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減稅申請書(精選3篇)
地稅減稅申請書 篇1
XX縣地方稅務局:
XX縣城關鎮新華福利印刷廠是開辦多年的印刷福利企業,符合國家福利企業標準,20xx年XX月換發了新的“社會福利企業證書”符合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之規定。據此現就減免20xx年度企業所得稅申請報告如下:
一、 企業基本情況 :
本廠屬集體企業,位于縣城路66號,注冊資金61.4萬元,法人代表李朝林,現有職工16人,其中管理人員2人,生產人員14人,安置“四殘”人員10人,占職工總數的62.5%.本廠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帳簿設置齊全,能準確計算收入和核算稅收并能及時報送各項報表。
本廠主要產品商標印刷及其它印刷 ,很適合“四殘”人員工作。
二、 減免稅的原因:
我廠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為殘疾人員建有“四表一冊”和個人擋案,安置“四殘”人員10人,占職工總數的62.5%,同時給每位殘疾職工辦理了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和工傷保險,通過銀行向每位殘疾職工支付了不低于省政府批準的600元最底工資標準:本廠所從事的印刷業適宜“四殘“人員工作,都有適當的工種和崗位,及適應殘疾人自身特點的安全生產保護措施。
鑒于上述理由,根據財稅(20xx)70號文件的規定,呈請XX縣地方稅務局減免20xx年度企業所得稅20xx3.80.
三、經營情況及申請減免數額:
20xx年度實現收入16XX322.67元,銷售成本 1493018.58元,銷售稅金及附加1XX93.40元,管理費用27855.51元,銷售利潤80455.18元,全年實際支付殘疾職工工資總額81716.00元,依據財稅(20xx)70號文件100%加計扣除法納稅調整減少額81716.00元,應納稅所得額為-XX60.82元,申請減免20xx年度企業納稅所得80455.18元, 企業所得稅20xx3.80元。
四、減免稅的用途:
享受優惠政策取得的款項,用于技術改造和擴大再生產,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殘疾人事業,提高經濟效益。
五、聲明:
以上各項申報資料真實準確,如有虛假內容愿承擔法律責任。
XX縣城關鎮新華福利印刷廠
20xx年4月27日
地稅減稅申請書 篇2
主管地稅分局(全稱)
本公司屬于(經濟性質、類型)的公司,從事、行業。由于今年以來市場競爭激烈,原材料持續漲價,而銷價基本持平,使本單位的成本日益增加,再加之本公司資金周轉困難,因此,在經營上出現了嚴重的滑坡。截止今年10月底,公司銷售收入為XX萬元,同比下降%,利潤虧損XX萬元,而庫存成本同比增加了XX萬元,增長率為%。為幫助本公司能夠渡過經營難關,保障生產經營正常維持,特向貴局要求給予本公司免征XX年度房產稅的照顧。
特此請示,望批準為感。
落款:(公司并加蓋公章)
日期:XX年X月X日
地稅減稅申請書 篇3
各科、室、所、稽查局、機關后勤服務中心:
現將北京市財政局、北京市地方稅務局京財稅[20xx]947號《關于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的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轉發給你們,并就有關問題明確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通知》的執行期限為個人所得稅稅款所屬期;
二、《通知》第一條第三款殘疾人員比例含30%;
三、xx年已審批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從事個體工商戶取得生產經營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因減征條件發生變化,各征稅所應及時告知納稅人新政策及執行日期并要求納稅人重新報送減稅申請;自《通知》執行之日起,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從事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并經稅務機關正式批準減稅后,其減稅條件未發生變化的,稅務機關的征收批準減稅跨年度長期有效;
四、《通知》下發前已審批的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取得工資薪金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減征個人所得稅,稅政一科將重新制作減免稅批復,由主管稅務所送達納稅人并將原減免稅批復收回;
五、《通知》下發后新的減征個人所得稅審批事項一律按朝地稅轉發《北京市地方稅務局稅收減免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規定的審批程序及使用文書執行。
二○xx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