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強制措施申請(精選5篇)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 篇1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通訊地址:xx市臺江區廣達路51號六層郵編:350聯系電話:
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男,x年x月x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經商,住xx省石獅市錦尚鎮港前村中區34號。從x年x月x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邊[國]境罪,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八變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再逮捕),現羈押于石獅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一時無法裁判,也應解除對其的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于x年x月x日再次被逮捕,貴院在x年x月2x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至今押而不決,該案經延期后,又超法定審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法(20xx年)163號]的精神,特申請貴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若如一時無法裁判,也應依法解除對強制措施。
此致
石獅市人民法院
律師事務所
律師:
x年x月x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 篇2
申請人:
住址:xx市xx區路號座房
身份證:
《案》已于xx區公安局立案。現該案已經移交檢察院審察起訴,事實經過詳見《供述書》。關于傷情鑒定,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六條“勘驗、檢查傷害案件現場,應當制作現場勘驗、檢查筆錄,繪制現場圖,對現場情況和被傷害人的傷情進行照相,并將上述材料裝訂成卷宗。”第二十二條“人身傷情鑒定
文書格式和內容應當符合規范要求。鑒定文書中應當有被害人正面免冠照片及其人體需要鑒定的所有損傷部位的細目照片。對用作證據的鑒定意見,公安機關辦案單位應當制作《鑒定意見通知書》,送達被害人和違法犯罪嫌疑人。”,“第四十條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應當嚴格按照辦理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的要求,形成完整卷宗。卷宗內的材料應當包括傷情照片,檢驗、鑒定結論等證據材料”事實不清,頭部傷是否具有真實性!該男子頭部輕傷為申請人所為的鑒定結論明顯依據不足,無關聯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第一項和第四項規定,理應“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和《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68條“(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于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綜上所述,故申請免予追究刑事責任解除取保候審強制措施,特提請審查批準。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 篇3
尊敬的_______:
一、申請人基本信息
姓名:_______
性別: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住址: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
二、申請事項
本人,_______,因_______被貴部門采取了強制措施。經過深刻反省和認識,我現向貴部門提出解除強制措施的申請。
三、事實與理由
事實描述:
我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因_______被貴部門采取了_______。
自被采取強制措施以來,我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積極進行反思和改正。
理由闡述:
我已經充分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錯誤性和違法性,并對此深感后悔。
我已經主動承擔了相應的責任,并采取了積極的措施來彌補自己的過錯。
我保證今后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鑒于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采取了積極的改正措施,我希望貴部門能夠審慎考慮我的申請,解除對我的.強制措施。
四、承諾與保證
我保證所述事實真實、完整,如有虛假,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我承諾今后將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再犯同樣的錯誤。
我將積極學習法律知識,自覺遵守社會公德,為社會做出積極貢獻。
五、請求事項
請求貴部門審慎考慮我的申請,依法解除對我采取的強制措施。
請求貴部門在審核后能夠盡快予以執行,并通知我相關處理結果。
六、附件
如有相關證據材料或證人證言,我將隨本申請書一并提交。
此致
敬禮!
申請人: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 篇4
申請人:__法煒律師事務所律師__。
通訊地址:__市臺江區廣達路51號六層郵編:350____聯系電話:____x
被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__,男,1971年3月24日出生,漢族,初中文化,經商,住__省石獅市錦尚鎮港前村中區34號。從20__年3月6日至今,五易涉嫌罪名(聚眾擾亂公共場所、交通秩序罪,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阻止他人偷越邊[國]境罪,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八變強制措施(治安拘留、刑事拘留、監視居住、再刑拘、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再逮捕),現羈押于石獅市看守所。
申請事項:對犯罪嫌疑人__依法作出無罪判決,一時無法裁判,也應解除對其的強制措施。
事實和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國]境罪于20__年8月26日再次被逮捕,貴院在20__年10月28日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至今押而不決,該案經延期后,又超法定審限。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嚴格執行刑事訴訟法,切實糾防超期羈押的通知》[法(20__)163號]的精神,特申請貴院依法作出無罪判決,若如一時無法裁判,也應依法解除對__的強制措施。
此致
石獅市人民法院
__法煒律師事務所
律師:__
__年__月__日
解除強制措施申請 篇5
申請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通訊地址或聯系方法:
申請事項:解除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強制措施。
事實與理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涉嫌一案,于20xx年x月x日時始被采取.強制措施,現已超過法定期限。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特提出申請。請予解除對其采取的強制措施。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檢察院或人民法院)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