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精選3篇)
施工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1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協商一致,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工程質量保修書。
第一條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管理規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第二條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______________年;
3、裝修工程為____________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__________________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________________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第四條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施工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2
工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包人和承包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就(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和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為 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缺陷責任期
工程缺陷責任期為 個月(最長不超過24個月),缺陷責任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單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進行驗收,單位工程缺陷責任期自單位工程驗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責任期終止后,發包人應退還剩余的質量保證金。
四、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修理費用從質量保修金內扣除。
2.發生緊急事故需搶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立即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設計人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包人組織驗收。
五、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六、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工程質量保修書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驗收前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年月日 年月日
施工工程質量保修協議書 篇3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五、合同價款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后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訂立時間: 年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