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假日加班費申請書(精選3篇)
節假日加班費申請書 篇1
尊敬的單位領導:
您好!我是本單位員工,因上月加班費未計算入上月工資,故申請補助。
我在工作中一直認真負責,以百分百的熱情與仔細對待每一項任務。正所謂一份付出一份收獲,每一份收獲都是源自自己的努力,更是證明了自己的價值。而每一份收獲更是激勵自己繼續努力工作的力量源泉。為了能夠更好地工作,證明自己的價值,所以我申請補助,望領導批準!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年 月 日
閱讀拓展:法定節假日工資計算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令第270號)規定,我國法定節假日包括三類。第一類是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法定),包括:新年(1月1日放假1天)、春節(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放假3天)、勞動節(5月1日放假1天)、國慶節(10月1日、2日、3日放假3天)清明節(放假1天)、端午節(放假一天)和中秋節(放假一天)。
法定假日,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須在正常支付員工工資的基礎上,按不低于員工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資。也就是說,10月1日、2日、3日三天,加班費按3倍標準執行,同時,由于3日出現法定假重疊情況,將中秋節假調至6日,因此6日應當視同為法定假日,加班工資按3倍計算。 法定節假日工資計算
除了國家法定假期以外,港澳部分優秀企業也會有內部的福利假期:例如公司的成立日、周年慶、甚至是工齡達到一定程度的無條件“帶薪假期”。也就是享受假日的同時,還享有正常薪水待遇。
公司福利假期一般沒有固定日期,只有固定天數,由員工根據自己的需要安排放假日。“近年來,也有少數港澳企業將福利假期引入其在中國的分公司,如澳門元盛國際投資有限公司的福利假期,除了工齡帶薪假期外,還有男性產假、旅游假等。”由于福利帶薪假期不同于國家法定假日,如果員工放棄福利假期,將不會得到加倍工資的補償。
節假日加班費申請書 篇2
尊敬的領導:
我自至入職發展有限公司,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約定: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具體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周六;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第四條關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1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計時工資;2740/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2540/月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而實際上;我們現在的工作人員從入職之日起,一直為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休息4天,具體上班考勤為;
早班;08;00至16;00
中班;16;00至00;00
晚班;00;00至08;00
行政班;12;00至20;00
2、加班費計算的工資基數為;1440元/月
由此可見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我們每星期存在一天休息超時加班費,根據【勞動法】工資分配,應當遵守按勞務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及以下列相關條款;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報酬。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務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一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下,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定期限勞動合同。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工資的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與所述,請公司按勞動合同、勞動法、確定加班計算方式,支付下列款項:
1.請求公司支付x至xx月x日,每周星期休息日雙倍加班費用。
2.請求公司支付x至xx月x日,平時超時加班按1.5倍計算加班費差額。
3.請求公司支付x至xx月x日,國家法定假期三倍加班費差額。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節假日加班費申請書 篇3
尊敬的領導:
我自x至x入職發展有限公司,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約定: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1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具體工作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周六;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第四條關于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1種形式執行,并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計時工資;2740/月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2540/月
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費。而實際上;我們現在的工作人員從入職之日起,一直為每天工作8小時,每月休息4天,具體上班考勤為;
早班;08;00至16;00
中班;16;00至00;00
晚班;00;00至08;00
行政班;12;00至20;00
2、加班費計算的工資基數為;1440元/月
由此可見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我們每星期存在一天休息超時加班費,根據(勞動法)工資分配,應當遵守按勞務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及以下列相關條款;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報酬。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的,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務合同,不需要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外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一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務合同的。
3.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照本法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下,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定期限勞動合同。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三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工資的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百分之五十
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4.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2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綜與所述,請公司按勞動合同、勞動法、確定加班計算方式,支付下列款項:
1.請求公司支付-至X月-X日,每周星期休息日雙倍加班費用。
2.請求公司支付-至X月-X日,平時超時加班按1.5倍計算加班費差額。
3.請求公司支付-至X月-X日,國家法定假期三倍加班費差額。
申請人:
申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