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侵權申請書(精選3篇)
土地侵權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鄉行政村三組集體村民(附簽名)
被申請人:,男,漢族,系x鄉行政村七組村民
處理要求:清除在我組農用地上所有的附屬物,恢復土地原狀,停止其侵占我組農用地行為。
事實及理由:本組所屬的一塊農用地被同村七組村民于19xx年租用,該地塊東鄰村小學,北鄰道路,同其南面和西面的土地一樣均為我組所屬農用地。19xx年至19xx年以前是我組發包給本組村民康腦的基本農田東北角部分,19xx年由康腦以每年700元的價格將其租給洋溝河行政村村民黃桶建農資門市部。黃桶在該地塊北邊西段建東西向四間瓦房,瓦房南北寬5米,東西長約占北邊全長的三分之二,北邊東段建大門,寬約占東西全長的三分之一。西邊南段建20.3米長圍墻,南邊建20米長圍墻,計506平方米。1998年土地承包時出租方由我組村民康腦改為我組集體,由黃桶按當時我組有土地承包權的'人口數付給每戶租金,19xx年黃桶將土地上所屬建筑賣給我村七組村民,同時盧與我組時任組長康國華(現任村會計)及我組村民康腦、康太平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合同為單份由盧持有),盧以每年300斤小麥作為土地使用權租賃收益,盧在該地塊中間空地上增建了養殖設施并栽種樹木。盧獲得土地使用權后除開始短期用于養殖外,多年來一直荒廢,兩側圍墻多次倒塌,現西邊圍墻仍處于大部分倒塌狀。重修圍墻時將西南角往西擴0.8米,占用我組長20.3米寬0.8米呈三角形農用地8.12平方米,自此共占用我組農用地514.12平方米。
20xx年春季,盧將該地塊上養殖設施及部分樹木清除開始在該地塊中間東靠學校位置建居住房,在我組村民的多次要求村委會處理未果的情況下,我組村民到鄉政府集體上訪,由曹玉林副鄉長出面才讓其停工,然9月5日其又開始建房。9月7日我們電話告知曹鄉長,9日我們以書面反映至鄉黨政辦公室,10日以書面反映至鄉國土資源所所長文建華及曹鄉長。16日其主體完工,建筑物為四間東西平房,面北背南。17日我們書面反映至縣政府郝四春副縣長。11月21日我組書面反映至市國土資源局信訪科,同日我組集體討論通過決定解除與盧的農用地租賃合同并清算土地使用權租賃收益,隨后向盧送達解除合同通知,盧以不識字為由拒收,我組當即對其宣讀,然其仍拒絕接收。22日早晨我組委托我村中共支部書記康天轉交,上午縣國土資源局對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下午盧繼續施工。至12月6日盧對解除農用地租賃合同通知未提出任何異議,至21日盧仍未清除土地上新建違法建筑、原有建筑及樹木等附屬物,22日我組向村委會就其拖欠農用地使用權租賃收益和土地侵權提出書面調解申請,然村委會數次找其調解均告失敗。
x縣國土資源局
x鄉行政村三組集體村民
20xx年2月20日
土地侵權申請書 篇2
申請人:,男,漢族,xx年5月3日出生,系天明關村人。
被申請人:,男,漢族,住址同上。
申請事項:
依法對位于x村即申請人新修建房屋前至被申請人柿樹之間的土地作出使用權確權。
事實與理由:
位于申請人現在建房門前至被申請人柿子樹下的兩塊荒坡地,是申請人在20xx年和20xx年用自己的承包地跟本隊村民換地取得該土地使用權。另外,位于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房屋之間的一分地屬于申請人所在村小組所有,申請人經本隊隊長和集體成員同意,花1000元取得該土地使用權。以上事實,申請人有三份證據附后。
現如今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土地上強行設置道路通行,申請人依據我國《行政法》及相關法律規定,依法向貴處提出土地使用權確權申請,望貴處查清事實依法處理,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
簽名:
土地侵權申請書 篇3
稅務所:
xx公司作為高新技術產業引入光谷,于20xx年7月29日成立,地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營業執照號碼:;稅務登記證號碼:;經營范圍:
房產,主要為,但公司至今未開展業務,沒有營業收入,而公司每年接受應往屆人才,社會緩解就業壓力盡微薄之力。目前,公司現有員工x,其中博士x、碩士研究生x、本科生及大專生x。
公司成立x來,一直按時繳納各種稅賦,但近兩年在生產經營方面形勢很不樂觀,競爭壓力大,在手項目“少”“小”,盈利能力低。從公司范圍內看近年承接項目較少,每月還需償還銀行貸款,收入勉強能維持公司的各項開支,而公司20xx年度年末資產總額x,年末負債總額x,未分配利潤x。全年實現營業收入x,利潤總額x,售局面困難。
由于上述原因,目前公司確實面臨困境,為了減輕企業負擔,幫助我公司渡過難關,得到持續發展,現向貴局申請減免我公司x度的房產稅及城鎮房屋土地使用稅。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示。
Xx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