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通用5篇)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篇1
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傷(患)者: 身份證號碼: 受傷部位: 個人社保號: 現申請做: 所在單位: 鑒定。 申請人簽名: (或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第 一 聯 社 保
性別:
年齡:
受傷時間:
工傷認定書編號:
申請須知: 1、申請時提交被鑒定人四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印件一份;□ 2、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復
部 門
3、申請人和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存 根
與工傷有關所有原始病歷資料;□ 件 份及復印件二份;□
5、復審鑒定須提供首次鑒定結論所有原
6、舊傷復發鑒定須提供:①所屬工傷部門介紹
信;②第一次工傷鑒定結論;③與工傷有關的所有病歷資料;□7、因病(非因 工受傷)勞動能力鑒定,需提供單位委托書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送達方式選擇
單位名稱: 郵 寄 送 達 郵寄地址: 被鑒定人: 郵寄地址: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申請人如因填寫錯誤或地址不詳導致鑒定結論無法有效送達的,視為 鑒定結論已送達。 申請人簽名: 單位蓋章: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⑴ 自鑒定之日起 20 日至 40 日內前往深圳市福田區彩田南路海天大 廈 4 樓, 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辦公室業務窗口領取鑒定結論。 ⑵ 逾期未領取的視為送達; ⑶ 委托他人代領的須出具委托書及有效證件。 申請人簽名: 單位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自 行 領 取
□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深圳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傷(患)者: 身份證號碼: 受傷部位: 個人社保號: 現申請做: 所在單位: 鑒定。 申請人簽名: (或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第 二 聯 申 請
性別: :
年齡: 受傷時間: 工傷認定書編號:
申請須知:
1、申請時提交被鑒定人四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印件一份;□
2、工傷認定書原件及復印件
3、申請人和被鑒定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與工傷有關所有原始病歷資料;□ 件 份及復印件二份;□
5、復審鑒定須提供首次鑒定結論所有原
6、舊傷復發鑒定須提供:①所屬工傷部門介紹信;②第一次工傷鑒定結論;③與工傷有關的所有病歷資料;□7、因病(非因 工受傷)勞動能力鑒定,需提供單位委托書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
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送達方式選擇
單位名稱: 郵 寄 送 達 郵寄地址: 被鑒定人: 郵寄地址: 注意事項: 注意事項:申請人如因填寫錯誤或地址不詳導致鑒定結論無法有效送達的,視為 鑒定結論已送達。
申請人簽名:
單位蓋章:
注意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篇2
具申請人:
工傷職工吳吉仁,男,現年 59 歲,系巴中市巴州區清江中心 衛生院在職職工。情因 20xx 年 10 月 22 日在上班的勞動中不幸受傷,經巴中 市人民醫院診斷為: 輕度腦震蕩;左側枕部頭皮血腫; 左眼 (1) (2) (3) 球鈍銼傷; C3-C6 椎間盤移位。20xx 年 5 月在重慶醫科大學附屬一院 (4) 診斷為:左側臂叢神經損傷,左上肢肌力減退為 III 級。20xx 年 7 月 6 日經 巴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 (認定書及病情證明附后) 工傷后至今,先后經巴中市人民醫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一院、清江中心衛生院藥物及物 理治療,現仍留下以下后遺癥: 健忘癥及身體感覺異常,主要表現為對 (1) 數字及人名健忘,不明原因的身體麻木、發燒、觸電樣感覺; (2)頸椎活動 受限; (3) 、雙上肢活動受限,不能上舉、外展、后伸; (4) 、右上肢持續性 麻木,劇烈疼痛,肌力減退,不能負重。鑒于以上情況,本人已不能參加正 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特向巴中市勞動局勞動能力鑒定委會員提 出申請,請求給予申請人勞動能力鑒定為盼! 呈送 巴中市勞動能力鑒定委會員
工傷職工:吳吉仁(電話:) 家 屬:袁長秀
清江中心衛生院法人:李家果 (電話:)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篇3
工傷職工姓名: 工傷職工姓名:;性別:男;年齡:35 歲 ;籍貫: 云南省麗江 市;職業:吊車裝卸工;身份證件號碼:5332221; 家庭住址:云南省麗江市永勝縣大安鄉光美村委會下梓里村 21 號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名稱: 申請人聯系電話: 申請人聯系電話: 用人單位名稱及地址: 用人單位名稱及地址: 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 工傷職工所在單位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否 工傷認定時間: 工傷認定時間:20xx 年 9 月 21 日 收到初次鑒定結論時間及等級: 收到初次鑒定結論時間及等級:20xx 年 7 月 26 日,傷殘玖 級
申請再次鑒定的事實與理由20xx 年 1 月 8 日 11 時左右,申請人在開縣水電建筑開發 有限公司工作過程中, 因吊車鋼筋擺動致使申請人被撞擊在車箱 板上受傷。 事故發生后, 申請人被送往麗江市人民醫院住院治療。 20xx 年 9 月 21 日,江麗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為因工 受傷,并出具麗工認【20xx】552 號工傷認定通知書。 20xx 年 7 月 9 日,麗江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了麗勞 鑒辦【20xx】86 號勞動能力鑒定審批通知,認定申請人傷情如 下:1、左第 2 肋骨折,右第 1 肋骨折;2、雙肺挫傷并胸腔積液,胸壁軟組織挫傷;3、外傷后認知功能損害。該鑒定通知書認定 申請人為玖級傷殘。 申請人認為,麗江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的麗勞鑒辦 【20xx】86 號勞動能力鑒定審批通知,未能全面鑒定申請人傷 情,具體表現為:1、申請人肋骨五處受傷,但該鑒定結論只鑒 定申請人肋骨兩處受傷;2、對申請人的認知功能損害、四肢麻 木無力、神經受損、損傷性耳聾癥等主要傷情未作鑒定。基于上 述原因,申請人特提出重新鑒定申請。
此致 云南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申請人:
二一年八月三日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篇4
申請人:王,男,年月日生,漢族,琢市路358號,系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職工。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聯系電話---
請求事項:
請求對申請人因工傷事故導致的殘疾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9日下午3時左右,申請人受單位指派外出購料返回途中,在施工現場被在同一現場施工的另一公司的裝載機砸傷,經蘭州市勞動局認定為工傷。申請人當即被送往人民醫院治療,醫生診斷為:骨盆骨折(粉碎)、尿道斷裂、顱底骨折、失血性休克、胸部積壓綜合癥等。在人民醫院住院治療257天,于20xx年10月30日出院并轉往附屬醫院繼續接受治療,直至20xx年6月3日好轉出院,出院診斷為:尿道斷裂術后、骨盆骨折、等。申請人由于身體多處遭受創傷,已經失去了勞動能力,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且造成了申請人心理障礙。為此,特申請勞動能力鑒定,請求對申請人的勞動功能障礙程度等級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等級作出鑒定,望予支持。
此致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申請人:王
20xx年8月20日
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 篇5
具申請人:工傷職工吳吉仁,男,現年59歲,系巴中市巴州區清江中心衛生院在職職工。
事情因20xx年10月22日在上班的勞動中不幸受傷,經巴中市人民醫院診斷為:
(1)輕度腦震蕩;
(2)左側枕部頭皮血腫;
(3)左眼球鈍銼傷;
(4)C3-C6椎間盤移位。
20xx年5月在重慶醫科大學附屬一院診斷為:左側臂叢神經損傷,左上肢肌力減退為III級。
20xx年7月6日經巴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為工傷(認定書及病情證明附后)。
工傷后至今,先后經巴中市人民醫院、重慶醫科大學附屬一院、清江中心衛生院藥物及物理治療,現仍留下以下后遺癥:
(1)、健忘癥及身體感覺異常,主要表現為對數字及人名健忘,不明原因的身體麻木、發燒、觸電樣感覺;
(2)、頸椎活動受限;
(3)、雙上肢活動受限,不能上舉、外展、后伸;
(4)、右上肢持續性麻木,劇烈疼痛,肌力減退,不能負重。鑒于以上情況,本人已不能參加正常工作,且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特向巴中市勞動局勞動能力鑒定委會員提出申請,請求給予申請人勞動能力鑒定為盼!
呈送
巴中市勞動能力鑒定委會員
工傷職工:吳吉仁(電話:57x4)
家屬:袁長秀
清江中心衛生院法人:李
(電話:13x17185)
二0xx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