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兒隨父落戶申請書(精選3篇)
新生兒隨父落戶申請書 篇1
某某派出所:
某某、某某夫婦(可以把身份證號碼寫上)與好久結婚,于某年某月某日(小孩出生日期)計內(外)生育一男(女)孩,取名某某。先特來申請上戶,望批準。
申請人:某某
年月日
新生兒隨父落戶申請書 篇2
我叫(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男(女),XX年XX月XX日生于北京(如生于外地寫外地省市),戶口在東城胡同號,XX年參加工作現在當工人(或因原因無業,現在做臨時工)。(說明:如系由外地戶口來京、復員轉業、本市農轉業、刑滿釋放等情況,寫清楚何年、由何地、根據何原因、經何部門批準來住地的情況)。
我于XX年XX月與結婚,系原配夫妻(或不是原配夫妻、是初婚、是再婚)。(有曾用名寫上曾用名)生于XX年XX月XX日,戶口在XX省XX市(縣)XX鄉(鎮)XX村號,為農業戶口(或非農業戶口,并寫清在外地的職業狀況)。我們于XX年XX月XX日在XX醫院生兒子(女兒),(說明:生幾個孩子均按上面敘述要求介紹,1980年以后生育二胎以上的,要講清楚是否違反生育,即何原因發二胎準生證或被處罰處理的情況)。
向公安機關入戶,請予以批準。同時承諾,所提交的證件以及有關材料真實、合法、有效,復印文本與原件一致,并對因提交虛及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望公安部門批準。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新生兒隨父落戶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女,X年XX月XX日生,重慶市墊江縣XX鎮XX村X組,身份證號碼:,農業戶口,1993年12月28日結婚(初婚),1995年12月26日生有一女,申請人現無工作在家待業,父母早已去世,還有哥哥,姐姐在原籍。
被投靠人:,男,X年X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北京市豐臺區,非農業戶口,已婚(初婚),工作單位:北京均X有限公司,現居住地:北京市豐臺區,兩居室,此房屬于公有房,繼承人。
申請人與被投靠人經人介紹于1993年12月28日登記結婚。1995年12月26日生有一女叫,女兒的戶口是根據“任意隨父親或母親一方的政策”于20__年4月26日由申請人原籍:重慶市墊江縣XX鎮XX村X組遷入北京市豐臺區,父親X戶口名下。申請人與結婚已有二十年,在京居住也已二十多年,女兒已有十八周歲,父母在原籍早已去世,現已符合夫妻投靠落戶條件,特此申請投靠丈夫進京落戶,請予以批準。
同時承諾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材料真實合法有效。本人提供的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如使用虛假證件及材料所引發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