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凍結申請書(通用4篇)
財產凍結申請書 篇1
被執行人,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職務)。
一、申請事項
依法對本案被執行人x名下的(寫明財產名稱)進行續封/凍。
二、事實與理由
申請執行人與被執行人借款合同糾紛執行一案,執行案號1清收文書樣式9的說明: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29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一。”依照此條文對不同類型財產所規定的限制期限,案件承辦人員通常應當在限制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向法院遞交續封/凍的申請。
為,貴院在執行過程中依法查封/凍結了被執行人x名下的(寫明財產名稱),查封/凍結期限為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由于查封期限即將屆滿,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二十九條的規定,申請執行人特申請貴院對上述財產依法進行續封/凍。
此呈
x人民法院
上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x年xx月xx日
財產凍結申請書 篇2
申請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住所地:
負責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工程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一、請求法院解除對申請人xx銀行xx區分行營業部的銀行賬戶內的存款x元凍結;
二、請求法院責令被申請人賠償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x元。
事實理由:
一、被申請人保全申請人銀行賬戶錯誤,申請人不是本案適格被告,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供貨合同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申請人要求被申請人繼續履行合同,不同意解除合同。
三、被申請人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20xx年11月1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商品砼采購合同,雙方約定被申請人為工程提供混凝土,截止20xx年5月11日,被申請人提供的澆筑混凝土出現嚴重質量問題,導致甲方x地產公司和監理分別發出工程暫停令,對已澆筑的不合格墻體進行砸除,重新澆筑,并責令停止使用被申請人提供的混凝土。為如期完工,申請人不得不高價購買第三方混凝土。故此,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和約定的,應該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做、退貨、減少價款或報酬等違約責任。”因此,申請人不同意解除合同,并依法提出反訴,要求被申請人重做、減少價款并賠償申請人的經濟損失x元。
四、被申請人申請法院凍結對方的銀行賬戶。
系申請人的在xx銀行申請開立的基本賬戶,凍結該賬戶導致申請人無法進行正常經濟往來,資金無法正常運轉,并嚴重影響申請人的.商業信譽,因此申請法院解凍該賬戶,申請人愿意提供其他財產予以擔保。即使被申請人的主張成立,其申請法院凍結的數額已超過應予支付的金額。因此,被申請人應予賠償凍結申請人的銀行賬戶給申請人的商業信譽造成的損失x元。
綜上,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六條、第九十七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對(20xx)銀民商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進行復議,作出變更裁定,解除對申請人銀行賬戶及存款x元的凍結,并要求被申請人承擔由于保全錯誤給申請人造成的經濟損失x元。
此致
銀川市xx人民法院
申請人:x有限公司分公司
xx年x月x日
財產凍結申請書 篇3
申請人:,男,漢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區x鎮x號。
被申請人:,男,漢族,x年xx月xx日出生,住xx市x區x小區四區x號樓x單元x號。
申請事項:
立即凍結被告銀行存款人民幣144000元或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相當于人民幣144000元的其他財產。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已就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爭議向貴院提起訴訟。為了防止被申請人在訴訟期間轉移財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等相關規定,特申請貴院對被申請人采取凍結其銀行存款人民幣144000元或查封、扣押相當于人民幣144000元財產的保全措施。被申請人房產(位于x市x區xx小區四區7號樓1單元601號,房產證號:)。如因采取保全措施不當造成被申請人財產損失的.,由申請人承擔責任。
xx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時間:xx年x月x日
財產凍結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申請事項:
申請凍結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大廠支行山畔分理處的銀行帳戶(4)存款73萬元。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訴南京茂盛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已經貴院受理,現該案正在審理當中。因被申請人有轉移財產的可能,使將來生效的'人民法院判決不能執行或難以執行,申請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92條、第94條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凍結南京茂鼎食品有限公司在中國工商銀行南京市大廠支行山畔分理處的銀行帳戶存款73萬元的申請,以強制其給付申請人貨款本金70萬元及逾期利息18404.15元,以及申請人為其墊付的訴訟費用10984元。肯請貴院裁定。
此致
南京市江寧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鄭州金藍包裝彩印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