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精選3篇)
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 篇1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職 務: 總經理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職 務:
丙 方:
地 址:
郵 編: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_ 職 務: 總經理
根據關于路網管理中心、營運公司與通力公司的授權職責,鑒于高速公路養護工作必須具備維護的及時性以確保道路暢通,而乙方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及能力,且高速公路養護工程屬于自有資金、自有項目,養護工程以年度預算的形式下達項目及相應資金,現甲方因工作需要,將搶險二期工程承包給乙方實施,甲方作為統籌管理主體,由甲方履行該工程的監管職責。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三方責任,依照《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交通部及重慶市交通委員會相關養護工程作業安全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乙、丙三方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基礎上,經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合同。
第1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
1.3 工程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1.4 承包范圍:本合同約定的所有工程內容
1.5 承包方式: 單價方式
1.6 預計工期總天數:142天(以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開工日期:本合同工程預定于 20__年07月25日開工;
交工日期:本合同工程暫定于20__ 年12月15日交工。
第2條 工程質量要求
2.1工程質量要求:嚴格按照及本合同約定和甲、丙方的合理要求進行施工,各項指標應達到規范所規定的標準和要求。
2.2乙方只對所承擔的工作內容負責,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丙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返工后仍達不到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2.3 三方對工程質量若有爭議,由三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3條 三方的責任和義務
3.1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3.1.1 履行甲方職責,牽頭成立業主項目管理部,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資金動態的監管以及協調各方關系。
3.1.2 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等有關設計文件,并組織設計單位向乙方進行施工圖技術交底。
3.1.3 按有關規定組織交(竣)工驗收工作。
3.1.4 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督促丙方參照本合同約定的支付方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3.1.5 在工程實施期間,負責項目管理部費用的落實以及管理。
3.2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3.2.1 乙方指派 為本工程的項目負責人,配合甲、丙方處理好各種關系,并對本項目實施管理工作;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配、技術安全等工作。
3.2.2 嚴格按照行業標準《DZ0240-20__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及《綦萬高速公路RK24+800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等要求進行施工,接受甲、丙方和監理工程師對程序及質量的監督,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并按合同約定工期完工和交付使用。
3.2.3 乙方對承包項目范圍內工作實行自行運行、全權管理、責任自負。接受甲、丙方或監理工程師的監督管理及質量檢查評定。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返工損失由乙方負責。
3.2.4 遵守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遵守高速集團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實施中維護甲、丙方的信譽。
3.2.5 負責施工作業區域安全生產和按相關單位審批的施工作業區影響的路段交通安全設施維護,并協助做好交通疏導工作。
3.2.6 做好施工組織管理,器材堆放整齊,及時清理建筑垃圾,保持現場清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3.2.7 負責提供施工過程中的自檢資料,項目完工后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
3.2.8 缺陷責任期內,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缺陷,乙方應負責維修,并承擔鑒定及維修費用。如乙方不維修也不承擔費用,甲方可按合同約定扣除保證金,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乙方維修并承擔相應費用后,不免除對工程的一般損失賠償責任。
3.2.9 按有關規定參加交(竣)工驗收及交接工作。
3.2.10 向甲、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交(竣)工并在質量缺陷責任期內承擔工程質量缺陷責任。
3.3 丙方的責任和義務
3.3.1 丙方委派 工作人員作為項目代表,由項目代表負責協調各方關系,協助辦理相關的工程簽證等手續;為乙方施工提供便利。
3.3.2 履行丙方職責,協助甲方成立業主項目管理部,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監督與管理。
3.3.3 負責與設計、監理等單位及部門進行工作聯系并完善有關文件資料。
3.3.4 按有關規定參加交(竣)工驗收及交接工作。
3.3.5 在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后,會同甲方審核完成工程量,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辦理結算。
3.3.6 向乙方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3.3.7 負責項目的檔案管理,檔案資料接受審計。
第4條 隱蔽工程驗收
4.1 工程具備覆蓋、掩蓋條件的驗收部位,乙方進行自檢,并在進行隱蔽驗收24小時前通知監理工程師,通知內容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乙方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監理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方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工程質量應符合規范要求。驗收不合格,乙方應在監理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4.2 監理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36小時。
第5條 暫停施工
5.1 監理工程師認為在確有必要時,可書面要求乙方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3日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
5.2 乙方按監理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護已完工程。
5.3 乙方在接到監理工程師要求復工的書面通知后,應及時復工。
5.4 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停工,相應順延工期;
5.5 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第6條 工期延誤
6.1 對以下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監理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6.1.1 工程量增加和設計變更;
6.1.2 不可抗力;
6.1.3 國家法定節假日;
6.1.4 非乙方原因;
6.1.5 監理工程師同意工期相應順延的其它情況。
第7條 質量缺陷責任
7.1 質量缺陷責任內容:由乙方施工的全部范圍。
7.2 質量缺陷責任期限:自通過交工驗收之日起 2 年。
7.3 質量缺陷保證金費用:工程質量缺陷責任保證金按照工程完工結算價的5%計留。在乙方履行了質量缺陷責任的前提下,當質量缺陷責任期到 1 年,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質量缺陷責任期滿,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
7.4 質量保修期:自通過交工驗收之日起 5 年。
第8條 交(竣)工驗收及竣工資料的完善
8.1 驗收時間
8.1.1 在工程完工后,乙方在 7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初驗材料及交(竣)工驗收申請,提請甲方盡快組織外業驗收并移交場地。
8.1.2 甲方接到驗收申請后,甲方應及時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組織外業驗收并接收場地;若在接到乙方驗收申請后 15 個工作日內未到場驗收,視為甲、丙方已認可驗收并接收場地,交付使用。
8.2 驗收標準
8.2.1 按照技術規范和行業標準及項目設計圖紙進行驗收,各項指標應達到規范所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并確保達到合格標準。
8.3 交(竣)工資料
8.3.1 工程完工后,乙方應按照檔案管理的要求,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
8.3.2 資料保證金:按合同(暫定)總額的1%暫扣,在乙方完善所有交(竣)工資料,經業主項目部通過資料驗收確認并履行簽字流程后,丙方再予支付。
第9條 合同費用
9.1 本合同為暫定單價合同。暫定單價詳見后附工程量清單,合同(暫定)總金額:貳仟零叁萬貳仟捌佰壹拾肆元整(¥:20032814.00元整);最終工程結算金額=按工程完工后確認的實際完成工程量×甲方最終審定的單價。
9.2 合同費用組成:
9.2.1 合同價均已包括了為實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勞務、材料、機械、質檢(自檢)、安裝、缺陷修復、管理、稅金、利潤等各項費用。
9.2.2 安全文明施工費用是指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等(詳見《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__〕16號),單列在工程量清單中;其費用在最終結算時按工程實際總造價的1.5%計取,并由乙方包干使用。
9.2.3 工程量清單中交通組織費是乙方在施工期間為保證交通安全、道路暢通而設置的臨時安全設施和標志、標牌等費用;在工程量清單中單列,由乙方包干使用。
第10條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10.1 預付款的支付:
10.1.1動員預付款:在本合同簽訂生效并經業主項目部履行簽字流程后,丙方在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暫定)總金額的 10 %,作為乙方前期進行組織施工管理的動員準備費用;當期中支付的累計金額達到合同價格的30%后開始扣回。月扣回動員預付款按每月完成合同價格的1%,扣回開工預付款的2%,直到所有預付款項全部還清,但必須是在80%的合同價格被核付之前全部還清。
10.1.2 材料備料款:
a 、 材料預付款支付條件
乙方有權得到永久性工程材料預付款的條件是:
(1)乙方已出具材料費用憑證和支付單據;
(2)材料經監理工程師按規范要求檢驗合格同意進場,并已到達工地,乙方已妥善存儲;
(3)材料的品種、數量應在經監理工程師審查同意的主要材料清單范圍內。
b、支付材料預付款所付資料:
(1)材料進場報驗匯總及清單;
(2)發票或憑證;
(3)材料出廠合格證及自檢試驗報告或質量保證書(進場材料報審單);
c、獲得材料預付款的材料及支付比例
根據甲、乙、丙三方約定,乙方有權得到材料預付款必須是按施工計劃購進的限制在材料清單所列鋼材(含鋼筋、型鋼、預應力鋼絲、鋼絞線、鋼板)、商品砼等主要材料的70%。
d、材料預付款的扣回
當材料已用于本工程施工之中時,材料預付款應從工程進度支付月報中逐次扣回。材料預付款從支付的下一期支付開始,分兩次等額扣回,即從材料預付款支付后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和支付中等額扣回。
10.2 進度款的支付:按月進度支付,即乙方每月按照完成的工程量報送業主項目部及監理審核, 經業主項目部和監理審核確認當月已完成的工程量并履行簽字流程后,支付前乙方提供相應金額的發票。丙方在 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月估算價值的85%;材料預付款從支付的下一期支付開始分月等額扣回。
10.3 工程結算款的支付:工程完工經甲方現場外業交(竣)工驗收合格后,乙方應于 15個工作日內向業主項目部遞交經項目代表、監理工程師簽字認可的工程計量結算資料,經業主項目部確認并履行簽字流程后,丙方在 10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至結算總額的95%;
10.4 質保金的支付:余 5 %作為質保金,在乙方履行了質量缺陷責任的前提下,當質量缺陷期到 1 年后,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質量缺陷期滿,由丙方向乙方無息支付工程完工結算價的2.5%。
第11條 工程變更
本暫定單價合同簽訂后,工程量在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量以內時,最終單價以審定單價為準;工程量若有變更或新增,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1.1 合同清單中已有的項目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變更項目按最終審定的價格變更相應價款;
11.2 合同清單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變更項目可以參照類似最終審定的價格變更相應價款;
11.3 合同清單中沒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重慶市公路養護工程預算定額》及《重慶工程造價信息》取費,如無雙方認可的價格,則以最終審定的價格執行。
第12條 違約、索賠和爭議
12.1 違約
12.1.1 甲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 5 %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1.3.1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外業驗收,導致工程無法完成交(竣)工驗收工作;
12.1.3.2 甲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督促丙方向乙方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12.1.3.3 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1.2 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 5 %賠償因其違約給甲、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2.1.2.1 因乙方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經整改仍不達標的;
12.1.2.2 因乙方原因導致工期延誤。
12.1.2.3 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3.3 丙方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丙方承擔違約責任,按合同總價的 5 %賠償因其違約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12.3.1.1 丙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組織外業驗收并接收場地;
12.3.1.2 丙方不按合同約定且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結算價款;
12.3.1.3 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2.1.4 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12.2 索賠
12.2.1 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12.2.2 甲、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甲、丙方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乙方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乙方的其他經濟損失,乙方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甲、丙方索賠:
12.2.2.1 索賠事件發生后10天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12.2.2.2 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10天內,向監理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12.2.2.3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10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乙方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12.2.2.4 監理工程師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10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乙方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12.2.2.5 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乙方應當階段性向監理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監理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12.2.2.3)、(12.2.2.4)規定相同。
12.2.3 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甲、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丙方可按第(12.2.2.2)條確定的時限向乙方提出索賠。
12.3 爭議
12.3.1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三方同意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2.3.2 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三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2.3.2.1 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三方協議停止施工;
12.3.2.2 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三方接受;
12.3.2.3 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12.3.2.4 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13條 其他約定或補充條款
13.1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三方可協商補充,需要有文字根據的,要有三方簽字的備忘錄。
13.2 三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14條合同訂立地點、份數及時效
14.1 合同訂立地點:重慶市渝北區銀杉路66號
14.2 本合同一式 拾貳 份,甲方執 肆 份,乙方執 肆 份,丙方執 肆 份;各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履行完合同全部義務、結算價款支付完畢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重慶通力高速公路養護工程 重慶高速公路集團有限公司
路網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南方營運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部門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部門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經辦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 篇2
發包人:晉江市公路建設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中鐵大橋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本協議中的所有術語,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其定義與甲、乙雙方于20xx年10月8日簽訂的晉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施工合同》(下稱”原合同“)中定義相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原合同簽訂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晉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的給水工程及金東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的相關事項訂立以下補充協議:
1、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晉江市金井北通道道路整治工程一給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晉江市金東公路金井段(鎮標至西環路口)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晉江市金井鎮
2、 建設內容
給水管道及金東公路金井段道路改造工程。具體詳見施工圖紙:《給水管道(原水管道)工程》及《晉江市金東公路金井段(鎮標至西環路口)改造工程》。
3、 施工工期施工合同補充協議工期為240日歷天(備注:即乙方應在原合同工期的基礎上順延8個月之內完成)
4、 工程質量
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F80/1-20xx)、《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公路工程交(竣)工驗收辦法實施細則》、《球墨鑄鐵給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技術規范要求》(ZXB/T0202-20xx)、《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36)及《現場設備、工業管管焊接工程 施工及驗收規范》
(GB50236)。并且通過甲方組織的竣(交)工驗收和晉江市供水公司的交接檢查。
5、工程價款
本工程為固定單價合同,根據晉江市財政投資項目評審中心審核書以及招標文件約定的下浮比例計算,簽約合同價暫定為人民幣(大寫)壹仟零肆拾叁萬貳仟陸佰零柒元整(¥10432607)[包含給水工程安全文明措施費 拾貳萬捌仟貳佰伍拾陸元整(¥128256)]
6、進度付款額度和付款方式支付
工程進度付款:按月支付工程進度款,即按經監理人、發包人審核當月實施工程價款扣減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百分比為月支付額15%)以及合同約定應扣減的其他金額后支付進度款。
7、合同生效
7.1 本協議經甲、乙雙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即生效。
7.2 本協議生效后,即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其具有相等的法律效力。
7.3 合同地點:泉州市晉江市
8、本協議正本貳份、副本捌份,承發包雙方各執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發包人: (蓋單位公章) 承包人: (蓋單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或其委托代理人:
(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高速公路滑坡搶險工程施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雙方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工程質量合同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乙方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廚、衛生間和外墻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
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乙方負責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如出現施工質量缺陷或施工質量隱患,乙方必須履行保修義務,特別是出現以下情形時:
1、樓地面、屋面、墻面滲漏水;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等管道不通或泄漏;
3、樓地面沉陷、空鼓、開裂、起沙;
4、內外墻及頂棚抹灰、油漆等裝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
5、門窗變形、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及滲漏水等。
6、廚房、衛生間地面泛水倒坡積水;陽臺、露臺、走廊、屋面倒坡積水;
7、廚房、衛生間等有防水要求的部位滲漏水;
8、室內外上下水管道及其他管道滲漏水、堵塞;
9、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
10、鋼筋砼、磚石砌體結構及其他承重結構出現變形裂縫;
11、施工產生的其他質量缺陷。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最低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3、裝修工程2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2年;
5、住宅小區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2年;
6、其他項目保修期約定如下:其他項目的保修期為2年。
質量保修期自如下規定日期起計算:
1、質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證明、乙方將竣工檔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給甲方的次日起算;
2、若工程移交給甲方時還存在質量問題且乙方選擇自行進行整改時,則該工程的質量保修期自全部質量問題整改合格的次日算起;
若乙方書面委托甲方整改、維修并同意所需費用按市場行情進行結算、從乙方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支付時,則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為整改、維修后,經甲方及監理單位共同簽署驗收合格書面文件次日起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乙方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書第五條規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保修書第六條保修時限要求的時間內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約定時限內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從預留于甲方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實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內,因乙方原因導致的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與法律責任。如果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人向甲方索賠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5、因乙方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保修義務而造成新的人身、財產損害,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義務后,有權就所發生的費用向責任方追償。因設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關責任由設計單位承擔;因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屬乙方采購的,或由甲方采購而乙方不按規定進行檢驗用于工程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負;如屬甲方采購,乙方曾提出質量異議而甲方未經鑒定合格堅持使用的,相關責任由甲方承擔。
7、在本保修書規定的各分部分項保修期限屆滿后,如因乙方未按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和設計要求施工或采購、使用不合格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所造成的質量缺陷,導致影響該工程的使用功能或房屋使用年限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費者退房或換房等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業主索賠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作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電話通知后配合甲方與業主協商解決。因解決該索賠問題而由該工程保修負責人簽署的文件、協議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負責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進行協商處理的,則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權處理補償事宜,乙方與業主簽訂的補償協議書對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項下約定的補償金由乙方承擔,并授權甲方直接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四、質量保修金的支付與返還
1、本工程雙方約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5%的工程質量保修金,質量保修金在辦理竣工結算時支付,且質量保修金預留期間不計息。
2、自第二條規定的質量保修期開始計算之日起滿二年時,甲方應將預留保修金余額返還乙方。
3、甲方在根據本條第2款規定的各保修期限滿后將預留的保修金返還承包人前,甲乙雙方應共同對該工程的質量進行全面回訪,在確定無質量缺陷后甲方才將保修金返還。
4、甲方在返還保修金時,有權將應由乙方承擔但已由甲方墊付的款項從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額不足以抵扣,乙方須在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后10日內補償甲方,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應付款項的萬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5、自本條規定的保修金返還之日起14日內,乙方應憑相關證明文件到甲方處辦理保修金返還手續,因乙方原因逾期辦理的,保修金逾期返還期間不計利息。
五、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應將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時仍未收到乙方的通知,則乙方同意指定該工程項目經理為保修負責人。
2、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應隨時保持暢通,如保修負責人或聯系電話發生變動,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有關變更在甲方收到乙方的通知之日正式生效。
當發生質量投訴時,甲方可按乙方提供的聯系電話通知乙方指定的工程保修負責人,該保修負責人應于接到電話通知時起,24小時內到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該電話通知以甲方處留存的電話通知記錄為準。
逾期未來領取,或電話通知時該保修負責人的聯系電話無法接通,為了避免各方損失擴大化,乙方同意由甲方另行委托其他施工維修,所發生的費用及代辦費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
3、乙方必須從甲方處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起24小時內與甲方、房屋所有人約定現場核查時間,并按時到場核查、完成維修;如發生涉及結構安全或嚴重影響使用功能的緊急搶修事故,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應立即到達現場搶修。若乙方不遵循上述規定,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且甲方可按所發生費用額的50%向承包人收取代辦費。如乙方拒不承擔上述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保修金中直接抵扣。
4、乙方領取《工程保修通知單》后應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經住戶簽名確認后作為已履行保修義務的依據立即交回甲方。否則,視為乙方未履行保修義務,甲方有權按照返修內容估算返修費用及代辦費,并按本條第3款規定從乙方預留的質量保修金中扣付;如乙方履行了保修義務而住戶無正當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單》上簽名確認,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經甲方簽字蓋章確認后,可認定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義務。
5、經甲方組織驗收合格,質量保修問題方視為處理妥當。如經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另聘其他施工單位進行維修,有關維修費用的承擔按照本條第3款規定執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發生的維修費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單位按市場行情價進行結算,按本條第3條款規定從乙方預留于甲方處的質量保修金中抵扣。
六、保修時限
1、樓地面、屋面、墻體滲漏水為5天;
2、樓地面坪沉陷、空鼓、開裂、起砂的為5天;
3、內外墻及頂棚抹灰、面磚、墻紙、油漆等飾面及結合層開裂脫落或墻面起堿、脫皮的為3天;
4、煙道、排氣孔道、風道和設備管道不通或泄漏的為2天;
5、廁所、廚房陽臺、露臺、走廊、屋面等倒坡積水的為5天;
6、門窗變形,開啟關閉不靈或縫隙超過規范規定滲漏水及門窗五金配件及門鎖損壞的為2天;
7、室內外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滲、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內必須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復工作3天內完成;
8、強弱電系統不能正常使用,電氣設備及開關、插座故障、線路漏電、短路的為1天。
以上時限均為住戶配合為前提。如住戶不予配合,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到場確認,未經甲方確認的,均視為住戶已配合。
七、其他
1、甲方指定其“物業管理部”負責協調保修具體事宜。
2、本保修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條款進行約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保修合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