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精選3篇)
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 篇1
甲方:(工務段)
乙方:(施工單位)
為加強在營業線路施工的安全管理,做到運輸、施工統籌兼顧,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確保行車安全,根據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雙方協商,制定本《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書》,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施工項目、作業內容、地點和時間、影響范圍)
二、施工地段: 線 區段
三、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一)共同安全職責
1.甲乙雙方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執行鐵道部《鐵路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鐵辦[20__]133號)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等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2.成立安全責任小組,由乙方 任組長,甲方 任副組長,雙方各出2—3人為成員。安全小組負責檢查、指導、監督施工中的安全生產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整改,防止施工對營業線可能造成的各種安全隱患,遇有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問題應立即向各自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匯報,并立即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3.當行車安全與施工發生矛盾時,要嚴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服從行車安全的需要。
4.甲、乙雙方各自建立安全檢查記錄和聯合檢查記錄,并相互簽認備查。
(二)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積極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的配合工作,為施工創造條件。具體配合內容:
①開工前設備現狀調查;
②施工計劃申報辦理;
③提供既有相關設備的技術資料;
④協助施工現場安全監護。
2.實行行車安全監督制度,甲方對乙方施工涉及本專業的安全進行全過程的安全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的點前準備、點中控制、點后開通、逐步提速等情況的監護工作,并進行檢查簽認。
3.發現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文件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及有安全施工隱患的情況發生,有權責令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車安全時必須責令乙方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確保行車安全。
4.對未履行施工安全協議造成行車事故的,甲方負主要責任。
對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除追究施工、建設、設計、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機構的責任外,同時要追究甲方責任,影響其安全成績。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檢查既有設備情況,提供地下管、線、電纜等設備的準確位置。如無法提供地下設施的準確位置時,甲、乙雙方和設計單位共同探查、核實、劃定防護范圍,制訂安全措施,確保運營設備的完好和行車安全。
(三)乙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未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或施工安全協議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的嚴禁施工。乙方擅自施工的要給予經濟處罰。
嚴格按審定的施工組織方案、范圍和批準的封鎖慢行計劃組織施工,施工中認真落實安全措施,對因施工造成既有設備的損壞和影響行車安全并構成行車事故的,視其具體情況,乙方要承擔全部或主要責任。
2.因工程質量不合格造成行車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工程質量按設計文件、《施工規范》和《鐵路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評定)
3.乙方組織施工前,必須在正式施工72小時前向甲方提出施工計劃、施工地點及影響范圍,提出施工作業的內容、項目及需要配合的人員數量。
未經甲方同意或監護人員未到現場擅自施工及違反施工程序、安全建設標準構成的行車事故負全部責任,并賠償全部的直接和間接損失。
雙方因賠償問題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由鐵路局安監部門裁決。
4.乙方在施工地段發生既有設備損壞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乙方必須立即組織搶修,甲方要積極配合,盡快恢復正常使用。
5.乙方要嚴格執行《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施工規范》和部、局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對可能發生危及行車安全的作業,要制定各項“卡死”制度。施工料具要集中管理,必要時派人看守,對影響行車的各個環節,要嚴密防范,確保行車安全。
6.乙方要建立健全安全保證體系。安全員、防護員、爆破員和工班長必須經過鐵路局有關部門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合格證)上崗。
7.乙方改動既有設備,須停水、停電、停用信聯閉、石方爆破等需封鎖線路或慢行的施工,均應按照鐵路局《各項行車設備施工的審批與實施辦法》的程序規定,制定施工計劃、施工過渡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8.局外施工單位,凡在成都鐵路局管內承擔營業線施工,要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執行《成都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辦法》(成鐵安[20__]481號)。(本條只針對局外施工單位)
五、安全防范內容和措施(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六、結合部安全分工(根據各專業、各工點情況,甲乙雙方制訂細則)。
七、安全監督配合費
安全監督及配合費按照鐵道部《關于發布〈營業線施工配合費計費暫行標準〉的通知》(鐵建設函[20__]52號)和路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若因監督不力造成行車事故的,也要按有關規定追究甲方責任。配合單位、監護人員無故不到場,影響施工計劃執行的,追究配合單位、監護人員和設備管理單位責任。
(二)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雙方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本協議職責,造成行車事故及經濟損失的,對事故進行聯合調查,按各自過失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賠償。
注:關于事故經濟賠償及處罰額度按鐵路局有關處罰辦法的規定確定。
九、各施工地段根據本規定,結合各專業實際情況,增補條款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補充,與本協議一并執行。
十一、路內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或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各一份(Ⅰ、Ⅱ級施工報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報辦事處安全監察室);路外施工單位本協議一式六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級主管部門(乙方主管部門應是具有法人資格的施工企業)、路局安全監察室及建設單位(工程管理總部、建設指揮部)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須經上級主管部門、路局安全監察室(Ⅲ級施工為辦事處安全監察室)審查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甲方主管部門:(蓋章) 乙方主管部門:(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鐵路局安監室(辦事處安監分室):(蓋章)
代表:
年 月 日
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 篇2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一、目的
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安全、衛生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定本施工協議。
二、施工項目:
三、施工地點:
四、施工時間:
五、協議內容:
1、乙方進場施工,須經甲方同意,并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于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系。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運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2、乙方施工前,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與甲方公司簽定《施工安全協議書》,甲方并不承擔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內容。
3、乙方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勞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攜帶特種作業操作證。
4、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置明顯標志,對于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項目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5、施工隊伍的安全防護器材必須配置到位,安全措施得力,否則將不得開工作業;施工中因違章操作等原因造成意外的人身傷害或事故損失應由乙方負責。
6、施工過程中使用到甲方的水、電、等,所需費用由甲方單位承擔。
7、施工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施工資料。
8、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六、其它
1、現場負責人:
2、安全負責人:
3、材料負責人: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該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負責施工之上述施工項目辦完工程驗收后,即告終止。
甲方(簽字):
甲方代表:
簽字日期:年月日
乙方(簽字):
乙方代表:
簽字日期:年月日
鐵路局營業線施工安全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落實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
2、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負責制定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定及要求。在現場布置、設施投入、人員管理等方面統一管理。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由于未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或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乙方的負責人必須對本班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以增強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制度。
4、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分部分項、分工種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要求,甲方隨時檢查落實情況。
5、乙方應按規定,認真開展班級安全活動。參加安全教育活動,以及安全、防火、生活衛生等檢查,并及時對事故隱患進行整改。
6、乙方施工人員進場后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提供“三級安全教育卡”及施工全體人員花名冊,如乙方不及時提供三級教育卡、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記錄及花名冊,甲方將從工程款中扣除1%做為經濟處罰。施工中如果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方便購置人員保險。
7、乙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8、乙方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施工現場內嚴禁吸煙,違者罰款100元。
9、砌體工在砌筑砌體時要保證砌體的外觀和穩定性,防止倒塌和磕碰事故。
10、乙方必須保證操作面衛生,否則每次罰款100元。
11、乙方必須對自己的施工人員的身體狀況有相應了解,嚴禁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等不適合裝修改造作業人員進入本現場工作,一經發現甲方立即將其清除出場,并對乙方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擅自使用而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2、乙方施工人員在現場施工期間嚴禁打架斗毆,不管和任何單位任何人,如若發生打架斗毆現象,一律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并對乙方進行1000元處罰,并將當事人清除出場。由此而產生后果的由乙方及當事人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區域,擅自帶入而出現各類問題的,其責任由乙方及當事人自行承擔,甲方不擔負任何責任。
13、乙方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若發現罰款200元。不戴安全帽、安全帶每次罰款100元。現場吸煙罰款20元。穿拖鞋上班罰款20元,發生其他違章作業情況的罰款500元。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竣工自行解除。
甲方(總包方): 乙方(砌體班組):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