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通用25篇)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爆破安全規程》、《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額》GYD-1002- 和《爆破工程基礎單價》中工爆協( ) 號函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爆破作業安全協議:
一、 工程名稱:
二、 作業地點:
三、 爆破工期:共計 天,以甲方批準的開工報告之日算起。
四、 工程數量:
五、 承包方式:固定單價。
六、 工程價款:據實決算。
七、 付款辦法:另行約定。
八、 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監督、協調和糾正乙方所派項目負責人、安全員爆破員的違規爆破作業或不安全行為。
2、負責確定爆破現場的基準點和爆破作業范圍,向乙方提供該項爆破工程《地面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和施工圖紙。
3、確保乙方在爆破作業前,爆破工地所涉及的管線、網線、下水道、構筑物、樹木和農作物等全部拆出。
4、處理好用地矛盾,協調因爆破震動而受到影響的周邊單位和住戶關系,保證爆破作業工程順利進行。
5、承擔廢棄土、石方的堆放場地選擇和挖運等相關費用。
6、按時按約定支付乙方爆破工程款。
7、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購買炸藥、雷管及爆破物品的數量及現場使用情況進行核查。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2、編制切實可行的工程《爆破設計方案》和《爆破說明書》,并報公安機關批準后實施爆破作業。
3、辦理爆炸物品購買和運輸等相關手續,負責爆破作業工地安全管理、技術指導及相關人員的業務培訓。
4、審查和確定工程爆破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和安全員,組織爆破作業人員按時按要求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實施爆破作業。
5、加強爆破作業現場的環境保護、設備及運輸機具符合國家標準和規范。
6、持《爆炸物品運輸許可證》安全運輸民爆物品到工地,負責對工程結束或當天未使用完的民爆物品組織現場銷毀或回運倉庫儲存,并承擔在運輸中的責任。
7、建立并登記民爆物品日(次)使用情況,由爆破員領取和使用爆炸物品。
8、檢查和指導安全員、爆破員按《爆破安全規程》安全作業。
九、稅費承擔: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務費用涉及稅費由乙方交納。
十、工程驗收:按照約定的爆破作業范圍和設計方案甲、乙雙方到現場實地驗收。
十一、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約定條款,若一方違約,則向另一方支付合同總造價20%的違約金。
十二、特別約定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爆破作業的各項規章,因爆破震動過大,周邊單位或住戶反映強烈嗎,導致行政干預、或單位、或住戶致使乙方不能實施爆破作業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若因爆破過程中爆破物品丟失及發生安全責任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三、有效期限:該《爆破安全協議書》在甲、乙雙方《爆破安全協議書》正式簽訂后即生效,爆破工程一旦結束,該《爆破安全協議書》自行終止。
十四、其他事宜: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與本《爆破安全協議書》一并執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協議書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
附:1、《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
2、乙方營業執照。
甲方(蓋章): 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
施工安全協議書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乙方施工現場和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與指導。
2、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3、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并監督落實情況。
6、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9、對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名單、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
1、遵守國家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國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及機械設備使用有關技術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施工區域內自行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
3、乙方必須為施工作業人員參加人身意外保險。
4、乙方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5、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三、協議內容:
(一) 登高上架要求
1. 施工采用的腳手架、安全網必須由專業人員搭設,由項目經理(工地負責人)組織技術部、安全部門的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應按類別逐項查驗,并應有驗收記錄。
2. 高空作業時,嚴禁立體交叉作業。水平作業時,各工位間必須有一定的距離,作業人員必須配備相應勞動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防護手套、防護工作服等,并應正確使用,施工作業現場周邊設置相關安全標志牌,并設專人巡查。
3. 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帽。凡在2m以上高處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
4. 工程施工前,除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外,必須各施工班組長向施工人員進行班組交底及履行簽字手續。
5. 特殊工程施工項目如;電氣、易燃、易爆容器、管道等,必須持有效證件及上崗證的專業人員操作。
6. 拆除施工現場,必須設有臨時急救人員及藥品或設立臨時救助站。
7. 嚴禁在工作前和工作中飲酒,不許穿高跟鞋、硬底鞋、拖鞋,應穿防滑鞋。
8. 進入施工現場須服從領導和安檢人員的指揮,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
2
位、不串崗,作業時思想要集中。
9. 嚴禁隨意拆除或損壞防護欄桿、拉桿、安全網、跳板、腳手板、支撐等防護設施。
10. 面磚搬運、安裝時應注意安全,防止因面磚翻倒而受傷。
11. 各種材料加工時注意操作安全及施工用電,不得隨便亂接亂拉電線。
12. 施工現場各周邊洞口,必須有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安全防護,若因施工作業場地要求而拆除的,操作完成后,立即恢復。
13. 腳手架上禁止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上應滿鋪腳手板,腳手架上禁止堆放砂漿、磚塊、面磚等物料。
14. 不準從正在起吊、運吊中的物件下通過,以防突然事件,不準從高處往下跑、跳;不準在沒有防護的外墻和外懸挑板等建筑物上行走;不準站在小推車等不穩定的物件上操作;不得攀登起重臂、繩索、腳手架、井字架和隨同運料的吊盤和吊籃及吊裝物上下;井架吊籃禁止乘人。
15. 作業中不得往下投擲物件、碎磚、灰渣等,清理物料時應設溜槽或使用垃圾桶;手持工具和零星物料應隨時放在工具袋中。
16. 年齡未滿18周歲者,患有心臟病、貧血、高血壓、低血壓、癲癇病及其他不適于高空作業的病癥者嚴禁從事外墻施工作業。
17. 遇到雷雨、大風等天氣外墻施工應暫停作業。
18. 手持電動工具使用前應進行檢查,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合格后方可使用,轉移工作點應切斷電源,潮濕場所嚴禁使用手持式電動工具。
19. 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調整機器或更換刀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并由機械員進行。
(二)用電要求
1. 配電箱的箱柜門處應有名稱,用途,分路、標記及內部系統接線圖,以防失誤操作。
2. 配電裝置均應配鎖,并有專人負責開啟和關閉上鎖。
3. 電工和用電人員用電時,必須按規定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使用絕緣工具。
4. 施工現場下班停止工作時,必須將班后不用的配電裝置分閘斷電,并上
3
鎖,班中停止工作1小時以上時,相關動力開關箱應斷電上鎖,暫時不用的配電裝置也應斷電上鎖。
5. 配電箱、開關箱內的電氣配置和接線,嚴禁隨意改動、并不得隨意掛接其他用電設備。
6. 配電裝置的漏電保護器,應每次使用時用試驗按鈕試跳一次,只有試跳正常才可繼續使用。
7. 用電設備的保護接地線應并聯接地,并嚴禁串聯接地或接零。
8.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完好的工作狀態,嚴禁帶故障運行。
9. 現場臨時用電及照明必須由項目經理同意,由專業電工按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操作。
10.
插線板。
(三)電焊機使用要求
1. 操作人員應具有上崗證書,嚴禁無證操作。
2. 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和結構本身接地。
3. 電焊機二次焊把線,地線需接長使用時,應保證搭接面積,接點處用絕緣膠帶包裹好,地線良好不能有破皮裂口存在。
4 遇有雨、雪、霧或六級以上強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室外焊接,雨雪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積雪后方可施焊。
5. 焊接時,操作人員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6. 各種用電設備,照明設備在露天使用時必須設有防水、防雨設施,各種設備的防護罩必須齊全。
7 無鉻牌的電氣設備不得隨意接通電源,各種電氣設備應鉻牌齊全。
(四)動火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向施工班組人員進行消防及動火知識教育。
2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及隨意動火,如需動火必須向項目經理提出申請,經項目經理同意簽字后方可使用。
3 施工中所需使用的易燃物品,如,汽油、汽瓶等,必須設專門的臨時存
4 現場所有用電設備必須用插頭與插線板連接,禁止將線頭直接插入
放庫房并設置滅火器,沙袋等,由專人管理。
4 施工現場認真執行“三清,五好”管理制度,尤其對木制品的刨花、鋸末、料頭,作到每天工完場清,各類材料都要碼放成垛,整齊堆放。
5 電焊、氣焊作業前要明確作業任務,認真了解作業環境,確定出動火危險區域,并立出明顯標志,危險區內的一切易燃品都必須移走,對不能移走的可燃物,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
6 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無證者不能進行操作。
7 屬一、二、三級防火范圍的焊割作業,未經辦理動火審批手續,不準進行焊割作業。
8. 五級風以上禁止動用電氣焊。
(五)室外吊籃施工要求
1. 施工前必須檢查吊籃的焊接點、桿件、鋼絲繩、葫蘆,是否存在損壞和生銹,如存在則必須進行除銹補焊、更換等,方可使用。
2. 上架的施工人員,必須穿工作服、防滑鞋,并正確佩帶安全帶,并與鋼絲繩穩固連接。
3. 吊籃內的施工人員,只能保持三人,攜帶的油漆、涂料等不得多于2桶,并用結實的繩索或掛鉤固定在吊籃上。
4. 進入施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由經過專業培訓的熟練工人進行施工,嚴禁由小工或未經培訓的人員上吊籃操作。
5. 上吊藍進行上下移動操作時,必須有兩人協同操作。
6. 吊籃底部必須采用建筑用的竹膠板,且用結實的繩索捆扎牢固。
7. 吊籃四周必須設有護身欄及擋腳板,并用安全網將籃身圍護嚴密。
8. 籃內放置的鋼抹子、灰刀等零星工具必須用袋子裝好并固定于籃身上。
(六)人身安全防護措施
1 安裝隊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要選擇合格產品,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前必須系好下額帶,以防發生高處墜落,帽飛人落的現象。
2 高空施工操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選用合格產品,有廠家永久字樣的商標,合格證。進入現場必須先檢查安全帶是否完好。安全帶必須掛在牢固結實的地方。
3 施工人員應配制工具袋,工具箱,以防工具的掉落。工具用后放入工具袋,工具箱內。施工中待用物料放置時距洞口及樓板沿水平距離為1m以上。收工后,做到工完場清。
(七)安全管理
1 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由項目經理負責,設置專職安全員檢查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
2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和施工技術措施時,都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3 做好各分部分項安全交底工作,施工班組每天開班前會,對工人進行針對性安全教育,新工人未經三級安全教育不得上崗。
4 保證和完善各項安全宣傳措施,醒目位置設立安全生產宣傳牌,場內安全生產宣傳牌警告。
(八)文明施工要求
1. 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酗酒,滋事打架及進行各種賭博等違法違章行為,輕者清除現場,重者送執法機關依法處理。
2. 寢室休息時間,除夜間加班外,必須保證晚上十點后休息,以保證第二天的工作精神狀況。
3. 嚴禁帶病上崗操作,一經發現必須由各施工班組長負責安排換崗或休息,以保證所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4. 施工現場嚴禁隨地大小便。
5. 嚴禁現場人員出現偷盜工具及材料現象,一經發現,必須清除現場,并視情節對班組負責人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
6. 施工現場嚴禁容留一切不明身份的非工作人員,更不準帶小孩進入 施工現場。
7. 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違反所有規章制度,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對班組負責人及違反人進行一定的處罰。
(九)施工現場環境要求
1.施工現場分別設置一座10平米的磚砌封閉式建筑垃圾站和一座5平米的磚砌封閉式生活垃圾站,定期清理外運施工垃圾。
2.施工現場細顆散體材料裝卸運輸時,必須采取遮蓋等有效措施,材料入庫存放,出入廠汽車要保證不將渣土遺撒在廠區。
3.施工現場設置封閉式的油庫、油漆庫,必須做防水處理,容量必須做到不慎不漏,室外不得亂置油料、油漆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
4.施工現場各種機械使用時必須采取有效地降噪措施,降低噪聲頻率,對強噪聲機械采取封閉措施。
5.在容易產生粉塵的場所,施工人員必須佩帶防護口罩,并采取有效地除塵、降塵措施,保障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
(十)工程質量的要求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含國家或行業安全技術標準)、以及甲方工程項目安全技術要求和需要,必須達到專業質量檢驗評定的優良以上等級。因乙方盲目蠻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規程施工,造成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安全技術要求、質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工期不予順延。
本協議與雙方簽定的施工合同時效相同,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簽定施工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單位(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____年____ 月____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煤礦安全規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 工程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共同信守。
一、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簡介:
二、協議適用范圍
本協議適用于乙方從事施工的建設場所,即乙方施工區、辦公生活區及在建設項目工廣內分屬乙方的責任區。
三、甲方權利及義務
1、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及工程承包合同相關條款,對乙方的安全施工活動進行全方位的監督、檢查和管理。
2、監督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施工現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完善安全施工條件,確保安全設施及條件“三同時”。
3、定期和不定期對乙方涉及安全的施工用料質量、施工方案和措施及責任區內的安全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求乙方限期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4、定期組織召開現場安全辦公會議,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督導、解決,并有文字記錄。
5、對乙方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停工整改,由此造成的工期拖延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對乙方施工、生活等臨時設施、設備,在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或停工整頓。
7、積極為乙方施工活動提供必要的安全條件,并在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及時的救援支持。
8、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
9、對檢查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乙方未能按照要求及時整改的,將有權按照國家及公司的相關規定予以經濟處罰。
四、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作為施工工程的安全責任主體,應具備相應的安全施工資質,有義務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及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體系,對責任區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活動進行有效管理。
2、乙方的工程施工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應依法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從業人員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殊工種要做到持證上崗。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并認真落實;要按照國家規定、規范、施工技術等要求編制、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和措施,并配備必要的安全施工材料、工器具、設備及人員。
4、在施工條件或工藝變化時及時補充完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編制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及施工現場容易發生重大事故的環節、部位的預防性措施和應急預案。
5、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的自我監督檢查管理體系,加強自主保安管理。
6、對甲方在檢查工程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隱患要及時整改、解決,不能及時解決處理的,必須限期整改,并有文字記錄。
7、乙方的要害場所以及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場所應按規定設置醒目的警示牌或制定防護措施,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
8、加強對所轄范圍內的施工用電安全管理。永久變電所以下自備配電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設備不得進場。
9、為現場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
10、依法為從業人員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足額繳納保險費用。
11、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及作業場所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工器具及配件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的要求;責任區內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和甲方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要求。
12、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安全建設平衡會和安全辦公會議,對會議確定的有關安全方面的問題及時解決;為甲方進入乙方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無條件提供方便。
13、有權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違章指令,對造成后果的違章指令有檢舉、上報的權利。
14、應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儲備救援物資,落實救援措施。發生安全事故后,項目安全第一責任人有義務迅速采取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在事故發生12小時內報告甲方,不得遲報、瞞報。
15、安全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由乙方全面負責。
五、違約責任
1、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甲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施工資質等重要材料無效或私自將工程轉包、分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有意隱瞞事故或對查出安全隱患不按規定時間整改,每條(次)處罰——元。
4、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處罰乙方一人(件)次——元。
(1)發生違章作業或不按規定配備防護用品的;
(2)不按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辦公會議或建設平衡會的;
(3)不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
(4)不按規定設置醒目安全標志的;
(5)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制的;
(6)其它不利于工程安全質量的行為或事件。
5、甲方發生違章指揮或有不正當安全行為者,每人次處罰——元,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6、預留乙方工程總造價的1%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死亡、一級非傷亡事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30天以內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因乙方責任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或一級非傷亡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因乙方責任發生人身重傷事故或二級非傷亡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因乙方責任而發生的的其它各項經濟處罰,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六、其 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副本二份,分交甲、乙雙方安監部門;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后自行終止。
甲 方(簽章): 乙 方(簽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乙方保證禮貌施工并遵守如下安全紀律和防火細則:
1、務必指定一名安全職責人,負責施工過程的安全監督。
2、進入現場務必戴好安全帽,并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3、凡2米以上的懸空、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務必系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4、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或往上亂拋雜物、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5、各種電動機械,設備,作業后務必切斷電源,非使用工種不準隨便動用。
6、未經有關人員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設施和安全裝置。
7、未經教育不得上崗,無證不得操作,非操作人員嚴禁進入危險區域。
8、務必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特種作業須持證上崗。
9、嚴禁酒后作業。
10、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11、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12、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13、嚴禁將燃物品帶入工地。
14、電焊燒焊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執行動火許可證制度,不準在燃爆物附近電氣焊作業。
15、嚴禁亂接電源,非專業電工不準私自接駁電源。
16、廠區內嚴禁吸煙。
17、禮貌施工,不隨意毀壞甲方的消火管等財物。
18、嚴禁亂倒垃圾雜物。
19、因乙方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違約職責:
1、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乙方施工人員中有違反上述規定或甲方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權拒絕其入廠。
2、乙方施工人員嚴重違反相關規定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3、毀壞甲方的消火管道等安全保障物的,乙方須及時恢復原狀,因毀壞行為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當。
甲方:
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5
甲方:乙方: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后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為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 施工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
2、 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制、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墻及附屬工程施工。
3、 施工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4、 影響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期限: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范: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_______]_______號《關于公布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范》、《設計規范》、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范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系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準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準的施工計劃(電報),于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涂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簽認、消點等聯系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準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簽認后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系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系暢通,并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匯報進度,施工完成后,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志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準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系、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征得車站同意并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后,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采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盡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后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 乙 方: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6
甲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施工、管理人員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鐵路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標準化工地》、《標準化作業》等一系列標準規程,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勞務基本情況
1、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勞務內容: 拌和站設備安裝工程
2、工期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本項目竣工。
第二條 雙方應共同遵守《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建設部標準JGJ59-99《建筑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
第三條 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嚴防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實現安全生產有序可控。
3.1杜絕責任安全一般A類及以上事故。
3.2杜絕職工因工責任死亡事故。杜絕職工因工重傷,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3.3杜絕責任火災爆炸事故。
3.4 杜絕責任工程質量大及以上事故。
3.5杜絕因我方責任引起的較大及以上交通事故。
3.6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率100%。
第四條 主要控制指標
4.1無重傷及以上事故;年度輕傷率控制在5‰以內。
4.2工序施工安全風險受控。
4.3無壓力容器爆炸事故。
4.4無因我方責任引起的交通亡人事故。
4.5無火災事故。
第五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條款
5.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現行的國家及天津市有關安全技術規范標準和要求,遵守國家及鐵道部、湖北省有關部門的安全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安全管理辦法,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
5.2甲乙雙方均有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的義務,有責任制止任何不安全作業行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5.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當甲乙雙方在工作中發生矛盾時,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但一切問題的解決均應以保證安全生產為前提。
第六條 甲方責任及義務
6.1雙方勞務合同中約定由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完整齊全,并且符合安全要求。
6.2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6.3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乙方新進場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6.4甲方對乙方安排生產任務,須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6.5甲方應聯合乙方對作業人員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
6.6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采取下發整改通知單、沒收或經濟處罰等措施。
6.7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于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6.8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素質差的施工、管理人員(年老體弱有礙建筑施工的疾病人員、未成年、無證的特殊工種和有前科、調皮搗亂、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等)采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6.9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分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6.10負責安全防護設施的檢查、驗收工作,保證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有效。
6.11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及時上報,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人員查清事故原因、分清責任、制定措施、吸取教訓,避免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6.12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6.13采納勞務單位對安全生產提出的合理建議、辦法和措施。
第七條 乙方責任及義務
7.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主要責任。
7.2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于安全生產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及上級部門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確保管轄范圍內的職工不發生不安全作業行為和違章、違紀現象,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項目經理部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時,乙方要主動接受檢查,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和拖延,并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7.3乙方應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登記證明和前三年因工傷亡事故記錄的企業安全資格證明資料。
7.4乙方負責人的職責
①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對現場安全生產負總責,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專職安全人員,確保本單位安全文明生產費用發揮有效作用。
②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遇險情,及時啟動。
④及時如實向項目經理部和有關職能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7.5乙方應明確本單位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同時配齊兼職安全員(50人以下設兼職安全員至少1人),認真履行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特別是在設備安裝期間,應在現場配有專業的起重工和指揮人員,現場跟班作業。
7.6乙方必須為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上崗證,并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復印件上交甲方。沒有持證的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7乙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工作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并由職能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職。
7.8乙方應保證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資金的投入,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須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7.9乙方要組織施工班組積極開展班組周安全活動和班前安全活動,加強安全教育,提高職工安全意識和勞動保護技能,保證所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每日的班前必須召開成一個集中的安全會議,并進行點名上班,不允許不進行班前教育、交底,班后進行交班,杜絕無簽字、代簽字或漏簽字及管理人員比作業人員晚上班等現象的發生。每周一安全例會,必須以班組為單位,立隊準時到會,不允許擅自安排職工不參加安全活動去生產。
7.10乙方在安排工人生產任務的同時,必須要有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辦理交底雙方簽字手續。
7.11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7.12乙方負責施工區域內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消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不允許擅自拆除和違章用火,確保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自備的安全防護用品、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甲方有關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必須勒令其退場、嚴禁使用,對有較大危險因素的作業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要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7.1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指定的電源正確使用,且應嚴格按照三相五線制(TN-S)的規定用電,不得違反“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用電規定。不違章用電、擅自開啟機械和私拉亂接用電設施,所自備的特種作業人員、機械操作工必須持有地市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局有效的操作證,嚴禁無證作業。
7.14所有施工人員須有合法的務工注冊手續,并齊全有效,嚴禁摻雜刑事犯罪人員和私招亂聘,雇傭童工及內存有再次分包的現象,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戴好安全帽,嚴禁職工中午或班中有喝酒行為。
7.15對甲方提出的安全生產指令和下達的安全隱患通知無條件服從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如拖延不完成,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6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工人連續作業太長時間,并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因乙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紀律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7因乙方未履行甲方對安全管理的要求,如安全管理松散,不按要求做好各類安全防護,無安全技術交底、盲目施工、擅自改動施工方案,不履行班前講話、簽字記錄、擅派非特殊工種從事特種作業,強令工人冒險作業,屬內部管理疏忽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7.18人為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及因乙方原因造成甲乙財產損失、人身傷害和經濟損失、企業形象受損等一切費用和損失均有乙方承擔。
7.19每月組織召開至少二次全員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改進意見,并能及時、認真、公正地本單位安全生產的隱患事故作出決定等。
7.20每月10日、20日、30日親自組織項目班組以上管理人員開展安全隱患自查自糾活動,切實解決本項目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7.21嚴格執行甲方對安全生產管理的各項措施、制度和辦法,并納入甲方的月安全考核計劃,因乙方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或擅自安派未經安全教育考核不合格人員及有妨礙建筑業施工的疾病人員而造成事故的均有乙方承擔。
7.22該工程項目在施工中不得被鐵道部、武漢鐵路局、湖北省及湖北城際鐵路公司、各級質監站、監理單位等單位處罰,如若被罰,項目部將會對該工地再次處罰和通報批評。
7.23乙方因工程需要應設置的安全、消防、保衛、文明施工等購置的各種防護設施用品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并做好日常的維護和管理工作。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后方可拆除,在下班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24乙方必須為施工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施工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7.25發生傷亡事故時,乙方必須立即向甲方主管領導匯報,并立即組織事故處理組和善后處理組,按照“四不放過”得原則,對事故隱患及時進行排除,預防同類事故再次發生,并由乙方出面做好善后安撫工作,接待傷亡者的家屬,妥善處理好撫恤補償工作,不得出現其家屬進入施工現場或其它區域集中鬧事等,建立保密制度,有效的控制事故影響,必要時小范圍解決,甲方對此將積極配相關工作,待事故處理完畢后,再根據各方所負的責任大小,協商費用分攤等事宜。
7.26文明施工,實現標準化工地和標準化作業,控制噪聲,防止擾民,加強環保,避免污染、破壞環境,保證百姓利益,否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罰則
8.1因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責任、義務或違反國家安全法規程序和鐵道部、湖北省、項目部的有關部門的規定,而造成的工程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
8.2沒有按上級部門、中建公司和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安全隱患整改應報的資料手續、交代的事項,每次罰款20__~20000元,并因拖延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3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處罰乙方施工隊長及,工長、班組長負責人和責任人1000元。
8.4發生打架斗毆現象,每發生一次處罰乙方1000~10000元,并一切費用、責任自負。
8.5發現未在項目安質部注冊和未經安全培訓的職工擅自上崗,每一位處罰20__元,退離施工現場,由此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自行負責。
8.6在現場大門以外和生活區宿舍大門以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交通、違法亂紀事故的由乙方自負。
8.7在信用評價中扣分的(包括安全、質量)、上級部門檢查出現較重問題造成不良后果的,每分每項處以20000元罰款。
第九條 法律條款
《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9.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2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天津市仲裁委員會或者天津市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9.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從乙方人員進場第一天起至人員全部撤退為止或工程安裝合同終止時,此協議同時廢止。
第十一條 乙方安全管理網絡體系(必須如實填寫完整):
安全管理網絡圖見附件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7
甲方(業主/租戶):
聯系方式:
乙方(施工方):
負責人:
聯系方式:
為確保____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租戶)裝修工程區域裝修期間的安全,遵照吉林省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本商廈的管理規定實行安全管理責任制,現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處(甲方),與______(業主/租戶)及其委托的裝修工程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訂立裝修安全責任協議書如下:
第一條工程項目
項目名稱:
第二條施工地址
工程地址:
第三條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就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級,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裝修區域施工期間的各項安全責任,并保證施工人員不得在本商廈內喧嘩、賭博、酗酒、偷盜、斗毆等行為。
2、乙方施工人員名單應送到甲方備案。
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名單核發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裝修、裝飾材料應從指定的電梯及路線進出,乙方施工人員一律禁止到非工作范圍亂走。
3、在裝修方案獲得有關部門審批后三日內提交甲方有關施工進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進場施工事宜。
4、設立現場安全負責人,向甲方了解與施工相關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對施工安全負責。
5、用電、用水和動火應得到甲方批準后方可進行:
(1)電器操作人員應有電工操作證,應出示原件,并將復印件報甲方存檔備案。
在用電前應向甲方提出申請,管理處則有償提供配電箱給該業主/租戶。
由供電至配電箱范圍之保養則由管理處負責而從配電箱之后至該單位范圍則由裝修公司負責承擔。
(2)所有的裝修材料須是非燃性材料,所有木器材料必須涂上防火漆如有玻璃門及玻璃隔墻,應選用安全玻璃。
(3)乙方于施工現場需配備足夠滅火器。
施工照明禁止使用碘鎢燈,每具照明燈具不得大于60w,并需安放遠離易燃物品的地方。
(4)用水應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請安排,得到書面許可后方可進行。
(5)進行動火工作時,應事先到甲方辦理動火證,操作應由有執照的焊工進行,嚴禁違章操作。
(6)一切超重負荷之設備必須提交管理處審批之后方可裝置。
6、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施工管理制度。
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裝修流程(附件)。
7、一切易燃物品必須呈報管理處批準后方可帶入,并定點專柜負責,物品存放量不易過多,以當日使用量為限,施工完畢后,須將剩余物品帶離現場。
8、施工區域禁止吸煙,并保證已開通煙感,溫感探頭不受遮擋。
9、施工區域應配備消防器材,手提滅火器數量不低于1個/50m2。
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迅速通報甲方,并如實報告事故原因,保護現場,配合調查。
10、現場當日裝修廢料應該及時清理,不得留在單位內過夜,施工廢料或垃圾嚴禁阻塞消防通道,嚴禁遮擋、挪用消防設施,保證現場清潔。
以上工作須有專人負責。
11、乙方施工人員下班前,應認真檢查施工現場,防止留下火險隱患,人員離開前須將電氣設備電源切斷。
12、乙方應嚴格按照消防局審定的實際方案,設計修改應重新申報消防局審批,審批后才可施工。
13、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對甲方進行的監督檢查應積極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
14、指定承包商辦理項目請參照指定承包商項目附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勞務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與《勞務施工承包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管理處及業主/租戶、裝修公司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8
甲 方(發包方全稱):
乙 方(承包方全稱):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本著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前甸采暖工程修理(一階段)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
四、相關附件:(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并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并備案。
4、乙方應編制并提供的相關資料:(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衛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溫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準;(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并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并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筑物應事先提交申請,并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筑、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志,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筑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后,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采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作業結束后,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上報。
第五條 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 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 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 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 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 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 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說明。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基層單位 燃氣中心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
協議雙方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9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開竣工時間:
施工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
(1)定期組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生產意識;
(2)開展例行安全生產檢查和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每周一為安全生產例行大檢查,周二為安全生產例會,解決施工中遇到的安全生產技術問題;
(3)加強對樁機、吊機等重型機械設備的安全檢查,嚴防機械帶病作業;
(4)及時清理場外道路及施工道路塵土,控制揚塵;
(5)設立基坑外沉降監測點,嚴密檢測深基坑圍護作業對居民圍墻、樓房的安全影響,制定應急預案,做到防患于未然。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確保甲方廠區及施工場地的安全生產環境,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進入廠區及施工場地內進行施工作業的單位,甲乙雙方簽訂施工安全合同書,明確雙方職責、權力和義務,預防和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本協議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目標:
(一)勞動安全:
1、乙方消除“四大傷害”(高處墜落傷害、觸電傷害、物體打擊傷害、機械傷害),無重大工傷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設備事故。
2、乙方按JBJ59-88《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各級安全檢查,工地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并爭創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
(二)消防安全:
1、乙方土地無火災事故。
2、乙方工地應健全防火責任制和措施。
3、乙方工地要監理動火申報制度。
(三)文明施工
1、乙方施工員必須按規定色佩戴安全帽。
2、乙方在工地開工前必須設置“一圖五牌”及必要的安全文明生產廣告及工地門牌樓。
3、乙方工地施工材料應嚴格按施工平面圖、布置圖分類堆放,做到堆放整齊。
4、乙方工地場地平整、無積水、無污染環境,道路暢通。
5、乙方工地施工機械具有維修保養制度,機械具清潔,上潤油,嚴禁帶病運轉。
6、乙方工地食堂整潔,有防蠅設備,炊事人員持證上崗,職工宿舍通風、明亮、整齊、衛生。
二、雙方責任:為了實現上述目標,甲乙雙方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各自履行以下責任。
甲方責任:
1、及時傳達貫徹上級政府和行業主管部門有關文明安全生產工作的文件、指示、指令,適時布置任務。
2、責成分管領導和質安部對乙方工地文明安全生產及時進行指導、督促、檢查,提出整改意見,并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3、對新人和變換工種的職工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
4、幫助乙方總結文明安全生產先進經驗,樹立典型,及時推廣。
5、工程結束交付時,甲方安全管理部門應在工程驗收報告上簽署意見。
6、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單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明確公司相關規定及要求。
7、甲方有權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乙方必須按甲方限定的時間進行整改,否則甲方有權進行相應的處罰(100~20__元),直至停工整頓,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責任:
1、現場負責人是施工工地文明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應組織落實公司有關規定,認真做好與所屬班組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同時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并指定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工程項目監督管理。
2、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建立完善的安全施工組織機構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并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與檢查。
3、在施工前必須配齊符合標準的、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交底,交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向甲方提供相關的資格證書;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如果甲方發現乙方未盡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允許不符合作業資格的員工進行施工作業的,甲方有權當場停止其施工作業,重新委派合格員工上崗,由此產生的工期延誤及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自備、自用的各種機械、設備、架具、防護用品等應符合國家標準,由此出現問題而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給甲方造成事故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屬于甲方提供的工具、設備,乙方要在交接使用前認真檢查確認,一次性驗收并辦理交接手續;雙方簽字投入使用后,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活動中,必須同時把文明安全生產工作貫徹至每個具體環節中去,特別是要做好有關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服從安全。
6、經常性組織班組搞好文明安全活動,認真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每周組織項目部有關人員檢查文明安全生產情況,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發生的一切事故及人員傷害均由乙方負責。
7、若發生重大傷亡事故,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十二小時內要立即上報,及時消除、整改事故隱患。、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不衛生的生產指令。
8、參加腳手架、吊籃、井字架、電氣設備等驗改工作,合格后方可使用。
9、甲乙雙方在同一場地交叉作業時,雙方統一協調配合,共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各自承擔由于防范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事故傷害及損失。三、爭論的處理當合同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四、協議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關資質證明材料。
2、乙方項目經理(建造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相關證明材料及施工人員名單。
3、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4、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
6、乙方大型獨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工程驗收合格后本協議同時廢止。六、本協議作為工程合同組成部分,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雙方簽署的其它合同及協議有沖突的,以規定較多者為準。本協議書一式六份,正本貳份,副本肆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貳份。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約日期:
年月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鑒于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
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
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
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工程建設期間,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依照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桿、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桿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范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九條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
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并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
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
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并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并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字頁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日期:
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簽字)
日期: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1
發包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安全生產協議。本協議為施工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1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址:
1.3 分包內容(范圍):詳見分包合同
1.4 分包方式:
2 工 期
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甲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3.1 甲方須認真貫徹國家和電力部門及地方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法規、法令、條例、
3.2 甲方應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承包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3.3 甲方應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不定期的安全施工檢查指導。
3.4 甲方在施工前應認真審核乙方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作業指導書,根據工程項目內容、特點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詳細了解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的施工日期、停電范圍,并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施工人員在進場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3.5 當乙方出現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作出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到解除工程分包合同的決定。限期乙方退出施工。
3.6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3.7 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提出書面意見。當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并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后,甲方應當在 48 小時內組織驗收,檢查是否合格,并簽字后給予答復。
3.8 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__________ 負責聯系、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方應經常聯系乙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 乙方的權利和安全職責
乙方必須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內容如下:
4.1 乙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主管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且乙方不得將分包工程轉包。
4.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必須配備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人,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作好記錄。必須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4.3 乙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4.4 乙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5 乙方必須執行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并堅持現場檢查驗收制度,禁止非特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4.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乙方制定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工程范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并報甲方備案。
4.7 乙方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開工前必須進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熟悉施工圖紙、掌握工程特點及安全措施,并簽名確認后,方可開工。
4.8 乙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凡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須遵守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須系好安全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赤膊。施工現場內嚴禁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煙及酒后作業。
4.9 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所有的施工機械、機具須懸掛安全操作規程。向甲方申報勞動保護用品和機具設備的檢查驗收,經驗收合格后使用。
4.10 乙方必須在施工現場入口處及危險作業部位掛有安全禁告標牌。在鄰近街巷、道路、民房施工時,必須搭設防護柵欄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護設施和禁示標志。
4.11 乙方必須抓好安全教育。所有參與施工的人員都須經過入場前的安全教育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教育考試。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4.12、乙方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經批準并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后方可施工。
4.13 乙方在基礎施工中使用的危險爆炸物品,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爆炸危險場所安全規定》以及《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第七章第二節(爆破作業)等規章制度。對危險物品的采購、運輸、使用、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并符合條例規定,持證上崗。使用當地派出所的民爆隊伍,并對其進行資質審查、簽訂安全協議,報甲方備案。發生違反條例和規程、規定引發事故和其它不安全事件,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14 對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特別是臨時電源和移動電器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開關。
4.15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乙方應經常聯系甲方,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預防事故發生。
4.16 發生事故(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等)時,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行人等)人員傷亡,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報告甲乙雙方和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事故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乙方人員施工中發生的不安全情況應及時向甲方通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后處理費用,應按責認處。
4.17 乙方必須承擔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8 乙方在本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考核目標為:“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發生一般及以上火災事故”。
5 其它
甲方、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
發包方(甲方)(章) 分包方(乙方)(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2
甲方:
乙方:
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讓村民吃上安全水.衛生水.放心水.確保工程技術質量.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特擬下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甲方負責規劃,宣傳好,開好會,收取好保證金。
2:甲方受益戶負責挖水井及池子,及挖溝埋管,架管道和機器電線零工等。
3:甲方受益戶負責二道搬運材料到施工地點。
4:甲方受益戶負責乙方施工人員的生活及住宿。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找水源。
6:上述各條的安全事故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乙方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施工技術指導。
2:負責質量監管。
3:保證整個工程質量驗收合格達標。
4:保證負責乙方安裝工人的安全等。
5:負責整個水池的修建,凡發現有漏水現象均屬不合格工程。
6:負責管道及機器電源線路的安裝,凡發現管道有漏水,機器線路有漏電現象,受益戶有權要求賠償甲方所付勞力及生活費。
三:上述各條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若有違約或違背條款,違約方應負責整個工程工程款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交鑒證方或司法機關裁決。
四: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鑒證方各執一份。
五:此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直至上級驗收合格兌現廢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乙方進行工程施工,需要占用公路用地,為保證施工程路段公路安全暢通、保護道路路產設施完好,甲乙雙方協議如下:
一、涉路施工時間 乙方建設工程為(臨時/永久)占用,涉路施工日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條所述乙方涉路施工日期是指乙方工程從施工區域內安全設施設路的時間開始至乙方涉路施工人員、機械、 安全設施撤場并經甲方確認驗收合格后結束。
二、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有權對乙方在本協議路段內的施工安全生產情況進行監督,如乙方施工行為對道路設施、行車安全等造成影響、造成安全隱患或潛在安全隱患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工整改。乙方接到甲方停工通知后,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甲方就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占用路段區域安全設施配置及擺放須按照公路管理部門要求及關于涉路施工的規定進行設路。因安全設施布置不齊全或未按要求標準進行擺放和設置,造成過往車輛發生交通事故、人員傷亡的,由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如因此導致甲方承擔責任或甲方被追訴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
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保證施工區域內路段整潔干凈,道路路面不得因施工原因造成道路污染,如造成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擔。施工完畢后由乙方負責恢復占用區域原狀,并達到甲方要求。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及時清運出施工場地,禁止堆放或丟棄在道路路肩、中分帶等附近,不得對道路通行環境造成污染和影響。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授權代表(簽字) :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4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項目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項目期限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項目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為零;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污染事故為零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并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范安全行為;凈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文件審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并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布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并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分解到分包項目。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并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范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復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并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并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并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準后,并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采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并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后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后,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志、材料設備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設備。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并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采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于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并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范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設備;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采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采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設備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設備都必須接保護線并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并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s。
潮濕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15ma。
配電箱內設備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扎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注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并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范、規定執行。
33.模板制件安裝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置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并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運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桿、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墻頂、獨立梁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采取不少于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采取不少于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接,并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接牢固后,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并應加設防護欄桿。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置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于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桿應向低處延長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于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于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于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于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桿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后及腳手架搭設前;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d)每搭設完10m高度后;e)達到設計高度后。
34.2.1.使用階段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設備;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后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桿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桿,縱、橫向掃地桿;e)連墻桿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桿件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采取安全措施,并報主管部門批準。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桿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墊板,也可采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a接收到項目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后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志。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置。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墻桿棿蠛岣小橫桿椓⒏底排的大橫桿、擱柵、平桿、斜撐桿。
(即先搭后拆,后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g所有連墻桿、剪刀撐桿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后,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類型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采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后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采用1.2m高欄桿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采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桿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于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范措施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采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后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并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置人行梯,并視地質情況設置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局部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項目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并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涌水、涌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采取防護措施后,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設備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后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后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桿防護,并設明顯標志。
d.樓梯口設臨時欄桿,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于70公分)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項目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并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于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托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性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并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筑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項目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創建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設備安裝拆除安全要求塔吊、電梯安裝要求37.1.在建筑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后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筑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后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后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并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后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設備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筑起重設備的頂升、加節和拆卸.38.宿舍安全要求為了更好消除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筑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項目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
所有設置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并設置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置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項目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墻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八、其它
1.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2.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
協議有效期限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工程結束自行終止。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項目: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負責簽發工作票,對工作票所填寫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備負責,并履行工作票許可手續。
6、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設備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9、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廠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少于30人者設兼職)。乙方指派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開工前,乙方應到甲方辦理臨時出入證并佩戴出入證進入施工現場,出入證嚴禁轉借他人。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處于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或危及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4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款的10%作為乙方的安全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有乙方責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應數額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4、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設備、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7、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設備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8、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9、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3000元至10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無
第九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6
工程實施中為了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特簽 定本安全協議。
甲方: (簡稱甲方)
乙方: (簡稱乙方)
1. 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 乙方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廠規廠紀,愛護甲方財產并且不影響甲方正常生產。
3. 該項目安全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遵守國家和行業有關安全生產規定,操作人員上崗,必須規定使用防護用品,不得違章操作,如果出現任何安全問題,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4. 所有工程必須保證質量,所有施工機械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保證其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嚴禁使用,所有安全防護措施及安全防護用品由乙方自行解決。
5. 乙方必須確保在施工過程中不損壞甲方的機器設備,如有損失,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
6. 甲方為乙方的施工提供必要的幫助。
以上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負責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日期: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7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書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_________縣地區實際情況,雙方就本建設工程的施工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樓內墻面,天棚刮膩;鋼窗維護刷漆,辦公室、會議室門拆舊換新;地面鋪磚維修;衛生間整體改造;燈具等電器拆舊換新;線路整理
二、合同工期
開 工 日 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計劃竣工日期: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預計合同工期:_____天
三、承包方式和合同價款
(一)采用包工包料和總承包形式;
(二)合同價款:根據甲方現場工程量預估和定額預算,預付30%工程款,待工程完工結算后一次付清剩余70%工程款;
(三)具體工程內容:根據甲方按需求現場指定位置項目施工,最后以甲方現場工程簽證的工程量執行結算工程造價。
四、發包人(甲方)責任
依照合同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
五、承包人(乙方)責任
1、 按照合同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積極組織施工;
2、 保質保量完成甲方指定工程項目;
3、遵守施工現場環境管理,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創建安全文明施工達標工地。
六、工程質量及驗收
1、 乙方在施工中必須支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嚴 格貫徹執行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嚴格執行建筑工程強制性標準,工程質量標準達到一次性驗收合格。
2、 乙方在施工中嚴格執行隱蔽工程檢驗制度,未經質檢部門或 甲方、監理代表檢驗的隱蔽工程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
3、 乙方在施工中嚴把質量關,應當檢驗而未進行檢驗的原材料 不準提前使用。(鋼材必須使用包鋼等大廠材料,水泥必須使用正規廠家)。
七、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開工后,按工程進度付工程總造價的3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 ,并結算后一次性付清70%。
八、質量保修
按照國務院1999年《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保修的規定負責。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因質量不合格造成的停工,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的返工,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4、如因甲方造成停工,不能按時交工,工期順延,情況嚴重的另行議定。
十、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8
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1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項目名稱:共和縣沙珠玉鄉寄宿制小學教學樓
二、施工地點:沙珠玉鄉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
2、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四、乙方安全責任
1、發生以下情況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承擔。
(1)人生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4)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3、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和警告標志,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4、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5、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6、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工程款內扣除。
五、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0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雙方安全責任,提高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水平,保證施工安全質量,保障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安全、文明、優質、高效地順利進行,保障客戶委托管理變電站設備安全。按照先定合同和安全協議,后開工的原則,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企業有關安全文明身產規定,結合本工程特點,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1、工程項目概況
1.1工程項目名稱:
1.2工程地址:
1.3工程范圍:
1.4合同編號:
2、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3、安全文明施工目標
3.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無人身輕傷事故。
3.2不發生機械、設備、火災事故和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3.3不發生因工程施工原因造成的電網、設備事故和考核事件。
3.4達到甲方提出的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3.5不發生社會治安事件。
4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執行依據(包括但不限于)
4.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4.2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4.3國家發改委《電力建設安全生產工作規定》
4.4國家電監會《承裝(修、試)電力實施許可證管理辦法》
4.5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
4.6上海市電力公司相關管理規定。
4.7甲方單位有關安全文明的規章制度。
5、協議內容
5.1.1甲方按有關規定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乙方專業施工的工程與其資質相符合。
5.1.2甲方對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有協調、監督、管理責任。施工前,根據工作項目內容特點,組織乙方進行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向乙方闡明施工范圍內的危險源。乙方如對安全技術交底等工作存在疑問,甲方需聯系客戶管理部門協調解決。監督乙方制定現場施工安全、技術和組織措施及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并進行審核,做好備案。
5.1.3甲方不定期地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檢查,監督乙方遵守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定。對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安全工器具、勞動保護設施等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出整改通知單,并對乙方整改情況進行跟蹤檢查,實施閉環管理。
5.1.4施工期間,甲方指派 負責本協議中甲方應承擔的安全管理工作。
5.1.5甲方負責編制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并進行必要的演練。
5.1.6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立即組織乙方進行事故應急處置。并按規定要求,向上級單位、管理部門報告,協助或組織事故調查。
5.1.7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標志、安全通道、臨時用電、消防設施和器材等是否正常,并監督檢查乙方工作人員勞防用品的使用情況。
5.2乙方責任
5.2.1按規定提供本單位企業資質、近三年安全施工狀況、施工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并對其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5.2.2乙方施工人員超過20人,必須配置專職安全員,20人及以下必須設置兼職安全人員。安全員應培訓考核,有相關上崗證書和資質證書,乙方指派 擔任安全員,負責本工程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事宜。
5.2.3編制和貫徹落實現場施工安全、技術、組織措施和施工方案(簡稱“三措一案”)交甲方審核同意方可開工。
5.2.4乙方進入運行中的變電站施工時,必須先辦理有關手續,并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規定。
5.2.5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工器具等應由乙方自備,如需借用或租賃,應辦理相關手續。工器具須符合使用安全要求。
5.2.6乙方應對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培訓、考試、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做到有據可查,并配合甲方開展進場安全教育。
5.2.7任何人進入變電站內,應正確佩戴安全帽,安全帽應合格,且在有效使用期內。
5.2.8在變配電站電氣設備上工作,應嚴格執行“電力安全工作規程”中保證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及相關規定。經許可后方能工作,不得盲目、冒險和違章作業。
5.2.9施工中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完好,做到“一機一閘一保護”。使用金屬外殼電動工具應帶絕緣手套,金屬外殼應接地。
5.2.10梯子應堅固完成,負荷使用標準,有防滑措施。在使用或搬運梯子時,應與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在臨近帶電區域內,禁止使用金屬梯子。
5.2.11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卷尺和線尺(夾有金屬絲)進行測量。
5.2.12乙方應編訂各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臺帳,施工班組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和安全活動,并做好書面記錄。
5.2.13工程施工現場應達到安全標準化要求,工作結束必須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5.2.14現場一旦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應及時,并按規定報告相關安全監督和管理部門,配合事故調查,做好事后處理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事故、事件、乙方應承擔責任并賠償損失。
5.2.15乙方對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等變動時,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備案。乙方變更施工方案、施工范圍,亦應及時書面報告甲方,經審核同意后實施。
5.2.15乙方從本單位到施工地點發生人生事故、交通事故由乙方負責。
6其他
6.1本協議是工程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作為合同文本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雙方應共同遵守執行。本協議未簽定,則工程合同無效。
7補充條款
甲方單位 (公章) 乙方單位(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1
總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現場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省(市)關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內容: 分包方式:
二、工期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三、安全生產
1.分包方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或其他出具其上級單位(法人單位)的委托書,分包與其資質相符在授權委托書范圍內工程的經濟組織。
2.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基本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3.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4.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與分包工程有關的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
5.分包方必須執行
三級安全教育制度,項目經理、分包工程的負責人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7.分包方必須接受總包方或總包方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8.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的防護設施、設備驗收制度。
9.分包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定,且機械性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
10.分包方必須按規定為作業人員配發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
11.分包方必須并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并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2.分包方必須承擔因為分包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一定管理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總包方應為分包方單位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完全因總包方的設施、設備不良造成的事故,應由總包方負責。
16.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
17.總包方有權審查分包方的安全資質和進場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8.補充條款:
四、違約責任
1.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總包方一經發現,可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和補充完善,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和補充完整,直到符合約定條件。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和經濟支出。
五、爭議當總、分包發生爭議時,可通過總、分包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調解,若達不成一致意見,可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仲裁。
六、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總包方:(蓋章)分包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日期:日期: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2
甲方(建設單位):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風險提示:
發包人或者發包單位審查承包人主體資格,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審查承包人的企業形式,如果承包人是個人、合伙企業、或是個人獨資企業,按現行法律法規將不能簽訂建設工程承包合同。
(2)審查承包人企業是否具有建筑企業資質,資質等級是否與合同的建設項目相適應。按《建筑法》規定,將工程發包給不具有相應資質的建筑企業的發包人也要承擔法律責任。同時聯合體承包的,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3)審查承包人是否存在掛靠情況,掛靠導致合同無效。
發包人在簽施工建設合同前應當注意審核承包人資質,是否存在超越資質等情況,避免合同無效。乙方(承包單位):代理人:聯系電話:聯系地址:為加強建設施工安全監督管理,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簽訂如下施工安全管理協議。
一、施工工程基本情況
1、工程項目名稱:
2、施工范圍:
3、施工地點:
4、施工時間:風險提示:
施工現場情況復雜,有的一個施工工地,會同時有幾個不同的分包單位在施工,因此,針對安全生產來說,就是要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包括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遵守相關的規章制度和操作等。
同時,發包方與承包方雙方的安全責任也應當明確界定,保障工程建設安全,雙方應當做好溝通與管理,避免發生安全事故時候雙方相互推諉。
二、甲方安全責任
1、進場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項目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項目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三、乙方安全責任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設立項目部安全管理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管理體系,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健全規章制度,制定各工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并做好技術交底。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經監理審批后報甲方項目技術部備案。
2、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辦理人身保險 ,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風險提示:
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并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3、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要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新入場工人(或進入新的崗位)一級教育、經常性教育;做好安全資料記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4、施工期間,乙方應指派專職安全員作為安全工作聯系和現場安全管理。
5、乙方必須定期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對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安全管理人員下發的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要及時整改并寫出事故隱患整改反饋單,經建設單位、監理工程師及施工企業負責人驗收簽字后,報工程所在地建筑安全監督機構或甲方項目技術部和工程管理部各一份。
6、乙方應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在平時的工作中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有序,保持施工現場的美觀整潔,防止造成環境污染。
7、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風險提示:
如果一方存在違反以上規定或者違反消防、治安及其他安全規定的,其行為嚴重影響另一方正常生產經營及安全管理工作的開展,雙方可以據此約定違約責任,以便發生違約行為,可以比較方便執行。
四、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立即生效。
六、該協議于_________________地簽訂。甲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X)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3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發生,廣水市路橋工程公司長嶺高架橋項目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工程特種行業工作人員(以下簡稱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必須安全統一著裝。不準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著裝。
二、乙方必須持證上網,不準酒后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進行高空、深坑作業、駕駛車輛、操作機械和機電設備。
三、固定線路長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移動電力線路通電后必須有專人看管。電力線使用前應通過萬用表檢查是否斷路,接頭處要包裹嚴實,配電柜、配電盤應隨手上鎖。
四、沒有取得相應特種行業操作證(照)的,不準進行相應特種行業(工種)的操作和未經批準私自操作。
五、危險物品的運輸、使用、儲存和處置必須有專職安全人員負責。
六、不準使用有主要機件故障的起重設備;不準使用強(剛)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墊塊、緊固件。
七、不準以任何理由對安全員的正當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準不系安全帶進行高空作業。廢氣及有毒氣體沒有散盡,通風供氧設施不良時,不準進入深坑、深孔作業。
九、在施工過程中,乙方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后,應立即停止施工,必須等消除安全隱患后,方能繼續施工。若乙方不按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和全部經濟責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4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障通信設施、設備安全暢通和施工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運營商及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簽訂《施工現場安全協議書》。
第二條 本協議書適用于土建建設工程、通信管道、通信線路、通信設備安裝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活動。
第三條 乙方承諾,在按照通信運營商要求開展具體項目的施工建設工作時,將嚴格按照本協議規定承擔施工現場的安全責任。
第四條 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進行監督,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項目及安全管理人員的管理和監督檢查,積極配合,并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設備、設施安全和人員安全。
第六條 乙方應當執行國家、行業有關標準、規范、規程。在具體項目施工現場并應遵守下述規定:
(一)土建施工現場應當設置醒目的警示標牌,包括: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責任牌、安全紀律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技術措施牌、防火責任牌、文明施工措施牌、現場總平面圖。
(二)通信管道、線路施工現場,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設立警示信號標志,白天用紅旗,晚上用紅燈,以便引起行人和各種車輛的注意。必要時應設圍欄,并請交通民警協助,以保證安全。
2、施工區域,有平行與交越電力線纜,必須采取相應措施,避免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3、施工人員進入人(手)孔作業,應先探明人(手)孔內有無有毒、易燃氣體,避免發生中毒事件。
4、進行登高作業的施工人員應取得相應資格證,上桿前應先檢查登高工具和保險裝備,避免發生摔傷事故。
5、現場施工用電源線架設高度,必須滿足安全要求,并須安裝警示紅燈。
(三)在通信機房內施工,應特別重視并遵守下列要求:
1、必須制定確保運行設備安全措施。
2、設備開箱后,包裝箱等易燃雜物應立即搬離現場。
3、施工時,不得將導線頭子遺留在設備內。每天下班前,必須清理施工現場。
4、施工期間確須進入通信系統,應辦理借用口令手續,用畢立即歸還。
5、施工期間布放線纜,拆除豎井、巷道防火封堵物,布放線纜完畢后,應立即重新封堵。
6、設備安裝完畢,必須經監理、督導、電力維護人員檢查、測試無誤后,方可接通電源。
第七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特點制定安全生產施工方案和專項技術措施,配置專(兼)職安全監督檢查人員。
第八條 乙方應當自開工之日起,在施工現場設置達到國家標準的安全防護設施,并對作業人員配備合格的個人防護用品。
第九條 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必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以及施工企業(乙方)組織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條 施工現場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安全、整潔、美觀,對甲方通信設施、設備應予有效保護。
(二)材料堆放整齊有序,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秩序和通信暢通。
(三)垃圾及時處理,不得就近亂堆亂倒。
(四)戶外施工原則上不得在夜間或雨天進行;因特殊情況確需夜間或雨天施工的,乙方必須有安全施工措施(方案),報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需夜間在公路上施工的,要設立夜間警示燈和安全防護欄。
(五)符合衛生標準。
(六)作業人員應佩戴相關單位頒發的證明其身份的胸卡。
(七)搭建作業人員臨時宿舍,應牢固,通風,布放照明電線必須安全。
(八)阻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第十一條 除本協議書約定外,乙方并應當遵守下列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工程材料、施工工具等。
(二)禁止在施工現場吸煙或嚴禁使用明火的地方用火,確因施工需要進行明火作業,應經安全保衛部門批準并辦理《動火證》。
(三)需進入生產機房進行施工的,乙方應到通信運營商或相關部門辦理出入通信要害部位介紹信,方可進入施工。
第十二條 違反本協議書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改正,并由乙方支付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違約金。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從其規定。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聯系人:
電 話:
傳 真:
年 月 日
爆破工程施工安全協議 篇2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和設備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甲方:
乙方: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4、乙方用于本工程的施工機械、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全責。
5、乙方應在施工范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6、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7、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乙方要承擔全部責任。
8、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直至清退出場。
甲方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于主合同。
本協議有效期限: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至砌石工程完工止。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辦公室。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