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改名申請書(通用9篇)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1
尊敬的'xx鎮派出所領導:
本人女兒現用名,女,苗族,20x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省xx縣xx鎮派出所xx居委路號,F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我女兒姓名為申請。
改名理由:由于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為便于孩子今后的學習﹑生活與工作,今特此提出書面申請改名。我清楚地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和負擔,甚至影響到其他公民更為急迫的需求,但望貴所充分理解幫助為謝!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現有我兒黃(現用名),男,漢族,20xx年7月5日出生于xx市婦幼保健院(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M復印件)。由于當時起名草率,遇到附近有重名的情況,容易引起混淆,給正常的生活、入學帶來許多不便,現正式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黃申請,望予變更登記。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父親:
母親:
20xx年2月9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3
公安局:
我叫,身份證號碼:。為了表達本人意愿,將自己姓名變更為,請批準。
特此申請
x村民委員會(或街道居民委員會)(簽章)
申請人:
x年xx月xx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現有我兒黃(現用名),男,漢族,20xx年7月5日出生于xx市婦幼保健院(附《出生醫學證明》,編號:M復印件)。由于當時起名草率,遇到附近有重名的`情況,容易引起混淆,給正常的生活、入學帶來許多不便,現正式以書面形式提出更改我兒子姓名為黃申請,望予變更登記。特此申請。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5
尊敬的領導:
本人現用名:,性別:x,民族:族;戶籍住址:
出生日期:xx年x月x號,身份證編號:
于時在x學校畢業,工作單位:x(無工作單位就寫暫無工作單位)由于當時起名草率,且時間緊迫,用字簡單,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且字形結構相同,名字與社會大多人士的名字相符合,與同校的很多學生名字相同,和很多犯罪人員的.姓名相同,給我的日常生活帶來不便。同名字的情況,導致親朋好友之間常拿名字與姓名相同人士相比較,成為親朋好友之間取笑的對象,給日常生活,工作學習帶來不必要的精神煩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七條戶口登記的內容需要變更或者更正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戶口登記機關審查屬實后予以變更或者更正。
戶口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向申請人索取有關變更或者更正的證明。第十八條:2、十八周歲以上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和《姓名權》
以上規定,特向貴局提請將本人的現用名:,更改為:。望貴局同意申請更改!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6
公安局x派出所:
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女,漢族,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所以我現在,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出更改女兒姓名為申請。
改名理由:因為現在所使用的名字()與家中直系親屬長輩重名,所以為了避免亂輩份而產生的誤解,今特此提出書面改名申請。我知道,這樣會給貴所帶來額外的`工作,但還是懇請貴所予以批準我為女兒的改名申請,為謝!
特此申請
申請人:
父母:
日期: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7
xx市xx區公安局:
我的名字叫作,由于原因,我的名字一直被誤作為,與我的(身份證/學籍等)不符,現給我的生活帶來了許多不便。為了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中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特申請將原誤名改為。謹請領導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8
尊敬派出所領導:
我女兒,出生于xx年xx月xx日,今年xx歲,系學生。家住。女兒出生時家人給他取名歡歡,但在出生后至今的十多年時間里,使用“ ”一名,帶來了諸多不便,因為當時起名草率,用字簡單,因在日常的生活、學習中,經常遇到重名的情況,這些情形都帶來了極大的.不便,引來諸多的煩惱。現決定將“ ”更名為“ ”。
謹請領導批準為盼,本人深表感謝!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父親:
母親:
20xx年xx月xx日
兒童改名申請書 篇9
尊敬的領導:
本人女兒居民戶口簿上的名字是,20xx年x月xx日生。由于當時起名草率,沒有考慮到重名現象,給生活帶來很多不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的`第1條規定:未滿18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F在,我正式以文本形式向貴所提交更改我女兒姓名為申請。
請貴所給予辦理,以此為盼!
此致
敬禮!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