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通用26篇)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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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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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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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
四、違約責任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分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3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于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系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并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并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并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于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于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于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 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4
委托單位(甲方):
監理單位(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__)、公安部關于《爆破作業單位資質條件和管理要求》和《爆破作業項目管理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為切實加強爆破物品管理,確保爆破施工生產安全,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工程委托的安全監理服務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利共同雙方遵照執行。
一、工程名稱:CCCCCC礎石方爆破工程
二、工程地點:CCC縣板CCC路與蓮CCC山路交匯CC西北角
三、爆破施工單位:
四、監理范圍:石方控制爆破安全監理工作
五、監理內容:按照經公安部門認定及專家評審確認的控制爆破等級進行爆破安全監理。
六、監理期限:自爆破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爆破工程結束。
七、合同價款與付款結算方式:
1、監理費用:根據《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2-20__,合同簽訂時,暫按合同額的6.0%收取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如果工程變更、工程量增加、環境因素發生變化,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增加部分工程量的工程爆破安全監理費。
2、付款方式:委托合同簽訂時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額對應的安全監理費用。
八、委托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處理外部協調工作。
2、支持配合監理單位的工作,對監理單位所作出的指令、批復、通知等有關文件及時簽認。
3、督促施工單位向現場監理人員提供與本工程相關的各類資料。
4、負責現場監理人員的辦公生活、交通差旅及出發補助等費用。
5、及時支付監理費,由于委托方延遲付款時間而導致監理合同中止,責任完全委托方承擔。
九、監理單位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工程爆破施工的安全監理。
2、指派一名爆破監理技術人員常駐現場,嚴格按照相關的規程、設計、評審、審批的內容及監理規范的條款實施監理工作。
3、監督爆破施工單位按審批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若發現施工單位的爆破作業不符合相關規定,可立即要求其改正、整改或停工,并報告委托單位和當地公安機關。
4、查驗爆破有害效應是否控制在設計范圍內,審驗爆破作業人員資格,制止無資格人員從事爆破作業。監督民用爆破物品領取、清退制度的落實情況。
5、根據施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開例會,提出并解決施工中相關的問題且做好各種資料的簽證工作。
6、負責本合同范圍內監理工作的內部資料收集管理和歸檔工作。
十、其它
1、本合同簽字蓋章后生效,如有變更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確定。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后,本合同終止。
2、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貳份,委托方、監理方各執一份。
委托單位(章):監理單位(章):
委托單位代表(簽章):監理單位代表(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5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范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范圍,并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后,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并簽字后給予答復。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系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并簽名確認后,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系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后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志。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采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并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并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系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6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征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元至——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7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 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簡介:
二、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從事施工的建設場所,即乙方施工區、辦公生活區及在建設項目工廣內分屬乙方的責任區。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監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設施及條件“三同時”。
3、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質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責任區內的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乙方限期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4、定期組織召開現場安全辦公會議,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督導、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5、對乙方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對乙方施工、生活等臨時設施、設備,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頓。
7、積極為乙方施工活動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并在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及時的救援支持。
8、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
9、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時整改的,將有權按照國家及公司的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作為施工工程的安全責任主體,應具備相應的安全施工資質,有義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對責任區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從業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要按照國家規定、規范、施工技術等要求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措施,并配備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設備及人員。
4、在施工條件或工藝變化時及時補充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編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環節、部位的預防性措施和應急預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監督檢查管理體系,加強自主保安管理。
6、對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隱患要及時整改、解決,不能及時解決處理的,必須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記錄。
7、乙方的要害場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應按規定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護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8、加強對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永久變電所以下自備配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不得進場。
9、為現場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依法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足額繳納保險費用。
11、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責任區內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要求。
12、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安全建設平衡會和安全辦公會議,對會議確定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及時解決;為甲方進入乙方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無條件提供方便。
1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違章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令有檢舉、上報的權利。
14、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儲備救援物資,落實救援措施。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在事故發生12小時內報告甲方,不得遲報、瞞報。
15、安全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
五、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施工資質等重要材料無效或私自將工程轉包、分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有意隱瞞事故或對查出安全隱患不按規定時間整改,每條(次)處罰——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處罰乙方一人(件)次——元。
(1)發生違章作業或不按規定配備防護用品的;
(2)不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或建設平衡會的;
(3)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
(4)不按規定設置醒目安全標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質量的行為或事件。
5、甲方發生違章指揮或有不正當安全行為者,每人次處罰——元,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預留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死亡、一級非傷亡事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天以內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因乙方責任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級非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因乙方責任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或二級非傷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因乙方責任而發生的的其它各項經濟處罰,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六、其 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雙方安監部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終止。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8
為在 工程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項目發包人 (發包人名稱,以下簡稱“發包人”)與承包人 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稱,以下簡稱“承包人”)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1.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調度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承包人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2.承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和《公路筑養路機械操作規程》等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生產管理人員和具體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的安全機構,應按《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的最低數量和資質條件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承包人在任何時候都應采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承包人必須具有勞動安全管理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驗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特種作業無證操作現象時,項目經理必須承擔管理責任。
(6)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之外,還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負責人和安全檢查員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有安全員的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10)承包人必須按照本工程項目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11)安全生產費用按照《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3.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4.本合同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式二份,副本二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份,副本一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 承包人:
(蓋單位章) (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 或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9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和規范工程施工安全技術管理工作,預防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發展。實現全年安全生產事故"零"指標。
施工作業人員應認真學習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標準、規范、規程。結合工程實際情況,明確雙方的管理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范圍) 場地內吊裝
分包方式: (包工包料)
工 期: 年 月 日始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資質,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證書,不得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施工。
2、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及購置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乙方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建檔工作。
4、負責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工作進行考核。
5、負責組織、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上級部門開展的有關安全生產活動。
6、督促、監督、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主要內容:施工作業面安全防護,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情況,職工的教育考核及遵章守紀情況,特種作業人員上崗和設備設施驗收情況等。對管理松懈、責任制度不落實、事故隱患嚴重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等情況有權責令予以糾正,預期不改正或反復出現類似隱患責令停工整改,并根據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獎罰辦法》予以經濟處罰。
7、負責對乙方特殊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監督管理。
8、當遇有兩個(含兩個)以上分包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又存在交叉作業等危及人身安全的情況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分包方及時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并監督各方執行情況。
9、在工程開工前一周內與工程分包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契約的形式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義務,落實責任。
10、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甲方協助分包方積極處理、搶救傷員,并按規定程序上報,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資質與分包工程施工范圍相符。保證不將分包工程以任何名義再次分包或非法轉包。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_____)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武漢市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及《中煤三建武漢軌道27號線一期BT項目第二標段第一分部安全生產責任制》。積極參加甲方舉辦的各項安全生產活動。
3、乙方從進入施工現場到具體完工為止,安全生產事故必須控制為"零"指標;在施工中確保不發生重傷、亡人、重大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火災事故、觸電事故,輕傷率控制在<3‰以內,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達標率必須是100%。安全生產不達標工地,將實行停工整頓,并實行罰款處理,整頓合格后恢復施工。
4、乙方必須配備至少一名兼職安全員。
5、乙方必須教育職工保護好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防護設施。防護設施影響施工作業時,事先書面報告安全、技術管理人員,經書面批準后方可改動,事后及時恢復。
6、乙方自帶的施工設備及小型機具,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做到機械設備使用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7、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交納工傷保險和工程意外傷害保險,按規定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8、乙方必須加強對本單位作業人員的管理,作業人員在進場施工前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承擔因分包方違章作業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0、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11、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執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作業,消除事故隱患,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12、乙方進場人員必須與你單位簽訂勞動用工合同,進場施工人員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用工條件,嚴禁私招亂雇、街頭拉人、隨便換人和不符合生產要求及規范要求人員進場作業。否則發生各類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
1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度情況和季節變換、工程變換,人員增減和調動,乙方必須用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并對參與施工前人員進行教育、培訓和考核。
14、乙方必須負責對自己施工區域的文明施工、安全防護、環境保護、臨時用電、機械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等安全負責。
15、乙方應教育監督自己的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和生活區域酗酒鬧事、聚眾打架斗毆,否則每人發生一次罰款5000元。
16、乙方施工人員、特殊工種、小型機械操作手按規定配備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持有效證件上崗。
17、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中發現地上、地下各種管線、文物、古墓應立即報告甲方,并保護好現場。
18、乙方承攬深基坑、豎井等工程,安全防護必須按規范標準搭設牢固。基坑、豎井周邊一米以內禁止堆放各種工程材料和機械設備。
19、乙方施工現場進出各種車輛必須派專人指揮,避免發生因出入車輛造成的傷亡事故。
20、乙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組織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及時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不得提供偽證。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21、乙方必須保護施工現場內的各中管線如:電力、通訊、上下水、煤氣管道等。在施工前必須了解清楚,并應采取挖探坑等措施,采取保護措施后方可開工。禁止提前或不經甲方同意盲目開工,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私自或野蠻施工, 如造成后果有乙方負責。
四、補充條款:
1、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上崗前,必須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條例武漢市市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各種規章制度文件學習,并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 合格一個上崗一個,考試不及格者禁止上崗作業。受教育面必須達到百分之百。
2、乙方進場施工必須配備一名兼職安全員,納入總包方統一管理,各施工班組必須配備一名以上專職安全員。重要和危險部位必須建立旁站制度和交接班制度,設專職旁站員旁站并做好交接班紀錄。
3、乙方在施工中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季節變換,人員增減或調動,甲方無法及時掌握準確人數數據,乙方必須及時用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部門如實上報新增人數數量及人員名單,并通知甲方安全員或駐地監理隨時參加乙方組織的入場教育培訓、考試和旁站。如不經安全教育培訓和考試就安排上崗作業,發生一切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罰款由乙方承擔。并追究乙方有關責任人責任。
4、乙方在施工中使用的各種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如不按要求安排明知無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或使用假證和無效證件上崗者發生事故所造成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對自己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消防保衛、臨時用電、交通運輸安全負全責。
6、乙方負責人或工班長在作業前必須進行班前安全教育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有文字記錄和簽字。如不教育和進行安全交底盲目施工發生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7、乙方必須按時整改和回復甲方下發的各種檢查隱患通知單,如不按時整改和回復每超過一天罰款___(_____)元,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生產例會和布置的其他有關安全活動教育等。
8、乙方對進場的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使用、維修和保養的安全負全責,對租用的機械設備必須簽訂機械設備使用安全協議書。
五、違約
1、乙方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甲方一經發現,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和補充完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乙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甲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六、爭議
當甲、乙方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
七、補充條款與正式條款享受同等效力。
八、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九、本協議甲、乙雙方自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作業人員及機械設備全部撤離現場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0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 ) 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作業地點:
三、 爆破工期:共計 天,以甲方批準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數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 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 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范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筑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戶關系,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說明書》,并報公安機關批準后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毀或回運倉庫儲存,并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并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稅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稅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范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戶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戶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并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 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1
甲方:
乙方:鑒于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桿、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桿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范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并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并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并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2
工程實施中為了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簽 定本安全協議。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并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 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 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 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6. 甲方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5、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直至清退出場。
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辦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等建設項目工程管理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安全職責
1.1甲方對乙方實施工程安全監管。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行為,甲方發現乙方存在工程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工程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立即停工,限期整改,待隱患消除后方可復工。
1.2甲方推行“一工程、一措施、一評估、一驗收”制度,督促乙方開展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確保乙方工程質量達標、安全文明施工質量達標。
1.3甲方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制,施工期間,乙方工程現場發生死亡及重大非傷亡事故,今后不得參與甲方的招投標活動。
1.5工程開工前,甲方將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1.6甲方建立由甲方、乙方、監理單位共同參加的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分析工程安全動態,協助乙方制定保障安全施工的方案和措施。安全例會每周組織召開一次,乙方不參加安全例會甲方有權進行處罰。安全例會應制作會議記錄。
1.7甲方開展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檢查和季度安全大檢查活動。
1.8甲方監督檢查乙方安全施工、內業資料、安全培訓教育情況。抽查施工人員安全知識掌握情況;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執行安全作業規程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情況、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配置情況;施工機具配置情況。
1.9乙方在投標中的承諾與實際情況不符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糾正。
第二條 乙方安全責任
2.1乙方是工程施工安全的責任主體,全面負責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安全事故承擔全部安全責任。乙方必須按要求參加甲方、監理單位召開的各類安全生產方面的會議。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2.2乙方應在工程現場設置安全管理機構,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專職安監人員,指派專職安全、技術、機電設備管理的項目經理,建立和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相應的資料應提交甲方備案。
2.3乙方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安全方案、施工技術措施以及關鍵工序、重點環節,特種機械設備、火工品的使用專項施工方案,由監理單位審查同意后方可組織實施。
2.4乙方全面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工作。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入井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
2.5乙方提供的承包井下工程所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合法、有效。乙方除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外,還必須具有工程施工安全生產(作業)許可證。
2.6乙方井下工程用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井下施工需要,入井電氣設備符合防爆性能,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
2.7乙方應遵守國家和寧夏自治區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為井下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2.8乙方必須編制井下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井下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2.9工程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井下作業環境、井下施工區域及使用甲方提供的井下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10工程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施工人員入井證。乙方應對當日入井施工人員如實進行登記。
2.11乙方應在井下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明顯的警告、警示標志,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進入與乙方施工無關的施工作業場所。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2.12工程項目經理和專職安監人員中途不得隨意更換,確需更換的,須報經甲方同意。
2.13乙方特殊及重要崗位操作人員必須經專門機構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資格證),由乙方將操作人員上崗證(資格證)以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報甲方審核驗證并留存備案。
2.14乙方施工時,需使用甲方電源、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乙方不得私拉亂接水源、電源。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2.15井下作業人員發現工作環境發生變化或有危險征兆時,必須按程序回報礦調度中心。礦調度中心的聯系電話:
第三條 安全保證金
3.1甲方預留工程款的5%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
3.2安全保證金在首次支付工程款時扣除,由甲方財務部門保管。
3.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無設備和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無安全處罰,安全保證金于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乙方未按規定設置專(兼)職安監、瓦檢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安全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2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查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4.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4.4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火工品使用及管理和設備事故有謊報、瞞報或越級上報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甲方有權讓乙方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4.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項目經理或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有權解除工程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換安全和技術主要負責人,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50%。
4.7安全、質量存在嚴重問題,現場管理混亂,安全設施不齊備,被集團公司或自治區安全管理部門等上級管理部門停工整頓的,扣除安全保證金全額的10%/次。
4.8乙方人員無故到甲方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4.9發生以下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頓,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工品使用及管理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中存在著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五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的文件資料
5.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安全生產許可證、施工資質證明材料等;
5.2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5.3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5.4施工人員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5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5.6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5.7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第六條 事故報告
6.1工程現場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事故和火工品使用和管理事故等一般安全事故,甲方或乙方依據國家、寧夏自治區的有關程序規定負責調查并統計上報。
工程現場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甲方依據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協助和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指派專人保護事故現場。乙方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護施工現場,防止損失擴大。
6.2工程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乙方應立即停止施工并報告甲方。
第七條 其他
7.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2甲方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或虛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7.3因一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7.4雙方的工作聯系主要采用書面形式。一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后,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八條 協議效力
8.1本協議為主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8.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5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著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著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后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后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柜、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準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系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后,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后,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6
《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分為紙質會簽和網絡會簽兩種,安全協議簽訂要求、格式和內容統一如下:
一、施工安全協議簽訂要求
1.安全協議由施工單位與設備管理單位和行車組織單位分別簽訂并加蓋施工專用章。
2.原則上,同一施工項目按施工件名、項目等分別按年度簽訂安全協議。對于大型站場技術改造、集中修等涉及施工內容、相關專業較多的工程,應針對具體施工項目分別簽訂安全協議。
3.各施工單位與行車組織單位、設備管理單位簽訂的安全協議,要明確雙方施工配合、監管重點以及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4.路外、局外、哈鐵工建集團等施工單位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由局主管業務處(工程項目管理機構)和安全監察室負責審核、批準。路局安全監察室在審批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同時,按規定審核收取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憑證。
5. 局內所屬單位相互間簽訂的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不需局主管業務處室審查,但要對簽訂的安全協議書時效和質量加強檢查指導。
6.維修作業(包括納入月度施工計劃的維修項目)一般情況可每年簽訂一次安全協議。設備管理單位在自管范圍內進行維修作業且不需行車等單位配合時,可不簽安全協議。但須在作業前1日向相關車站通報作業內容和時間。
7.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未簽訂或簽訂不全,不準提報施工計劃申請。
8.安全協議簽訂后,乙方有違章作業和違反安全協議行為時,甲方應填寫《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由現場施工負責人和監理簽認,施工負責人拒簽的由檢查人員簽字并注明原因。將《營業線施工問題整改通知書》報主管業務處室、項目管理機構。屬于路外(局外)施工單位的,建設指揮部、建管處按有關規定納入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安監室依據《營業線施工安全抵押金實施辦法》進行處罰。
9.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結束后留存3個月。
二、施工安全協議簽訂格式及內容規范
1.施工安全協議格式,具體后附。
2.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的基本內容:
①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
②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③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④安全防護內容、措施及專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工點、專業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⑤雙方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⑥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包括發生鐵路交通責任事故時雙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⑦安全監督和配合費用;
⑧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內容。
3.填寫說明
(1)施工項目:按施工項目填寫,施工項目名稱應與施工內容盡可能保持一致。
(2)甲方:為哈爾濱鐵路局××段(或直屬站)。
(3)乙方:負責進行本項施工的單位全稱。該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代表資格或委托法人代表資格(由項目管理單位審核)。
(4)工程概況
由乙方根據施工方案,結合施工內容填寫,甲方進行確認。
①作業地點:施工實際所在地點或地段。如站或線(上、下行)K+-K+或站(不含)至站(含)至站(不含)。
②作業時間:施工方案確定的施工時間。如××年××月××日至××年××月××日。分時段進行施工時,應分段填寫作業時間。
③作業內容:填寫主要施工內容。如:接觸網改造、站場改造、橋涵頂進、更換道岔、裝卸路料、電纜溝開挖等,應包括施工的主要作業項目,反映本項施工主要環節和特點。
④影響范圍:填寫施工影響到的線路范圍、站場范圍或設備范圍,如線(上、下行)K+-K+、站內信號機或站旅客乘降組織、站內平過道等。
應注明主要、關鍵的影響范圍,特別是涉及行車、人身安全的影響必須填寫清楚,對較復雜施工的影響范圍,可在施工方案中進一步加以說明。
(5)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由甲方根據施工單位編制的施工方案、該區段施工、維修天窗安排計劃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乙方進行確認。
①施工責任地段:施工作業地點及影響范圍內地段。
②施工期限:按施工方案和運輸能力情況填寫施工期限。實際施工可能少于月度施工計劃或施工電報批準的時限。當實際施工期限超過安全協議確定的期限時,應重新簽訂安全協議,因部、局電報(命令)停止施工等特殊情況順延的除外。
(6)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填寫主要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如《技規》、《行規》、《哈爾濱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專業技術規則等,重點是本次施工雙方需共同遵循的規程、規則和辦法等。
(7)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制定具體條款)
①行車安全:是否有影響接發列車、調車作業的施工車輛進出車站,施工單位自輪運轉車輛運行方式,停留車輛防溜辦法,臨時增設道口辦法,施工作業是否影響信聯閉設備正常使用,施工作業是否影響牽引供電系統正常使用,施工機具是否侵入限界,施工作業是否影響鄰線行車等,對上述內容雙方必須根據職責范圍明確防范措施,并落實到位。
②施工安全:施工處所是否有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對既有設備的影響及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單位資質水平和人員素質情況,施工隊伍管理是否處于可控狀態,施工車輛和施工機具情況,施工過程控制辦法等。
③人身安全:施工對車站作業、旅客乘降人身安全的影響,施工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施工作業人員自身安全等。
④結合部安全分工:駐站聯絡員、現場防護員的設置和聯系方式,登銷記要求,停送電登記要求,自輪運轉車輛動車方式等。
⑤其他需要特殊注意的安全事項,如防火、綠化、鐵路行車設備設施及路料看守等。
(8)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包括共同安全職責和雙方各自安全職責)
①共同安全職責
A.嚴格執行部、局營業線施工有關規章制度。
B.按時參加施工會議,協商解決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C.及時發現和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通報運輸組織要求和施工安全動態。
D.發生施工事故或危及行車安全險情時,施工單位要全力搶修,車務單位和設備管理單位要積極配合,并按規定及時上報;雙方必須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
②甲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協助乙方做好登銷記和施工配合工作,安排勝任人員負責施工盯控、現場配合。
B.對多個施工單位參與的施工,積極做好施工協調工作。
C.根據施工計劃和施工方案,制定相關施工組織預案,并組織落實。
③乙方安全職責、權利和義務
A.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施工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健全安全責任制,制訂安全措施并切實落實。
B.施工前做好各項準備;施工中嚴格執行標準,服從配合人員的安全指導,保證質量,發生問題及時向車站值班員匯報。施工后認真復查,清理機具、路料,達到放行列車條件后銷記。
C.施工過程中加強對既有設備的防護,不得影響既有設備正常運用。嚴禁超范圍準備和超范圍施工,出現問題立即通知設備管理單位,并積極搶修恢復。
D.對地下管、線、電纜等隱蔽設備,施工前,聯系設備管理單位共同進行探查,劃定防護范圍。
④其他。
A.施工項目相關人員必須具備規定的素質要求。
B.自輪運轉車輛必須符合規定。
(9)發生責任行車事故的處罰辦法
①發生責任行車事故時,依據《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進行處理,按違約方責任大小確定賠償額度。
②乙方違章作業或違反本安全協議造成鐵路既有設備損壞、導致組織搶修和恢復設備所發生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③甲方及設備管理單位發現乙方違章作業和違反本安全協議的應立即勸阻;勸阻不聽的,應立即停止乙方的施工作業,上報路局安全監察室處理。
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的特殊規定
1.凡隸屬哈爾濱鐵路局管轄的局內各單位、部門,方準通過網絡系統簽訂安全協議。路外、局外施工單位,只能按紙質簽訂程序辦理施工安全協議。
2.安全協議網絡會簽時限
原則上安全協議自施工單位發起之日起,及時通知相關單位,并在3個工作日內簽署完成。
3.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程序,按安全協議網絡簽訂系統說明辦理。
4.有關要求
(1)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安全協議網絡簽訂工作,安排專人接收協議并及時通知專業技術人員,不準以各種理由拖延安全協議簽訂時間。
(2)局信息化處是協議會簽系統信息化專業管理部門,負責協議會簽系統功能升級需求并負責組織系統的培訓工作。路局站段生產力局部調整,各需求單位需增加用戶時,要及時上報各主管業務處批準后,上報局信息化處辦理。
(3)加強系統日常維護工作。局信息技術所是協議會簽系統技術支持部門,路局服務端的設備維護、數據維護由信息技術所負責,包括服務器的日常巡檢,操作系統、防病毒軟件的升級,系統用戶的維護,數據的備份、清理和恢復等。
(4)各單位網絡安全協議形成后,在會簽、提報施工計劃申請時,必須攜帶打印的紙質安全協議。如不出具打印協議,按無協議退回施工計劃申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7
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并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布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5、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周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四、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后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沖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8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19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運營商及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建設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乙方承諾,在按照通信運營商要求開展具體項目的施工建設工作時,將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承擔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第六條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在具體項目施工現場并應遵守下述規定:
(一)土建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包括: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責任牌、安全紀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術措施牌、防火責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現場總平面圖。
(二)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進行登高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上桿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并須安裝警示紅燈。
(三)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七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八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企業(乙方)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予有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原則上不得在夜間或雨天進行;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作業人員應佩戴相關單位頒發的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八)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除本協議書約定外,乙方并應當遵守下列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嚴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并辦理《動火證》。
(三)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通信運營商或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0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并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并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分包項目。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范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并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并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并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準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后,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
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15ma。
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
33.模板制件安裝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桿、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墻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采取不少于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不少于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并應加設防護欄桿。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于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于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d)每搭設完10m高度后;e)達到設計高度后。
34.2.1.使用階段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e)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墻桿棿蠛岣小橫桿椓⒏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g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范措施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采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后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并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并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采取防護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后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后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桿防護,并設明顯標志。
d.樓梯口設臨時欄桿,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于70公分)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并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塔吊、電梯安裝要求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后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后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后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筑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38.宿舍安全要求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
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并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八、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1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并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后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占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于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布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置,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干凈,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后由乙方負責恢復占用區域原狀,并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污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2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作室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工程隊
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_____》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第一條?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月___日
3、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管理人員
為保證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責任,必須明確現場管理人員:
1、乙方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現場安全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_____,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2、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4、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施工。
6、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7、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日產、日清,確保施工場地衛生整潔。
9、做好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做好施工臨時用電;按規范要求搭設腳手架做好安全防護工作,確保施工人員和乘客安全。
10、建立整改責任制,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進行整改,落實專人負責監控,確保質量安全。
11、制定安全緊急情況預案,一旦發生各類突發事故和緊急情況,要立即啟動預案,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和妥善處理。
12、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6)施工過程中,因違反工程相關規定的,被相關管理機關勒令停工的。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乙方未指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出險理賠責任
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由_____公司依據相關條例規定和額度負責理賠,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_____于主合同。
第八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甲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3
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著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著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后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后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柜、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準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系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后,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后,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4
甲方(業主/租戶):
聯系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托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并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嘩、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后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并將復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
由供電至配電箱范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后至該單位范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墻,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于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后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帶入,并定點專柜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煙,并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于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并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5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安全生產、施工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 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培訓記錄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做到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或整改通知書)必須及時整改,并將整改方案交由甲方備案。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4、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應于第一時間以電話、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雙方負責人及相關人員要及時到達現場。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本協議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本協議及安全技術交底)的,處以100元到1000元的罰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7、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八條 本協議經雙方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十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一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復印件);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教育記錄;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具有應對緊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以書面形式提供甲方三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契約書 篇26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
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設備、以及甲方運行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葛占濤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工具、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標志、標識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標識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迅速報告甲方,所發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
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設備、設施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系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20__年4月 29日起至20__年5月 19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