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合同4篇
【商標獨占使用許可】指商標注冊人在其商標專用權范圍內,僅將該商標許可一個被許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規定的時空內,商標注冊人自己也放棄該商標使用權,這種許可稱為商標的獨占使用許可。獨占使用許可的被許可人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可以作為商標權利人以自己的名義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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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獨占商標許可合同
本協議于19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并生效,簽約雙方是(名稱)(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和(名稱)(被許可方),(公司所在地名),其主要營業處在(地址)。
第一條 定義
11 “產品”(或“服務”)指的是(用必要的和適于本許可實際情況的專門術語進行描述)貨物(或服務),這些物貨(或服務)是與許可方正在使用而被許可方將要使用的商標相聯系的①(①:在本協議中,“標記”泛指作為工業產權被保護的商業符號,如商標、服務標記、鑒定標記或廣告用語等。本實例的許可證文件以商標這一術語來表示用在某類貨物(產品)上的標記。假如標記是用來表明某種服務的服務標記,則本文件應作適當修改以反映這種標記的性質。)。
12 “許可商標”指的是(標識正被許可的商標),如附錄a所示②(②:如果許可商標由一個或幾個組成,或由幾個母表示的縮略詞組成,則可用此作為標識。如果許可商標還包含一些特殊的顏色或圖案,則需在單獨的附件加以標識。)。
第二條 背景說明
關于其產品,許可方已經選用并正在使用本許可商標,該許可商標已經注冊或已經申請注冊如附錄b所示③(③:這種附錄一般采用表格形式,表中列出許可權擴展到的國名,在該國許可商標已注冊或正在申請注冊,列出注冊日期或申請注冊日期;注冊或注冊申請所屬國際分類(適當的話還有國內分類),以及所包括的貨物或服務。還應包括如截止日期或延展日期等其他有關信息。在許可證有效期內,本表應隨實際情況變化加以修正以保持適用。)。
許可方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和財力已獲得并保持著獨一無二的以許可商標出售其高質量貨物的良好信譽。
被許可方認識到本許可商標的價值及其有效性,希望從許可方得到非獨占許可。
許可方愿意將該許可商標的非獨占許可許可授予被許可方。
第三條 授權;所有權
31 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非獨占許可證:在附錄c④(④:很有必要提供一個附件詳細闡明許可方的有關制造和銷售產品規格、制造和質量控制標準與質量控制要求或所提供的服務,以便被許可方按本許可證制造和銷售產品。)中充分描述的產品制造和銷售中,被許可方可以使用本許可商標。
32 條款31授予的許可證是有限制的(具體規定被許可方在限定的工廠或地點生產,以許可商標銷售的產品)。
33 按條款31授予的許可限于地域范圍(具體規定的被許可方以許可商標向第三方和分公司或其他有關的公司提供貨物或服務的地域范圍。)
34 按條款31授予的許可不賦予被許可方讓他方為其制造產品的權利。(若賦予這種權利,即被許可方可以讓附屬或有關的公司為其制造產品,或分許可給第三方,則這樣的權利應加以特別規定)。
35 被許可方確認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保證尊重和維護這一所有權,在許可商標的使用中被許可方保證不損害許可方的名譽和利益。被許可方理解并同意:除本協議規定的許可商標的使用權外,本協議未授予被許可方任何別的權利、資格或利益。被許可方不懷疑許可方對本許可商標的所有權或本協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 許可期限;終止后的權利和義務
41 若不是按規定提前終止,這里授予許可將自生效日起持續______年①(①:期限十分重要,它與每個許可證的具體情況密切相關。被許可方授受一個商標許可證,意味著它借助許可方在相關市場領域的良好聲譽來推售其產品或服務,并由此得到好處。為了獲得利潤,被許可方必須在生產和開辟市場兩方面進行大量投資。它自然不希望因商標許可提前終止而截斷其利潤來源,使投資價值降低甚至使之付之東流。所以被許可方可能要求在許可協議中詳述許可證可以自動地或應被許可方要求而續展的細節。另一方面,許可方把許可證看做向被許可方市場輸入標有自己商標的產品的有效方法,并希望許可證的期限相對短些,以便期滿后自己在那里制造和(或)銷售其產品。許可方也可能要求在被許可方有一最低銷售量,若達不到此最低銷售量,則終止許可證。許可方的另一方法是參與被許可立市場,所以許可方可以找出許多理由說明許可證不必延展,或只能由許可方酌定是否延展。這些問題必須由雙方談判協商來解決。)。
42 如遇下列情況,許可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但需提前30天以書面通知被許可方;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的重大條款;被許可方宣告破產或肯定無償付能力:被許可方指定接管人或受托人占有其資產或政府當局查封了被許可方的財產;被許可方進行拍賣或甩賣;被許可方與別的企業合并。
43 協議的終止
431 這里授予的許可證應按規定終止。
432 協議終止后,被許可方不得以許可商標或任何易于產生混淆的類似商標的名義宣傳或銷售任何貨物、宣傳或提供任何服務、保留或采用任何業務名稱,或進行其他活動。
433 協議終止后,被許可方應停止一切自認為有許可商標使用權的活動,停止一切自認為與許可方相聯系的活動;除了萬一因被許可方違反協議,許可方終止許可外,對于終止日前收到的定單、被許可方可以照常供貨。
第五條 報酬
51 當事人雙方確認本協議關于報酬的規定是充分的適當的。
52 在本協議生效日后_________天(例如10天)內,被許可方應付給許可方________美元。
53 被許可方同意因在推銷產品(服務)中使用許可商標而支付使用費,使用費按被許可方總銷售額的_______%計算。每15日前支付,按上個月總銷售額計算使用費②(②:使用費交付期通常也可為季或半年)。申報上月總額銷售額的同時應支付上月的使用費。總銷售額不應包括附加稅、營業稅或由被許可方向顧客收集的其他稅,因為這些稅款只是附加在產品價格上由被許可方收集并付給政府的。
第六條 財會帳目
使用許可商標或與之有關的貨物(或服務)的銷售情況被許可方應作完整而精確的記錄,并加以妥善保存。惟一的目的是用于確定使用費的支付是否按照本協議正確執行了,許可方或其代表有權在適當的時候及正常營業時間內審查被許可方的帳目,審查費用由許可方自己負擔。若發現差錯超過5%(按報告的總銷量計算),則被許可方應賠償許可方全部的審查費用,包括旅費、伙食費、住宿費和許可方派出的審查人員的工資等。
第七條 質量標準和保持;商標使用方式
71 所有使用許可商標的貨物,其制造、宣傳和銷售必須與許可方所提供的產品規格一致,其規格列于附錄c中,不過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許可方可隨時予以修改。
72 被許可方同意在維持許可方的標準和控制其所銷售的所有與許可商標有關的貨物的質量和性能方面與許可方合作。
721 許可商標產品在初次投放市場或初次進入商業流通之前,任何使用許可商標的廣告和文材料發表之前,應將這種產品的樣品或這種廣告或文材料的樣本送交許可方認可,許可方不得無理扣留。許可方在收到所述樣品后的10個工作日內應將認可或不認可的意見以書面方式告訴被許可方。如果不認可,則許可方應說明其理由。
72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適當時間,一旦許可方提出要求,被許可方應及時向許可方提交許可商標產品或其宣傳廣告的樣品或樣本。如果該產品或廣告不符合許可方的規格和標準,許可方可行使其否定權,被許可方則應停止銷售這種被否定的產品,停止使用這種被否定的廣告。被許可方必須克服產品上的缺點,并再次謀求許可方的認可,才能重新開始銷售該產品和使用該廣告。①(①:許多商標許可證也包括這樣的規定,即賦予許可方檢查被許可方設施的權利以及對許可商標貨物抽樣作獨立的質量檢測的權利。)
73 被許可方同意,僅以許可方規定的方式或形式使用許可商標。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認可前,不在許可商標上添加任何別的標記。②(②:在宣傳和其它印刷品中,許可方關于許可商標使用的圖案標準,通常由單獨的附件提出(見附錄a)。)
74 在每次使用許可注冊商標中,被許可方應嚴格遵守一切標記規定,這是法律的要求或者是為了保護許可方在許可商標方面的權利,按照可適用的法律行事。根據許可方的書面要求,被許可方同意在使用許可商標時加上一個說明,說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授予的許可。
第八條 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自己是本許可商標的所有者;許可方未發現由于銷售本許可商標產品而會侵犯任何別的權利;許可方有權簽訂本協議,可以將本協議規定的權利授予被許可方。
82 許可方對被許可方制造和銷售的產品或提供的服務不作任何擔保。
83 被許可方保證自己有權簽訂本協議;保證不因承擔本協議的義務而違反它作為當事方的其他協議;保證按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明確規定的方式使用本許可商標。
第九條 訂約人的獨立性;賠償
91 被許可方是一個獨立訂約人,不是代理人,不是聯合投機商的合伙人,不是許可方的雇員。
92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被許可方應自費參加綜合責任保險,包括契約和產品的責任保險,涉及與本協議許可商標有關的所有貨物與活動,保險總額不少于____________美元。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一份保險憑證副本,或其他保險證明副本,這種憑證使許可方確信其權利以及由本協議所授予的權利而產生的索賠均已得到了保護。
第十條 廣告;宣傳
在本許可證授權的被許可方市場內作宣傳廣告,當事雙方都可能希望在協議中包括這樣一些條款,規定各方關于廣告類型和費用應分擔的份額。關于廣告的形式、規模和布局,被許可方希望得到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于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的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保證。如果許可方在被許可方的市場內作關于許可商標貨物或服務的廣告,則它可能希望得到被許可方的資助,例如可按照被許可方的銷售總額對在該市場內許可方、被許可方和別的被許可方的全部銷售總額之比來計算。
第十一條 第三方侵權
被許可方同意,一旦發現任何未經許可而使用許可商標的行為,立即通告許可方。對侵權行為或不正當競爭是否訴諸法律是許可方獨享的權利,但許可方同意對上述情況采取行動要同被許可方協商,包括訴訟費以及所得賠償的分配等。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 糾紛
(參閱《涉外經濟合同法》第6章;和技術引進合同條例條款121。)
122 完整協議(整體條款);修改
(a)本協議是當事雙方關于所涉及標的物的完整協議。以前關于上述標的物的一切口頭或書面的諒解或協議均由本協議代替①(①:如果有關的其他協議所含的條款對現在的協議有影響的話,則必須對這些有關協議加以說明,說明它們對本協議影響的程序。這種說明可以放在“背景”一節中。)。
(b)本協議的修改必須經當事雙方簽署書面文件并說明修改的目的。
123 可分割性
本協議中的某一條款如果被認為是不合法的、無效的或不可實施的,則該條款將中止執行,但這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盡管原協議中不含上述條款,而協議仍將繼續被執行。
124 管轄的法律
不管選擇何種法律來支配本協議,當事雙方應熟悉該法律關于商標、合同和不正當競爭等方面的條款,以保證正確擬訂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和保護當事各方的利益。
125 遵守管轄的法律
被許可方同意將得到有關政府當局的任何必要的批準,被許可方在當局管轄范圍內定居或按本協議進行活動。被許可方還同意將遵守一切地方的國家的對本協議或按協議進行的活動有約束力的一切法律。
126 不可抗力
任一當事方由于其不可控制的偶然因素而被阻止、中斷或延時履行其義務或執行協議,只要障礙依然存在,就可免除該當事方的有關義務和協議的履行。
127 非自動棄權
任一當事方未能行使本協議賦予的權利,或者未嚴格堅持本協議的條款,那么不能認為它放棄了其他權利。
128 平等待遇
被許可方應特別留心在協議中加入這樣的條款,即如果后來的被許可方使用費更低,則他也應享受同等待遇。許可方通常會抵制這種條款,即使答應了,一般也會堅持對之加以限制,例如要被許可方接受別的許可證協議中被許可方不利的條款。
129 通知
本協議所要求的一切通知、支付的款項或帳單等應專人遞送或通過掛號郵件或擔保郵件(郵資預付的)遞送給接收方,接收方的地址如下,或按隨時提供的別的地址:
若寄給甲方:
若寄給乙方:
通知、支付的款項和帳單從遞送日起生效,如果標明正確地址和付足夠郵資后以郵寄方式遞送的話,從郵寄日起生效。
作為證據,本協議一式兩份已由當事雙方正式委派的代表簽使之生效。
_____________(許可方) _____________(被許可方)
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代表簽名)
_____________(職 務) _____________(職 務)
_____________(日 期) _____________(日 期)
附錄a
許可標志 本許可標志為商標,由母“aaa”和如下的形式組成:
(如果由特殊的圖案或色彩構成標志的一部分,則該標志應出現在上述形式中。)
(如果包含標志的上述任何特殊的形式,則應從顯示這些形式的許可方圖案手冊中確定任一可達到的并可應用的形式,并在其中使用許可的標志。)
附錄b
許可商標注冊情況
國別 注冊號或申請序號 注冊日期或申請日期
a 注冊號 1984.1.21
b 注冊號 1985.1.21
c 注冊號 1988.3.25
d 申請序號 1990.2.23
e 申請序號 1992.5.7
附錄c
“aaa”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a.適用范圍
本附錄說明適用于被許可方以本許可商標生產和銷售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
不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如有下列情況、則被許可方可以不嚴格執行這些關于許可商標產品的規格、標準和質量控制要求等規定:
(a)被許可方采用的制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雖不嚴格符合附錄c,但與其相當或更好;
(b)被許可方采用的制造工藝、標準和質量控制方法基本上與附錄c的要求一致,并且
(c)依照許可商標的規定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至少相當于被許可方嚴格遵守附錄c所述的規格標準和要求應達到的產品質量。
b.可適用的文件
(在此應列出所有工業上采用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文件,以及所有確定本產品的性能和質量以及其測試的技術規格和說明性文件。)
c.產品測試
這里應該詳細描述測試產品質量的步驟。例如,其中應包括產品成分及其物理性能的必要測定,以及為了生產出可供以許可商標名義出售的最終產品所需的關鍵生產操作。
d.產品質量檢驗和標準
1.檢驗
(a)描述一般的產品檢驗要求,例如在各個關鍵生產步驟。
(b)描述在某一要求的范圍內,保持產品的性能。
2.標準
除了本附錄c的e節所規定的之外,所有供應用戶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都應經受本附錄c所述的產品測試和質量檢驗。
e.不合格產品
被許可方可能無意中生產了不合格的帶有許可商標的產品,只要不是故意的,可以得到諒解。這樣的產品不能作為許可商標產品出售。萬一這種質量問題直到本許可商標用于該產品時才被發現,則被許可方雖可以銷售這種產品,但必須在所有的銷售文件中標明這是許可商標產品的等外品,或者它不宣稱、不保證這種產品達到了許可商標產品的標準質量! 「戒沝
許可商標正確使用準則
被許可方按本協議使用本許可商標時應遵循以下規則:
1.本許可商標只能作為形容詞修飾一個描述產品的名詞(如“aaa”車床或別的描述該產品的名詞);
2.許可商標不應用作名詞去描述產品,不能用作動詞。
3.許可商標使用時應與其他明顯地區別開來,可以用大寫或別的大母,或者使用引號如“aaa”。如果有圖案的,則必須嚴格遵守附錄一中的規定,除非許可方另有書面形式的規定。
4.在每個許可商標在該國已注冊的國家(見附錄b,它是定期修訂增補的)和許可商標產品銷往的國家,許可商標每次使用時須帶有注冊符號(r)(以括號代替表示圓圈)或“注冊商標”或“reg.t.m.”,在注冊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加上“*”號,并加以腳注或類似說明,指出注冊商標是許可方的注冊商標。
5.在每個許可商標尚未在該國注冊(參見附錄b,它是不斷更新的)的國家,銷售許可商標產品,則記號“t.m.”或“*”應放在該商標和被描述的名詞之間,并加以腳注或類似的說明,指明本許可商標是許可方的商標。
中國_________(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鑒于被許可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注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注冊登記的商標,該注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日。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商標的文、圖案、申請情況、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________________。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后_________天之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____日內提出質疑,被許可方應及時改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被許可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_________。
4.2 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既支付使用費_________美元給許可方:_________。
4.3 按本合同規定,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和需要向被許可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被許可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被許可方提供注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注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被許可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被許可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并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被許可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注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授予被許可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被許可方在可知的范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標簽
8.1 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8.2 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第九條 促銷資料
9.1 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9.2 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第十條 分銷
10.1 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10.2 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一條 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第十二條 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第十三條 破產、違約
13.1 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____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終止合同。
13.2 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訟,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
13.3 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四條 最后報告
14.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4.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五條 存貨處理
15.1 合同根據第十三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使用費,并已按照第十四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_________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5.2 如果被許可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試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六條 對許可方的補償
16.1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16.2 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法律上的救濟。
16.3 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第十七條 稅費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被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被許可方負擔。
1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征收許可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8.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8.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8.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九條 爭議的解決
19.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9.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9.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9.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二十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20.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并自簽之日起生效。
20.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20.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外,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20.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5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20.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二十條和附件一至附件三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7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_________
附件
1.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
2.產品清單
3.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計算方法
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接受方”)為一方,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
鑒于許可方擁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
鑒于接受方希望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注冊商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所指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局注冊登記的商標,該注冊商標的編號為_________.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接受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所列的產品。
1.5 “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后的余額。
1.6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簽日。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根據以下條款的規定,接受方同意從許可方取得,許可方同意向接受方授予單獨使用附件一所指的注冊商標的許可權利,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合同產品時使用。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這種權利是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許可方同意在合同的有效期內不在合同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合同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2.2 許可只在_________地區有效。接受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合同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注冊商標的有關資料,包括注冊商標的文、圖案、申請情況、和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接受方同意在出售合同產品或在合同產品的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根據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使用費,計價的貨幣單位為美元。
3.2 本合同使用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后的第_____個月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為使用費的結算日。
3.3 使用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的凈銷售價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
3.4 在使用費結算日后_____天之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接受方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使用費,凈銷售額和使用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見本合同附件三。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許可方應在收到該報告_____日內提出質疑,接受方應及時改正。
3.5 接受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合同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如需查核接受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接受方根據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報告后10天之內通知接受方,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費,接受方將通過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接受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許可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為美元。
4.2 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報告后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經審核無誤后,即支付使用費給許可方:
A.使用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接受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接受方有權從上述支付的費用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規定向接受方提供注冊商標的名稱、內容,以及許可方向中國商標局申請注冊的有關情況。
5.2 許可方應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將5.1條中規定的資料交付給接受方。
第六條 商品質量
6.1 接受方同意合同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試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并能保護和加強商標名譽及其所代表的信譽。接受方保證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二所規定的質量標準,同時合同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符合銷售地的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以及其商標本身的名聲。
6.2 為了達到這一目標,接受方應在出售合同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數量的產品樣品,和其包裝紙箱及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合同產品及其紙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試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條所述得到同意后,接受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作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接受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
6.3 在接受方開始出售合同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第七條 侵權和保證
7.1 許可方保證是本合同注冊商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授予接受方使用,如果在合同的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7.2 接受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合同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計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
7.3 接受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接受方在可知的范圍內應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合同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雙方可以各自以自己的名義或以雙方的名義針對這樣的行為提起訴訟或索賠。
第八條 促銷資料
8.1 在任何情況下,接受方如果期望得到合同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接受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合同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接受方所有。如果許可方要求使用或將其許可給他方使用,許可方應支付有關費用。屆時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8.2 接受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合同商標的合同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第九條 分 銷
9.1 接受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合同產品,而且還將為此作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9.2 接受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合同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第十條 破產、違約
10.1 如果接受方在達成協議后_____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合同產品,許可方可書面通知接受方終止合同。
10.2 如果接受方提出破產申請,或被宣告破產,或對接受方提起破產訴訟,或接受方無償還能力,或接受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作出安排,或接受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本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接受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受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合同產品,或相關的紙箱、包裝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10.3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下的義務,另一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對方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違約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作出全部賠償,令對方滿意。
第十一條 最后報告
11.1 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或收到終止合同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合同終止的情況下10天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的數量和種類。
11.2 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接受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
第十二條 存貨處理
12.1 合同根據第十條的條款終止后,在接受方已支付使用費,并已按照第三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合同中沒有另外規定,接受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合同通知后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合同產品。
12.2 如果接受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合同終止,接受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合同產品。
第十三條 稅 費
13.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向接受方征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接受方負擔。
13.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向許可方征收的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許可方負擔。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4.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4.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4.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一百二十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
15.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5.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5.3 仲裁費由敗訴方負擔。
15.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6.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簽。并自簽之日起生效。
16.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失效后,除第十二條所述的情況外,接受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該商標或類似的商標。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
16.4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6.5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6.6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十六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7 本合同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 (簽)
許可方授權代表 (簽)
本協議由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系;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
(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凈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愿,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