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庫安裝彩鋼房蓋施工安全協議書(通用3篇)
車庫安裝彩鋼房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臨時用工人員管理,保障臨時用工人員在工作中的人身安全,明確作業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安全協議書:
一、 工作概況
工作內容:
工作地點:
承包方式:采用“固定計件結算”方式支付臨時用工工資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必共同遵守國家、省、市、特化公司及慶陽民爆公司的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各項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共同組成作業現場臨時安全負責人,對作業人員清楚交接作業安全方法措施,并在作業過程中嚴格貫徹執行。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同抓好臨時用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嚴肅安全勞動紀律,規范安全行為,禁止野蠻作業。
5、發生事故時,雙方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現場工作場所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告知本企業生產現場及庫房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須針對其工作的具體內容、具體操作要求,提出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項。
3、對乙方相對固定人員應進行登記造冊,上交身份證復印件及無違紀證明,并協助乙方按名單對作業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對乙方作業中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后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給予立即終止臨時用工協議并清退出廠,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對作業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1、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并對作業過程中的自身安全負責。
2、應指定專人負責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作業現場安全等具體工作
3、臨時用工負責人應根據甲方安全作業要求組織好所管轄人員安全。
4、對相對固定作業人員須登記造冊,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并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作業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 乙方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應使用合格產品,一律禁止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和不合格的設備設施。
6、臨時作業人員在作業中必須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作業中如因乙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車庫安裝彩鋼房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促進安全管理,依據《安全生產法》、《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神東煤炭集團公司外委工程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雙方的安全責任
第一條 雙方共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以及公司和甲方制定的相關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 雙方都有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嚴肅勞動紀律,糾正不安全行為的責任。
甲方的安全責任
第三條 應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相關資料。
第四條 應當為乙方提供防治瓦斯、水害等重大災害和安全施工所需的水文地質、地勘等資料。
第五條 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并備案。
第六條 對乙方人員的身份、特殊工種證件、設備、設施、安全防護用品等項目進行檢查。
第七條 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責令其及時整改。
第八條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范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并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乙方的安全責任
第九條 在安全生產過程中負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履行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管理,按照甲方劃定的作業范圍施工,并搞好施工范圍內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第十條 開工前,到甲方辦理入井安全資格證和人員定位卡,安全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第十一條 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在開工前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批并備案。
第十二條 施工期間使用的電、水、氣源,應按照甲方指定地點接入,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水、氣源。
第十三條 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施工期間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處理,若沒有能力處理時,應立即報告甲方,同時積極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涉及高危作業、高風險作業,在作業前,由甲方進行作業許可和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第十五條 應在施工范圍安設臨時圍欄或警示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
第十六條 施工期間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潔,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七條 制定本施工單位的現場處置方案,參與甲方組織的應急演練。
第十八條 發生安全事故時,事故現場的人員應當立即向甲方調度室報告,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安全責任區域劃分與安全責任追究
第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
1.乙方承擔甲方管路、電纜安裝回撤等機電安裝工程任務時,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如下 :
從管路、電纜安裝起點至管路、電纜安裝作業點以外50米范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從管路回撤點向前50米,向后30米范圍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
第二十條 安全責任追究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或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于自身原因發生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乙方,甲方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由于甲方管理原因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在乙方管理區域內,由于甲方的人員或設備等原因造成乙方人員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安全責任主體為甲方,乙方單位承擔連帶責任,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相應處罰。
乙方在服務期間,在甲方管理區域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的且管理責任不明確的,根據事故調查結果給予雙方相應處罰。
其他
第二十一條 本協議僅為模板,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執行。
第二十二條 本協議在乙方施工期間有效。
第二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車庫安裝彩鋼房蓋施工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杜絕工程安全事故,確保施工人員人身、財產安全和工程、設備安全,有效維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其它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及各項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雙方在簽訂分包項目施工工程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址:
3、分包工程范圍和內容:
4、分包形式: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止完工。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分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應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工人應持證上崗。有健全的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3、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設計;
(2)工程項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訂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施工。
(3)乙方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乙方未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不得施工。
4、甲乙雙方的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紀律、制度法規。
5、施工前,乙方應組織召開現場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并通知甲方委派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聯系予以協助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系,協助檢查工程項目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防火管理的各類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定期檢查的義務,對于查出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要求乙方整改的權利,直至解除分包項目工程合同。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帶好安全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應即停止施工,并由有關單位(個人)落實整改后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個人)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于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個人)對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后果自行負責。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備,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共同按規定驗收,并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后果概由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以及工具等均應由乙方自備。如甲乙雙方必須相互借用和租賃,應由雙方有關人員辦理借用租賃手續。借出方應保證借出的設備和工具符合安全要求,但借入方必須盡心檢驗。借入使用方一經接收,設備和工具的保管、維修以及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故障損壞遺失或造成傷亡事故均由借入使用方來承擔責任,負責賠償。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定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工地施工負責人和甲乙雙方指派的安全員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承擔。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制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持證操作;起重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吊”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項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不準任意玩意,損壞偷盜。動用明火必須三級動火審批手續,并制定防火監護人員,簽發監護工作交底書,落實監護措施。焊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作業,嚴禁無證操作。生活設施內,嚴禁使用電爐,嚴禁使用碘鎢燈照明取暖,烘烤衣服,不準私自使用液化石油氣。不準私自拉接電線插座,不準躺在床上吸煙。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單位(個人承包的由個人負責)負責。
16、甲乙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低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7、乙方在簽訂分包項目工程施工合同后,如有外來人員應自覺地向暫住地的公安派出機構辦理暫住登記手續。
18、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其它事故(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外來其他人員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后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19、本協議附件:《瓦工作業安全技術交底 》、《瓦工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20、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后即生效:協議作為分包項目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單位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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