工程總價為肆拾捌萬元,(480000.00)
四、 開工時間為________年06月10日-竣工時間為________年11月30前。
五、 付款方式,乙方進場開工建設甲方付給乙方啟動資金六萬元,基礎完成付給總工程款的20% ,主體完成付給總工程款的50% , 廠房竣工交付時甲方除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叁萬元(一年付清)外,結清余款。
六、 施工安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七、 施工期間甲方有權對在建工程進行監督,如有修改需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 違約責任:如有一方違約,則罰違約金5萬,并承擔其它一切損失。
九、 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施工合同證明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在_________樓,委托乙方貸資施工、貸資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貸資施工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興建的綜合樓,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建筑物_________層,總投資約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同意貸資施工,貸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貸資期從開工之日起計時間為一年,貸資計算按年息_________計。
第三條 計算時間從開工之日起,按乙方施工進度報表計算,累計核實。
第四條 乙方貸資由乙方管理投入,按工程進度核實貸資額度達_________元時,甲方應及時支付工程款。
第五條 償還貸資額本金及利息,一年期必須償還清,如過期有困難,按年息_________計算,但不能過期二個月,如過期二個月,甲方用建筑物裙樓一至二層抵押給乙方,每方米_________元,乙方有權自行處理。
第六條 乙方已承建工程甲方_________花園工程和擬建綜合樓工程,該兩項工程不論那個工程發生經濟糾紛,均屬獨立的責權關系,即兩個工程之間的法律責任互不相關。
第七條 陳述和保證7.1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7.2 乙方的陳述和保證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8.1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工程總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
8.2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九條 保密一方對因本貸資施工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合同附件
11.1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11.2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權利的保留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五條 后繼立法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通知
16.1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16.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16.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八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