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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發布時間:2024-10-01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精選23篇)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

  申請人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

  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

  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0月19日,申請人知悉,被申請人于XX年9月29日作出了《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核準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因該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包括申請人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廠房,故與申請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依法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涉案具體行政行為違反有關立項的法律法規。

  1、未經用地預審核準立項,程序嚴重違法。

  《國務院關于嚴格改革深化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九條規定,“……發展改革等部門要通過適當方式告知項目單位開展前期工作,項目單位提出用地預審申請后,國土資源部門要依法對建設項目用地進行審查。項目建設單位向發展改革等部門申報核準或審批建設項目時,必須附國土資源部門預審意見;沒有預審意見或預審未通過的,不得核準或批準建設項目。”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二)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項目用地預審意見;”

  然而,被申請人作出粵發改《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并沒有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這嚴重違反上述法律法規規定。

  2、欠缺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城市規劃意見等核準立項的法定要件。

  《廣東省企業投資核準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項目申請單位向項目核準機關提交申請報告時,應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規定,附送以下文件:(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四)根據法律、法規應提交的其他文件;”

  被申請人作出《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前,并未取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城市規劃意見,屬于程序嚴重違法。

  二、未履行聽證也未告知利害關系人申請聽證,違反法定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實施行政許可應當聽證的事項,或者行政機關認為需要聽證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許可事項,行政機關應當向社會公告,并舉行聽證。”第四十七條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申請人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申請人、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在被告知聽證權利之日起五日內提出聽證申請的,行政機關應當在二十日內組織聽證。”

  但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出粵發改XX788號《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的具體行政行為時并沒有告知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程序嚴重違法。

  綜上,被申請人作出的《關于省道s268線中山市歧江路段改建工程項目申請報告的核準意見》(粵發改XX788號)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錯誤,應予撤銷。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糾正被申請人的違法行為,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之規定,向貴處申請行政復議,望支持申請人的復議請求。

  此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2

  旅復受(二)字(____)第____號

  (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經審查,你(單位)同該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條第三款的規定,你(單位)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1、在復議過程中,第三人有權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

  2、第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請向本機關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書

  3、如委托代理人代為參加復議,請向本機關提交第三人出具的委托書

  附:空白委托書一份

  市旅游事業管理委員會(印章)

  xx年xx月xx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3

  申請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xx年第5期和20xx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www.)、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

  二○xx年x月xx日

  河南省x市城市信用社:張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4

  申請人:

  住所:

  負責人:

  被申請人:

  負責人: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要求申請人對編號的土地(以下簡稱“該宗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以下簡稱“行政決定”),現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申請請求:

  依法撤銷申請人對該宗土地重新評估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并按照申請人購買該宗土地的價款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

  申請理由:

  20xx年xx月xx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購買了位于的土地平方米(國土證編號為:,土地性質為:劃撥)。20xx年月日,仁壽縣規劃局發文(詳見本行政復議申請書證據),確定了對該宗土地的相關情況。20xx年月日,申請人以方式向被申請人申請拍賣時的評估價為標準補繳該宗土地出讓金、變更該宗土地性質為建設用地,被申請人卻要求申請人對該宗土地予以重新評估并以重新評估的價格為標準繳納土地出讓金。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這種決定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原因如下:

  第一、被申請人作出的決定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若被申請人是依據相應的法律法規作出的上述決定,則應向申請人明示。

  第二、被申請人的任何行政決定應當以合法的書面形式向申請人作出,而非在申請人屢次要求繳納土地出讓金后,被申請人僅以電話或口頭的形式告知申請人。

  三、據申請人了解,在被申請人轄區內另一地塊與該宗土地存在一樣的情況,即購買時系劃撥性質的土地。而另一地塊所有人在補繳出讓金時被申請人是以拍賣時的評估價作為補繳出讓金的標準。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對于情況相同的兩宗土地所作出的決定差別巨大,申請人作出的行政決定既沒有法律法規的具體規定,也沒有以合法的書面形式作出上述行政決定。綜上,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對于編號為的土地重新評估并繳納土地出讓金的行政決定,請求撤銷上述行政決定。

  此致

  申請人: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5

  申請人,男,46歲,漢族,系xx縣xx鎮大梨樹村組村民。

  申請人鄧某某,男,34歲,漢族,系xx縣xx鎮xx村組村民。

  申請人王某某,男,34歲,漢族,系xx縣xx鎮x村(現xx村)組村民。

  被申請人:xx縣人民鎮府

  法定代表人:王某(xx縣人民鎮府縣長)。

  申請事項

  一、請求州人民政府依法撤銷或變更被申請人于20xx年1月10日所作出的“晴府行決字[20xx]1號”決定;

  二、請求州人民政府依法對xx鎮xx村組與xx村組的土地權屬爭議進行重新確定;

  三、請求州人民政府依法對涉及三申請人的土地權屬界限予以明確。

  事實及理由

  xx縣xx鎮xx村組與xx村組的土地權屬爭議一事, xx縣國土局經調查后,組織雙方進行了調解,但雙方未達成協議。20xx年1月10日,以“x府行決字[20xx]1號”文件作出《關于xx鎮xx村組與xx村組的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決定》。

  xx縣政府所作出的處理決定存在以下錯誤和和違法之處:一是該處理決定上面使用的分界點之一“丫口墳”,實際上當地并沒有該地名,該決定混淆分界線,處理結果難以令人信服;二是該處理決定第三頁倒數第三行明確說明《xx縣土地管理局關于xx村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是對1965年6月8日《山林邊界協議》和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的否定,應當以該協議來明確雙方爭議的土地權屬界線。但最后處理決定內容卻是1992年《山林邊界協議》劃定的界限內容,完全與《xx縣土地管理局關于xx村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不符;三是該處理決定所劃分的土地權屬界限模糊不清,難以辨別,致使三申請人均難以依據該處理決定明確自家土地界線和土地權屬范圍。

  xx縣政府的該處理決定,形式上似乎為當事人雙方明確了土地按權屬界限,解決了糾紛,實質上根本沒有為當事人(特別是三個申請人)明確土地權屬界線。若僅以此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依據和結果,雙方的矛盾早晚將會另行產生。

  綜上,xx縣政府的處理決定與實施不符,與法律相悖,嚴重侵害申請人利合法權益,為了維護土地劃分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充分尊重土地使用的歷史和現狀,保障三申請人合法利益,我三人特向貴府提出復議請求,希望貴府能依法明斷,撤銷或變更xx縣政府作出的x府行決字[20xx]1號處理決定;對爭議的地塊,依照《xx縣土地管理局關于xx村x村民組與大梨樹村組村民組山林山界協議書》([1993]x土(監)字第2號)規定,依法重新進行土地邊界確定,并明確三申請人土地邊界和權屬范圍,以徹底化解xx村組與xx村組的土地權屬爭議,維護三申請人應有的合法權益。

  此致

  州人民政府

  二〇一三年二月四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6

  申請人:武某,男,_____歲,漢族,工人,

  住址:_______縣_______鄉_______村三隊 電話:_______

  被申請人: ______市土地管理局,負責人:許某 職務:書記

  住址: _______市人民路_____號, 電話: _______。

  復議請求:

  依法撤銷或變更 市土地管理局“ 市 字[ ] 號文,即《關于對武 未經批準擅自出租集體土地的處理決定》。

  主要事實及理由:

  武 原為水 縣 xx鄉 xx村三隊村民, xx年元月,根據國家關于對企業實行兼并、租賃、承包等多種方式尋求企業發展的政策,承包了 農工商總公司下屬的 機械廠,出任廠長,承包期為 年,后經主管部門和有關機構批準,依法變更了公司名稱,為 有限責任公司。

  原 機械廠面積為 xx平方米, xx年 xx月 xx日領取了 平方米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因當時該廠與少年管教所存在土地界線的爭議,故一部分土地憑證沒有申領。 年 月 日武 承包后,依法向縣土地管理局申領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面積為 平方米,用途為工業用地,時間是 年 月 日。

  武 出任廠長后,為使企業擺脫困境,經隊、村以及 農工商總公司同意,組建了 有限公司。公司因經營規模的擴大,準備新建部分廠房,于 xx年 xx月 xx日正式向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提出建房的用地申請,隊上簽署了同意辦理的意見,而恰在此時,村上與公司因承包租金問題發生爭議,不給報件蓋章并騙走了土地使用證,致使建房用地手續不夠完善。

  有限公司為使企業正常運轉,起死回生,出租部分土地,以盤活土地資產,從總體上講是符合國家關于盤活土地資產有關政策的而市土地管理局對其進行的處理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實事求是原則,而是不顧客觀實際和后果,欲將企業一棍子打死,這有悖法律關于保護國家、集體和個人合法權益的精神,是不適當的。具體來說,市土地管理局行政決定的不當之處主要是:

  1.主體錯誤。市土地管理局[ ]號文的處理對象是武 ,而實際上武 只是繼宏有限責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將自然人與法人混為一體。主體錯誤,處罰不能成立。

  2.適用法律錯誤。市土地管理局處理決定第一項處罰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該條文是針對非法轉讓土地,而非出租集體合法使用的建設用地。處理決定第二項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中共中央中發[ ]號文件的“精神”進行處罰,這不符合《行政處罰法》中關于行政機關行使行政處罰權應遵循的有關規定。再者,中央 號文件下發后,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亦下發了《關于貫徹的通知》,中央和自治區兩個文件通知的精神實質在《通知》中很清楚,即“切實保護耕地”、“凍結非農建設項目占用耕地一年”,而并非土地管理局處理文件第二項所行使的“收回其所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村三隊集體使用”的法律依據。

  處理決定第二項中“收回其承包的土地使用權,并重新安排給 村三隊集體使用“不符合法律規定。第一,繼宏公司法人代表武 與三隊簽訂有合法的承包企業合同,合同正在履行中,承包企業時當然包括企業用地;第二,《 自治區實施辦法》第四十一條第四款規定:“鄉(鎮)村建設用地經批準后,不得隨意改變用途和出讓,嚴禁買賣和荒廢。生產經營停止后須將土地歸還集體。”繼宏公司不但未停止生產經營,而且正在充分利用土地,不應重新安排給三隊使用。

  3.查明事實不清

  (1)房屋 平米是 公司所建,并不是武 個人行為,而其中呈“ ”狀的房子是原隊上已打好的地基,屬合建房屋;

  (2)建房時經過了集體土地所有人 村和隊的同意;

  (3)房屋沒有辦下房產證是因為與 村就承包費交納產生爭執,不蓋章無法申辦;

  (4) 村將土地使用證原件騙走,導致相關手續無法申辦;

  (5)此案的舉報人是 村,導致此案查處的真正原因是 村在承包費官司沒打贏后(見法院裁定),隨即以整人的方式將武 舉報給土地局,而事實上,該地塊的房屋建設是經村、隊同意的,但 年當 公司法人武 收房租時, 村已與該地塊部分單位簽訂了租賃公司,收取房屋及土地租金,從而形成一個房屋或一塊土地有兩個租賃合同的局面,而且, 村與 公司爭收租金;

  (6)該地塊 余平方米房屋只出租了房屋,而空閑地塊才出租了部分土地,市土地局將出租房屋的行為,按出租土地處理,顯然行政處罰行為不能成立。

  4.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就 公司來說,使用的土地在其前身 機械廠時大部分為閑置土地,荒廢多年,就連集體租金都沒法上交, 公司盤活土地資產,合理利用,這符合法律有關規定。《土地管理法》第7條規定:“國有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全民所有制單位或者集體所有制單位使用。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擴、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公司合理利用土地,充分利用閑置土地既是土地使用者的一種權利,又是一種義務,如果我們刻意去追求一種看似合法赦質不利于企業和社會發展的形式,這有悖法律立法精神。 市土地管理局 [ ] 號文件決定讓 公司在 日內自行拆除 平方米的房屋,在第二項中又規定“如該片土地繼續出租,聯營建廠,其土地使用權必須先轉權,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手續”,這說明該片土地是允許進行工業或建設使用的,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也批準為建設用地。市土地局不讓其補辦有關手續而必須先拆除后辦手續再蓋房子是沒有合理性的。自治區黨委、政府貫徹中共中央11號文件的《通知》第四點第二段中明確規定:“對于建設項目確需占用的土地,必須在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后,按有關規定補辦用地手續”,而并非要求一律拆除。

  綜上所述,綜觀本案的客觀事實和所涉及的法律, 市土地管理局[ ]號文件處理決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處理明顯不當,根據《行政復議條例》第四十二條第四項的第1、2、5、點的規定,請求上級主管部門依法撤銷或予以變更市土地管理局[ ] 號文件,以維護國家、集體、企業乃至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武某

  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7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為公民的,應寫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證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住址、工作單位、通信郵編、聯系電話;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包括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及其職務、聯系方式)

  行政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要求撤銷或變更某具體行政行為,或要求確認某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責令限期履行某法定職責。要求國家賠償的'應寫明賠償方式及賠償數額)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具體展開,可分條分點闡述)

  此致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8

  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被申請人:基本情況介紹

  住址:

  申請事項:

  請求撤消(__)鐵民初第1158號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

  事實與理由:

  本人并未提供任何“借款擔保”手續和任何“抵押”給c,其理由如下:

  一:關于“承諾”條

  1:c手中的那張“承諾”條是w寫好拿來讓我簽的“格式條款”,并且w明知我有腦干出血,和腦萎縮等腦部疾病的前提下,趁我神志不清醒時,十分匆忙的騙到我的簽后并匆忙離去,期間非常短暫,沒有任何思考余地。

  2:事后在法院復印來的那張“承諾”條上我發現,該“承諾”條已經被嚴重改動過,他們擅自添加的話后還以逗號結尾,明顯還要繼續添加;并且該“承諾”條上有明顯的“涂改”痕跡,簽名左方被明顯地全部涂黑。此條落款日期是__年10月13號,如果真為其被申請人抵押,那么房照應該在被申請人c手中,而此房照是于__年10月16號才被w借走(而且w還簽了借具,證明房照是借,而非擔保),此房照根本就沒在c手中怎么能有“承諾”條中的“絕不抽回”跡,明顯是c,w二人串通的結果,來欺詐我們。

  3:房產是我和我愛人王黎共有的財產,未經王黎同意,我是沒有權利用這共有財產來給w做任何擔保的,王黎也沒在w出具的那張“承諾”條上簽。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此條未經共有人王黎同意,并且沒有王黎簽名。所以此條無效。

  4:至此期間,本人并未與c有過任何接觸,根本就是不認識。可見,w和c合伙趁我腦袋有毛病期間來騙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擔保法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所以我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撤消此存在嚴重欺騙和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

  《擔保法》第五條“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同時“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擔保合同的目的和作用在于擔保主債合同的實現,若沒有主債合同的存在,就沒有必要設立擔保合同。因此,擔保合同必須以主債權債務合同的設立為其存在的前提條件,而且與之共始終。

  我并未與c,w簽過任何主合同,和提“擔保”一說?因為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不存在,從合同就自然也就不存在,所以,c告我“擔保”也就是無稽之談。

  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合同是無法律效力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二:關于“房照”

  1:此房照是是王某借去的,而且打了借條,證明是借不是c所說的“擔保”。

  2:《擔保法》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擔保法》第四十二條 “辦理抵押物登記的部門如下:(二)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筑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此房照并未辦理過任何登記抵押,未抵押不生效,何談抵押之說?況且房照有借具證明是借的。

  《擔保法》第三十八條 “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我們沒有訂立過任何抵押合同。

  對于擔保,《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均有強制性規定,所謂強制性,是指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行為,不管當事人主觀上是否愿意,客觀上都必須執行的行為。即,法律明文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中無保證條款,保證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證人的身份簽或者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我國《擔保法》規定以不動產和一些特殊動產為抵押物訂立的抵押合同,非登記不能生效。而針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性條款,c均未出具相應證據,所以c無理地要求對我夫妻共有的,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建華區西大橋街道北關小區44號樓1層的房屋,其價值遠大于32萬的房產進行查封是沒根據不合理的。因違反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

  三:關于“銀行收款留聯”

  1:訴訟方雖有銀行收款留聯,但著并不意味本人和訴訟方有任何責任關系 ,因為不能省去中間過程,而去 斷章取義 ,實際是 w借我從銀行貸的款。到期,他要還款給我,于是他借到原告c的錢還款,拆東墻補西墻地周轉資金,而法律程序上w還我款本人可以不去銀行,即w直接把還款打到我貸款戶頭上即可。 所以,w 拿著c的錢還銀行 而收據就在他們手中了。所以 c 手中的收據只能證明 王某 借過他的錢還銀行,并不能證明本人違約和欺詐。本人并不認識c。

  根據以上事實,申請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__)鐵民初第1158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對申請人座落在齊齊哈爾市北關小區1層房屋的查封裁定,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于申請錯誤造成申請人的經濟損失。

  此致

  __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l

  申請日期: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9

  最近商標侵權事件時有發生,對于這一類的事件,被侵權方是一定要抗爭到底的。一個商標的申請是需要很多的時間精力才能完成的。更何況如果侵權方觸犯了什么法律,那么被侵方沒有證據表明和自己無關也是會受到牽連的。那么商標行政復議申請書怎么書寫才好呢?

  商標注冊程序性爭議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商標局在商標注冊、變更、轉讓、續展、補正、注銷、撤銷、異議等工作中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提起的行政復議。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中規定的評審案件不屬于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應提交以下材料:

  (一)以書面方式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書。申請書上應寫明復議申請人及其地址和聯系電話、被申請人、復議請求和理由。行政復議申請書應當經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但是申請人已經在授權委托書上簽名或蓋章,授權代理人提交行政復議材料的,申請人可以不簽名或蓋章,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

  (二)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事項、委托權限、委托期限,由委托人簽名或者蓋章,并在行政復議申請書中注明委托代理人及其地址和聯系電話。申請人為外國或者港、澳、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必須委托代理人參加行政復議,且授權委托書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并提交公證認證文件的原件及中文翻譯件。

  (三)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為公民的,應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申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復印件。申請人為外國或者港、澳、臺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的,其身份證明文件應當經所在國公證機關證明,并經中華人民共和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者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與該所在國訂立的有關條約中規定的`證明手續后才具有效力,并提交公證認證文件的原件及中文翻譯件。

  (四)商標局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法律文書原件或復印件。

  (五)申請人認為商標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合法或不合理的證據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要求提供的或者申請人自己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兩份。申請人提交行政復議申請材料的日期,直接遞交的,以向商標行政復議機構遞交日為準;郵寄的,以寄出的郵戳日為準;郵戳日不清晰或者沒有郵戳的,以商標行政復議機構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郵戳日證據的除外。通過郵政企業以外的快遞企業遞交的,以快遞企業收寄日為準;收寄日不明確的,以商標行政復議機構實際收到日為準,但是當事人能夠提出實際收寄日證據的除外。

  綜合上面內容我們可以看出商標行政復議申請書的書寫還是需要一定的格式才行的,當然還要注意申請復議的時間問題,以及收到行政復議判決書后的時間。因為如果你錯過了某個時間,這個事情的有效時期過了,那么事情就會變得很棘手。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0

  申請人:______,性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廳,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廳長。

  復議請求:

  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____]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得知,被申請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了《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____]39號)的具體行政行為。

  申請人持有的《承包合同》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編號:c),均能證明涉案建設項目需占用的土地包含了申請人擁有合法使用權的土地。因此,該具體行政行為與申請人具有直接的利害關系。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該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程序違法、事實不清且嚴重錯誤,應予撤銷。具體理由如下:

  一、被申請人在沒有履行聽證程序的情況下,做出批復,程序違法,應當撤銷。

  根據《環境保護行政許可聽證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七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一條: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當在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前,舉行論證會、聽證會,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關單位、專家和公眾的意見。《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六條:行政機關對行政許可申請進行審查時,發現行政許可事項直接關系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告知該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行政機關應當聽取申請人、利害關系人的意見。第四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行政許可直接涉及原告與他人之間重大利益關系的,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許可決定前,應當告知原告、利害關系人享有要求聽證的權利。

  被申請人剝奪了申請人的聽證權利,違法做出同意的批復,應當依法撤銷。

  二、批復內容與備案的建設項目不符,依據事實不清,應當依法撤銷。

  20____年4月27日,律師到濟源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得知,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占用我享有使用權的`土地所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為《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10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____]39號),而律師到河南省環境保護廳申請政務公開時,河南省環境保護廳出示批復卻是《河南省環境保護局關于河南聯創化工有限公司年產8萬噸離子膜燒堿10萬噸pvc樹脂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批復》(豫環監[____]39號),同一個項目,同一個文號,同一時間,卻是名稱不同的兩個批復。事實不清,依據不明,應當依法撤銷。

  三、缺乏環境影響報告書,審批材料不全,應予撤銷。

  根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14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分類管理名錄》規定一、國家根據建設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按照下列規定對建設項目實行環境保護分類管理:(一)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重大影響的,應當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對建設項目產生的污染和對環境的影響進行全面、詳細的評價。附錄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要求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

  簽名: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1

  申請人:__X,男,____年X月__日出生,漢族,住__城內,____建設局下崗職工

  被申請人:__人民政府

  住所地: 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X

  復議要求:撤銷____人民政府所作X政處決[20__]2號行政處理決定書。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__X從____建筑公司處購得0.576畝宅基地,后向____土地管理局提出申請,并于1991年10月11日依法獲得了03-1371號國有土地使用證。____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以__X、明知此土地上存在000121號房產的情況下申請土地使用證為由向____人民政府申請撤銷該證。____人民政府于20__年7月13日作出X政處決[20__]2號行政處理決定書,認為申請人__X、隱瞞真實情況欺騙登記,以縣政府所作(91)第03-1371號登記行為事實不清、程序違法為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注銷了申請人__X、所有的X國用(91)字第03-1371號國有土地使用證。

  申請人__X、認為____人民政府所作X政處決[20__]2號行政處理決定書,注銷該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行為違法,理由如下:

  一、認定事實不清。

  第一:____人民政府所作的處理決定認為“__X在明知已有000121號房產的情況下申請03-1371號土地使用權證”,但相關的證據并不能證明__X在申請該證時知道有000121號房產的存在,因此____人民政府認定事實不清。

  第二:000121號房產的申請人趙云才承認此證為他騙取的并且原土地局也沒有000121號證得檔案和相關記載,無法查明000121號證得存在,但____人民政府以此證的存在為依據注銷了申請人__X、依法取得的03-1371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因此____人民政府認定事實不清。

  二、 適用法律錯誤。

  ____人民政府所作決定的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但該法律規定僅表明____人民政府有處理個人與單位之間土地權屬爭議的權力,而不能作為注銷該土地使用權證的法律依據,因此____人民政府做出的處理決定適用法律錯誤。

  三、 違反法定程序。

  ____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申請____人民政府撤銷03-1371號土地使用權證,根據《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證明其并無申請注銷該證的權利,但____人民政府卻依____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申請做出注銷該證的處理決定,因此____人民政府所作的處理決定違反法定程序。

  因此,申請人__X、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十三條之規定依法向__X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此致

  __X人民政府

  申請人:__X

  __年__月__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2

  申請人白__,男,19__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__縣__鎮__村。

  被申請人__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

  申請事項: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趙__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__縣公安局對肇事人趙俊杰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20__年2月3日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趙__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趙__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趙__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趙__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趙__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趙__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趙__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趙__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

  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趙__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趙__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趙__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趙__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A-__-__x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__年第5期和20__年第5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

  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

  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__-x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申請人:白__

  二○○四年二月十六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3

  申請人:姓名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年齡___________職業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姓名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

  法定(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單位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名稱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 (具體行政行為) 現申請行政復議。

  行政復議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行政復議機關全稱)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4

  申請人:中國銀行市支行,地址:區街46號,負責人:,職務:行長。

  委托代理人:,中國銀行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理。

  委托代理人:,中國銀行市支行個人業務部副經理。

  被申請人:市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區處江城大道236號,負責人:,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20xx年六月七日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向區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計劃財會部員工受申請人指派于年3月2日前往市參加農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散步返回住宿樓(行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被申請人在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中認為:是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其受傷情形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應當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任何條款,故認定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視同工傷。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作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因意外受傷,而不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是對《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的“因工作原因”的片面理解,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保障受傷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賠償的立法目的,屬于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理由如下:

  受申請人指派于年3月2日前往市參加行組織的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按要求,為執行檢查任務做準備,包括在內的所有參加人員必須于3月2日集中在分行報到并接受統一培訓和安排,包括吃、住、行等。當日晚飯后8時許與同事(檢查組成員)上住宿樓時,不慎摔傷右膝,經西南醫院診斷為右膝脛骨髁間后棘骨折。上述事實已經被申請人調查確認。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規定,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無疑,在因工外出期間,只要是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就應當認定為工傷。申請人認為,是否“工作原因”要結合因工外出期間的具體情況分析。執行全系統財務、安全保衛、業務交叉大檢查,必然要為該任務做許多必要的準備工作,為此分行要求檢查人員接受統一安排,包括吃、住、行等,這些活動和真正的檢查工作構成整個外出工作期間的工作行為,在這些行為中受到傷害,應當屬于因工作原因受到傷害,不應該排除在工作范圍之外。與同事散步并一起返回住宿樓,正是其按分行要求統一行動的具體表現,應為工作原因。被申請人將“因工外出期間與同事外出散步返回行市分行干部培訓中心住宿樓,上樓時不慎摔傷右膝”認定為“因工外出期間在休息期間意外受傷”并排除在“因工作原因”之外,顯然模糊了《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五款“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適用條件,是不恰當的。《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規定了不認定工傷或視同工傷的三種情形,即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醉酒導致傷亡的、自殘或者自殺的。的受傷不屬于這三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

  綜上,在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十三條及《行政復議法》規定,請求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勞社傷險認決字803號《工傷認定決定書》關于不屬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決定并重新認定為工傷。

  此致

  區人民政府    

  簽名:diyifanwen.com

  日期:年 月 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5

  申請人情況:

  姓 名:__x

  職 業:__x

  出生年月:__x1年__月

  駕駛證號碼(同身份證號碼):____x

  經常居住地址:__x

  郵政編碼: ____

  聯系電話:____1

  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

  請求撤銷2__x年__月__日(星期x)下午__時__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______小客車停放在 ____x處違章停車行政處罰。

  事實和理由:

  2__x年__月__日(星期x)下午__時__分,本人將車牌為 ____小客車停放在__路__街__東門門口處,前往家中拿取錢包,15時50分,回到車上時發現本人車輛被貼了白色《違法停車告知 單》 (編號為__x,見附復印件)。

  申請人認為:

  1.人駕駛的小客車停放的位置特殊,緊靠小區景觀護欄順向依次停放,未停放于道路上,也未壓盲道與人行道,且不影響其他道路車輛行人正常通行。

  2.放位置位于小區硬化水泥地面處,位置緊靠防護欄,未阻擋或影響其他車輛及行人出入小區;此處無標示,故該位置存在歧義,容易讓人誤以為該處可以臨時停放車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以下簡稱“道例”)第三十三條城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在不影響行人、車輛通行的情況下,在城市道路上施劃停車泊位,并規定停車泊位的使用時間。若交管部門認為該地方不可停車,應設立禁停標示或劃線,若小區物業不允許停車,應由物業進行檢查并提醒;

  根據 “道例”第三十七條規定: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不規范,機動車駕駛人容易發生辨認錯誤的,交通標志、標線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予以改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簡稱“道法”)規定第一百零五條道路施工作業或者道路出現損毀,未及時設置警示標志、未采取防護措施,或者應當設置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設置或者應當及時變更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而沒有及時變更,致使通行的人員、車輛及其他財產遭受損失的,負有相關職責的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就對警示標志和交通標志有要求。

  3.《違法停車告知單》記錄的違法停車地點僅記載為“__路”,據我所知,__路南起__街,北至__街,全長__公里,本次記錄違法地點過于不精確,本人停放的位置為__路__街__x東門,該執法人員存在執法潦草現象;若該《違法停車告知單》在本人為到來前丟失,將造成本人的錯誤猜測,雖存在違法照片,但要盡量消除執法誤會。“道法”第一百零七條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事實、行政處罰的依據、處罰內容、時間、地點以及處罰機關名稱,并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本人鄭重建議:交管部門處理事故時,務必本著對公民負責,對國家負責,嚴格執法

  的態度,詳細記錄事故的時間、地點、人物、過程等重要違法要素,避免產生歧義。“道例”第一百零一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責任制和執法過錯追究制度,防止和糾正道路交通安全執法中的錯誤或者不當行為。

  案件要點:

  申請人駛離后的下午,此處又有車輛停放,此后每天不同時段均有車輛在此停放(見附件一)。在本案發生后第4天早晨6點30,即x月__號早晨,一輛白色的豐田小轎車被粘貼《違法停車告知單》(見附件二),由此可見:交管部門不允許該地點停車,那么,群眾及小區居民為何全然不知呢?根據國家事件“四不放過”原則,①案件原因未查清不放過;②案件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③案件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④案件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

  具體對照而言:

  (1)①案件原因,此處無禁停標示和提醒標志,人員對地點如何定義不清楚;詳細而言,每個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均接受過道路標示及道路相關規定,也接受理論考試,完全可以識別交通標示,然而卻導致多數人員不清楚該處的定義,難道要所有在此停過車的人均處罰一次,達到法律宣貫的效果?那我是否可以認為交管部門依托這樣含糊不清的位置,不提醒,不設標,好有利于“釣魚執法”?我相信這種做法嚴重我國立法的本意,國家應該保護人民群眾的財產和合法利益,而不是以損害群眾的利益來執行法律,這與文明執法嚴重背道而馳,也損害了公民的知情權;秉公執法、執法嚴正,立法為公、執法為民是執法機關、執法者保護公民合法利益免受侵害的根本。

  (2)②案件責任人:停車司機和停放車輛;③案件教育:事故責任人必須接受教育,周圍群眾也必須受到教育;詳細而言:若該處不允許停車,那么停車司機是必須要接受教育,同時要求周圍的人都要知道該處不允許停車,若沒有達到教育效果,那么案件的處理是徒勞的,城市人口眾多,一個一個接受教育的話,交管部門的勞動量豈不很多?因此案件需要進行宣貫.并提醒周圍群眾。

  (3)④案件措施:事故頻繁發生,制定有效措施;詳細而言:若不制定有效措施,問題依舊重復發生,達不到整改的效果;交管部門應對案件頻發地點采取相應措施,有效減少公民違法現象,方能體現執政為民。該案件可借鑒__市高新交警大隊治理車輛辦法,提升文明治理的效果;該篇報道標題為:《__高新交警巧用“提示單”提醒輕微違法停車行為》“提示單”用于提醒車輛停放方向不對或存在在禁停路段臨時停車等輕微違法行為。此種方式先是進行教育、提示,而不進行處罰。車輛停放方向不對、占用部分人行橫道或在禁停路段臨時停車等輕微違法行為,會以“提示單”方式進行教育、提示,而不進行處罰;若長時間還未整改,將進行處罰。但占壓盲道等妨礙行人通行的明顯違法停車行為,依法張貼罰單進行處罰,將車輛進行拖離,維護公共秩序。提醒車主在規定時間內將車開走,逾期不整改再予以處罰。__高新交警的這一做法特別人性化,受到市民的高度認同。彰顯了__市“文明執法為人民”的良好形象。

  案件處理:

  鑒于本次案件未嚴重違反交通法規,且未造成交通法規,建議處理從輕處罰,對申請人進行教育、批評為主,取消罰款處罰,并務必在停車處設置相關標示。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警號為__x,,姓名為__的民警于____年__月__日(星期x)

  下午__時__分許對申請人車牌為__x小客車停放在__路__街__門口處的違章停車事件因標示不清,執法填寫不明,事件輕微,處罰過重,且事件發生后不予設標,處理不合理性,望能執法為民,而不是情緒執法、思維定式執法,以免造成錯誤處罰決定。

  據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望復議機關能查明事實,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支持本申請人的申請復議請求,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同時督促提高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致

  __市公安局

  __市政府

  年 月 日申請人: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6

  申請人:________,性別,____年出生,_族,個體工商戶,住_______省_______縣_____鎮_____號。

  申請人因不服______省_______縣工商管理局吊銷營業執照決定一案,于____年__月__日向_______市工商局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復議申請。

  撤回復議申請的理由:

  ___年__月__日,______縣工商局以銷售假電表為理由,以____工字第____號決定書對申請人作出吊銷營業執照的行政處罰。申請人不服,向______市工商局申請行政復議。在申請人提出復議申請后,_______縣工商局委托______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對該批電表作了抽樣鑒定,鑒定結果證明該批電表為質量合格的真表。______縣工商局認識到自己的行政處罰決定是錯誤的,遂于____年__月__日向申請人作出道歉說明,并于當天將營業執照返還該申請人。鑒于被申請人已正式撤銷了原處罰決定,并已將營業執照返還給申請人,因此特申請撤回復議申請。以上請求,請予以審查決定。

  ________省______市工商局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7

  申請人:支,男,56歲.,漢族,xx省xx縣xx鄉農民,住x縣xx鄉xx村。

  被申請人:xx省xx縣稅務所

  地址:xx省xx縣xx鄉xx街x號

  法定代表人:孫職務:所長

  申請人因不服xx省xx縣xx鄉稅務所x字()第x號杭稅處決定,特向 縣稅務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x字()第x號抗稅處 決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系-kxx鄉農民。xx鄉有一座16門磚瓦窯場,為鄉辦集體所有制企業。19x x年,鄉人民政府與該鄉農民付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合同規定:鄉政府為甲方,付為乙方。

  甲方將磚瓦窯場發包給乙方,并提供場房、場地、制磚機械;乙方負責經營管理,承擔企業應繳納的稅金,向甲方上繳承包金額1萬元;承包期1年,自19x x年1月起至當年12月底止。

  付承包后,又以發包方身份,與申請人簽訂了制磚承包合同。合同規定:付為甲方,申請人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場房、機械等設備和投資并承擔應繳納的稅金,乙方為甲方生產磚成品209萬塊,并負責支付購置柴油、煤等燃料和工具修理的費用以及工人工資;甲方分取 30%的售磚款,乙方分取70%的售磚款。合同生效后,申請人即進行生產,合同履行了8個月,申請人生產成品磚68萬塊。19x x年X月xx鄉稅務所通知申請人繳納企業所得稅。

  申請人申明按合同規定應由甲方付繳納稅金,但是稅務所認為稅金應由申請人繳納,堅持向其征收,為此雙方發生爭議。因申請人堅持稅金應由付繳納,稅務所便于19x x年11月x日派人到磚瓦窯場,要拉走6萬塊磚以物折抵稅款。由于申請人和工人阻攔,磚未被拉走。19x x年12月x日,xx鄉稅務所作出x字()第x號抗稅處罰決定,以抗稅為由對申請人處以3000元罰款。申請人不服上述處罰決定,理由如下:

  xx鄉磚瓦窯場本屬集體所有制性質的鄉鎮企業,該企業19x x年實行承包后,承包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人付負擔稅金。付后來雖將制磚生產指標又轉包給申請人,但合同中已明確約定由磚窯場的原承包人付負擔稅金。并且在申請人制磚期間,窯場的產品銷售、財務收支等生產經營管理權仍由付行使。因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申請人并非納稅義務人,不應承擔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不繳納稅款并不屬于杭稅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處罰決定是錯誤的,極大地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的x字(x)第x號抗稅處罰決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縣稅務局

  申請人_____支

  20xx年X月X日

  附:

  1.申請書附本1份;

  2.證據材料2份。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8

  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年齡、職業、住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被申請人:名稱,地址,聯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____(具體行政行為),現向你局(廳)申請行政復議。

  復議請求(對具體行政行為的處理和行政賠償的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事實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勞動保障復議機關名稱)

  申請人:________(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19

  申請人,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

  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申請事項:

  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依法認定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責令被申請人轉送xx縣公安局對肇事人依法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xx年xx月xx日作出的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申請重新對責任進行認定,事實與理由如下:

  一、應負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1、根據責任認定書的認定,肇事人屬于無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輛,并且在經過路口時未按規定減速行駛,這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全部原因。

  2、未經過培訓從而未取得駕駛證,因而不具有駕駛機動車的資格,不具備駕駛機動車的技術,不熟悉道路交通規則,這樣一個人上路駕駛機動車輛,是一個典型的“公路殺手”!違反法律規定強行上路行駛,是發生本次事故的根源;如果遵守無證不得上路駕駛的規定,此次事故根本就不會發生!因此應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

  3、如果熟知交通規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42條的規定在行經路口時減速行駛,事故也可以完全避免的!違反此條規定,其起源還在于未取得駕駛資格,不熟悉交通規則所致!

  4、在交通肇事后,不是積極提供費用治療受害者,而是避而不見,致使事故中受傷的申請人之妻、之女以及鄰居因經濟困難,繼續治療難以維持!這也是被申請人責任認定應當參考的情節!

  二、申請人在本次事故中無責任

  被申請人僅以申請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為由,就認定申請應負事故的同等責任,不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當事人沒有違章行為或者雖有違章行為,但違章行為與交通事故無因果關系的,不負交通事故責任”的'規定。按照申請人前述分析,應當承擔本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如果肇事人嚴格遵守法律規定,不強行無證上路行駛,即使申請人有前述違章行為,也不可能造成此次事故。因此,即使申請人違章,也不是造成事故的原因,與此次事故無因果關系,依法不應負交通事故責任!

  三、未正確認定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員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豫A-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駕駛,與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具有重要的因果關系。可以說,如果車輛不交給駕駛,此次事故完全可以避免!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當依法認定豫號桑塔納轎車的所有人及駕駛員在本次事故應負的責任。

  四、適用法律錯誤

  因本案中涉及第三人責任問題,因此被申請人僅僅適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十七條規定作出責任認定不當,還應當同時引用該辦法第十八條和第十九條的規定,對應當引用而未引用相關法律根據的,屬于適用法律錯誤。

  五、告知事項錯誤

  最高人民法院公報xx年第xx期和xx年第xx期公布的《李治芳不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案》和《羅倫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案》以及相關高級、中級法院的判例很明確的說明,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當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因此,被申請人應當依法告知申請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被申請人未告知起訴權利的行為是錯誤的。在能夠提起行政訴訟的同時,相應地對責任認定不服可以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第九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因此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即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也應該為六十日,不是十五日。被申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中告知當事人在十五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是錯誤的。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維護正常安全的交通秩序,依法嚴懲無證駕駛人員,特提出重新認定申請,請查明事實,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20

  申請人:龐秀賢,女,漢族,20xx年5月22日出生,現住遷西縣灑河橋鎮安家峪村。

  委托代理人:邵景全,北京市京大律師事務所石家莊分所律師

  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

  住所地:石家莊市城角街666號。

  法定代表人:劉鳳廷,任該局副局長。

  行政復議請求

  撤銷被申請人所作出的遷西縣安家峪明珠鐵選廠征占用林地行政許可。

  事實和理由

  一、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所作出的征占用林地行政許可行為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根據《占用征用林地審核審批管理辦法》第四條的規定:“用地單位申請占用、征用林地或者臨時占用林地,應當填寫《使用林地申請表》,同時提供下列材料:(一)項目批準文件;(二)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權屬證明材料;(三)有資質的設計單位作出的項目使用林地可行性報告;(四)與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單位簽訂的林地、林木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協議。

  而遷西縣明珠鐵選廠提供的材料中,遷西縣人民政府在向河北省林業局出具《林地權屬證明》時,不是根據《林權證》、《承包合同》等法律文件,而是根據礦山整合資料,該做法與法相悖。河北省林業局無視申請人的陳述和申辯,依據違法作出的虛假證明資料實施行政許可,嚴重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而事實上,《林地權屬證明》中涉及的4.25畝宜林地使用權,該宜林地是申請人與前夫趙明澤離婚時分得的。(最初是申請人前夫從趙明貴處通過換樹以樹帶地換來的)。遷西縣安家峪明珠鐵選廠采用移花接木的手段,將與征占行為無關的漏洞百出的所謂礦山整合資料用于征占地樹的行政許可申請,騙得遷西縣政府的《林地權屬證明》,而未對實際使用權人進行任何補償。河北省林業局在已經發現材料不實的情況下,對此不聞不問,顯系違法施政。

  二、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作出的征占用林地行政許可行為的程序違法。

  1、河北省林業局無端剝奪利害關系人查閱聽證資料的權利。

  申請人作為利害關系人被通知參加聽證會后,于聽證會前通過代理人到河北省林業局查閱資料。但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推三阻四,直到20xx年1月4日下午聽證會正式舉行時,該局仍然沒有提供相關資料,(事實上直到聽證會結束,河北省林業局所據以作出行政許可的資料,申請人仍然沒有知悉,委托代理人要求查閱和復制材料時,相關人員仍舊百般刁難。)如此,表面上是公開舉行的聽證會,實際上一直被暗箱操作。程序不公的聽證,一開始就有為達目的走過場之嫌。

  2、河北省林業局省略聽證會質證程序的做法嚴重違反法律規定。

  根據《林業行政許可聽證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聽證會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查明聽證參加人身份;(二)聽證主持人宣讀聽證事由、聽證人員和聽證參加人名單,并宣布聽證會開始; (三)林業行政許可事項的審查人員進行陳述; (四)申請人、利害關系人進行陳述; (五)聽證參加人進行申辯、質證;(六)聽證主持人宣布聽證會結束。”而河北省在組織行政許可聽證過程中,根本沒有組織聽證申請人對行政機關的證據進行質證,同時對利害關系人提出的證據也不聞不問。一個多達數十人參加的聽證會,僅用了不到一下午的時間就草草收場,去除核對與會人員身份和主持人發言的時間,平均每人發表陳述意見的時間不足二分鐘。根本沒有雙方舉證、質證的時間。河北省林業局還首創了“利害關系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只允許代理人發言,本人只能旁聽”的這樣既不公平又不合理既無事實依據又無法律依據的聽證發言模式。這種為趕時間走程序而實行的簡單粗暴的做法顯然是對公民權利的漠視和對百姓利益的罔顧。

  3、河北省林業局對有問題的材料的實質性內容應當進行核實而未核實。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審查方式上是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相結合的。而河北省林業局在審核時,只進行形式審查,不進行實質內容核實,客觀上放縱了明珠鐵選廠的弄虛作假行為,也包庇了遷西縣政府出具虛假《林地權屬證明》的錯誤,造成了對申請人權益的三次傷害。

  如前述,聽證會上,灑河鎮政府、遷西林業局等機關代表均承認,《林地權屬證明》是根據所謂“礦山整合資料”出具的。也就是承認《林地權屬證明》不是按照法律規定,依據《林權證》、《林地承包協議》等合法有效憑證出具。在此情況下,既然《林地權屬證明》有違背事實和法律之嫌,河北省林業局就應當依法對該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審核。而該局卻采用了推卸責任的做法,明知材料有問題,依然依據有問題的材料實施行政許可,該做法顯然過于官僚主義,顯有“權為利用、情為權系、利為官謀”之嫌。

  三、被申請人河北省林業局濫用職權,使具體行政行為嚴重不當。

  申請人從聽證會上得知本人享有使用權的4.25畝宜林地被遷西縣政府的《林地權屬證明》確定在明珠鐵選廠名下后,十分氣憤,遂依法向唐山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復議,要求撤銷該《林地權屬證明》,同時通過代理人告知河北省林業局,要求該局停止辦理行政許可,以免錯上加錯。

  但是,河北省林業局不但故意不停止行政許可事項,反而與申請人搶時間,爭分奪秒突擊為明珠鐵選廠辦理征占用林地許可。

  申請人于20xx年1月11日向唐山市政府提出復議后,河北省林業局1月13日就以處務會通過行政許可,14日就緊鑼密鼓地讓主管局長簽批。1月16日,申請人通過代理人發律師函要求暫緩發放行政許可文件,律師一離開,河北省林業局就將許可文件郵寄到遷西林業局。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民權不可欺,被申請人違法實施行政許可的行為嚴重背離了黨的親民路線,踐踏了法律尊嚴,侵犯申請人和眾多安家峪村百姓的合法權益,故根據《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特向貴政府依法提起行政復議,請河北省人民政府依法糾正錯誤,撤銷違法行為,為民做主!

  此致

  河北省人民政府

  申請人:龐秀賢

  20xx年1月21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21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住所地:__縣__鎮__號。

  負責人:__x,職務:廠長。

  被申請人:__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住所地:

  負責人: ,職務:局長

  申請人因不服被申請人__年12月2日作出的__字[__]__號關于認定__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現依法提出復議申請。

  復議請求:

  一、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x人勞社字[__]__號關于認定__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

  二、請求復議機關依法作出__x的受傷不屬于工傷或不視同工傷的認定決定。

  事實與理由:

  一、__x的受傷不符合認定為工傷的條件。

  (一)__x并非是在工作時間受傷。申請人生產工人實行計件工資,開工受天氣及原材料影響,工作時間是不確定的,開機才能開工,開機時間就是生產組工人的工作時間,不開機就不是工作時間。__年10月8日上午__x受傷當時,__x所在的生產組因為機長__x去維修機器,完全關閉了旋切機,并未開工,__x住在廠內,尚處于休息狀態,并不是在工作時間受傷。

  (二)__x在廠內受傷并不等同于《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在工作場所內受傷。__x吃住均在廠內,只要他呆在廠內,他的任何受傷都是在廠內,如果不分清具體情況就一律認定是在工作場所受傷是不符合法律基本原則和精神的,也是極不公平和極不科學的。

  (三)__x受傷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受傷。

  1、工作是按照用人單位的安排完成一定勞動并能創造勞動價值的行為。申請人有嚴格的崗位分工,任何人不得越崗操作,__x的工作崗位是鋸木,而不是切板,__x剛到申請人廠里工作20多天,根本就不會操作旋切機,申請人更不會安排__x操作旋切機,__x擅自操作機器的行為屬嚴重違紀行為,其行為不是為了工作,不能創造勞動價值,反而是破壞申請人生產的行為。

  2、__x開機主觀上不是為了工作。申請人所有生產組都是需要相互配合的,特別是機長不開機時,生產組根本無法工作,__x在沒有工作安排的情況下,擅自開機的目的顯然不是為了工作,不是為老板加工木材,完全是為了好奇、學習等個人目的而去違規開機。

  二、被申請人認定__x為因工負傷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一)被申請人所依據的證據僅是幾個不明身份的人的證詞,所有證詞雷同,其證人據申請人調查均與__x存在親屬等利害關系,完全是刻意捏造事實、信口雌黃、惡意串通,證詞不可信,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二)被申請人未向申請人作任何調查,甚至連申請人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都沒有聯系,直到看到被申請人的認定書,申請人及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才知道被申請人已經啟動了工傷認定程序,被申請人僅憑__x等人的一面之詞就輕率認定,是嚴重違反法律規定的。

  (三)被申請人在向__x等人單方調查核實的過程中經常只有一人進行,嚴重的違反了《工傷認定辦法》第十一條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綜上所述,__x的受傷并不符合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條件,其受傷完會是自己的過錯造成的,應當自行承擔全部責任,被申請人認定__x為因工負傷的決定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程序嚴重違法,嚴重偏袒__x一方,應當予以撤銷,請求復議機關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重新作出認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復議請求。

  此致

  __縣人民政府

  申請人:__縣__中板廠

  二oo 年 月 日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22

  申請人:

  被申請人:

  申請理由:

  第一本案不具備拆遷裁決必備的前提條件——不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一條規定,“為了規范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行為,維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制定本工作規程。”這說明《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制定的依據即法源,是《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二條規定,“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因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就搬遷期限、補償方式、補償標準以及搬遷過渡方式、過渡期限等原因達不成協議,當事人申請裁決的,適用本規程。”據此,裁決程序的適用,其前提條件也必須是“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實施房屋拆遷,并需要對被拆遷人補償、安置的,適用本條例。”申請人的房屋,是建在潘家村集體土地上的,因而,其拆遷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的規定,其裁決,亦不能適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被申請人不具備裁決的主體資格——不是市、縣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遷管理部門。

  第三裁決缺少法定的.依據——《評估報告》和《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補償標準不合理。

  沒有《評估報告》,沒有《地房地產專家評估委員會鑒定意見》,所謂的補償,就只能是被申請人杜撰的結果。

  第四剝奪了申請人的補償選擇權。

  第五裁決的程序違法。

  1、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七條規定,“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戶數較多或比例較高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應當進行聽證。”本案中,被申請人在受理裁決申請前,未達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戶數較多,而被申請人沒有依職權組織聽證,程序違法,理應予以糾正。

  2、被申請人沒有依法中止裁決程序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十二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裁決并書面告知當事人:……(二)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裁決的依據,是《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而《房屋拆遷許可證》合法的依據是核發規劃許可證的行政行為合法,此前,申請人已經就西安市規劃局核發規劃許可證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提起行政訴訟,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撤銷,現在,該案尚在立案審查過程中。依據“裁決需要以相關裁決或法院判決結果為依據的,而相關案件未結案的”應該中止裁決的規定,被申請人應中止裁決。

  綜上所述,依據《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申請人特提出以上復議請求,請貴廳依法予以支持。

  申請人:

  日期:

2024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篇23

  申請人:支__,男,56歲.,漢族,__省__縣__鄉農民,住x縣__鄉__村。

  被申請人:__省__縣稅務所

  地址:__省__縣__鄉__街x號

  法定代表人:孫__職務:所長

  申請人因不服__省__縣__鄉稅務所x字(__)第x號杭稅處決定,特向__ 縣稅務局申請復議。請求撤銷x字(__)第x號抗稅處 決定。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系__-k__鄉農民。__鄉有一座16門磚瓦窯場,為鄉辦集體所有制企業。19xx年,鄉人民政府與該鄉農民付__簽訂了承包經營合同,合同規定:鄉政府為甲方,付__為乙方。甲方將磚瓦窯場發包給乙方,并提供場房、場地、制磚機械;乙方負責經營管理,承擔企業應繳納的稅金,向甲方上繳承包金額1萬元;承包期1年,自19xx年1月起至當年12月底止。付__承包后,又以發包方身份,與申請人簽訂了制磚承包合同。合同規定:付__為甲方,申請人為乙方,承包期限1年;甲方提供場房、機械等設備和投資并承擔應繳納的稅金,乙方為甲方生產磚成品209萬塊,并負責支付購置柴油、煤等燃料和工具修理的費用以及工人工資;甲方分取30%的售磚款,乙方分取70%的售磚款。合同生效后,申請人即進行生產,合同履行了8個月,申請人生產成品磚68萬塊。19xx年x月__鄉稅務所通知申請人繳納企業所得稅。申請人申明按合同規定應由甲方付__繳納稅金,但是稅務所認為稅金應由申請人繳納,堅持向其征收,為此雙方發生爭議。因申請人堅持稅金應由付__繳納,稅務所便于19xx年11月x日派人到磚瓦窯場,要拉走6萬塊磚以物折抵稅款。由于申請人和工人阻攔,磚未被拉走。19xx年12月x日,__鄉稅務所作出x字(__)第x號抗稅處罰決定,以抗稅為由對申請人處以3000元罰款。申請人不服上述處罰決定,理由如下:

  __鄉磚瓦窯場本屬集體所有制性質的鄉鎮企業,該企業19xx年實行承包后,承包合同中明確規定由承包人付__負擔稅金。付__后來雖將制磚生產指標又轉包給申請人,但合同中已明確約定由磚窯場的原承包人付__負擔稅金。并且在申請人制磚期間,窯場的產品銷售、財務收支等生產經營管理權仍由付__行使。因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及承包合同的約定,申請人并非納稅義務人,不應承擔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義務,不繳納稅款并不屬于杭稅行為。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處罰決定是錯誤的,極大地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申請復議,請求復議機關撤銷被申請人的x字(x)第x號抗稅處罰決定,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縣稅務局

  申請人_____支__

  20__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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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精選17篇)

    申請人白,男,19xx年7月2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縣xx鎮xx村。被申請人xx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申請事項:1、依法撤銷被申請人作出的第04015號《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2、依法認定趙承擔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3、責令被申請人...

  • 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通用13篇)

    申請人李,男,漢族,1979年12月21日出生,戶籍安徽省黟縣漁亭鎮汪村行政村李村組,系中山市橫欄鎮尚萊特燈飾電器廠業主。被申請人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地址: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法定代表人李妙娟,職務:主任。...

  • 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精選16篇)

    旅復受(二)字(____)第____號(第三人姓名或者名稱):(申請人)不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 2021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行政復議是具有一定司法性因素的行政行為。那么你知道行政復議申請書是怎樣的嗎?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20xx年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歡迎參閱。...

  • 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行政復議,系指行政相對人,不服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申請,請求重新審查并糾正原具體行政行為,那么你對于行政復議申請書的具體內容清楚么?第一范文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歡迎參閱。...

  • 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本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年齡:_____性別: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姓名: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

  • 行政復議的最新申請書(精選25篇)

    __商貿有限公司稅務來源:國稅之家作者:申請人:____商貿有限公司地址:__區__路法定代表人:李____聯系電話: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被申請人:____區國家稅務局法定代表人:____請求:責令被申請人退還金稅卡,發還發票,賠償違...

  • 行政復議申請書(通用23篇)

    申請人:被申請人:張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請求撤銷編號no.:《山東省公安交通管理建議程序處罰決定書》事實和理由:20xx年1月30日(星期日)中午12時08分許,本人將車牌為魯車停在大寺街與育才街十字路口東面十余米處,臨時接人上車,在...

  • 工傷行政復議申請書(精選26篇)

    申請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地址:xx區xx街46號負責人:職務:行長。委托代理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組織人事部經理。委托代理人:,中國xx銀行xx市支行個人業務部副經理。...

  • 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書(精選25篇)

    行政復議撤回申請書市安監局:申請人因_________(案由)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向你機關申請復議,現請求撤回行政復議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的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此申請撤回行政復議申請,請予核準。...

  • 工傷行政復議申請書范文(通用32篇)

    申請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xx市建湘路號負責人:,該公司總經理被申請人:xx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地址:xx市得勝南路,負責人:,職務:局長。...

  • 申請行政復議的申請書范文(精選34篇)

    申請人:姚元元,女,33歲,19xx年2月5日出生,身份證號:,戶籍所在地: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航海東路2號院3號樓33號,現住址:鄭州市管城回族區鄭州市航海東路2號院3號樓33號。...

  • 行政復議聽證申請書(精選30篇)

    申請人河北省樂亭縣X村張玉蘭等364戶村民(名單附后)。代表人張X,女,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新X村。代表人吳X,女,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住河北省樂亭縣X村。代表人吳X,男,漢族,20xx年出生,農民。...

  • 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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