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補償的申請書范文(精選4篇)
有關補償的申請書范文 篇1
各位領導:
關愛弱勢群體,共建和諧社會,就本單位社會化管理我們共同提出我們的要求,我們自20_年到本單位以來直至今日,應上的各類保險,因各種原因一直未能得到落實,現今本單位社會化管理正在穩步推進,我們也歡迎和支持社會化管理早日完成,這不僅關系到單位正規化建設也關系到我們個人切身利益,為了避免日后與掛靠單位或本單位的扯皮糾紛,我們想將20_年之前單位未能為我們個人補交的保險,現在以現金的形式補償給我們,就我們個人而言保險才是我們個人將來的保障,因社保管理制度等原因,補繳保險已經是不太可能了,只有現金補償是最好的方法。
望領導給予考慮
申請人:
20_年8月5日
有關補償的申請書范文 篇2
各級人民政府:
本著實事求是,和有關政府對拆遷安置補償的相關政策及拆遷文件為依據,經本人五年來損失數據考證,要求補償金額數據如下:
執照 18000元
人員工資 414000元
原材料損失 23500元
拆除搬運 23763元
機械存放過渡67.5平米x15x12x2 168300元
機械存放超期67.5平米x22x6月 613800元
不能生產損失 150000元
設備折舊(420500+52200)x70% 330890元
合計 1742253元
特此申請
申請人:向__
20_年12月24日
有關補償的申請書范文 篇3
申訴人:馬__,男,漢族,39歲,系常熟市__工具公司職工,住沙家浜___。電話:
被訴人:常熟市__工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aaaaa ,系該公司總經理。
住所地:沙家浜鎮。
仲裁請求:
一、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_年到__工具廠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_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_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定勞動合同后,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系,必須要簽定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20_年12月3日發布)第十條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系。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系,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有關規定,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仲裁委員會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此 致
常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馬__
_年_月_日
有關補償的申請書范文 篇4
尊敬的__大學__學院領導:
我叫劉__,20_年2月19日出生,家住鹽城市鹽都區大縱湖鎮振興村六組120號。20_年1月進入您單位工作至今,擔任保潔員,合同為每年一簽,最后一次簽至20_年12月。在20_年9月的一次勞動中,不慎摔裂膝蓋髕骨,在家休養6個月。依據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等法律規定,請學校考慮到我實際情況,酌情對我進行經濟補償。
請求事項:
一、請求支付我工作7年來的經濟補償金4900元 。
[20_年1月-20_年12月]
二、請求支付我因工負傷的各種補償金共計3500。
其中1、治療費1000元;2、伙食補助費1000元;3、交通費500元;4、護理費1000元。
三、 請求支付我因傷期間由我支付給替代勞動者的報酬4200元。
受傷非本人蓄意違章、違法,應該屬工傷。而且支付給我崗位替換勞動者的報酬不應由我支付。 [6個月,每月700元]
上述費用總計:12400元
事實和理由:
一、關于經濟補償金。
1、我與師范學院之間的勞動關系,應屬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的調整范圍 。《勞動法》第2條第2款規定“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說明機關、事業組織及社會團體與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關系。
2、我自20_年1月直到今天,一直在您單位工作,雖然合同一年一簽,但我在您單位工作年限已有7年,20_年1月,單位提前解除了本該7月到期的合同而改為1月重新簽訂,當時并沒有給我任何補償,所以按照下面法律規定,您應該補償我7個月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第五條規定:“經過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根據上述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是用人單位提出的,必須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的,則沒有相應規定。
二、職工發生工傷醫療待遇規定
單位至今未給予我工傷待遇,不符和下述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29條的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具體包括:1、治療費。2、伙食補助費。3、交通費。4、工資福利。5、護理費。對于沒有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企業,這些費用都要按照相應標準由企業支付。
《江蘇省城鎮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規定》 第九條 工傷事故發生后,企業應當在15天之內,特殊情況不超過30天,向當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申請工傷認定。逾期不報告的,由企業負責按本規定的待遇標準支付工傷費用。
三、工傷停工留薪期間工資待遇規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一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請求人:劉__
申請日期:20_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