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設計注冊協議書(精選3篇)
商標設計注冊協議書 篇1
商標注冊申請代理合同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 代理 商標注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標代理委托書》上加蓋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 元 (查詢時已付并開據發票)
2、注冊費:¥ 元
3、附加費用:超出商品共 項,加收¥ 元(指定商品超出10項,每項加收¥100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小寫:¥
三、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并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后,開始申請程序。
四、 乙方確認在下述類別及商品上注冊上述商標:
商品/服務類別:
商品/服務名稱:
五、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內回復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不予以返還。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聯系人:
甲 方:(簽字) 乙 方: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設計注冊協議書 篇2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 代理 商標注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標代理委托書》上加蓋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 元 (查詢時已付并開據發票)
2、注冊費:¥ 元
3、附加費用:超出商品共 項,加收¥ 元(指定商品超出10項,每項加收¥100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小寫:¥
三、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并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后,開始申請程序。
四、 乙方確認在下述類別及商品上注冊上述商標:
商品/服務類別:
商品/服務名稱:
五、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內回復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不予以返還。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聯系人:
甲 方:(簽字) 乙 方: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設計注冊協議書 篇3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人 代理 商標注冊申請事宜,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明確代理期間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此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提供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包括:申請人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申請商標的圖樣(每個商標十一張、如需指定保護色彩,提供彩色圖樣10張)、申請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并在《商標代理委托書》上加蓋公司章。
二、甲方支付乙方申請所需費用:
1、檢索費:¥ 元 (查詢時已付并開據發票)
2、注冊費:¥ 元
3、附加費用:超出商品共 項,加收¥ 元(指定商品超出10項,每項加收¥100元)
合計大寫:人民幣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小寫:¥
三、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申請商標所需的詳細資料及加蓋公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并確定上述費用到位后,開始申請程序。
四、 乙方確認在下述類別及商品上注冊上述商標:
商品/服務類別:
商品/服務名稱:
五、在商標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返還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未在期限內回復官方要求而造成申請失敗時,乙方對此不負責任,甲方所支付的代理費用不予以返還。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聯系人:
甲 方:(簽字) 乙 方: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標注冊申請合同說明:
1. 商標注冊申請的審查機關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
2.委托人填寫本份商標注冊申請代理事項說明后,由代理人按其內容另行制作商標注冊申請書報送商標局.在報送商標局后,申請的商標和商品/服務項目不能更改,否則視為重新申請。
3.關于商標查詢請注意:查詢不是商標申請注冊的必經程序,查詢的范圍以查詢之日起已進入商標局數據庫的注冊商標和申請中商標為限,并且不含處于評審狀態的在先權利信息,結果不具法律效力,僅僅作為參考,并不是商標局核準或駁回該申請的依據.以下幾種情況在此說明:
1)本身缺乏顯著性或屬于商標法律禁注禁用的詞語不能通過查詢來判斷其申請注冊是否能被核準;
2)如有在先申請的相同或近似商標在查詢時還未進入商標局數據庫,因兩者時間相近會使查詢結果無法反映;
3)如查詢報告提供了幾個可能構成近似的商標,本所代理人只是通過一般審查核準和經驗來作出分析,其意見僅供參考,并不能代表商標局的審查意見;
4)對于組合商標,如僅查詢了商標的一部分(如中文或英文),而實際申請商標中的其他部分(如圖形)與他人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也會導致商標整體被駁回;
5)委托人在查詢時僅提供了商標的名稱,但實際申請時所提供的商標設計稿中由于字體、色彩、結構或排列的差異,也會導致查詢結果不能完全反映相同或近似的程度。
4.商標局在商標注冊申請通過形式審查后會發出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時間大約為申請日起的二到四個月。代理人會將受理書以平信方式寄到委托人的聯系地址。如需要自取該份受理書的,請事先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