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精選35篇)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北京%#%¥%公司
注冊地 :北京市
住 所: 北京市
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 )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 )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
一、 裁定中止執行(20__ )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
二、 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 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 年,申請人的公司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公司財產及商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北京公司訴申請人企業借貸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做出(20__ )一中民初字第號終審判決,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300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十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于 20__ 年初搬遷至北京 ,且一直在此正常經營(整個辦公面積為 1200 米,均為我公司所有),公司人員包括法人代表等均有公開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公司在市內各個辦事機構均有常駐工作人員;企業信息可以通過工商登記、網站查詢獲知,且申請人于近幾年內在北京開發了數個房地產項目,具備一定的市場知名度。原告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上述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
三、原告所說的申請人向其借款的經辦人與申請人沒有任何關系,某人即不是申請人公司員工,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此人代理公司進行企業間借貸行為。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條、發票、協議書只有復印件,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的具有原件的《承諾書》中所載公章系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且相關證據僅有復印件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某人利用偽造的申請人公章,以申請人名義向原告借款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原告從其自稱的“借款關系”成立十多年以來從未向申請人主張債權,申請人有理由懷疑原告與某人合謀欺詐,申請人已經就本案情況向貴院提出調卷申請,并將向公安機關報案。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北京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北京公司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
申請人:__(__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董事長、股東)、女、1972年生、漢族,住__市馬鞍山南路文景雅居5棟102室。
項興海(__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股東)、男、1971年生、漢族,住址同上。電話:159550__666。
委托代理人:許慶勝安徽凱安律師事務所事師
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
申請事項
1、對追加__、項興海(案外人)為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與被執行人__市豐天宇通設備有限公司欠款糾紛仲裁裁決申請執行一案的被執行人有異議;
2、對執行__、項興海(案外人)的財產——-查封__、項興海(案外人)的房產有異議。
事實與理由
20__年12月29日,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于__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
1、追加__、項興海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申請執行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一案[(20__)合執申字第66號]的被申請人的請求。
2、申請人__、項興海由于虛假出資445000元,兩被申請人在虛假出資的范圍內對欠申請人的債務承擔責任的請求。
__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裁定如下:一、追加__、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__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__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__、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向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申請人__、項興海(案外人)復議于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如下:撤銷__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民事裁定。
20__年7月10日,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__、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如下:
一、追加__、項興海為本案的被執行人;
二、__仲裁委員會(20__)合仲字第__2號裁決書確認的債務未能履行部分由__、項興海在其出資不實44。5萬元的范圍內共同承擔清償責任。__、向興海應在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執行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履行以上清償義務。逾期不履行上述義務,本院將依法強制執行。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20__年8月13日,__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員張勇)又向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__、項興海下達了(20__)合執申字66號查封__、項興海(案外人)房產的民事裁定書。[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系執行員張勇于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執行異議申請人認為:
一、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程序錯誤
1、__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長張勇、審判員陳忠、何進既未開庭聽證又未給予申請人__、項興海行使辯論權利就執行裁定[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剝奪了申請人__、項興海(案外人)行使辯論權利。
2、[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以裁代判非法剝奪了申請人__、項興海(案外人)的各項訴權!
3、[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裁定追加__、項興海(案外人)為本案被執行人時未給予其異議期程序違法。
4、[20__]合執申字第66-3號執行裁定書與(20__)合執申字66號民事裁定書送達程序違法。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既不是被申請執行人,又不是利害關系人,根本不適用“所謂的”留置送達——-執行員張勇于20__年8月13日丟在滁州市三環工貿有限公司財務室!
二、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實體錯誤
1、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在__市中級人民法院(聽證審查審判長葉紅偉、審判員李敏、吳陶[20__]合執申裁字笫02號)聽證程序中,向合議庭提交了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驗資報告:關于實物出資部分,已經驗證資本并把手機轉讓與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
2、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a、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被執行人)被撤銷、注銷、歇業后,__、項興海(案外人)無償接受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b、__、項興海(案外人)對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不到位(事實上是全部出資到位且經過安徽中安會計師事所驗資)。
3、被申請人安徽國信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無任何證據證實:被執行人(__市豐天宇通訊設備有限責任公司)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__、項興海)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
三、__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述行為適用法律錯誤
應適用以下法律: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執行程序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13號第五條、第十六條執行過程中,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法院的執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的規定提出異議。執行法院審查處理執行異議,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裁定。案外人異議審查期間,人民法院不得對執行標的進行處分。
3、執行中,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根據債權人或債務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宣告被執行人破產——-中止執行!
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公斷。
此致
安徽省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代理人:許慶勝律師電話:____x
200x年x月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
申請人:桂林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桂林市 ;
法定代表人: 職務: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全某、朱某、俸某勞動爭議一案。經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后,作出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裁決“由被申請人將改制時核定的俸某某的經濟補償金43884元支付給三位申請人”。申請人不服裁決向貴院提起訴訟,貴院經審理后作出(20____)星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判令“原告桂林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向被告全某、朱某、俸某支付改制時計提的俸某某的經濟補償金43884元”。申請人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作出裁定:“一、撤銷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七星區人民法院(20____)星民初字第420號民事判決;二、駁回桂林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的起訴”。20____年5月20日,申請人收到貴院的執行通知書,限申請人在通知送達之日起即日內按判決書履行支付人民幣43884元及承擔本案執行費558元的義務。
基于以上事實,申請人認為貴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請并予以執行,沒有法律依據。具體理由如下:
一、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貴院執行該裁決書沒有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對經勞動爭議仲裁裁決的糾紛準予撤訴或駁回起訴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從何時起生效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因仲裁裁決確定的主體資格錯誤或仲裁裁決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被人民法院駁回起訴的,原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本案當中,在申請人提起上訴后,被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本案屬于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主導下,因企業資本結構等改版導致勞動關系變化引發的糾紛,不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產生的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民事糾紛”為由裁定駁回了申請人的起訴。由此可見,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已認定本案不屬于勞動爭議。因此,根據上述規定,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是不發生法律效力的,貴院執行不發生法律效力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二、即便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亦不應予以執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經審查核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定,裁定不予執行:(一)裁決的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范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現申請人與全某、朱某、俸某的爭議經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認定為不屬于勞動爭議。因此,根據上述規定,亦不應予以執行。
三、執行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違反勞動爭議“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
根據相關規定,我國的勞動爭議實行“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即除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裁終審”情形外,其余均實行“一裁二審”制度。本案當中,雙方所爭議的經濟補償金43884元不屬于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一裁終審”的范圍。因此,如在人民法院裁定駁回申請人的起訴后,仍然執行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無疑是違反勞動爭議“一裁二審”的基本法律制度,將本案的爭議置于“一裁終審”的尷尬地位。
此外,勞動爭議雙方起訴之后,人民法院審理的對象是雙方當事人之間的勞動爭議,而非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正確與否,因此,人民法院應當對雙方的權利義務直接進行判決。現貴院將駁回申請人的起訴推定為維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顯然沒有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貴院受理全某、朱某、俸某的申請,執行桂林市勞人仲字(20____)第920號仲裁裁決書沒有法院依據。因此,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本執行異議,請求貴院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 致
七星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桂林某機械制造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4
申請人:住所地:安徽省xx市,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與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于申請人。申請人與在xx市開中心簽訂了編號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合同約定,應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x年1月31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要求,申請人同意在x年1月31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承諾在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在約定的x年12月28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后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于x年1月4日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并以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與借款糾紛一案中,作為申請執行人,并未向支付剩余價款;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5
申請人: ,女,漢族,住,手機。
一案,現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xx)一中執字第 號裁定書追加申請人為執行第三人,申請人認為該裁定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 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一、股東的不同行為,法律責任承擔也不同。
申請人被騙做了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全不知曉。不可能存在抽逃資金的行為及可能。即使中康公司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攜主抽逃出資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擔不同的責任。申請人的行為未經法院審判,如何能夠確定責任的承擔。
二、瑕疵股權轉讓后責任承擔問題。
根據 所主張,申請人存在抽逃資金問題,而公司變更后新的股東 對此也是明知。若新股東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股權存在瑕疵而受讓,即使新股東向原股東支付了相應轉讓價款,新股東的出資補足責任也不能免除,新股東仍應當與原股東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在瑕疵出資范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相明本人不僅作
為債務人也應該作為擔保公司的股東承擔責任。
綜上,申請人認為本案的法律關系、法律事實復雜,并非可以簡單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6
申請人: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解除對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___與____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______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于申請人。申請人與_____在____________市開____________中心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____《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____________。合同約定,____________應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____________年1月31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___要求,申請人同意____________在____________年1月31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_____承諾在____________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_____在約定的____________年12月28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后____________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于____________年1月4日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并以______________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_____與_____借款糾紛一案中,_____作為申請執行人,并未向_____支付剩余價款;_____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_____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
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7
申請人:____,男,漢族,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址:重慶市永川市勝利路48號,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原告)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重慶市永川市人民法院缺席審理,作出(20___)永民初字第1683號審判決,該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并已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永民執第00020--4號裁定書對申請人的銀行存款采取了凍結、劃撥措施,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一、裁定中止執行(20___)永民執第00020--4號裁定書;
二、暫緩將已劃扣的申請人資金給付原告,以免造成申請人損失無法追回;
三、解封申請人已被凍結賬號,以免擴大申請人的損失。
事實與理由:
20____年,申請人的銀行賬戶被采取了查封、凍結措施,部分款項被扣劃,對申請人財產及聲譽造成了極大損害。經到貴院了解,方知永川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訴申請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缺席審理,作出(____)永民初字第1683號審判決書,已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申請人深感憤慨,對該生效判決,提出異議與理由如下:
一、申請人從未向原告借過任何款項,申請人對于原告及向原告借款4萬元之事也一無所知。從____年____月9日(原告稱申請人借款時間)至____年____月19日(原告發催款通知書時間),多年來原告也未曾電告、函告或來人索要借款,申請人亦從未收到過原告的催款通知或其它書面文件。
二、申請人從未接到貴院關于本案件的訴訟文書及通知,對本案件的訴訟程序進展亦一無所知,法院在申請人沒有收到任何訴訟文書和通知的情況下徑直缺席判決是草率且錯誤的。
申請人多年來一直在永川市勝利路08-1-3居住,我的家人和孩子也在此居住,原告的訴訟期間亦沒有離開過。原告、法院只要意欲與申請人取得聯系,則能通過多種途徑獲取通訊方式及地址;如果法院能盡通知義務,申請人沒有理由會對借款一事乃至訴訟一事一無所知。法院只憑借原告詢問筆錄中申請人下落不明一句話,就依此判決,有違法律的嚴謹、權威,明顯輕率和不負責任。
三、申請人從沒有向原告借款,申請人也從未委托過他人代理申請人向原告有借貸的行為。
申請人從法院復印了相關資料后,經過仔細辨認,申請人沒有在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上簽字,這些文書上的`簽名系他人仿冒本人名字簽署的,同時,申請人也沒有委托過任何人向原告借款。依此申請人不應當承擔任何還款的法律責任,原審法院作出申請人還款的判決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四、原告用于證明與申請人之“借款關系”的借款申請書、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抵押合同、借款借據等文書,不應作為裁判依據。原告提交上述證據中本人簽名系他人偽造。故,在未經核實證據真實性的情況下,未盡通知義務徑直缺席判決是違背常理及法律的。
五、原告提供的證據顯示,借款時間是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那么,申請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申請人(即使不是申請人借款)進行催款或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是,原告直到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請人發出催款通知書,在____年____月____日才向法院提起訴訟,原告訴訟早過時效4年之久,法院任然在申請人沒有接到通知的情況下作出原告勝訴的判決,是錯誤的。
綜上,申請人認為原生效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現依據>第204條的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永川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8
申請人:______,住所地安徽省__市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請求事項:解除對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___與____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______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于申請人。申請人與_____在__市開_____中心簽訂了編號為____《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____.合同約定,____應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05,453元,剩余房款240,000元于__x年1月31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___要求,申請人同意____在__x年1月31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69,091元_____承諾在__x年12月28日前付清;但_____在約定的`__x年12月28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69,091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后_____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于__x年1月4日向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__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并以______________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十九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_____與_____借款糾紛一案中,_____作為申請執行人,并未向_____支付剩余價款;_____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_____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9
申請人: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請求事項:解除對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的查封。
事實與理由:
貴院因_______與______借款糾紛一案,查封了____________號商品房(以下簡稱商品房)申請人現對該查封行為提出異議,理由有以下三點:
第一,商品房的所有權歸屬于申請人。申請人與______在______市___________中心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____《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把商品房賣給____________.合同約定,____________應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____________元,剩余房款____________元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銀行按揭;應____________要求,申請人同意____________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實付部分首付款36,362元,首付款余款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承諾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但____________在約定的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期時,未能支付首付款余款____________元,且未辦理銀行按揭,此后____________下落不明至今。雖然該房屋已經備案,但沒有辦理產權登記。《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據此可以得出,該房屋的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仍然屬于申請人,是申請人的合法財產。
第二,申請人依據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合肥仲裁委員會依法缺席審理了此案,并以____________號裁決書裁定解除合同。
第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規定》第二百二十條明確規定:“被執行人購買需要辦理過戶的`第三人的財產,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雖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但申請執行人已向第三人支付剩余價款或者第三人同意剩余價款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在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借款糾紛一案中,____________作為申請執行人,并未向____________支付剩余價款;____________也不同意從該財產變價款中優先支付。因此,貴院不能對____________的商品房進行查封。
基于以上兩點理由,申請人認為,貴院對商品房的查封行為是錯誤的,損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提出異議,請求貴院解除對商品房的查封。
此致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0
異議人:XX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
異議人收到貴院(20xx)臨蘭執字第3812號執行裁定書和x0號協助執行通知書,異議人對此通知書提出異議。
異議請求:
依法撤銷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事實與理由:
貴院要求我公司協助凍結被執行人劉工資款45萬元,我公司無法執行。經查被執行人劉早已從我處離職,現并非我公司員工,我公司已不再向其支付工資,雙方也無其他到期債權,因此我公司無法凍結被執行人工資款,協助執行通知書錯誤。請求依法撤銷號協助執行通知書。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1
申請人: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電話::
請求事項:
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執行法民一終字第—號一案,現提出執行異議:
1、請求本案暫緩執行;
2、請求將錯誤執行的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該公司為申請人設在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
事實與理由:
一、申請人完全有權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人提出執行異議申請后,法院執行局以只有第三人才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為由,置疑申請人的執行異議申請資格。申請人認為,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202條規定:“當事人、利害關系人認為執行行為違反法律規定的,可以向負責執行的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當事人、利害關系人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銷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當事人、利害關系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復議。”故申請人作為本案的當事人,完全有資格提出執行異議申請,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法院以申請人不是本案的第三人,無權提出異議是不恰當的。
二、本案已通過再審程序立案審查,且與申請執行人存在未決訴訟,應當暫緩執行。法民一終字第—號判決存在錯誤,無法獲得申請人認同,申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現已立案(案號民申字第號受理案件通知書);同時,申請人與執行申請人就同一案件的不同訴請,已向市人民法院另案起訴劉衛國,要求賠償,已為該法院受理,存在案件可能勝訴后行使抵銷權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正確適用暫緩執行措施若干問題的規定》法發6號第7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決定暫緩執行;(一)上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執行爭議案件并正在處理的”,故南陽中院應當考慮本案的實際情況暫緩執行。現法院以為法律規定的受理的是執行中存在爭議的案件而非實體存在錯誤的案件為由,不同意暫緩執行。申請人認為這種理解是錯誤的,完全屬于斷章取義,違背法律精神。因為執行中存在爭議與實體存在錯誤所指向的都是同一案件,不是兩個或三個案件。
三、從債權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不應直接執行該公司。
1、申請人的債權未到期。按照施工慣例,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應當向建設單位提供擔保,擔保期限為工程質量的責任缺陷期,而缺陷期從工程竣工驗收通過之日起算二年(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為據)。現申請人作為公路有限公司建設工程質量的擔保人,其擔保債權并未到期,還有責任缺陷期內,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1條:“被執行人不能清償債務,但對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請執行人或被執行人的申請,向第三人發出履行到期債務的通知(以下簡稱履行通知)”。此款項根本不屬于到期債權,不具有執行條件。
2、債權即使到期也不能裁定直接執行。根據前條法律規定,申請人對公路有限公司即使享有的是到期債權,法院也無權執行,只能發出通知。
3、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停止執行,且無權進行審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1998)15號》第62條:“第三人對履行通知的異議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口頭提出的,執行人員應記入筆錄,并由第三人簽字或蓋章”。第63條規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間內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不得對第三人強制執行,對提出的異議不進行審查”。現在公路有限公司已經書面提出執行異議,法院應當立即執行回轉,將款項返還公路有限公司。
4、申請人為公路有限公司出具的文書,不能作為作為法院執行依據。申請人與公路有限公司文書往來,只能在二者之者有效,這是由于二者的相對性所決定的,不涉及第三人;況且二者之間有些往來行為未必具有必然的法律效力,因此,法院以此為由,執行公路有限公司是錯誤的。
四、從擔保角度理解公路有限公司的法律地位,法院無權直接執行該公司。公路有限公司作為申請人設在市施工項目的建設單位,訴訟過程中的保證人,不是本案的訴訟主體,不能直接為法院所執行。
1。未提供任何擔保即采取訴訟保全措施,嚴重違法。與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擔保的情況下,就被一審法院采取了訴訟保全措施,非法凍結了申請人的賬戶及存款二百余萬元,這是嚴重違反民事訴訟法的事情。在社會影響不良的情況下,法院竟然利用普通人法律知識的欠缺,要求公路有限公司提供擔保,因此其擔保先天地就存在很大的問題,現在以此為由執行無法令人信服。
2。直接裁定執行公路有限公司不當。雖然公路有限公司提供了擔保,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關于在財產保全時為被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當事人應否在判決書或調解書中明確其承擔的義務及在執行程序中可否直接執行擔保人財產的復函》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5條規定,人民法院只有在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其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才有權裁定執行保證人在保證責任范圍內的財產。現執行才剛開始,且我公司并非完全履行不能,即裁定直接執行訴訟中的保證人,不符合法律規定。
五、超額劃扣公路有限公司存款欠妥。拋開判決對錯與否,即使按照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申請人應給付的款項也不過,而法院卻從公路有限公司的賬戶上劃扣了元,比判決足足多劃扣了元,屬于超標的執行,明顯不妥。
綜上所述,申請人認為,南陽中院執行行為不當,我們請求貴院準予申請人所請,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申請人: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2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機關、企事業單位或社會團體表述愿望、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申請書的使用范圍廣泛,申請書也是一種專用書信
異議申請人一:姓名:,性別:,民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異議申請人二:姓名:,性別:,民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被異議申請人:北京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
異議事項:法院()
事實與理由:
基與以上理由,法院在執行()x法執二字第號公告涉及的房產時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日期: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3
異議人:,女,漢族,xx年x月x日生,住xx市xx區路xx大街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梁與被執行人xx區實業發展公司,就()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xx市xx區xx街xx大道x號x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于xx區南沙街xx大道號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與被執行人xx區實業發展公司雙方于xx年x月x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xx區xx大道號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xx年x月x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日期: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4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終止對案外人執行,(20xx)辰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事實和理由:
天津市與天津市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業經貴院一審判決終結,現已進入執行程序。現申請人對該案提出以下異議:
1、被執行主體不適格。
天津市與天津市租賃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的主體是天津市而不是案外人,,然而貴院在沒有任何針對案外人生效判決文書的基礎上而對案外人強制執行”,顯然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2、(20xx)辰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針對的是天津市,而不是案外人對案外人沒有法律約束力。
雖然(20xx)辰民初字第號民事判決已生效并申請執行,但在該判決中明確被告只有一個即是天津市,并沒有案外第三人,根據合同相對性及判決可以證實被執行的`主體為天津市,執行案外人明顯與判決不符與事實相悖。理應終結對案外人的強制執行。
據此,申請人請求貴院依據事實和法律,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維護申請人合法的權益,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生存的權利。以體現法律的公正和正義。
此致
x市北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5
申請人:何,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X字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20xx年4月XX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于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巨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
第一、柴某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
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柴志杰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
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杰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6
異議人:方,女,漢族,1963年月日生,住市區路大街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梁與被執行人區實業發展公司 ,就(20xx)穗南法民一初字第141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即:位于市區街大道號號房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位于XX區南沙街大道號號房產。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方與被執行人XX區實業發展公司雙方于20xx年4月12日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約定被執行人將其位于XX區大道號房的房屋出售給異議人,異議人向其支付房款¥150,000元,20xx年5月8日,異議人已向被執行人付清全部房款。
被執行人也已將上述房屋的鑰匙交給異議人,將該套房屋正式交付異議人使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綜上所述,異議人是案外人,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202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日期: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7
案外人:李,男,漢族,1960年5月23日生,住中牟縣XX鎮青年東路號院X排X號,身份證號:X5230。電話:139371
申請執行人: 鄭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路支行(原鄭州市商業銀行路支行),地址:鄭州市金水區X3號1-3層A號;
負責人:職務:經理
被執行人:冉,男,漢族,1970年3月1日生,住中牟縣洞上38號,身份證號;41012219xx0X010XX9,電話:13608XX27
申請請求:
1、請求撤銷金水區法院(20xx)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
2、請求解除對位于中牟縣官渡大街與城東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的查封并停止拍賣。
事實與理由 案外人李與被執行人冉于20xx年4月29日口頭訂立了《房屋買賣合同》,按照約定被執行人冉將位于中牟縣官渡大街與城東路口東南角向東第二棟四樓的房屋出售給李,案外人李玉忠支付了全部房款八萬元整,并入住該房屋,20xx年9月10日被執行人冉擅自將該房屋抵押給鄭州市商業銀行路支行(現鄭州銀行路支行),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現鄭州市商業銀行路支行已經申請法院查封并執行涉案房屋,申請人認為人民法院的查封、執行
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八條之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第十七條之規定,請求人民法院撤銷(20xx)金執字第268-1號執行裁定書并依法解除對涉案房屋的查封并停止執行。
此致
金水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日
附相關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執行異議和復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八條 金錢債權執行中,買受人對登記在被執行人名下的不動產提出異議,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權利能夠排除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簽訂合法有效的書面買賣合同;
(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該不動產;
(三)已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約定支付部分價款且將剩余價款按照人民法院的要求交付執行;
(四)非因買受人自身原因未辦理過戶登記。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十七條 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8
異議人(單位寫明名稱、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職務,自然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服務處所、住所地、居住地、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在申請執行人 與被執行人,就號判決書(裁決書、處罰決定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貴法院誤將案外異議人的財產,當作被執行人的財產予以執行。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
立即中止執行,并返還異議人的財產
事實與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
綜上所述,我(單位)是案外人,貴院將我(單位)的財產予以執行,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并執行回轉,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__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19
申請人:,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x字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xx年x月x日送達生效,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與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訴稱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舉借如此巨額債務。向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用來證明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與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志杰用以脅迫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主動給志杰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對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與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申請人:
日期: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0
異議人:賴,女,漢族,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____省韶關市曲江區____鎮路號,身份證號:__20,聯系方式:13__28。
申請執行人: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
住址:____省____市花都區____鎮路1號。
被執行人:鄒,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__省韶關市曲江區____鎮路9號房。
被執行人:____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
住址:____省____市花都區____鎮____村路南。
在申請執行人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與被執行人鄒、____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就貴院作出的(20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____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案號:穗花法執字第16號),貴院誤將異議人的財產“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嚴重損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商鋪尚處于有效租賃合同期內,權屬的變更不應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穗花法執字第16號案的執行,停止查封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
事實與理由:
一、被執行財產并非被執行人鄒所有,而系異議人的個人合法財產,據以執行的(20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____號《民事判決書》不具有強制處分異議人財產的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導致物權設立、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自法律文書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決定等生效時發生效力。
被執行財產“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原系被執行人鄒與異議人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后經法院判決離婚,貴院作出花法民一初字第號《民事判決書》、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均一致確認:位于____市花都區____鎮城____街商鋪及商鋪內物品,歸異議人所有。雖然該被執行商鋪尚未辦理過戶登記,但并不影響異議人對該被執行商鋪所有權的享有,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異議人早已自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生效之日起成為該商鋪的所有人。被執行人鄒表面上雖是該商鋪的登記產權人,但實際上已不享有該商鋪的所有權。
異議人通過穗中法民一終字第56號《民事判決書》合法取得該被執行商鋪的所有權,依法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組織均不得非法查封、扣押、凍結、沒收。同時,申請執行人中國____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支行申請強制執行所依據的(20____)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____號《民事判決書》僅對案件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異議人并非該案審理過程中的當事人,不能對其產生法律約束力,更不能以此做為強行處分異議人財產的法律依據。
二、被執行商鋪自__年起一直處于租賃狀態,現由案外人賴某程承租,租期至__年4月27日。根據“買賣不破租賃原則”,房屋所有權的變動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因此,承租人仍有權繼續占有該商鋪進行經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所有權變動后的合同效力】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房屋租賃期間內,因贈與、析產、繼承或者買賣轉讓房屋的,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被執行商鋪自__年9月起先后由被執行人鄒出租給案外人伍某林、劉某松等人,一直處于租賃狀態。20____年9月15日,異議人收回出租權,并將商鋪出租給案外人賴某程,后雙方協商一致將商鋪續租至__年4月27日。該租賃合同合法有效,且尚處于租賃期內,如強行要求案外人賴某程搬出商鋪不僅不利于保護善意承租人的合法權益,更不利于市場經濟穩定。
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條以及《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國,也即,貴院對異議人財產進行查封拍賣時應保留承租人合法享有的繼續承租權。
綜上,貴院將異議人的財產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顯然不符合法律規定;結合“買賣不破租賃”原則,貴院也應立即中止該執行案的執行,為了避免引發不必要的訴訟以及異議人與承租人財產權益的重大損失,特請貴院待查明事實之后再依法決定是否予以執行。
異議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七條“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對執行標的提出書面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書面異議之日起十五日內審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對該標的的執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案外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認為原判決、裁定錯誤的,依照審判監督程序辦理;與原判決、裁定無關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規定提出異議,請求貴院立即中止對上述財產的執行,維護異議人與承租人的合法權益,節省訴訟資源。
此致
____市花都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
20__年__月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1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我公司申請城區法人民院判決我公司賠償xx公司借款糾紛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經還了xx公司xx萬元的現金,而xx公司因為自身原因無力銷售任務,私自把xx17戶客戶的房屋首付款占為己有,沒有履行銷售合同的規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額大約是多萬,而實際當初我公司與xx公司的借款只是x元。即我公司已經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在xx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實屬不合理要求,無法律依據。
綜合上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上的義務,貴法院繼續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特此向貴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判定本案終結執行。
20xx年xx月x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2
申請人:____,女,漢族,住,手機。
一案,現進入執行程序。貴院依據(20__)一中執字第號裁定書追加申請人為執行第三人,申請人認為該裁定錯誤,侵害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____裁定中止執行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____
一、股東的不同行為,法律責任承擔也不同。
申請人被騙做了的股東及法定代表人,對公司的經營狀況全不知曉。不可能存在抽逃資金的行為及可能。即使中康公司存在抽逃出資的行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若干問題的規定(三)的規定,公司債權人請求抽逃出資的股東在抽逃出資本息范圍內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承擔補充賠償責任、協助抽逃出資的其他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實際控制人對此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抽逃出資的股東、攜主抽逃出資的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承擔不同的.責任。申請人的行為未經法院審判,如何能夠確定責任的承擔。
二、瑕疵股權轉讓后責任承擔問題。
根據所主張,申請人存在抽逃資金問題,而公司變更后新的股東對此也是明知。若新股東明知或者應當知道股權存在瑕疵而受讓,即使新股東向原股東支付了相應轉讓價款,新股東的出資補足責任也不能免除,新股東仍應當與原股東對公司或公司債權人在瑕疵出資范圍內共同承擔連帶責任。相明本人不僅作
為債務人也應該作為擔保公司的股東承擔責任。
綜上,申請人認為本案的法律關系、法律事實復雜,并非可以簡單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條規定。特申請貴院中止執行,以便查清事實,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3
**縣人民法院:
申請人與向貴院提出執行異議申請書,要求法院撤銷法院()*執字第號及()*執字號民事裁定書,解除扣押在**縣房屋征收經辦中心的房屋拆遷補償款*萬元,現申請人決定撤銷該執行異議申請書。理由如下:
*年父親及母親離婚,將位于**縣*街*區的房屋(產權證號分別為:*房字第號,建筑面積平米;*房字第號建筑面積平米)贈予給申請人這是事實。但*年*月**日,房屋還沒有辦理贈予過戶手續時,父母又用該房屋向抵押借款**萬元,并辦理了抵押登記手續,抵押期限為**年
()。*年該贈予房屋拆遷時,還在抵押期限內,截止*年*月**日,父母的抵押借款本息已償還*萬元,尚余**余萬未償還,依據法律規定抵押權人對拆遷補償款享有優先受償權,法院裁定扣押的行為首先侵害了抵押權人利益。故申請人決定撤銷已經提出的執行異議申請,請批準!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月**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4
異議人(案外人):姓名(張三),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漢族或土家族),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寫明工作單位),住所(寫明戶籍地,若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明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電話號碼)。
申請執行人:姓名(張三),男(或女),×年×月×日出生,民族(漢族或土家族),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寫明工作單位),住所(寫明戶籍地,若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明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電話號碼)。
被執行人:姓名(李四),女(或男),×年×月×日出生,民族(漢族或土家族),工作單位(有工作單位的寫明工作單位),住所(寫戶籍地,若戶籍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寫明經常居住地),聯系方式(電話號碼)。
異議請求事項:(有幾項寫幾項)
請求法院停止(或撤銷、糾正、中止)執行行為(或對某財產的執行)。
事實和理由:(具體情況因案而異,要簡明扼要,實事求是)
貴院在執行(____)鄂1002民初_____號民事判決過程中,查封(或凍結、拍賣)財產,因該財產屬于異議人生活必須財產,根據法律不得作為執行標的物(或執行行為違法)。現提出書面異議,請求貴院停止(或撤銷、糾正、中止)執行行為(或對某財產的執行)。
此致
荊州市沙市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案外人):
×年×月×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5
異議申請人一:姓名,性別,民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異議申請人二:姓名性別,民族,x年x月x日出生,住址:。
被異議申請人:北京x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
異議事項:法院()
事實與理由:
基與以上理由,法院在執行()x法執二字第號公告涉及的房產時損害了異議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懇請法院終止對該房產的執行。
x市xx區人民法院
異議申請人:_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6
申請人:何某,女,XX年XX月XX日生,住所:,現無業。
請求事項: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X字號裁定。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20xx年4月XX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于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巨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2。柴某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柴某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柴志杰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杰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7
申請人:__有限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__
我公司申請__城區法人民院判決我公司賠償__公司借款糾紛一案。在借款后,我公司就已經還了__公司___萬元的現金,而__公司因為自身原因無力銷售任務,私自把__戶客戶的房屋首付款占為己有,沒有履行銷售合同的規定打到我公司指定的銀行賬號上,17套房子的首付款金額大約是___多萬,而實際當初我公司與__公司的借款只是____元。即我公司已經遠遠超過需要支付的金額,現在__公司申請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實屬不合理要求,無法律依據。
綜合上述,申請人認為在本案中。申請人已經全額履行了判決書上的義務,貴法院繼續拍賣我公司的商品房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特此向貴法院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法院依據事實情況,判定本案終結執行。
此致
__城區法人民院
異議人: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8
案外人:__X。
執行異議請求
1. 依法撤銷__X人民法院(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
2. 立即解除對位于__X房屋的查封、拍賣等執行措施。
執行異議事實與理由
案外人獲知貴院在辦理__與__、__執行糾紛一案期間,于__年__月__日做出(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將案外人位于__房屋查封,并準備進行拍賣。案外人認為法院采取的執行措施存在嚴重的錯誤,特依法提出本異議:
一、__人民法院(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中查封的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為案外人。
根據《合同法》第44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第133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物權法》第15條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由此可知,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就生效,標的物的所有權也自交付時起發生轉移。結合本案:
1.位于__房屋雖然登記在__名下,但在__年__月__日案外人與__、__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__作為協議書的見證人,
1 / 4
將該房屋轉讓給了案外人,并于當日進行了房屋交接驗收,將房屋交予案外人實際占有、使用、管理,而且案外人也已經按照約定支付完畢購房款。貴院在(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中也查明該房屋存在轉讓的事實,但認定被轉讓人錯誤。
2.按照案外人與__、__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__、__應該將該房屋過戶給案外人,但__、__存在嚴重違約,不予辦理過戶手續。案外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已將__、__訴訟至房屋所在地的__人民法院,要求判令其履行“房屋買賣協議書”,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在__人民法院的開庭調解筆錄中,__、__也承認了該房屋產權轉讓給案外人的事實。
3.案外人接收房屋后,一直在實際占有、使用、管理該房屋,并支付該房屋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等費用,房屋所在的物業管理公司和居民委員會也均予以證實案外人就是房屋的業主。
因此,案外人與__、__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對雙方產生約束力,房屋的實際所有權人為案外人,案外人已經早已實際占有、使用、管理該房屋,案外人享有的該房屋的相關權利依法也應受到保護。
二、貴院應依法撤銷(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并立即解除對位于__房屋的查封、拍賣等執行措施。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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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的規定》第16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根據合同約定被執行人保留所有權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內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定解除查封、扣押、凍結。第17條規定,被執行人將其所有的需要辦理過戶登記的財產出賣給第三人,第三人已經支付部分或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該財產,但尚未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凍結;第三人已經支付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但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如果第三人對此沒有過錯,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由此可知,在執行過程中,案外人只要在付清全部價款并實際占有不動產,并對未辦理過戶登記沒有過錯的前提下,人民法院就不應該對該不動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措施。結合本案:
1.案外人已經支付完畢“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的購房價款。
2.案外人也早已經從__、__手里接收房屋,并實際占有、使用、管理該房屋。
3.涉案房屋未辦理過戶登記手續的原因是__、__未履行“房屋買賣協議書”的約定,嚴重違約所致,案外人也已經將其訴訟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履行“房屋買賣協議書”約定的義務,為案外人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因此,貴院應根據法律的規定,依法撤銷(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并立即解除對房屋的查封、拍賣等執行措施。
3 / 4
綜上所述,貴院應依據客觀事實,綜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從維護交易秩序和善意當事人的利益出發,切實公平維護案外人的合法權益。為此,案外人根據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特提出執行異議書,請求貴院依法裁定撤銷(20__)執字第__號執行裁定書,并立即解除對房屋的查封。
此致
__人民法院
附證據如下:
案外人: __年__月__日4 / 4 。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29
申請人:,女,x年x月x日生,漢族,住 市弄號402室。電話:
系擬強制執行房產的實際所有人。
請求事項
終止執行對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的拍賣、執行程序。依法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事實和理由
一、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
貴院于20xx年3月x日查封了上述被執行房屋,并責令被執行人于20xx年3月x日前履行義務。申請人從未收到過上述被執行房屋的查封及要求履行義務的告知,也無從知曉被執行人是否收到。事實上被執行人自20xx年6月x日已被羈押于x市看守所,后被移送至監獄。鑒于被執行人無法以正常人的身份去接受通知及履行此義務,故提請法庭查證當時送達的地址及簽收人,以確認被執行人是否真正收到過此告知,及是否有不履行此義務的故意。如果草率認定因被執行人至今未履行此義務而作出強制拍賣其房產的決定,是對被執行人極大不公平,也是對申請人合法財產的極大侵害。
二、擬強制拍賣執行的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產,在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前屬于共有財產,離婚后應屬于申請人個人所有。強制拍賣該房屋將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利益。
上海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屋本是1996年雙方準備結婚時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屬于雙方共同財產,且當時因為被執行人工作剛剛起步,買房的大部分資金還是申請人籌集的。證據4所示的動遷協議提到的補償款,其中 元也是雙方共同出資的。即此房產的增值部分至少有x元這一半的份額確定屬于申請人所有。
(證據1:付款單據)
201*年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因感情破裂及其它糾紛協議離婚,為了兒子自愿放棄他份額的所有權歸申請人所有,只保留了居住權,因房產證被債權人扣押而無法進行過戶,但這并不影響該房屋的所有權已實際轉讓。故路弄號602室房屋目前應屬于申請人個人所有。
(證據2:自愿離婚協議書)
至于該房屋是否已經抵押給債權人,申請人認為該房屋并未進行任何抵押。其一,根據()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申請人有理由認定該房屋并未進行抵押。當時辯護人已在當庭請求法庭認定此房屋抵押有效,并折價扣除相應數額不屬于非法集資,但法庭并沒未確認此房屋抵押有效,還是將該房屋折價款列為非法集資。其二,被執行人當時主動找該債權人擬將此房屋轉讓或以抵押的方式歸還一部分款項,并將房產證交出,但該債權人并未同意,也沒有去有關部門辦理抵押手續,所以此房屋并未進行任何抵押。
另外,有人主張被執行人無權私自將此房屋進行處置是沒有根據的。因為()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上認定犯罪的主體是被告單位,即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個人。至今仍沒有任何法律規定在公司負債經營的情況下,其法人無權處置自己的私人房產。
三、執行此房屋拍賣適用的法律依據錯誤。
1、()執刑字第號《執行裁定書》所依據的是()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其判決如下所示:一、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罰金人民幣x萬元。二、……三、追繳在案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責令退賠尚未退賠的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
(證據3:x市x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刑初字第號第6、7頁)
在第三條中明確寫明是將“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而上述被執行房屋為申請人與被執行人在1995年左右共同出資買下的婚房,系被執行人個人合法財產,不應被強制拍賣。
(證據4:x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拆遷補償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而集資行為發生在20xx年x月,表明此房屋并非是違法所得購置的房屋,為其合法私有財產)
2、另外,()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認定的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系單位犯罪,即刑事判決書所列的被告單位:x有限公司,被責令退賠的義務人也應是x有限公司而非其法人,被害人應該提請貴院去查封并清算x公司來追討損失,強制拍賣唯一私有財產并無法律依據。
3、依據人民法院報理論版《刑法第六十四條作出的判決執行問題》一文的觀點,認為責令退賠違法所得的刑事判決其僅表明國家對犯罪有關財物的態度和處理原則,并非是確定一種具體的刑罰,也非對當事人民事權益的具體裁判,該判決不具有執行的效力。正因如此,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下稱《執行規定》)才未將刑事判決書作為人民法院執行的依據。
《執行規定》第2條第(1)項將法院執行機構負責執行的生效法律文書規定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決、裁定、調解書,民事制裁決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帶民事判決、裁定、調解書” ,未將具有“責令退賠”內容的刑事判決書明列其中,故受害人的經濟損失只能通過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途徑進行救濟。
三、位于x市x區路弄號402室的房產根本沒有被執行人份額。即x區路弄號402室為申請人的個人財產。
20xx年此兩套房屋基本上是同時進行拆遷,根據有關拆遷法律規定,被執行人只能在一處享受拆遷政策,所以他選擇了x市x區路弄號602室的房產。x區路弄號402室這一套房屋不管動遷協議上有沒有他的名字,補償的面積都不會發生變化。即根本沒有他的份額,況且他并沒有在動遷協議上簽字。后來申請人與被執行人離婚,動遷協議上更沒有保留他名字的必要。且動遷協議當然以發生更改后的最新協議為合法有效。
(證據5:x市征用集體所有土地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拆遷人:等),拆遷補償時間為20xx年x月x日,與路弄號602室的拆遷幾乎同時進行。且被執行人未簽字,修改處有x市x區x鎮人民政府的蓋章確認。)
四、擬強制拍賣執行的位于x市x區路弄號602室房屋,是被執行人唯一住所。
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早已離婚,被害人所提供的x市x區路弄號402室房屋是申請人的個人財產,與被執行人沒有關系。所以路弄號602室是被執行人唯一的住所。如果強行繼續拍賣程序將至被執行人無處可住,無家可歸。尤其是在他出獄后會同時面臨巨大的生存壓力與社會壓力,對已穩定的社會關系將產生巨大影響,,其必會造成不安定不和諧的社會影響。
五、被執行人還有一個未成年兒子需要撫養。
201*年申請人與離婚,兒子時年10歲。當時約定由申請人撫養,被執行人每月給付撫養費人民幣1000元,但至今一分未付。如果法庭定要不認可申請人所述,繼續強制處置被執行人所存的唯一財產,也提請法庭考慮此因素,扣除8年共計96000元撫養費以供撫養兒子為盼!
綜上所述,懇請貴院終止對該房屋的執行及拍賣程序,以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市x人民法院執行庭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0
異議人:
x年x月x日
異議人:賴,女,漢族,x年x月x日出生,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x鎮路號,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
申請執行人: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支行
法定代表人:郭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x鎮路1號。
被執行人:鄒,男,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廣東省韶關市曲江區x鎮路9號房。
被執行人:廣州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鄭
住址:廣東省廣州市花都區x鎮x村路南。
在申請執行人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廣州支行與被執行人鄒、廣州市實業發展有限公司,就貴院作出的(20xx)穗花法民二初字第20xx號《民事判決書》的強制執行過程中(執行案號:(20xx)穗花法執字第16號),貴院誤將異議人的財產“廣州市花都區x鎮城x街商鋪”作為被執行人鄒財產予以執行,嚴重損害了異議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商鋪尚處于有效租賃合同期內,權屬的變更不應影響租賃合同的繼續履行,故異議人依法提出本執行異議。
請求事項:請求貴院立即中止(20xx)穗花法執字第16號案的執行,停止查封廣州市花都區x鎮城x街商鋪。
申請人: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1
申請人:___,女,19__年11月出生,漢族,住濟南市_____。任濟南市____。
請求事項
請求貴院撤銷(20__)歷商初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案外人房產的查封。
事實和理由
貴院在申請執行人___與被執行人______紛執行一案中,依據(20__)歷商初字第____號民事判決書及(20__)歷商初字第____號民事裁定書中對被執行人____所有的位于濟南市____房產(房產證號為____號)進行查封。現申請人依法提出異議,理由如下:
1、__
2、__
基于上述事實理由,懇求貴院貴院撤銷(20__)歷商初字第___號民事裁定書,解除對案外人房產的查封。
此致
___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x年x月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2
申請人:,男,漢族,20xx年7月1日出生,住淮安市清河區,電話號碼。
請求事項:
蘇HBC950汽車是申請人使用擁有的財產,貴院對該車輛的執行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利,特提出異議,并且請求法院撤銷對蘇HBC950汽車的保全。
事實與理由:
與在20xx年3月11日因為生意需要向申請人借款11萬元,為此把蘇HBC950汽車作為抵押交付給了申請人,同時交付的還有該車輛的行駛證。雙方借條約定車輛違章由申請人負責,為此申請人在拿到車后處理該車輛的違章,花費1萬多元,該情況有借條、違章記錄單據作為證明。
申請人自20xx年以來一直使用該車輛,20xx年申請人為該汽車做了年審,年審手續費用都是由申請人辦理。另外,該車輛的交強險、商業險都是由申請人辦理的,保險金也一直申請人繳納。
近年來,申請人一直沒有間斷要求借款人歸還借款,但是借款人一直沒有歸還,后來借款人電話無法聯系,申請人四處打聽借款人下落無果,由于借款人與一直沒有歸還借款,導致申請人權益受到侵害損失很大。現在申請人占有使用該車輛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保障。
綜上,申請人請求貴院立即停止執行,依法撤銷對蘇HBC950汽車的保全。以保障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法的權利。
此致
淮陰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
日期:20xx年x月x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3
申請人:(基本情況)
請求事項:
糾紛一案,業經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與年月日送達生效,進入執行程序。訟爭標的,系,人民法院判決,剝奪了我的權利,特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處理好糾紛問題后再予執行。
事實和理由:
(寫明案件的經過、事情起因、爭訟標的及法院判決的結果等)
人民法院
申請人:
年 月 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4
申請人:
請求事項:
請求不予強制執行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深X字號裁定。
事實和理由:
柴某訴王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深圳市羅湖區人民法院與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兩審終審判決,于20xx年4月XX日送達生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執行申請人所有的位于房產,剝奪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一、柴某與王某之間的借貸關系,申請人并不知情。
1、柴某訴稱王某于XX年XX月XX日向其借得人民幣50萬元。申請人對此從不知情,王某亦未曾將該50萬元的任何部分用于申請人與王某的家庭共同生活。
在申請人與王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雙方均有固定工作、生活穩定,家庭成員身體健康,家庭生活不存在重大支出,也從未進行過任何大額投資行為,根本無需向柴某舉借如此巨額債務。王某向柴某舉借債務并未告知申請人,亦從未將任何該款項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2、柴某僅僅憑借一張存在重大瑕疵的欠條用來證明王某向其舉借50萬元債務,該事實認定亦存在模糊不清之處。第一、柴某出借50萬巨額款項,卻不知王某用于何處?以何種方式償還?柴某提供的用來證明王某欠其50萬的欠條,不僅金額單位無法認清,而且也沒有寫明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必要條件,這與日常情理不符。第二、柴某與王某之間一直存在曖昧關系,該欠條是柴志杰用以脅迫王某維持與其之間不正當關系的.保證。所謂借錢一事,純屬子虛烏有。第三、即便是王某主動給柴志杰出具了50萬的欠條,也應當視為王某對柴某的贈與行為,而該贈與行為在未實際交付之前,并未生效。
二、申請人與王某已與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未審先判”,裁定執行申請人名下的該房產,剝奪了申請人依法應當享有的訴訟權利。
1、柴某與王某之間的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審理歷時1年XX個月,而在此期間,柴某既未向申請人提起過任何訴訟,法院亦未將申請人作為共同被告或第三人讓申請人參加該案的審理。
2、申請人與王某已于XX年XX月XX日通過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本案執行房產已合法分割屬申請人所有。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申請人所有的房產,對于申請人來說,是“未審先判”,剝奪了申請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綜上,申請人對本案執行提出異議,請求法院查明事實,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予強制執行。
申請人:
20xx年X月X日
當事人執行異議申請書 篇35
異議人:王____,男,1984年22月9日出生,漢族,公民身份證:__________
被異議人:劉____,女,1970年22月27日出生,漢族,個體戶,住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
裁定中止執行(20__)日開執字第341號裁定書
事實與理由
異議人與被異議人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經貴院主持調解已制作調解書,判令異議人支付申請執行人欠款11116元。現日開商初字第2223號調解書,已經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對此異議人提出如下異議與理由:
一、主體不適格。
日開商初字第2333號調解書將異議人列為被告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日照經濟開發區陽光大酒店的業主不是異議人,異議人僅僅是與陽光大酒店有過職務工作關系。被異議人將異議人列為被告起訴,是對事實與法律的歪曲與誤解。
二、違反調解原則。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第2223號調解書除異議人辯解外未見任何證據,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調解過程異議人理解并非調解并非自愿,僅僅是應法院要求“配合工作”。且調解書的送達與簽收是分離的,送達調解書時,異議人拒絕簽收,不同意調解書的內容;只是應法院要求去法院“配合工作”簽字,法院并未告此簽字是調解書的簽收。調解書送達時,異議人拒絕簽收,就已經表明調解書并未生效,已經作廢。
三、事實與證據方面。
異議人不同意調解書內容的另外原因是,被異議人提供的產品存在嚴重的質量缺陷(有蒼蠅頭發),被異議人經常去酒店大吵大鬧。此兩方面調解書均沒給予合理的處理,陽光酒店因被異議人的行為蒙受了極大的經濟損失和聲譽損失。當時正值旅游旺季,被異議人的行為直接導致客源大量減少,旅游旺季客流高峰了引發連鎖反映,幾家旅行社與陽光大酒店解除合作關系,被異議人的行為給酒店帶來的損失是無法衡量的。
綜上所述,我是案外人,貴院將執行我的個人財產,明顯錯誤。特依《民事訴訟法》第條的規定,提出異議,請立即中止對執行。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切實維護異議人的合法權益望允所請。
此致
日照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
異議人(簽名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