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申請書模板匯編(精選3篇)
立案申請書模板匯編 篇1
申請人(受害人):楊X X,女,白族,1985年06月20日生,云南省大理州洱源縣人,住洱源縣鳳羽鎮X村21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1390872。
委托代理人:馬培杰,云南楊守智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
請求洱源縣公安局依法履行工作職責,對李X X涉嫌故意傷害罪一案進行刑事立案偵查,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一、基本事實:
楊X X與李X X系夫妻關系。雙方于20xx年08月24日登記結婚,申請人楊X X嫁入李X X家中生活。結婚后,犯罪嫌疑人李X X逐漸露出本來面目,開始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申請人的噩夢就此開始。據申請人回憶,申請人平均每月要遭到犯罪嫌疑人李X X的四 、五次毆打,申請人多次因為李X X的暴行致傷,并多次到醫院就診。申請人經常被李X X打得鼻青臉腫,但是為了顧及面子,申請人一直忍氣吞聲,沒有聲張。
20xx年04月27日,因為家庭瑣事,犯罪嫌疑人李X X稍有不滿,即不分青紅皂白再次對申請人拳打腳踢。毆打持續了十多分鐘,李X X的家人在一旁冷眼旁觀,沒有任何人進行勸阻。無奈之下,申
請人只好報警,隨即被送至洱源縣人民醫院治療。
經洱源縣人民醫院檢查,楊X X病歷顯示:神清,鼻根部見一長約2.5CM縱形裂傷,左側頜面部見一大小長約3CM×4CM皮膚軟組織挫傷,左側整個手背部見擦傷。診斷結果為:1、鼻外傷,皮膚軟組織裂傷,鼻骨骨折;2、頜面皮膚軟組織挫裂傷;3、左手背部擦挫傷。經洱源縣公安局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出具“(洱)公(司)鑒(傷)字【20xx】號”《活體傷情檢驗意見書》確定,申請人楊傷情為輕傷二級。
二、犯罪嫌疑人李X X的行為已經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應該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罪嫌疑人李X X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變本加厲,毆打申請人致輕傷害,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身體健康權。犯罪嫌疑人李X X還利用申請人膽小怕事的心理,利用申請人的忍辱負重和一再退讓,對被害人肆意使用暴力 ,他的行為無疑已經構成犯罪,理應承擔刑事責任。
三、犯罪嫌疑人李X X不思悔改,在毆打申請人不聞不問,后沒有任何歉疚,申請人堅決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申請人被李X X毆打致傷后,隨即被他人送往建水縣人民醫院住院治療。申請人住院期間,李X X對申請人不聞不問,沒有任何歉疚之意。無論是作為一名肆意毆打他人的施暴者,還是作為申請人的丈夫,犯罪嫌疑人李X X均應該對申請人的受傷情況進行過問,但是其
行為實在讓申請人寒心和失望,申請人絕對不會原諒其故意傷害的犯罪行為,堅決請求以故意傷害罪對其立案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綜上所述,犯罪嫌疑人李X X長期對申請人實施家庭暴力,此次更是變本加厲,毆打申請人致輕傷害,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身體健康權。其行為已經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手段卑劣,犯罪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4條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 呈
洱源縣公安局
申請人: 李 X X
20xx 年 06 月 24 日
附:犯罪嫌疑人李X X個人信息
李X X,男,白族,1977年11月23日生,云南省洱源縣人,住洱源縣鳳羽鎮XX村號,身份證號:,聯系電話1360872。
聞言審聽,筆動冤明;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知情釋法,據理力爭;高懸義劍,拍案而起;人間正道,朗朗乾坤;大彰法制,邪不壓正!
立案申請書模板匯編 篇2
申請人:虞城神禾源肥業有限公司,住所地虞城縣南環路西段。
法定代表人:李紅旗,總經理。
申請事項
請求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強酒業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責任。
申請理由
虞城縣豐業小額貸款有限公司訴商丘市芝強酒業有限公司、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貴院已經立案受理,現正在審理過程中。經查,商丘市芝強酒業有限公司在借款之前,其公司股東已將全部股權質押六百萬,而在借款合同到期后,不但沒有歸還借款,反而出資300萬元與匯富拓展有限公司成立了商丘市鑫芝強商貿有限公司,同時該公司法人王芝涉嫌在利用公司名義騙取100萬元貸款后個人將該筆款項非法占有,根本不具備還款誠意。現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請求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依法追究涉嫌犯罪的商丘市芝強酒業有限公司、王芝等的刑事責任,請予準許。
此 致
虞城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虞城神禾源肥業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立案申請書模板匯編 篇3
申請人:汪某,男,漢族,198x年9月6日出生,住x省x市x縣x鎮x村民委員會海子組13號。現實際居住地:x市x鎮(居住一年以上)。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電話:
案由和申請權依據
案由離婚糾紛。因貴院立案庭口頭答復汪某與離婚案不屬于貴院管轄,代理人認為該答復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一百零八條、一百一十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和第十二條規定,特此申請。立案申請書。
請求事項
貴院依法糾正,并予以受理。
事實與理由
受原告委托,代理人于xx年6月21日向貴院郵件了汪某與周離婚案的起訴材料,xx年7月2日,貴院口頭告知:該案被告系xx省x市x縣x鎮x村人,根據原告就被告原則,受訴法院應為x省x市x縣法院,故貴院無管轄權,口頭答復不予受理。代理人認為貴院該口頭答復有以下不當之處:本案被告確為x省x市x縣x鎮x村人,但是,被告于20xx年8月外出不知去向,至今未回過家,郵寄的起訴材料中含有被告原住所地x鎮x村委會對此開具的證明,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二條規定,原告汪某自20xx年至今一直在貴院所在地x打工,并辦理暫住證。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的規定。故貴院依法有管轄權。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和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貴院應當依法予以受理。特此貴院依法糾正。此致!
xx市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
申請人:
xx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