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模板2020
為進一步深入開展創建“無毒社區”工作,有效遏制毒品的蔓延趨勢,努力構建和諧社區,根據縣禁毒工作相關文件精神要求、我鄉實際情況,結合其吸毒人員自身實際情況現就做好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工作,制訂計劃如下:
一、開展社區戒毒工作的目的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禁毒法》等有關法律為依據,以社區為基礎,家庭為依托,專業組織提供指導和 服務等各種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社區戒毒工作,限度的教育挽救和幫教吸毒人員回歸社會。
二、工作職責
與戒毒人員簽訂《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協議》
審批戒毒人員提供的變更社區戒毒地點請求
提供社區戒毒解除: 對無職無業且缺乏能力的戒毒人員,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制定社區戒毒康復工作計劃,指導成立戒毒幫教小組、落實社區戒毒措施
對拒接進行社區戒毒或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戒毒人員,應及時上報上級機關
認真學習貫徹上級文件精神,在鎮綜治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開展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為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構建平安社區、和諧社區做出積極的貢獻。
三、工作步驟
幫教小組與戒毒人員以及其家屬建立聯絡機制,隨時為戒毒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對戒毒人員進行心理干預與戒毒知識輔導
戒毒人員在社區戒毒過程中,再就學與就業方面遇到困難,幫教小組及時與縣戒毒辦進行匯報,與各部門進行協調努力為戒毒人員解決就學就業問題,對無職業且缺乏就業能力的戒毒人員,報縣禁毒辦為其提供必要的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和就業援助。
對禁毒人員未經允許擅自離開社區戒毒地點、逃避或拒絕接受檢測,拒不報告戒毒情況等違法行為,幫教小組要及時對其進行告誡,并將此情況記入戒毒人員現實表現情況。
對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或者在社區戒毒期間又吸食、注射毒品及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的,幫教小組及時向公安機關和社區戒毒辦報告。
派出所按照規定要(第一年6次,第二年4次,第三年2次)對戒毒人員進行定期不定時的檢測,并將檢測結果隨時更新到吸毒人員動態管控系統中。
堅持以人為本、依法管理、科學戒毒、關懷救助的原則,幫助吸毒人員戒除毒癮,回歸社會。
四、成立領導小組
社區黨總支書記任組長,社區主任任副組長,成立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站,負責組織本社區的社區戒毒和社區康復工作。
五、目標任務
積極配合社區民警,以社區吸毒人員全部納入社區戒毒、強制戒毒、社區康復、社區藥物維持治療、自愿戒毒范圍,建立戒毒治療、康復指導、救助服務功能兼備的禁吸戒毒工作體系,遏制吸毒人員的新滋生,降低吸毒危害為總目標
六、成立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專兼職隊伍。
社區民警、社區自愿者成立康復小組,落實對戒毒人員的管理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