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精選24篇)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
(2)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8.2 。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職稱: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職稱: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 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2.2 。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略)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略)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 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示范文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20__年8月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
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結束工作日期:年月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職務:,職稱:。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6)在年月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單價)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7.4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17.5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單價為元。
17.6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年月日,支付元;
19.2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的違約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26、索賠
26.1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2、合同終止
32.1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執份,勞務分包人執份。
34、補充條款
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承包范圍:
第四條承包方式:包輕工。施工所用機械設備、運輸機具、操作工具等由甲方提供。
第五條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工程質量:
1、 質量標準:合格
2、 甲方根據國家質量驗收規范和評定標準進行技術交底和組織驗收;乙方按施工圖紙和施工規范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質量不合格,必須返工處理,其工料損失由乙方承擔。隱蔽工程由 甲乙方及監理共同驗收全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已驗收合格的單項工程如因變更或組織施工方出現問題須要重新施工的甲方應按合同(或市場價)給予乙方結算工費。
第七條工程價格:建筑面積————————/㎡,單價 ,總價 萬元。
第八條工期及付款方式:
工期在施工材料及設備及時供應,項目部有效的組織各道工序正常施工于前完工,如因施工人員配備不到位,而拖延工期處以勞務費額每日 的罰款;反之每提前一天給予 的獎勵。撥款按工程進度每月的 日前所完成的工程量的 撥款,其余在整體竣工后一次付清.
第九條甲方責任:
1、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監管工作。
2、組織及負責對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行施工技術、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負責對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工程質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指導、監控,并按規定及時做好驗收工作。
4、負責解決乙方進場施工作業人員的住宿、就餐等問題,并及時對其進行衛生等方面工作的指導、監管。
5、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6、甲方負責勞務分包營業稅的代繳事項,并給乙方完稅證明。(總包方繳納稅金的復印件)
第十條乙方責任:
1、按甲方的各項交底要求,嚴格按國家操作規范和施工驗收規范,精心組織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計劃要求,認真編制施工作業計劃,每月應按時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工期計劃。
3、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務作業人員工資。
4、嚴格執行安全協議書中的規定,落實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措施,做好各項基礎工作。
5、按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好進場前的規范用工手續。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等有效證件。
(2)乙方進入甲方施工區域的生產作業人員,應出具作業人員身份證件、特殊工種操作證件等有效證件。
6、乙方應加強對勞務作業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各項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安全生產:
1、 乙方必須認真按有關安全施工的制度施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章制度施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必須服從安全監理和項目部安全員的安全管理,并配安全巡查員制度配合有關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管理,違反安全生產制度的甲方有權對當事人和公司進行處罰。
2、 甲方在施工生產中創造安全條件,并且保障安全生產設施齊全;三寶用品由甲方提供。如因甲方的安全設施不到位或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盲目指揮生產的,甲方負全部責任;并且乙方有權拒絕施工。
3、 甲方負責為從事施工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二條材料管理:
乙方設專人向甲方辦理工程施工材料的限額領料手續并當場驗收,嚴格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施工,不得偷工減料。乙方在施工中造成浪費的按原價的2倍處以罰款。
第十一條施工機具管理:
1、 施工需要的機械設備由甲方按《施工組織設計》配備,乙方根據《施工組織設計》合理的安排有相應資格證書及操作經驗的操作工,嚴禁無證人員操作特殊設備。
2、 手續操作工具乙方自行負責。
3、 甲方供應的工具由乙方認真保管養護及維修,如有人為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三條現場管理:
1、 乙方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管理制度,在甲方的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質量、材料供應等工作雙方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 乙方應對自己的施工人員經常進行遵紀守法和安全生產及愛護財產的教育,并指定專人負責不法行為的監督和現場管理制度的實施。當出現不法和不符合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采取必要措施制止,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負責賠償經濟損失及追究其責任的事宜.
3、 乙方在施工中要做到工完場清,保證現場整潔。
4、 乙方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嚴禁合同外人員進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四條生活管理:
1. 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所需食宿環境(條件)。
2. 全部炊事用具由甲方提供。
3. 生活用需用品由乙方自理。
4. 甲方提供燒柴燃料。
第十五條其它:
1、乙方在施工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范的要求,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施工生產中調配人員延誤甲方施工工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合同簽訂后,不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便變更或中止,如單方隨便變更或中止合同應賠償對方的一切損失。
4、乙方應合理管籌資金,做到專款專用,保證工人工資。如因資金不到位(工人工資短缺)所造成期延誤,由甲方負責。
5、現場發生臨時用工,工資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6、勞動保險事故發生的處理等,按相應的勞工法規執行。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七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全部竣工,辦完交工驗收手續,結清全部款項后失效。
第十八條:全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4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
發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結束工作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___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達到質量評定____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___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___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___套。
9、項目經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___,職務:____,職稱:____
9.2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___,職務:___,職稱: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 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土方、砌體、粉刷、結構、鋪裝等。
第二條 分包工作期限
根據甲方要求暫定______年。
第三條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應符合國家現行相關標準。
第四條 甲方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2、負責與業主聯系,協調現場工作聯系。
3、甲方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進行負責。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第五條 乙方義務
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2、嚴格按照甲方提供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責任修改、返工、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3、自覺接受甲方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與現場其它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4、按甲方要求堆放材料、機具,搞好生活區的管理。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成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6、乙方勞務人員必須聽從項目經理和技術人員的指揮,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業主建立工作聯系;乙方須服從甲方轉發的業主指令。
7、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乙方應承擔并履行合同約定的、與勞務做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8、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
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利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9、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乙方將依法承擔責任。
第六條 事故處理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第七條 保險
施工全程乙方負責其排出的所有人員辦理社會保險及購買以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
支付保險費用。
保險事故發生時,甲乙雙方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必要的損失。
第八條 勞務報酬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計件制及承包制進行計算,承包價格常見承包時價格清單。
第九條 勞務報酬支付方式
1、每月按照乙方施工工人數支付生活費,標準每人每天20元。
2、每月工作完成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80%人工費,余款待工程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3、支付工資時,乙方必須提供工資表。
第十條 施工變更
施工中乙方不得對原工程進行設計變更。
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直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可順延。
第十一條 施工驗收
乙方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
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并承擔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相關損失。
全部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乙方仍應承擔在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責任。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乙方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的質量標準,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第五條的義務時,甲方每發現一次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尚因賠償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乙方違約超過次或拘不支付違約金的,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仍應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的材料浪費由乙方承擔。
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爭議
1、甲方合乙方在合同履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一方人向甲方支付勞務作業成果,經甲方驗收合格,至工程保修期滿,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分數
本合同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
第十六條 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乙方:(蓋章)____
代理人:(蓋章)____代理人:(蓋章)____
負責人:(蓋章)____負責人:(蓋章)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根據施工實際需要,甲方將 工程中所涉及的全部勞務部分交由乙方施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業主招標文件和總承包合同等有關規定和要求,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及內容
l、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范圍:
4、工程內容:
a、為完成全部圖示內容中的直接工程、間接工程施工所需全部勞務。 b、為完成本合同上述工作內容施工的全部工作及其輔助工作(含合同未具體注明,但施工所必須的工序及輔助工作)、現場清理、文明安全施工、環境保護及按“一體化”管理等全部勞務工作。
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設計及有關資料和業主及監理工程師要求,組織有關人員完成上述施工項目所需的一切勞務并經業主及監理工程師檢驗合格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內容。
第二條:工程價款
1、乙方為完成上述工作內容,其工程總價約 元(RMB: )。本合同為總價合同,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價為最終結算總價,乙方確認本合同價已包含完成合同內容的所有事項所需要的價格,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調整修改。
2、合同附件中的承包綜合單價均已包括為了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費(含醫療保險、養老保險、職業安全健康等)、節假日加班加點費、措施實施費、勞保費、環境保護及文明施工費、安全及保險、小型工具使用費、管理費、利潤及國家規定的各種稅費等,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責任、義務和一般風險,甲方
3、乙方應在最終結算前為甲方出具正式具備勞務資質公司的正式發票。
第三條:施工進度
滿足甲方的總體進度要求。合同期間,甲方將施工進度計劃下達給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計劃要求配備足夠的熟練工種進行施工。
本工程應滿足兩個階段目標工期計劃:
第四條:工程質量
1、乙方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要求、監理指令及國家頒發的施工規范和標準進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須全部達到國家現行的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和業主要求。
3、由于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甲方的要求,質量低劣,造成返工的,返工費用由乙方負擔。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等原因造成的損失,乙方將按責任比例予以賠償。在整改期限內無明顯改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在乙方已完工的工程勞務費中予以定量等額賠償后進行清退,另選施工隊伍,乙方應立即退場,且無權要求支付任何附加費用。
第五條:材料和設備
(一)、材料
1、本工程甲供材料為:所有圖示所需永久性材料、周轉料、施工所需設備、
2、乙方根據甲方所安排的施工進度計劃對所需各種材料、機具設備每次使
3、實行限額領料。甲方鼓勵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加強管理.降低損耗,在常
4、乙方自備材料為:工人所需吃、住的所有設施由乙方自行采購,如需甲方
(二)、設備
甲方提供的設備為:
本工程兩座橋所需的全部大型、小型等設備均由甲方提供。
第六條:計量與支付
1、本合同的中期支付和最終結算單需經甲方工程、質量安全、設備物資、合約等部門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并加蓋項目部公章后方為有效結算單。
2、甲方在收到業主支付的月工程進度款金額后_15日內,按審核工程量和本合同規定的勞務單價計算乙方勞務費,支付80%本月所完成的勞務工程進度款(乙方提供合格稅務發票,扣除應扣款項)給乙方。余下的累計20%勞務分包費用在乙方應提供的勞務分包內容全部完成后且經交工驗收后的60日內一次結清。
3、任何與乙方相關的計量支付所產生的單據均以甲方項目經理 簽字后方有效,甲方現場的任何人所簽字確認給與乙方相關的支付單據在未得到甲方總負責人 簽字確認的情況下,甲方可以拒絕承認其合法性,并不能作為乙方支付的有效單據。
4、乙方承諾當工程施工過程中產生的變更總量不超過工程總價的10%時勞務費不做調整,當產生負變更不超過5%時,甲方不再調整乙方勞務費總額,當負變更超出5%時,甲方有權視情況予以按后附清單的勞務費用的下調。
第七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l、指定 為現場施工聯系及總負責人,分項工程施工的負責人在進場施工后由總負責人委任,本合同不再詳述。
2、在乙方進場前負責提供乙方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圖紙,技術規范、施工組織設計并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
3、經甲乙雙方約定同意本工程中乙方自己負責所帶施工人員的吃飯和住宿,甲方不再額外予以經濟補償。
4、甲方有權隨時對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員的姓名、年齡、工作經歷、身體狀況、工種、特殊工種操作證及技術等級進行檢查(必須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特殊工種操作證、技術等級證等給甲方人勞部門保存,施工完畢后退還)。
5、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撤換、清退由乙方派遣的但不能勝任工作或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的人員,上述被撤換清退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再回到本項目工作。
(二)乙方責任:
l、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工地代表的指揮、安排,對不服從指揮調度者,甲方工地代表有權勒令其退場。
2、當乙方進度不能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施工人員以加快進度,如仍不能滿足甲方的進度要求,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施工合同,另行選擇施工單位,乙方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
3、自行負責施工中人、車、機的安全,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并承擔一切費用。
4、乙方應接受本工程業主和監理工程師及甲方駐現場工程師的監督檢查,并積極配合,尊重監理工程師的意見。
5、保持施工現場文明清潔,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環保規定施工,若達不到業主和有關部門文明施工和環保要求,乙方承擔所有處罰費用。
6、在進行對外采購物資、材料、設備等活動中,必須以乙方的名義進行,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活動。
7、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當地的民風民俗,因乙方原因引起的民事糾紛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8、人為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停工、窩工等一切損失費用,原則上甲方不對乙方施工部分工程價款進行調整和賠償,只有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對甲方做出賠償后,甲方才對乙方的價款進行調整。
9、乙方與甲方的其他單位在同一工作面混合作業時,應互相諒解,協調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阻礙干擾。
10、甲方提供的施工機具,乙方應珍惜使用,定期保養,用完后完好交甲方。
11、 乙方的負責人施工期間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指揮,回家外出須向甲方項目領導請假,否則,每發現一次罰款1000元。
12、施工期間,當地所需乙方辦理的手續(含暫住證等)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費用乙方自理。(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可增減相關內容及制定相應的處罰條款)
13、本合同工期為 日,乙方同意以合同工期為控制工期下每超期1天在最終勞務費中扣除10000.00元作為工期約束條件,工期提前以1000元/天作為獎勵。
14、甲方同意對乙方來工程施工人員的來程路費進行報銷處理,報銷處理以實報實銷為原則。
第八條:其他
1、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由公司住所地法院訴訟解決或由公司所在地仲裁機構仲裁。
2、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施工圖紙、技術規范和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簽署的補充協議為本合同協議書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執 2 份,乙方執 2 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7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 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2 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3 分包工作期限
4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質量標準: ______________ 。
5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 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 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______ 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______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集 ______ 套。
9 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______________ ,
職務: ______________ 職稱: ______________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______________ ,
職務: ______________ 職稱: ______________ 。
10 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 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______________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 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 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 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 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 鼓勵勞務分包人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 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______________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1);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構配件。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 ____ %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 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 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 ______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 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 ______________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支付 ______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 日,支付 ______________ 元;……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9.3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 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2。
20.3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
21 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 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 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 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發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 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__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 元;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_ 元;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___________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 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 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 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 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29 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 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 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32 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 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______________ 份,其中一份報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時留存,工程承包人執 ______________ 份,勞務分包人執 ______________ 份。
34 補充條款
35 合同生效
工程承包人:
勞務分包人:
合同訂立時間: ______ 年 ___ 月 _____ 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將插旗一組安置房工程的水電安裝(車庫除外)、臨時用電,給排水、消防、強弱電、防雷勞務全部承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達成一致,特訂立以下協議,以共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插旗一組安置房工程工程
2) 工程地點:江東
3) 結構型式:框剪結構
4) 基礎類型:人工挖孔灌注樁
5) 建設規模:約-萬平方米
二、工程內容(勞務承包的內容):
工程內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除甲方職責內容外的其他全部內容包干。
2施工圖,技術變更內容所含水電安裝、潔具安裝,室內外給排水、消防(除車庫消防噴淋外)、強弱電、防雷,現場所有臨時水電、工程內甲方交代的臨時任務、檢驗、檢測、調試、試壓、沖洗、消毒、通氣、通水、灌水試驗及主、立管通球壓力試驗、保溫、防銹、防火、驗收等勞務全部承包給乙方施工。
3按設計要求完成水電安裝內容,滿足相關規范要求所需的設施,設備,滿足各項資料,文明施工,安全,工期所需要內容等。
4、在安裝過程中必須優化臨時水電、水電安裝等方案,力求節約,造成浪費料部分材料由乙方照價賠償給甲方。
5排水接至室外1.5米、給水為自來水安裝表后的全部工作、電為電力公司安裝表后的全部工作。
6安裝后補洞工作。
7成品保護工作。
8工完場清、余料按項目部要求上車、堆碼。
9、所有場內原材料上下車二次轉運及機械設備的轉運。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在承包范圍內以不主材形式由乙方承包。
四;承包單價及結算方式:
1、承包單價:
A、完成所以承包內容后、單價按建筑面積以平方米計算勞務單價包干,按________結算。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每平方米。
B、該單價外設置按建筑面積以平方計算0、5元/m2作質量、工期、安全、成本獎勵。未完則不計。
五;付款方式
工程進度款支付,工程預驗收前支付按單價的70%控制支付,其中主體預埋實際施工完成并經驗收合格的工程量計取按以上單價的25%支付,安裝工程進度款(勞務費)支付總價80%,支付時間為建設單位支后拾日內支付給已方。其余30%在主體竣工預驗收合格后支付15%,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支付10%。留1%保修金、期滿付清。
六;工期條款
1、開工時間:具體時間以項目部通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2、完成工期:總工期 240天,從開工之日起計算,在此工期內,乙方應完成所承包范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
3、本工程從開工之日起,主體工期 90天。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嚴格按照甲方安排進行計劃施工,無條件滿足甲方提出的合理工期要求。乙方如未按計劃完成,甲方將以延期20xx元/天計算進行處罰乙方,乙方并承擔下一個工種停工損失(從勞務承包費中扣除)。
七;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
(一)、質量要求
1.本工程質量目標必須達到合格。預留、預埋管的尺寸必須按施工圖(包括設計變更),誤差控制在規范范圍內。乙方在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施工規范進行施工、檢查、驗收。若經相關職能部門驗收不合格,因制作安裝、焊接等工藝問題返工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2.乙方所施工的各項工序經監理、質監部門檢查為不合格者,每次處200元的罰款。
3.若因質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由乙方按損失費的兩倍進行處罰賠償給甲方,結算時從承包勞務費中扣除。
4.乙方按三檢制度要求自檢合格后上報檢查,經檢查三次以上連續不合格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視為乙方違約,并取締該班組的工作,且由甲方另外安排工人上班。
5.乙方進場后必須組織工人學習,并持證上崗,必須執行合同和項目部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乙方負責人自合同簽訂后必須每天到工地現場安排工作,甲方實行考勤制度,乙方負責人缺席一天按100元/天進行計算處罰,每個班每天必須工完場清。
(二)、安全責任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對工人經常進行安全宣傳教育,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范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發生傷、殘、亡、病以及第三者安全事故和意外安全事故,全權由乙方負法律責任和承擔經濟責任,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支付。
2.甲乙雙方為加強本工程的安全監督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把安全事故杜絕在發生以前,特訂立條款如下:
(1)未戴安全帽者,被處罰20-50元/人·次,工組長50-100元/人·次;
(2)未系安全帶者,被處罰50元/人·次;
(3)如有偷盜者,被處罰5000元/人·次;
(4)工人參與吵架者,處罰50元/人·次,工組長參與吵架者處罰100元/人·次;
(5)工人參與打架斗毆者,處罰5000/人·次,工組長參與打架斗毆者,侮辱、毆打項目部管理人員處罰10000元/人·次,并承擔造成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八;特別約定:
1.甲、乙雙方職責
(a)、甲方職責:
1.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對乙方實行統一全面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成本等管理,協調各班組合理流水施工,穿插作業;
2.負責按約定支付勞務費。
3.負責監督、檢查、驗收乙方的施工成果。有權對乙方所有成果、參建人員行為等不合格、不規范的結果和行為進行檢查整改、處罰。
4.提供乙方所需主要材料如下:
電線、線管、開關、插座、接線盒、水閥、潔具。潔具連接軟管、配電箱(強弱電)、防雷用鋼材、消火栓、給排水管道管件、補洞用水泥河沙。
5.提供水電接口。
6.提供施工圖電子文檔。
7.監督工人工資支付,乙方在申報工程進度款前,應先發放申報期內每個工人的工資,乙方必須將發放工資后有工人簽字確認的工資表原件提交甲方審核、備案并公示后,甲方才給予當期進度款支付。若乙方不及時支付民工工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直接支付給民工。
(b)、乙方職責:
1.乙方工作內容為本合同第二款范圍的工作,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嚴格按照工程要求的規定、規范、法規等認真執行,嚴格施工。
2.乙方向甲方繳納的質保金、工程竣工后 退還、不計利息。
3.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統一管理,合理調配人力,不能以任何理由停工。停工兩日視為違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并將乙方清退出場,甲方將按已完部份工程的70%支付該項目工程款給乙方。
4.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范和質量驗收標準,如發現質量不合格,由乙方自行返工和賠償損失,乙方必須嚴格執行自檢,確保工程質量。如經監理、質檢部門檢查不合格者,視情節輕重每次處500—5000元的罰款并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
5.乙方必須每天上班前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工具用具認真仔細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
6.如發生安全事故(傷人),費用拾萬元/人/次以內(含拾萬元),乙方自行負責;超過拾萬元/人/次以上的部份,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7.乙方必須仔細,認真熟悉圖紙,嚴格按施工圖指導工人操作,不得隨意變更,按設計要求下料、配料、成型。按圖反復檢查所用材料型號,直徑,位置是否正確,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乙方在領料時,必須完成領料制度,說明所用部位。
8.乙方所有進場人員必須帶好合格的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并掛靠牢固,做到高掛低用。
9.乙方必須堅持每道工序報驗制度,驗收合格后才能進入下道工序,并認真填寫相關隱蔽記錄和變更圖紙制作。
10.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標準進行作業,保持場內清潔衛生,凡屬本班組作業造成的垃圾、污物,必須在當天下班時全部清清掃干凈,垃圾堆放在制定位置。必須工完場清。
11.各種機械設備必須固定有專業資格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維護和保養。
12.乙方負責安排工人的食宿。
13.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備足夠有資質的管理人員,負責細部施工放線、質量、安全的監督、檢查、落實整改等全面管理責任。
14、乙方負責竣工驗收前成品及半成品的保護,當發生損壞或遺失時,須在第一時間報項目部并協同項目部追查原因,經項目部認定損失及責任方后,根據實際情況由各責任方擔負不同的賠付責任。
15、乙方遵守甲方的規定,加強施工人員的成品、半成品保護教育,不得在結構物上隨意鉆打,剔槽、拆除結構物,乙方必須做好成品、半成品保護,破壞的照價賠賞,否則甲方有權按規定從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罰款。
16、乙方施工中每天做到工完場清,工程竣工后的場地清理(包括臨時生產和生活設施)。
17、乙方施工完畢或中途退場,應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五日內,負責將其所有施工人員、施工機械、機具撤離甲方工地;逾期未撤離的,甲方有權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強行責令乙方退場,所發生費用(包括甲方墊付的工人工資等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完全承擔,與甲方無關。
18、乙方中途退場,乙方結算的工程量及結算總價以甲方項目部驗收簽證的70%作為結算標準;若乙方有異議,可書面要求甲方審定,審定結果
九;廉政合作
1.乙方不得宴請甲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贈送實物、現金和禮券。
2.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現乙方工作人員有任何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行為,均應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甲方。
3.乙方有責任接受甲方對乙方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廉潔合作管理執行情況的監督。
4.乙方工作人員有義務就甲方工作人員任何形式的索賄或受賄行為及時向甲方舉報;如乙方向甲方工作人員行賄,或甲方工作人員向乙方索賄,乙方滿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舉報的,一經查實,除追回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外,乙方同意在工程竣工結算總價款的基礎上減少3%后作為甲方應付工程款,并由乙方對知情不報人員進行相應處罰。
5.如因乙方單位及工作人員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賄賂甲方工作人員,被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甲方有權取消或終止合同的履行,
十;違約責任:
1、因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總工期完成工程的施工任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叁萬元。
2、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的月進度工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一次(該違約金在乙方保證金中扣除),累計次數最多3次,如3次后乙方還不能完成進度計劃,甲方將視乙方無能力完成,終止合同乙方自動退場。甲方將按施工已完工程量70%支付給乙方。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充分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為了明確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權益和責任,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雙方簽訂以下條款。
一、工程名稱及地點: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制作安裝。
三、樣式要求:以圖紙要求和甲方要求為準。
五、付款方式:合同簽訂,材料到場,負責人驗收簽字后,開始施工,每十層完工后,支付已完工程造價的80%給乙方,工程施工全部完工后支付總價款的80%,竣工驗收合格后付至總工程造價的95%,剩余5%作為質保金,三年后無息付清。
六、質量標準:達到國家現行施工驗收規范進行施工,達到驗收合格。
七、安全生產及安全事故處理
1、安全施工:發包人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2、乙方人員發生傷亡時,雙方應盡力搶救,同時保護好現場,以便有關部門進行勘察、鑒定。傷亡事故定性后,分清責任,如果乙方違規不按規范要求施工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進行技術交底,在施工中進行檢查、報驗和組織驗收。
2、給乙方施工隊提供住宿和伙房安置,制作場地,水電供給。提供往樓上運輸材料的垂直運輸工具。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國家相關質量標準制作,按甲方提供的圖紙,實際測量后制作安裝,否則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2、遵守甲方的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保證質量。違反操作規程而產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行負責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二、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后生效,至工程結束貨款結清后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0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發證機關:_________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復審時間及有效期:_________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分包范圍:_________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__結束工作日期:_________總日歷工作天數:_________
4.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稱:_________。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經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_________,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質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1
1.勞務分包人義務 1
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
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
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
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
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____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
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
1.7 做好施工現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
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資料及其他設施; 1
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
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1
2.安全施工與檢查 1
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
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1
3.安全防護 1
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
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保護措施費用。 1
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1
4.事故處理 1
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處理。 1
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1
5.保險 1
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
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
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必須,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 1
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1
6.材料、設備供應 1
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_________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
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
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
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1
7.勞務報酬 1
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2)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 1
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通用版合同
7.6固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
7.3 采用第
(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元。 1
7.4 采用第
(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
7.5 采用第
(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價單價分別為: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_元。 1
7.6 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_________%,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1
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
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事故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
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
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過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1
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
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_元;
(2)中間支付:_________。 1
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 1
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2
1.施工變更 2
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
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
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
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2
2.施工驗收 2
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租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
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發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2
3.施工配合 2
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
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2
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
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
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
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2
5.違約責任 2
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
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違約金。 2
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
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____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
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2
6.索賠 2
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
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
6.3 當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
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給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
(3)、
(4)規定相同。 2
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2
7.爭議 2
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2
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2
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
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2
9.不可抗力 2
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
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
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
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3
1.合同解除 3
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
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
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應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
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3
2.合同終止 3
2.1 雙方履行完合同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3
3.合同份數 3
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執_________份,勞務分包人執_________份。3
4.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并送備案后生效。3
5.補充條款 附件
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
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
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勞務分包人(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趙家埡一級電站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勞務分包達成如下協議,為了明確甲、乙雙方各自的權利、責任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內容:完成現有需改造機電設備的拆除(含運出洞外)以及4臺水輪發電機組(1#機組大修)、3臺進水閘閥、油水氣系統、自動化系統(配合主機改造)、高壓開關柜、升壓站設備、直流系統的安裝及電纜敷設,主機電氣設備試驗調試及試運行等所有工作(詳見安裝工程量清單)。
四、工程價款及工程結算:
乙方的報價是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單和部分設計圖紙進行的報價,合同總價為:,該總價包括完成工程施工內容所需的人工費、設備轉運費、消耗性材料費、施工管理費、生活費、安全措施費、工程保險費以及建安稅金等所有費用。工程結算以施工圖工程量為基礎,根據最終完成的工程量及單價進行結算。
五、工程工期及進度:
1、根據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在 20__年 8月10日前進場施工,20__年 10月 30 日前完成電站所有機電設備安裝及調試工作。
2、在乙方安裝過程中,如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等非乙方原因導致的工期延長,乙方不能向甲方索賠任何費用,但工期可考慮順延。
3、乙方必須滿足甲方的總體安排,主機安裝考慮分兩階段進行,保證一臺機組開機發電運行。
六、付款方式:
1、工程預付款:在本合同簽訂乙方人員進場并提供相應保險憑證后,甲方按合同總價的10%支付工程預付款。
2、工程進度款:按進度實際完成工程量經總承包方報量支付后按95%給乙方支付,余下5%質保金一年質保期滿后支付。
3、乙方在結算過程中承擔“工程總價款×10%”的建安稅,建安稅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代扣代繳。
七、雙方責任:
甲方:1、提供施工圖紙技術資料,并組織乙方現場技術交底。
2、甲方提供乙方在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及生產、生活場地。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協調各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
乙方:
1、嚴格按設計施工圖紙、規程、規范進行施工,不得隨意更改設計,若出現責任事故其責任及經濟損失一切由乙方負責。
2、乙方簽訂合同后,在7天內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含施工進度計劃),施工技術措施,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并上報甲方備案。
3、乙方在施工期間,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尊重業主、設計、監理等單位駐派人員,并處理好與各施工單位的關系。
4、乙方負責做好為完成本工程所做的一切輔助性工程,并承擔相關費用。
5、負責協助甲方對設備進行開箱檢查、記錄與檢測,確保所有設備檢測合格后方能安裝,做好安裝時各種測量數據記錄并負責原始資料收集。
6、安裝時記錄好單元工程質量評定表、中間計量表。
6、乙方不得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其他單位施工。八、質量驗收:
1、乙方在機電設備的安裝過程中,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要求和有關規范、標準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設計圖紙和標準要求,如未達到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直至符合標準。
2、設備安裝單元質量檢查、驗收的簽證單,作為工程款結算支付的依據。
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無條件服從監理工程師和業主的質量檢查,凡具備覆蓋條件的工序和部位均按質檢規定,書面報請監理工程師和業主進行中間驗收,監理工程師和業主在24小時內到現場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由乙方自行采購的設備材料,必須提供材質合格證,堅決杜絕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5、乙方由于自身原因無法保證質量時,甲方隨時有權收回本工程,乙方應無條件服從,并承擔甲方一切損失責任。
九、安全管理:
1、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牢固樹立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的高度責任感,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機構,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強化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并接受甲方和地方安檢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2、加強施工現場對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堅持持證上崗。
3、監理工程師和甲方在檢查施工安全過程中,有權對不按操作規程施工的人和事發出《重大隱患通知書》、《整改指令》并限期和立即整改。如果乙方在接到通知的規定時間內,沒有進行整改,監理工程師和甲方按安全法規的有關規定,進行罰款處理。以提高乙方及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保證施工現場安全。
4、對于從事高空作業的施工人員,必須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和配備防護用品,對于危險地段,設置必要的警示標志、安全哨和防護設施。
5、乙方必須重視施工現場的文明生產和消防防火工作,杜絕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如果施工中發生因乙方原因的人員傷害、機械設備損壞及材料損失,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給予經濟補償。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對第三者的傷害和其他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違約、仲裁:
1、甲、乙各方不得無正當理由(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拒不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按《民法典》和《建設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追究其經濟責任,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經濟損失。違約金按工程承包總價5%進行處罰。
2、甲、乙雙方在執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當不能協商時,可在甲方當地,按法律有關程序執行,其發生的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十一、其他:
1、下列文件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設計圖紙及招投標文件的技術要求。 2)設備安裝工程單元質量評定表、記錄表。 3)設計變更通知等技術文件。
2、乙方必須對現場的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保險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加強內部職工的教育和管理,整治好生活設施和周圍的環境衛生,尊重當地的民風民俗。當發生矛盾時,通過組織協調,依靠當地政府解決,防止事態擴大。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持1份。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法人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 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項目及方式:
4、開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總工期: 天
二、合同文件使用語言文字、標準和法律
1、合同語言文字:漢語。
2、適用標準、規范:《市政工程質量驗收標準》、國標1-20__、3-90。
3、適用法律、法規:《建筑法》。
三、工程款支付
1、工程款支付方式:現金;
四、爭議的解決: 如協商不成,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五、合同份數共計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再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3
分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筒倉工程砼施工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大唐電廠筒倉工程混凝土的施工承包給乙方,單價為(以立方米計價)35元/立方米,本價錢雙方協商同意,以純包工的形式承包,本合同在雙方毫無異議的情況下訂立,任何一方不得無理由推翻此合同的價錢。
二、質量
1、乙方于施工期間在確保工程質量的前提下,還保證工程進度,同時聽從甲方在現場管理的安排;
2、甲方在施工期間中確保材料及時到位,做好砼澆筑前期準備工作,避免在施工中延誤時間和停工;
3、在施工中乙方保證人員及時到位,按甲方的要求保證工程正常施工;
4、以上事項若單方延誤而造成后果則由該方自行負責;
5、在施工中出現和碰到客觀原因和嚴重事故等非抗力事件,引起施工的難度及費用增加等問題,雙方及時協商、及時解決。單方不得作出任何無理要求和誤工、停工等,其造成后果有該方負責;
6、如在工程中出現模工、鋼筋工、副工在工程中出現不配合等現象,雙方及時處理和解決,施工前須雙方查驗,方能施工,如單方不進查驗,如果單方強力要求對方還不進行查時,施工中造成后果由單方負責;
7、在施工前每項工程,必須雙方查驗方可進行施工,如單方故意拖延、停工等,單方賠償另一方當天的費用;
三、事項
1、乙方人員進場須聽從甲方管理員的安排(吃、住、安全等事項),有事及時反映,及時決定,及時解決;
2、乙方人員進場后,甲方須保證乙方工人及時上工,不得時常停工、停料,在正常施工中,甲方若不能保證乙方班組所有人員正常上班,且當天窩工在半天以上,甲方需補助乙方在場窩工人員生活費用每人每天90元;
3、甲方若在前期班組變動,須及時通知乙方協商后作出決定,必處于補助民工的生活費用和開資每人每天為90元;
四、付款方式
經雙方協商付款以20xx年4月20日的前期工程量,大約20萬點工另算,甲方付給乙方在20xx年4月20日前期工程量的50%,點工另付,20xx年4月20號后所做工程量以一個月工程量的標準甲方付給乙方80%,付另二個月工程款80%時補付給乙方另一個月20%的工程款,后期以此付款法,不得拖延。在總工程量完成95%時,甲方付給乙方20xx年4月20日前,所余工程款大約10萬元,所有工程完成甲方付清后期所余的全部工程款,甲方做到人走款清的責任;
五、本合同簽訂起,乙方不承擔所勞務稅務,保險等一切費用開資;
六、本合同自簽訂起雙方不得推翻,如乙方單方推翻,乙方以工程量的工程款20xx年4月20日前的10萬元作保,甲方也以10萬元作保,如甲方不認可,乙方可采取任何手段,造成后果甲方自負;
七、本合同簽訂起,乙方工人在兩天內上工,如上不了工,甲方要補助乙方工人生活費用每人每天90元;
八、本合同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電路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內容:前期預埋穿線管、穿線、上面板、分戶電源、完工等。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以乙方工人開工算起)。
2、竣工日期:
五、工程總造價:(人民幣)每平方8.5元,面積按照圖紙國家統一規范計算。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自行采購施工材料,其所購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其材料必須為合同上指定使用電線、線管等材料。.
2.施工中,甲方需要變更或增加施工項目時,應及時如實通知乙方,雙方應簽訂項目變更表,商議好造價情況。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施工人員須嚴格依照甲方的圖紙進行施工。
2.乙方須對甲方購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護措施。
3.按施工程序開展監理,及時主動向甲方匯報監理情況及施工進度。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前期開工前付生活費由甲乙雙方協商。
2.變更工程項目的,甲方應按雙方協商好的價格一并支付給乙方。
3.工程中期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的40%,等工程完工再付清全部剩款。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十一、爭議解決:雙方友好協商,協商無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訴裁決。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5
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 職稱:________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職稱: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 政 編 碼:工程承包人(施工總承包人或專業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________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________ 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 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 職稱:________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________ ,職務: ,職稱:________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 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4、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5.5、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 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________________ 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 ,單價為________ 元;
________________,單價為________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________ 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________ 元;
……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2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 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 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 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 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 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________ 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________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雙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應材料、設備、構配件計劃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機具、設備一覽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轉、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公章)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 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________ 開 戶 銀 行: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
郵 政 編 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 政 編 碼: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6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承(分)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分)包合同”),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人資質情況
資質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資質專業及等級:
復審時間及有效期:
2、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范圍:
提供分包勞務內容: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總(分)包合同有關質量的約定、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總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專業承(分)包合同。
6、標準規范
除本工程總(分)包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1)
(2)
7、總(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總(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供勞務分包人查閱。
當勞務分包人要求時,工程承包人應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一份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的副本或復印件。
7.2 勞務分包人應全面了解總(分)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細節除外)。
8、圖紙
8.1 工程承包人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天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圖紙 套,以及與本合同工作有關的標準圖 套。
8.2 。
9、項目經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職稱: 。
9.2 勞務分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項目經理為 ,職務: ,職稱: 。
10、工程承包人義務
10.1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勞務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1)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本合同項下勞務作業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交付要求為: 。
(2)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水、電、熱、電訊等施工管線和施工道路,并滿足完成本合同勞務作業所需的能源供應、通訊及施工道路暢通的時間和質量要求;
(3)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4)在 年 月 日前完成辦理下列工作手續(包括各種證件、批件、規費,但涉及勞務分包人自身的手續除外): ;
(5)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相應的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位置,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6)在 年 月 日前向勞務分包人提供下列生產、生活臨時設施: ,其交驗要求與保護責任為: ;
10.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析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10.4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10.5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分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10.6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動報酬;
10.8 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1
1、勞務分包人義務
11.1 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1.2 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11.3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11.4 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11.6 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11.7 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11.9 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與檢查
12.1 勞務分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由于勞務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12.2 工程承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
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勞務分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
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13、安全防護
13.1 勞務分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13.2 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工作(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勞務分包人應在施工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實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13.3 勞務分包人在施工現場內使用的安全保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及其他保護用品),由勞務分包人提供使用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由工程承包人負責供應。
14、事故處理
14.1 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勞務分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報告工程承包人,同時按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事故進行處理。
14.2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相關規定處理。
15、保險
15.1 勞務分包人施工開始前,工程承包人應獲得發包人為施工場地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的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2 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工程承包人辦理或獲得保險,且不需勞務分包人支付保險費用。
15.3 工程承包人必須為租賃或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
15.4 勞務分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勞務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圍(內容)為: 。
15.5 保險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責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減少損失。
16、材料、設備供應
16.1 勞務分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后天內,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設備、構配件供應計劃(具體表式見附件一);經確認后,工程承包人應按供應計劃要求的質量、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并及時交付;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的,勞務分包人必須及時進行,費用另行約定。
如質量、品種、規格、型號不符合要求,勞務分包人應在驗收時提出,工程承包人負責處理。
16.2 勞務分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
因保管不善發生丟失、損壞,勞務分包人應賠償,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稱、規格、數量、質量或其他要求):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采購材料費用為: (單價)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費用,由勞務分包人憑采購憑證,另加 %的管理費向工程承包人報銷。
17、勞務報酬
17.1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種方式計算:
(1)固定勞務報酬(含管理費);
(2)約定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時計算;
(3)約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含管理費),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
17.2 本工程的勞務報酬,除本合同17.6規定的情況外,均為一次包死,不再調整。
17.3 采用第(1)種方式計價的,勞務報酬共計元。
17.4 采用第(2)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種勞務的計時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17.5 采用第(3)種方式計價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計件單價分別為: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單價為 元。
17.6 在下列情況下,固定勞務報酬或單價可以調整:
(1)以本合同約定價格為基準,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幅度超過 %,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2)后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按變化前后價格的差額予以調整;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形:
18、工時及工程量的確認
18.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算工時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確定的工時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每日將提供勞務人數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18.3 采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算勞務報酬的,由勞務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將完成的工程量報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確認。
對勞務分包人未經工程承包人認可,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勞務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計量。
19、勞務報酬的中間支付
19.1 采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預付款元;
(2)中間支付:
第一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元;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支付元;
……
19.2 采用計時單價或計件單價方式支付勞務報酬的,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雙方約定支付方法為。
19.3 本合同確定調整的勞務報酬、工程變更調整的勞務報酬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勞務報酬,應與上述勞務報酬同期調整支付。
20、施工機具、周轉材料供應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勞務作業使用的機具、設備,性能應滿足施工的要求,及時運入場地,安裝調試完畢,運行良好后交付勞務分包人使用。
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據本合同委托勞務分包人采購的除外)應按時運入現場交付勞務分包人,保證施工需要。
如需要勞務分包人運輸、卸車、安拆調試時,費用另行約定。
20.2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施工使用的機具、設備一覽表見附件二。
20.3 工程承包人應提供的周轉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覽表見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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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變更
21.1 施工中如發生對原工作內容進行變更,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發出變更通知,并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
勞務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變更導致勞務報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勞務分包人損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因變更減少工程量,勞務報酬應相應減少,工期相應調整。
21.3 施工中勞務分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
因勞務分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1.4 因勞務分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勞務分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
22、施工驗收
22.1 勞務分包人應確保所完成施工的質量,應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勞務分包人施工完畢,應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報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驗收;工程承包人應當在收到勞務分包人的上述報告后7天內對勞務分包人施工成果進行驗收,驗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內未組織驗收的,視為勞務分包人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工作。
但工程承包人與發包人間的隱蔽工程驗收結果或工程竣工驗收結果表明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合格時,勞務分包人應負責無償修復,不延長工期,并承擔由此導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關損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勞務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內)一經發包人驗收合格,勞務分包人對其分包的勞務作業的施工質量不再承擔責任,在質量保修期內的質量保修責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施工配合
23.1 勞務分包人應配合工程承包人對其工作進行的初步驗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發包人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進行的涉及勞務分包人工作內容、施工場地的檢查、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第三方的工作必須勞務分包人配合時,勞務分包人應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除上述初步驗收、隱蔽工程驗收及工程竣工驗收之外,勞務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發生的工期損失和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3.2 勞務分包人按約定完成勞務作業,必須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場地內的第三方進行配合時,工程承包人應配合勞務分包人工作或確保勞務分包人獲得該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應承擔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24、勞務報酬最終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經工程承包人認可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遞交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計價方式,進行勞務報酬的最終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勞務分包人遞交的結算資料后14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
工程承包人確認結算資料后14天內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尾款。
24.3 勞務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對勞務報酬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合同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25、違約責任
25.1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工程承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工程承包人違反本合同第19條、第24條的約定,不按時向勞務分包人支付勞務報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況。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約定核實勞務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約定支付勞務報酬或勞務報酬尾款時,應按勞務分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拖欠勞務報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額向勞務分包人支付每日 ‰的違約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勞務分包人支付違約金 元,工程承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勞務分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
25.4 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勞務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勞務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誤一日,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元的違約金;
(2)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但能夠達到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時,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的違約金;
(3)勞務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約定履行合同的其他義務時,應向工程承包人支付違約金元,勞務分包人尚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延誤的勞務分包人工作時間不予順延。
25.5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26、索賠
26.1 工程承包人根據總(分)包合同向發包人遞交索賠意向通知或其它資料時,勞務分包人應予以積極配合,保持并出示相應資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總(分)包合同。
26.2 在勞務作業實施過程中,如勞務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條件等根據總(分)包合同可以索賠的情形出現,則工程承包人應該采取一切合理步驟,向發包人主張追加付款或延長工期。
當索賠成功后,工程承包人應該將索賠所得的相應部分轉交給勞務分包人。
26.3 當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應有正當的索賠理由,并有索賠事件發生時有效的相應證據。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工程承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作時間延誤和(或)勞務分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報酬及勞務分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勞務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出延長工作時間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1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勞務分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在收到勞務分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1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勞務分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項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勞務分包人應當階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1天內,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
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26.5 勞務分包人未按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工程承包人造成經濟損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時限以書面形式向勞務分包人索賠。
27、爭議
27.1 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約定采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7.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工作連續,保護好已完工作成果: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終止合同;
(2)調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轉包或再分包
28.1 勞務分包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勞務作業轉包或再分包給他人。
否則,勞務分包人將依法承擔責任。
28.2 。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義與總包合同中的定義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勞務分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工程承包人應協助勞務分包人采取措施。
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認為勞務分包人應當暫停工作,勞務分包人應暫停工作。
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
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勞務分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通報一次受害情況。
不可抗力結束后14天內,勞務分包人應向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和有關資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和延誤的工作時間由雙方按以下辦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勞務作業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2)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的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勞務分包人自有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4)工程承包人提供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械設備損壞,由工程承包人承擔,但停工損失由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
(5)停工期間,勞務分包人應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6)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擔;
(7)延誤的工作時間相應順延。
29.4 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30.1 在勞務作業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價值的物品時,勞務分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
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如勞務分包人發現后隱瞞不報或哄搶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30.2 勞務作業中發現影響工作的地下障礙物時,勞務分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項目經理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合同工作時間。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工程承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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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
停止工作超過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勞務報酬,勞務分包人可以發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勞務分包人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義務之前,總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終止,工程承包人應通知勞務分包人終止本合同。
勞務分包人接到通知后盡快撤離現場,工程承包人應支付勞務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勞務報酬,并賠償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因一方違約或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勞務分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場地。
工程承包人應為勞務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作勞務報酬。
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32、合同終止
32.1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勞務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勞務作業成果,并經工程承包人驗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32.2 。
33、合同份數
33.1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勞務分包人各執一份;本合同副本 份,工程承包人執 份,勞務分包人執 份。
34、補充條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將部分勘察外業工作委托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外業施工內容
1.機孔施工:_________________開孔、鉆進、取樣、標準貫入試驗以及鉆孔封孔、場地恢復等。
2.靜探施工:_________________開孔、靜探、場地恢復等。
3.手搖鉆施工。
二、工期要求
按甲方具體要求執行。
三、技術及質量要求、履約保證
1.甲方于施工前向乙方書面提供該項目的《外業施工技術要求及質量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照執行。
2.乙方應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詢問、指導,對提出問題及時整改。
四、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協議》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報酬及支付方式
報酬按實物工作量結算,計費單價為:_________________
⑴機孔
①陸域:_________________一般地層:_________________孔深小于10米(含)的路基孔,元/米;非路基孔和孔深大于10米的路基孔分段計價,40米(含)以淺元/米,40米-60米(含)之間元/米,60米以深元/米。
碎石土:_________________40米(含)以淺元/米,40米-60米(含)之間元/米,60米以深元/米。
泥巖等軟質巖類:_________________元/米,灰巖:_________________元/米,砂巖:_________________元/米。
②水域:_________________陸域對應地層單價的2倍。
③機孔施工工作內容包括鉆進、標貫、取樣及地質編錄等。
2⑵手搖鉆孔元/米,在有鋪裝面位臵鉆探時,每孔增加開孔費10元。
⑶靜力觸探試驗孔
單橋:_________________元/米,雙橋:_________________元/米,大型液壓靜探:_________________元/米。必須提供電子數據。
外業施工結束60天后,在無安全和質量問題情況下,甲方根據工程進度及從業主處收款進度,同比例支付乙方報酬。
乙方應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發票(稅金由乙方承擔)。
乙方自帶設備的運輸、維修、養護、損耗、毀損、盜搶等概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費用。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提供的成果質量不合格,則應負責無償給予重新施工或采取補救措施,以達到質量要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2.乙方弄虛作假,則應對因此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負賠償責任并支付直接損失一倍的違約金,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對有封孔要求,而乙方未能達到要求的,除應由乙方負責返工以達到要求外,其還應對由此造成的其它損失負完全責任;性質嚴重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10000-50000元不人民幣的企業信譽等間接損失費。
七、其它約定
1.乙方應以自己的設備、技術和勞力完成承攬的工作,乙方承攬的工作不得交由第三方完成。
2.甲、乙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勞務或雇傭關系。
3.甲方負責施工期間的有關協調工作,除此以外的所有施工準備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完成。
4.青苗賠償等類似費用由甲方承擔。
5.乙方應文明施工。如施工后的場地恢復(場地恢復費用由乙方承擔)、搞好與當地群眾關系等。
6.施工期間由于乙方違法、違規及不當行為造成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本合同及附件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無錫市濱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2.本合同有效期為生效之日后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適用于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托給乙方所有項目的外業勞務分包工作,特殊項目或施工條件特別的項目除外。
3.雙方簽字(蓋章)后本合同生效。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
承攬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8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 法規 遵循平等 自愿 公平和誠信的原則 鑒于 (以下間稱甲方)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或專業分包合同(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 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分包項目:主體工程 (木工 鋼筋 混凝土 砌筑 架子安全維護措施 五項工作)
2 分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結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作天數為: 天
3 勞務報酬:
支付方式:
4 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標準)實施.
5 標準規范
本合同適用標準規范如下:
(黑龍江建筑工程質量驗收標準db23)
(黑龍江建筑工程施工技術操作規程)
6 圖紙
甲方應在勞務分包工作開工3天前,向勞務乙方提供圖紙一套.
7 項目經理
甲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的項目經理為
乙方委派的擔任駐工地的工長為
8 工程甲方義務
(1)組建本工程項目管理班子,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負責.
(2)在施工現場應提前做到場地平整無施工障礙物
(3)水準點和坐標控制點應以書面的形式向乙方技術員提供準確的位置并加以保護
(4) 工人宿舍,水、電、小型器具及安全勞動保護用品,應按乙方提供的數量要求為標準
(5)按時提供圖紙、供應材料、機戒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必須保證施工所需.
(6)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
(7)負責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9 工程乙方義務
(1) 按照設計圖紙施工 按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 確保達到質量要求
(2) 投入足夠的人力 物力 保證工期
(3) 加強安全教育 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 遵守安全制度 落實安全措施 確保安全施工
(4) 接受有關部門的管理 監督和檢查 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 照顧全局
(5) 作好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 由于自己責任發生的破損 由自行承擔
(6) 特殊的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7) 乙方須服從甲方管理及工程師的指令.
10 雙方約定的其他形式 :
(1)臨時用工 項目內用工 不記勞動報酬
(2)在施工中如發生對遠工作量加大的變更 須向乙方支付增加的費用
11 合同終止
雙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勞務報酬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兩份 雙方各持一份 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19
工程承包人:(簡稱甲方)
勞務分包人:(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雙方職責,保證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圓滿完成該項工程任務,甲乙雙方就工程施工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具體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___木工工程。工程地點:____________。結構類型:____________框架、框剪。建筑面積:(以圖紙實際標注為準)。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費、包安全、包機械設備、小型工具和鐵釘、鐵絲、膠帶等耗材。
三、承包內容
1、包括本工程內所有模板制作、安裝、拆除、指定地點堆碼、起釘、來料下車等(不包含堆碼場地內材料挪動)。
2、模板制作所需釘子、鐵絲、隔離劑、封口膠、木工機械、電纜線、照明設備。
3、制模架子搭、拆、清理、砼刨打、清補、梁、板、柱打磨等。
4、協助甲方抄平、放線、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管理。
四、承包單價承包價格:按模板展開接觸面積____________元/平米(大寫:元每平米)。
五、甲方職責
1、按照施工規范及技術要求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并提供施工圖紙一套;
2、負責及時供應工程施工所需材料;
3、提供所需垂直運輸機械,其他一切工具由乙方自備;
4、按照合同條款規定及時給予乙方進行結算。
六、乙方職責
1、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及相關各項管理制度;
2、認真閱圖、精心施工,按照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要求圓滿完成本工種施工任務,料單下錯或施工時造成返工浪費現象的乙方無條件接受總包或甲方處罰,并承擔因此造成的相關經濟損失;
3、嚴格遵守甲方及總包單位制定的各項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制度,如有違約必須接受相關處罰;
4、積極組織足夠的熟練技術工人,按甲方通知進場,并保證按照甲方與總包簽訂的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務;
5、自備吃和必須的施工工具;
6、負責本班組施工人員崗前教育、班前交底,作業前、作業中的安全自檢;
7、乙方不能因為任何原因中途退場,如中途退場,除不予結付工資外,并對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8、現場自用材料下車費用由乙方承擔,其費用不另行計算,如乙方臨時不做,甲方有權自行按排,產生的費用從乙方承包費中扣除,并給與每次100-300元罰款處理。
在乙方承包范圍內不在開具任何計時工。
七、工程質量及其他
1、乙方必須按照圖示尺寸和技術交底要求認真施工和精心施工,不得浪費材料,砼成型后,若發生漲模,超量的砼量由乙方承擔,刨打漲模砼費用由乙方承擔。
2、施工中如因乙方質量原因發生返工現象,除自負返工費用外另需賠償甲方相關材料,每層完成后要及時清理,否則視情節罰款100—1000元;
3、支模完成的模板要牢固、規范、整齊、應保證符合驗收規范要求,拆除的模板等相關材料要堆放到甲方制定位置,且需分類碼放;
4、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
八、工期要求及其他
1、本工程工期要求執行甲方與總包簽訂的施工合同要求;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部署工期組織勞力進場,積極完成本工種相關施工任務。
如因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照施工計劃完工的罰款____元/天,以此類推;乙方未能完成而采取加班趕進度的,甲方負責安排水電配合施工,但乙方不得以加班為由向甲方索要加班費,通過加班完成施任務的視其按期完工;
3、因天氣、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不能正常施工的工期順延。
九、安全管理及其他
1、乙方必須對本班施工人員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堅持班前班后交接任務,嚴格遵守安全操作“十不準”,施工前和施工中經常檢查本班施工部位架子、架板等實際情況,做到安全施工;
2、乙方負責本班組安全管理的教育、檢查工作,嚴格按照國家及甲方以及總包單位制定的安全規章制度進行操作施工,如違反相關規定被處罰金的由其自行承擔;
3、乙方如在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醫療費用___元以下由其自行承擔,____元以上超額部分由甲方進行承擔;
十、工程結算及其他主體結構出米,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以后每6層為一個節點,付款至完成節點工程量的70%,工程完后一個月內付至總價款的90%,主體結構工程驗收合格后60日內付至總價款的97%,余款于工程交工驗收1年內一次性付清,乙方在施工中可以預支生活費。
十一、其他約定本協議一旦簽訂,相關施工范圍及單價不在予以調整,相關條款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如發生額外工程量或變更等,費用在1000____元以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____元以上超額部分由甲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完成后立即生效,工程完工結算完成后自動失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工程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及廣大職工的家庭幸福,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勞務分包安全生產協議。
一、甲方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檢查人員,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從派往項目實施的項目經理到生產工人(包括臨時雇請的民工)的安全生產管理系統必須做到縱向到底,一環不漏:各職能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橫向到邊,人人有責。項目經理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現場設置安全機構配備安全員,專職負責所有員工的'安全和治安保衛工作及預防事故的發生。安全機構人員,有權按有關規定發布指令,并采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應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協調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監督乙方及時處理在安全生產檢查中發現的各種安全隱患。
二、乙方
1、嚴格遵守國家、四川省、宜賓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務分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嚴格遵守甲方指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3、乙方在任何時候都應預備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員工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4、乙方參加施工的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技術三級教育,熟悉和遵守本工種的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者方準上崗操作。對于從事電氣、起重、建筑登高架設作業、鍋爐、壓力容器、焊接、機動車船艇駕駛、爆破、潛水、瓦斯檢查等特殊工種的人員、經過專業培訓,獲得《安全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持證上崗。施工現場如出現作業人員無證操作現象時,一旦出現問題乙方必須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5、對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應專門妥善保管,乙方所有施工人員都應熟悉本工程中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轉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6、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施工班組長應隨時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的穿戴情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7、所有施工機具設備和高空作業的設備均應定期檢查,并上報甲方相關安全人員進行檢查,保證其經營處于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嚴禁使用,若因使用不合格機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而引起的意外事故又乙方自行負責。
8、施工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必須具有相關的安全標志牌。
9、乙方必須按照本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本工程實施中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他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甲方或有關部門,并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
三、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需承擔相關責任并自愿承擔_____的違約金。
四、其他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署(蓋章)立即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甲方:__
乙方:__
20__年_月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1
工程承包人(以下簡稱甲方):代表人:勞務分包人(以下簡稱乙方):負責人:風險提示:嚴格簽訂勞務分包合同
承包方與勞務分包方應當嚴格簽訂勞務分包合同,避免一旦發生工期、質量問題,由于未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或雖然簽訂勞務分包合同但合同約定不明確,施工企業就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務分包人合法運作必須包含兩種形式:
一是與有勞務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即勞務分包人(總承包企業或專業承包企業)建立勞務分包合同關系;
二是與特定地區若干經過崗前培訓的自然人中的每一個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甲乙雙方立足于《民法典》,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勞務分包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范圍:
4、承包方式:
5、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完工。
二、質量標準
1、本工程按照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范圍》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進行施工。
2、質量標準為達到省級優秀工程。
三、分包價格以國家建筑規定的規范計算面積,每平方米______元(含基礎、主體結構、二次結構)按圖紙尺寸計算。若有變更及圖紙以外的工作內容以現場簽證單為準,另行計算。
四、付款方式
1、完成基礎工程,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
2、完成主體結構,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
3、二次結構完工后,支付工程款的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粉刷、裝飾完工后余款付清(不含稅金)。
五、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進場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工作人員管理、戴好安全帽,必要的地方加安全帶,必須嚴格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杜絕事故的發生,嚴禁違規操作。若施工工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文明施工,所用材料必須按甲方要求分類堆放整齊,不準亂堆、亂放,一定做到工完清場,否則甲方另外安排整理所需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職責及義務
1、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每層樓的主控線和技術交底,并配合檢查乙方每層樓的軸線和分部控制線,及模板安裝質量。
2、組織原材料、半成品按時足數進場,以組織工期為準。
3、辦理各項相關手續,協助處理周邊環境。
4、監督檢查乙方工程進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節約等,有權制止乙方材料浪費現象和不規范施工行為。
5、按時支付工程款,受到驗收通知后,及時組織人員驗收。
七、乙方的職責與義務
1、乙方組織的工人須符合一定的資質。
2、乙方自備加工設備及各類工具,并負責塔吊、貨梯以下的小型工具。
3、乙方現場施工人員自佩戴好安全帽,嚴格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條例,如不遵守安全措施施工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現場施工人員嚴禁酒后作業,嚴禁穿拖鞋及膠底鞋進行施工,不得違反施工安全操作,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5、乙方應保質保量完成工程量,并由專職人員負責安全、質量、文明施工,且每次分項驗收自檢合格后報甲方驗收,并積極有效的配合甲方搞好工作。
八、違約條款合同履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端違約,均應向守約方負擔因此收到的所有損失。
九、附則
1、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此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從甲乙雙方簽字起生效,工程款付完后此協議自動作廢。
3、因履行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均可以向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提起訴訟。甲方:地址:聯系方式: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地址:聯系方式: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2
承包人(全稱):
分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鑒于(以下簡稱為發包人)與承包人已經簽訂施工總承包合同(以下稱為總包合同),承包人和分包人雙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項經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分包工程概況
分包工程名稱:
分包工程地點:
分包工程承包范圍:
二、分包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人民幣元,
小寫:元。
三、工期
開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開工;
竣工日期:本分包工程定于年 月 日竣工;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為:天。
四、工程質量標準
本分包工程質量標準雙方約定為:
五、組成分包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如有時);
3、分包人的報價書;
4、除總包合同工程價款之外的總包合同文件;
5、本合同專用條款;
6、本合同通用條款;
7、本合同工程建設標準、圖紙及有關技術文件;
8、合同履行過程中,承包人和分包人協商一致的其它書面文件。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工期和質量標準,完成本協議書第一條約定的工程(以下簡稱為分包工程),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保修責任。
八、承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本協議書第二條約定的合同價款(以下簡稱分包合同價),以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九、分包人向承包人承諾,履行總包合同中與分包工程有關的承包人的所有義務,并與承包人承擔履行分包工程合同以及確保分包工程質量的連帶責任。
十、合同的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3
發包單位:建筑公司(以下稱甲方)
承包單位: (以下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X大廈項目地下室水電安裝施工工程項目,經內部勞務招標,確定由乙方承包施工,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按期完成本工程的施工任務,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甲方要求,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X大廈
第二條、工程地點
街區
第三條、承包范圍
X大廈地下室水電系統(除消防系統外)及防雷系統的施工。
第四條、承包內容
1、地下室所有室內外給水(環境給水除外)、室內排水、強弱電、避雷、預埋、安裝及管網的防腐、油漆。地下室、電梯門廳、樓梯、燈具預埋安裝、防雷系統及地下室鋼板止水帶安裝,部分預埋件。具體施工做法和內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及說明和修改通知施工。
2、材料的場內運輸。
第五條、承包方式
1、包工(除主材及主材配件外)、包油漆、包輔助材料、包機械、包工具、包質量、包安全、包工期、包單價的形式進行承包。
2、包施工工具、施工電牌、電線、安全帽、水鞋、雨衣。
第六條、承包價格
1、根據上述承包內容,按建筑面積結算,以每平方米為人民幣
元。
2、甲方如需修改圖紙和設計變更,價格雙方協商調整。
3、付款的審批程序按甲方規定。
第七條、付款方式
1、每月結算一次,并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后付18%,剩余2%作為二年保修金,保修期滿后一個月內付清。
2、乙方收到款后,每月必須付清工人工資,并向甲方提供工資發放表。
第八條、工期
1、按甲方的施工進度計劃完成。
2、甲方需趕工期時,乙方應無條件順從,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和拖延工期,否則甲方有權增加人員或增加隊伍進行施工,增加人員或增加隊伍所完成的工程量從乙方的總工程量中扣除。
第九條、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施工規范要求,精心組織施工,質量必須符合設計及施工驗收規范要求,達到國家的現行《建筑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的合格等級以上。
如由于乙方施工原因,出現質量問題或事故,造成的損失和返工費概由乙方負責,返工造成材料的損耗和浪費部分由乙方負責。
第十條、保修
工程保修期為二年,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計起。保修期內如發現質量問題,乙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內處理完畢,否則甲方有權另委他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政策指導:通過教育、引導和監督,使乙方貫徹國家的方針、
路線、政策,遵紀守法。
(2)制定項目的管理措施,加強對乙方的技術質安工作指導、管理、
檢查、監督,協調各班組的生產管理工作。
(3)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必需的施工圖紙。
(4)保證及時供應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垂直運輸機械。
(5)負責將工程施工用水、用電管線架設到各樓層總箱,并提供施工用水用電。
(6)負責外墻腳手架的搭設。
(7)負責組織對各分項、分部及單位工程的驗收。
(8)施工期間,如發現乙方的施工管理、安全管理出現重大漏洞或未將工資發放到工人,經整改無效的,甲方有權單方面收回工程承包權。
(9)負責代乙方辦理生產工人傷亡保險和工傷保險,但乙方必須按承包工費的6‰上繳甲方作為保險費用。
2、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和上級頒布的各種管理條例,自覺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監督;嚴格執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2)精心組織,保證按期、優質、安全地完成工程施工任務。
(3)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必須按建設部《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下》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士條例》的規定,教育工人自覺遵守操作規程,認真做好工地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和防護設施,杜絕傷亡事故發生;若因違反制度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概由乙方負擔。
(4)虛心接受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管理、指導、檢查、督促。
(5)負責對生產工人技術交底工作并做好記錄,堅持對各分項工程的自檢的交接檢查工作。做好班前交底,班后檢查;做到工完場清。
(6)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攜帶身份證、計劃生育證明,并進行登證,人員進場后應組織辦理暫住證,費用自理。
(7)每月必須付清工人工資。
(8)按承包金額的6‰向甲方上繳工傷和傷亡保險費。
第十二條、現場的管理規定
1、乙方在施工過程應有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管理。
2、乙方在施工過程應做到每道工序工完場清,不得任意毀壞、消費、沒有工完場清的,甲方管理人員有權處罰班組。
3、嚴禁工人在工地吵鬧、打架,如發現打架,每人每次罰款500元,3人以上參加打架每次處罰3000元以上,醫療費由先動手方負責。
4、嚴禁工人在工地內亂搭宿舍,亂用電爐及亂接電線,用電絲燒水,違者被管理人員查到,每次罰款200元,款項由承包人負責,造成嚴重事故均由承包人負責。
5、嚴禁一切工人帶其他人或親戚進入工地,違者被甲方管理人員發現,沒人每次罰款100元,并責令立即離開工地。
6、禁止雇傭童工,如被有關部門發現,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負責。
7、乙方工人上班時如無戴安全帽及穿拖,每人每次罰款20元,發生大小事故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按配比下料,浪費甲方材料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9、樓地面每道工序完成后應進行打掃,保證施工場內清潔。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1、乙方須將本組人員名冊上報甲方,如需辦理臨時養老保險,費用由乙方負責。
2、杜絕傷亡事故,負傷頻率控制在2.4‰以下;如由于乙方發生工傷或安全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必須及時匯報甲方并由乙方負責承擔。
3、乙方不得將工程擅自轉包或分包給其他人員,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回收工程承包權。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乙方須按期保質完成工程施工任務,如未能按期完成,則每逾期一天向甲方償付違約金1000元。
2、由于質量原因造成返工,返工工期計入乙方施工工期,逾期完成違約金同上款。
3、如乙方施工度達不到要求,管理措施較差,返工次數較多,甲方有權清退乙方,其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由甲方清算后按70%付清,其余30%作為賠償甲方損失。
第十五條、附則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結算完畢自行失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三分,乙方執一份。
甲方單位:建設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云南七彩施工隊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電路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地址: 。
二.工程內容:前期預埋穿線管、穿線、上面板、分戶電源、完工等。
三.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四.工程工期:
1、開工日期: (以乙方工人開工算起)。
2、竣工日期:
五、工程總造價:(人民幣)每平方8.5元,面積按照圖紙國家統一規范計算。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自行采購施工材料,其所購材料應符合國家規定的有關標準,其材料必須為合同上指定使用電線、線管等材料。.
2.施工中,甲方需要變更或增加施工項目時,應及時如實通知乙方,雙方應簽訂項目變更表,商議好造價情況。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施工人員須嚴格依照甲方的圖紙進行施工。
2.乙方須對甲方購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護措施。
3.按施工程序開展監理,及時主動向甲方匯報監理情況及施工進度。
八、付款方式:
1.工程前期開工前付生活費由甲乙雙方協商。
2.變更工程項目的,甲方應按雙方協商好的價格一并支付給乙方。
3.工程中期甲方付給乙方工程款的40%,等工程完工再付清全部剩款。
十、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
十一、爭議解決:雙方友好協商,協商無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訴裁決。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補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