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產清算申請書(通用5篇)
破產清算申請書 篇1
申請人:東莞市電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申請目的: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東莞市電子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登記設立,系由和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港幣 萬元。投資總額港幣 萬元,經營期限 年。現有職工 人。生產經營范圍
為: 。
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申請人的技術和管理等競爭綜合實力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 年 日申請人應付貨
款 元人民幣;應付短期借款 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借款 萬元人民幣,大部分已設立擔保);其他應付
款 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 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
款 元人民幣(已因訴訟被法院凍結),固定資產帳面合計117,141,963.11元人民幣,土地使用權帳面計 元人民幣(詳見資產狀況說明 )。債務大于資產 元,嚴重資不抵債。
自 年 月底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現在全部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
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破產清算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目的:
申請的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寫作要求:
1.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一欄應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申請人如系自然人,應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等;如系法人或非法人以外的組織,應寫明單位全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職務或主要負責人姓名、職務。
2. 申請目的:
一般表述為:“申請人或被申請人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明顯缺乏清除能力,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二條、第七條和第八條之規定,特向你院提出破產清算申請,請予準許依法宣告申請人或被申請人破產還債。”
3. 事由和理由:
如系債務人申請破產,一般應寫明:(1)債權發生的事實,包括債權的產生、數額、履行期限、有無擔保等事宜;(2)該筆債權已到履行期,債務人到期而未履行的情況;(3)申請債務人破產的法律依據。
申請破產的請示報告
(適用國有企業)
關于“企業”申請破產的請示:(主管部門)
我單位自造成企業連年虧損,已嚴重資不抵債,且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我單位現有職工 名,離退休職工 名,資產負債率高達 %。
根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有關規定,我單位擬申請破產,于 年 月 日已經股東大會(股東會)決議和 年 月 日職工代表大會決議通過,且已提出破產預案和職工安置預案,待批準后實施。
(企業名稱) (公章)
同意破產的批復
(適用于國有企業)
關于同意批復
你單位“關于申請破產的請示”已收悉,經研究同意你單位依法實施破產。望盡快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申請,進入破產法律程序。
(公章)
年月日
破產清算申請書 篇3
申請人: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注冊地:
被申請人股東:陳炎駿,男,漢,身份證號:
出生年月:
住所:
被申請人股東:張泰,男,漢,身份證號:
出生年月:
住所:
申請請求:
1、指定清算組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
2、判令被申請人在破產清算范圍內支付貨款13,600元、訴訟費674元,合計14,274元,支付逾期期間雙倍計付的遲延履行金。
3、判令被申請人股東陳炎駿、張泰因怠于履行破產清算義務,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清算依據和理由:
根據20xx年2月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和20xx年4月22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檔案館《檔案機讀材料》,被申請人上海索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4月5日被吊銷營業執照。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上海索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因票據糾紛一案,經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20xx年5月17日作出徐民二(商)初字第952號《民事調解書》,現已生效。
根據徐匯區法院判決:限被申請人于20xx年6月18日前支付申請人人民幣13600元,本案受理費人民幣674元由被申請人負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29條的規定,支付逾期期間雙倍計付的遲延履行金。
被申請人股東陳炎駿、張泰是上海索妃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注冊資本50萬元,各持50%。至今未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嚴重損害債權人合法權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18條第一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毀損或者滅失,債權人主張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第18條第二款,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因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公司主要財產、帳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由于被申請人陳炎駿、張泰逾期不成立清算組進行破產清算,不自覺按時履行清算義務。根據《公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定(二)第7條第(一)項、第24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權人對人員下落不明或者財產狀況不清的債務人申請破產清算案件如何處理的批復》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請,請依法對被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
致
上海市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月x日
破產清算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申請目的: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東莞市電子有限公司于年月日登記設立,系由和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港幣萬元。投資總額港幣萬元,經營期限年。現有職工人。生產經營范圍為。
最近一、兩年來,由于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申請人的技術和管理等競爭綜合實力明顯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年日申請人應付貨款元人民幣。應付短期借款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借款萬元人民幣,大部分已設立擔保)。其他應付款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元人民幣(已因訴訟被法院凍結),固定資產帳面合計117,141,963.11元人民幣,土地使用權帳面計元人民幣(詳見資產狀況說明)。債務大于資產元,嚴重資不抵債。
自年月底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現在全部供應商停止供貨,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
東莞市xx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破產清算申請書 篇5
申請人: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北京市
電話:
申請目的:依法對申請人進行破產清算,以公平清理債權債務,保護申請人的職工、債務人以及申請人和其他相關利益者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北京有限責任公司于20xx年12月22日登記記設立,是由 和 投資設立的企業。注冊資本人民幣50萬元。經營期限為20xx年。現有職工 X 人。生產經營范圍.
近期由于經營不善,不能適應市場競爭形勢,持續嚴重虧損,無法籌集資金予以彌補。根據申請人財務資料反映:截至20xx年 月 X日申請人應付貨款人民幣XX元;應付短期借款 XX元人民幣;其他應付款XX元人民幣;帳面總負債 XX元人民幣。申請人現有資產帳面總額共計 XX元人民幣,其中銀行存款 XX元人民幣,固定資產帳面合計XX元人民幣,債務大于資產 XX元,嚴重資不抵債。自20xx年XX月以來正常生產經營無法維持,生產經營活動已停止。
綜上所述,因申請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明顯喪失清償能力,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公司無法繼續經營,現特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清理債務。
此致
北京市X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北京有限責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