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落戶申請書(精選3篇)
超生落戶申請書 篇1
申請人:
法定代理人:
申請人,今年6周歲零10個多月。20xx年1月10日出生于廣東省,興寧市保健院。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法律和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向興寧市城區,興田派出所申報入戶申請。
申請人是超生兒,20xx年1月10日出生。《中華人民共和國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計劃生育法》于20xx年9月1實施,申請人早于《計劃生育法》實施之前八多月出生,根據《立法法》第八十四“法不溯及既往”的規定,《計劃生育法》不適用于申請人。《計劃生育法》對本法實施前發生的事件,行為,關系沒有溯及力,所以《計劃生育法》對申請人是沒有法律效力的。《計劃生育法》只對本法在實施之后發生的事件,行為,關系具有法律效力。雖然由此,但是申請人的父母還是遵照興寧市計生委主管部門對申請人作出的征收社會撫養費的決定,于20xx年10月11日按照興寧市計生委主管部門指定的社會撫養費征收單位,交了社會撫養費(收據)
申請人當時還小,還未到上學年齡,申請人父母考慮到上學時再申報入戶,因而沒有及時申報戶口登記,履行入戶手續,一晃就是六個年頭。如今申請人已到了法定上學年齡,必須依法上學,但是學校規定入學必須持有本人戶口薄才可報名入學,因此,為了解決申請人依法上學問題,特此向興田派出所申報入戶申請,履行戶口登記手續。申請人申報入戶,辦理入戶手續不單符合上述法律有關規定,而且符合如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
綜上所述,申請人完全符合申報入戶,履行戶口登記的有關規定。而且申請已經交了社會撫養費。現在,為了解決申請人依法上學問題,特此向興寧市城區,興田派出所申報入戶登記,辦理入戶手續。根據“職權法定”的原則,請求興田派出所依法辦事,履行戶口登記工作,按照《憲法》和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給予申請人辦理入戶手續。
此致:
敬禮!
申請人:
法定代理人:
20xx年10月24日
超生落戶申請書 篇2
烏審旗計生局:
我叫趙祿信, 43歲,妻子王萍41歲,現居住在烏審旗烏蘭陶勒蓋鎮黃陶勒蓋東風村一社,均無正式工作。全家現有6口人,僅靠4畝薄田和我四處打零工維持生活。由于生活貧困,我于20xx年,才結婚。我媳婦王萍,與我結婚時帶來一個兒子叫蘇文,今年15歲,在烏審旗第一中學讀初二。20xx年,我與王萍生下一個兒子,由于是高齡產婦,孩子沒有奶水,只能靠吃奶粉,每月開支都在五、六百元。20xx年,王萍意外懷孕。我倆本打算處理掉這個孩子,但經醫生檢查后,認為王萍年齡大,做人流會有危險。我媳婦本來就患有風濕性關節炎、皮膚病、腰椎間盤突出、頸椎病和胃病等多種疾病,如果由于做人工流產再帶下更多的疾病,將會給我的家帶來災難性的后果。萬般無奈的情況下,我們只好生下這個女兒。孩子的出生給這個貧困的家庭加重了負擔。兩個孩子的奶粉錢每個月就得1000多元,加上大兒子蘇文每月近1000元的生活費,而且王萍還常年服藥,讓這個家
庭的經濟入不敷出,生活極其困難。
鑒于以上特殊情況,我懇請減免這一意外出生的苦命孩子的上戶罰款。
此致
敬禮
申請人:趙祿信
年11月10日
超生落戶申請書 篇3
x派出所:
本人,男,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屬農業戶口。妻子,x年xx月xx日出生,戶口所在地,,屬農業戶口。于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是初婚()。無子女()。 為了今后的生活方便,我自愿申請將我妻子戶口,由原籍遷入到我家,入農業()戶口。
申請人:
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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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落戶申請流程介紹
受理申請:積分入戶申辦窗口接到申請后,將相關信息進行實時比對,核對無誤后予以受理,并向用人單位出具受理通知書。
審核打分:積分入戶申辦窗口受理申請后,用人單位將需要提交的材料分送至負責積分審核的各相關部門服務窗口。
匯總排名:用人單位將各部門出具的審核證明材料,提交積分入戶申辦窗口進行匯總。
積分公布:市人力社保局將積分情況以《入戶積分通知單》的形式反饋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由用人單位領取。
公布入戶名單:市人力社保局按照年度積分入戶指標和入戶申請人積分排名,于每年6月、12月公布積分入戶人員名單,并出具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
辦理入戶:列入積分入戶人員名單的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公安機關提出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申請。用人單位持市人力社保部門出具的辦理天津市常住戶口的證明,在6個月內到居住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入戶手續。
親屬隨遷:居住證持有人通過積分方式辦理本市常住戶口后,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本市親屬投靠落戶政策規定的,可向公安機關另行申請辦理投靠親屬落戶。投靠落戶的隨遷子女可以按照有關規定在本市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