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申請書(精選12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住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住 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事實與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傳真和電報號碼)
此致
成都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蓋章或簽名)
年 月 日
注:1、申請人或被申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 單位、電話等;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電話等。
2、事實、理由和證據空格不夠時,可增加中頁。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訴人:
被申訴人:
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_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_向申訴人支付20_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_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_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_向申訴人支付20_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_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_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_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1979年1月16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_處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20__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后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_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自20_年1月開始,被訴_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_年11月開始,被訴_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_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_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_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被訴人_、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
20_年_月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訴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被訴人: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址:
通訊方式: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年2月致20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年2月X凱應聘到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年3月凱被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X凱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_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年7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__-x,聯系電話:__-__
案號:__-x
案由:__-__
申請事項:
貴會受理申訴人__-__訴被訴人__-__仲裁案件。為查清本案事實,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證人__-x、__-x出庭作證,證明如下事實:1、__-__;2、__-__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申請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附證人身份證復印件x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申請人:______市_______貿易公司。
住所:_______市_____區______路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總經理。
被申請人: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住所:_____市______區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董事長。
申請人已就與被申請人之間的購銷合同糾紛案的解決,向你會提交仲裁申請,申請貴會仲裁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返還所欠貨款。根據申請人近日得到的消息證實,被申請人由于長期經營不善,虧損嚴重,已出現變賣車輛、轉移資產,試圖逃避債務的動向。
為確保申請人的經濟利益能在仲裁裁決之后得以順利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及《仲裁法》的有關規定,特向你會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采取仲裁保全措施,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存款80萬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應價值之其他財產。如因申請采取仲裁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的經濟損失,則本申請人愿負一切賠償責任。
此致
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市____貿易公司
法定代表人:趙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申請人: ,男, 年 月 日生,漢族,住廣東省____________
住址:
被申請人:廣州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白云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電話: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
3、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
5、護理費10000元;
6、住院伙食費2400元;
7、返還押金5000元
以上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事實和理由:
20__年5月9日,被申請人聘請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從事司機兼送貨員的工作,工資加提成約2200元/月。20__年5月10日19時左右申請人駕駛粵A55246號貨車從廣州至高州路段經陽春市,往電白縣沙瑯鎮方向行駛時發生交通事故。廣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20__年4月6日認定為工傷,20__年4月3日廣東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評定為九級傷殘。
第一次醫療終結時間至20__年2月10日止,第二次醫療期從20__年4月4日起至20__年5月4日止,所有的醫療費都是由被申請人支付了,但從20__年5月直至現在20__年5月30日沒有給申請人支付工資,每次找被申請人要求支付工資時,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寫借條借錢用于平時的生活開支,現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81400元(20__年5月至20__年5月30日)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費,所以被申請人還要支付申請人工傷保險待遇: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個月);2、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600元(2200元/月_8個月);3、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4400元(2200元/月_2個月);申請人住院、治療10個月都是由申請人老婆進行護理,應該支付護理費10000元(1000元/月_10個月);申請人住院共計80天應該支付住院伙食費2400元(80天_30元/天),被申請人還應該返還押金5000元;合計人民幣1384000元。
現具申請,請求你委依法仲裁。
此致
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__年 _月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____,男,__年X月X日出生,__族,住址:____,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X,住所地________X。
法定代表人____,校長,聯系電話____X.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59400元(2700元/月×11個月×2);
2.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年4月-20__年9月的養老保險金;
3. 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失業保險金17856元(930元/月×80%×24個月)。
4. 請求裁決由被申請人承擔本案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__年4月1日,申請人____被招聘進被申請人____X學校工作,教授計算機課,而后又兼任后勤部主任,一直工作到20__年10月26日,每月平均工資2700元。在將近11年的工作時間里,申請人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對工作認真負責,從未違反過被申請人的規章制度。然而,20__年10月26日,被申請人卻以學校領導與申請人關系不和為由口頭告知申請人其已被辭退,既未提前一個月告知,也未以書面形式告知。被申請人將申請人辭退后也未支付任何經濟賠償。另外,被申請人在申請人工作期間沒有為申請人繳納20__年10月以前的養老保險金。
從上述事實可知,申請人沒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不 1
存在任何《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依法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金額為59400元。依據《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應當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金中屬于用工單位應當繳納的部分,但被申請人從20__年4月到20__年10月都沒有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被申請人應當補繳。被申請人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行為導致申請人失業,依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七條、湖南省實施《失業保險條例》辦法第十條之規定,應當支付申請人失業保險金17856元。
綜上,被申請人無故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法應當賠償申請人的相關損失77256元,并補繳養老保險金,但被申請人卻拒不賠償和補繳。為此,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望裁如所請。
此 致
岳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__年11月1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申訴人:__,男,漢族,198_年_月_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_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_年2月致20_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2月__應聘到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_年3月__被四川_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_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_年7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9
申請人:施---,男,1957年4月28日生,住 身份證號----------------,電話--------------------
被申請人:山東---------------有限公司,住所-----------------,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電話------------
請求事項
1、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年7月幾號到被申請人山東冠成機械有限公司小件班從事鉆床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被申請人按月給申請人發工資,申請人給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受被申請人管理,依法形成勞動關系。
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貴委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此致
章丘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__年3月15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0
申訴人:_,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_,_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_
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后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20_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_年2月致20_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年2月_應聘到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20_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_年3月_被四川_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_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20_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成勞鑒字〔20_〕2457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20_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_后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敬禮!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_年7月26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__x年11月15日生,住湖北省咸寧市沿河大道35號
被申請人:武漢新星通信有限公司
住址:武漢市東湖開發區關山二路
負責人: 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1. 請求確認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合同關系已解除;
2.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合同經濟補償金4291元;
3.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和各項補貼9600元;
4. 裁判被申請人支付賠償金6480元;
5.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費160元;(20__年4月份加班費)
6.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約定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年績效工資6066.67元;
7. 裁判被申請人根據合同向申請人按比例發放第13個月工資2211元;
8. 裁判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20__年12月25日至20__年9月份社會保險費;
9. 裁判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律師代理費1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5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正式工作,并于同日與被申請人簽訂了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一份,雙方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期限為20__年12月25日起至20__年12月24日止,其中約定試用期為3個月;工作內容為工程師;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資報酬為年薪44500元,支付方式:年薪中80%約定為年基本工資,共計36400元,按13個月發放,第13個工資參照當年業績評定進行發放,約定月度基本工資為2800元,試用期工資為每月2240元,年薪中的20%約定為年績效工資,共計9100元,在財年度發放;《勞動合同》還對其它事項進行了具體約定。合同簽訂后,由于申請人工作表現出色,被申請人于20__年1月5日提前轉為正式工并提升為用服部經理。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努力工作,但被申請人自申請人用工之日至今一直未予辦理社會保險。且自20__年5月份起也未向申請人足額發放工作及支付福利待遇(每月200元交通及誤餐補助,300元的電腦補助);更為氣憤的是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協商一致,于20__年6月25日未擅自變更了申請人的工作崗位;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二〇__年九月十八日
附:證據:
1.申請人身份證和被申請人營業執照;
2.勞動合同,調崗協議;
3.工資條復印件;
4、律師代理費收據。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2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20__年x月x日至20__年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__有限公司于20__年x月x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x月x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三、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__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于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__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此致
申請人:__有限公司
20__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