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章申請書(精選8篇)
蓋章申請書 篇1
xx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我公司擬邀請(護照號碼:)1人,于20xx年xx月xx日(入境時間)來華,赴常州(來華目的.),需申請辦理《邀請核實單》。我們鄭重承諾:
一、我公司提供的全部申請材料真實合法,被邀請人訪華行程均按照行程計劃執行,如有弄虛作假,自愿接受停止辦理《邀請核實單》的處理;
二、經辦人為本公司員工,被邀請人為本公司客戶;
三、我公司將敦促被邀請人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從事與來華身份不符的活動。如被邀請人在華有違法犯罪行為,我單位將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我公司保證被邀請人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并于批準停留天數期滿前按期離境;
五、被邀請人在華所需生活費用和回國費用均已落實。如被邀請人在華滯留或生活無著,我單位將承擔其在華生活及遣返費用。
單位負責人(簽名):(加蓋單位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蓋章申請書 篇2
xx局(科室隊所):
我單位(xx有限公司)因為(原因)需刻制印章,印文是,現授權(姓名,身份證號)前去辦理相關事宜。
批準為盼!
xx公司(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蓋章申請書 篇3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辦公室:
我公司擬邀請(護照號碼:ⅩⅩⅩⅩ)1人,于Ⅹ年Ⅹ月Ⅹ 日(入境時間)來華,赴常州 ⅩⅩⅩⅩ(來華目的'),需申請辦理《邀請核實單》。我們鄭重承諾:
一、我公司提供的全部申請材料真實合法,被邀請人訪華行程均按照行程計劃執行,如有弄虛作假,自愿接受停止辦理《邀請核實單》的處理;
二、經辦人為本公司員工,被邀請人為本公司客戶;
三、我公司將敦促被邀請人遵守中國法律法規,不從事與來華身份不符的活動。如被邀請人在華有違法犯罪行為,我單位將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四、我公司保證被邀請人按規定辦理住宿登記,并于批準停留天數期滿前按期離境;
五、被邀請人在華所需生活費用和回國費用均已落實。如被邀請人在華滯留或生活無著,我單位將承擔其在華生活及遣返費用。
單位負責人(簽名):
(加蓋單位公章)
蓋章申請書 篇4
南寧市公安局:
我公司已于xx年xx月xx日經南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領取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為便于開展相關業務,現申請刻制以下壹枚印章。
印章內容如下:
1、南寧xx有限公司
2、南寧xx有限公司財務專用章
3、南寧xx有限公司合同專用章
3、南寧xx有限公司發票專用章(注:發票章要有稅證號才能雕刻,把稅號填寫在發票專用章后面)
20xx年xx月xx日
蓋章申請書 篇5
一、個人找基地申請書需要蓋章嗎
如果是自己辦理,在職證明蓋部門章也可以,因為在職證明不是必須的證明材料,所以蓋哪里的章都可以。但是,注意務必要有同級領導的簽字(手寫)。在西方國家更重視的是簽字,而且大家都很講誠信,也只有在出現問題時才會驗證簽字的真偽。并且辦理簽證時簽證官大部分不看。
如果是旅行社協助辦理簽證,則必須蓋單位的公章或單位辦公室的章,并且要求提供法人代碼、營業執照復印件(也要蓋紅色單位章),這不是所去國家的要求,而是旅行為了間接證明你會回來而提出的要求(所謂出國旅游押金也是旅行社要的)。如果游客不能隨團回國(所謂的脫團)旅行社需要負連帶責任,會影響旅行社下次帶出國團的審核。
二、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
1、如果合同是由單位的委托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或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簽的字,則合同有效。
2、如果簽字的委托代理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簽訂合同的,經過被代理人的追認后,所簽合同有效。未經追認的,合同無效,由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義實施民事行為而不作否認表示的,視為同意。
三、合同生效的要件包括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指合同發生效力普遍應具備的條件。任何合同只有具備一般生效要件,才能有效,也才能依法成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55條的規定,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包括: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生效的特別要件:指合同除具備一般生效要件外還須特別要件具備才能生效的條件。合同的特別生效要件,只是法律、行政法規特別規定的某些合同生效須特別具備的要件,并不具有普遍性。
《合同法》第44條第2款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蓋章申請書 篇6
縣公安局:
我村公章由于使用時間久,平時使用頻繁,磨損較嚴重,輪廓殘缺,現我村上交紙質材料蓋公章時,均被對方單位指出所蓋公章的印跡不合格,為推進我村工作正常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現急申請更換公章。
特此申請,望審批。
申請人:
20xx年10月日
蓋章申請書 篇7
茲有遂昌x公司,工商注冊號:,因業務需要(或舊印章損壞……),申請刻制“遂昌x公司”和“遂昌x公司財務專用章”各一枚,請批準單位刻制公章申請書申請書。
法人代表:
經辦人:
聯系電話:13
x年xx月xx日
蓋章申請書 篇8
各科室:
由于醫院現運行的出院疾病診斷證明書,系已加蓋好公章下發至科室及電子打印的出院記錄難辨真實性,在日常監管中存在一定困難,醫療保險、商業保險機構、社會救助機構也多次要求加蓋醫院公章以保障醫療文書的真實性,此外還可以防止部分醫療欠費。因此迫切需要對現有醫療文書的運行進行規范。經借鑒兄弟醫院的經驗,院領導批準,同意自20xx年1月1日起在出院記錄、疾病證明書上統一加蓋“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出院疾病證明專用章”,并規范出院流程和打印出院清單流程,具體措施如下:
一、各科室護士長自本規定下發之日起到總務科倉庫領取新版空白疾病證明書,新版疾病診斷證明書已經注明“本證明書無醫師簽名和醫院公章無效”,今后醫務科不再提供已經加蓋好公章的.疾病診斷證明書,原已經加蓋好住院部公章的疾病證明書由護士長全部收回交醫務科。
二、醫院統一出院記錄格式和版本,注明未加蓋醫院公章無效,經治醫師和上級醫師雙簽名后與疾病診斷證明書一同交給值班護士,值班護士在系統上結算完費用后點擊出院。
三、患者(或家屬)到值班護士處領取醫師簽名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記錄和自己保存的預繳費用押金單至住院部一樓入院處辦理出院手續,入院處工作人員在患者結清賬后出具統一收據并在患者出院小結和疾病證明書上加蓋“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出院疾病證明專用章”。
四、患者(或家屬)憑出院后結賬收據(發票)至住院科室護士站打印出院清單,值班護士打印完清單后在患者結賬收據(發票)背面注明“已打印清單”字樣。
五、費用清單需加蓋公章者需返回入院處加蓋財務專用公章。
六、患者攜帶疾病證明書、出院記錄、結賬收據和費用清單離院或者辦理醫保報銷手續。
七、門診疾病證明書仍然按現有程序進行,直至原有的老版疾病證明書用完為止。
八、入院處只負責出院結賬時在出院記錄、疾病診斷證明書上加蓋“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出院疾病證明專用章”。出院后如遺失補打或者復印出院記錄等病歷,需要到醫務科(門診七樓)依據病歷管理規范辦理。
九、24小時出入院記錄、死亡記錄和死亡醫學證明書參照出院記錄和疾病診斷證明書加蓋公章。
十、本規定自20xx年12月23日起試運行,20xx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期間如有疑問請及時與醫務科聯系。聯系電話:。
醫務科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