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合同示范文本(精選3篇)
專利許可合同示范文本 篇1
專利許可合同示范文本
被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_________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準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占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占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范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范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范圍為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范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占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制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并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準,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后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準后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并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制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注:在采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并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為一家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并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被許可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專利許可使用協議
甲方(專利權人):
乙方(專利受讓人):
為了更好地把專利技術轉化為生產力,甲、乙雙方就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號:)許可使用權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專利使用協議屬于普通許可使用協議。
二、甲方許可乙方使用本協議許可使用的專利,使用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乙方有在生產中使用以及產品宣傳單、說明書、包裝箱上標示該專利產品專利號的權利。
四、甲方的主要義務
(1)甲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2)甲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
(3)甲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五、乙方的主要義務
(1)向甲方支付專利使用費數額為______元/年。
使用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為每年___月___日前。
(2)如果不再繼續使用本專利,乙方應于提前___天通知甲方,并退回相關技術資料。
(3)乙方對于本專利涉及的相關內容負有保密義務。
六、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甲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并補償乙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七、專利權完整性擔保條款
甲方向乙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甲方如果不如實向乙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乙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甲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八、甲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并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發生專利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乙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不得請求甲方返還。
十、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乙方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2)甲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的違約金。
十一、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2)乙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甲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在本合同終止后,仍留存使用相關技術資料的,應支付數額為_____的違約金。
十二、后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
十三、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如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受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份,自甲方收到乙方第一筆使用費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專利許可合同示范文本 篇2
專利名稱: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鑒于許可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_________(專利名稱注:必須與專利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該專利為_________(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號為_________(九位),公開號為_________(八位包括最后一位字母),申請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授權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的法定屆滿日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并擁有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及工藝;被許可方_________(姓名或名稱)屬于_____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_,_________設備,人員_________及其他條件,并對許可方的專利技術有所了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秘密、工藝等);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專利: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
技術秘密(know—how):指實施本合同專利所需要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于本合同技術的最佳利用、沒有進入公共領域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有關的技術秘密及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制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制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為:_________。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為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凈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后,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后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并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技術。
獨占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技術。
分許可:被許可方經許可方同意將本合同涉及的專利技術許可給第三方等等。
第二條 專利許可的方式與范圍
該專利的許可方式是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交叉許可、分許可);該專利的許可范圍是在某地區制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號為_________,專利名稱為的全部專利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為實施該專利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于制造該專利產品(見附件3),并提供實施該專利所涉及的技術秘密(見附件4)及其他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后,許可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____元)后的_____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并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為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元)。采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為(¥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_________日內,被許可方即支付使用費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_________臺_________日后再支付_________%即(¥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_________元),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____元)最后于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____元),銷售額提成為_________%(一般3~5%),每______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被許可方將使用費按上述期限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提成及支付方式同4)。
6.該專利使用費以專利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_________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技術入股股份占總投資的%(一般不超過20%),第_________年分紅制,分配利潤。支付方式采用銀行轉賬(托收、現金總付等)。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為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閱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賬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并符合國際_________標準、國家_________標準、行業_________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托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并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經驗收合格后,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秘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后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秘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秘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里)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復制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后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并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并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為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后,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周,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4.在獨占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為,也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并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范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為,并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并有權終止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秘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并支付違約金_________。
第十一條 侵權的處理
1.對合同有效期內,如有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侵權,許可方應負一切法律責任;
2.合同雙方任何一方發現第三方侵犯許可方的專利權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由許可方與侵權方進行交涉,或負責向專利管理機關提出請求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被許可方協助。
第十二條 專利權被撤銷和被宣告無效的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如無明顯違反公平原則,且許可方無惡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則許可方不必向被許可方返還專利使用費。
2.在合同有效期內,許可方的專利權被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時,因許可方有意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或明顯違反公平原則,許可方應返還全部專利使用費,合同終止。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為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采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_________(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五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和解的提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為_________年,(不得超過專利的有效期)
2.(對獨占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為普通實施許可合同。
3.由于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七條 其他
前十六條沒有包含,但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如:其他特殊約定,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蓋章):_________
經辦人(簽章):_________
審查登記意見:_________
登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專利許可合同示范文本 篇3
許可人:
被許可人:
鑒于:
及其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擁有用于核心業務的專利及專有技術,并愿意將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許可給公司使用,且公司有意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據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1條 許可人
本合同許可人是及其全權代表的相關下屬企業或單位,其中包括本身,以及向發出關于代表其簽署本合同等事宜的“授權委托書”的的全資子公司及其所控制的企業或單位。
第2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
2.1 本合同項下的專利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
(a)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無償使用的附件一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b)許可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與核心業務有關的,已獲得專利權授予的由被許可人有償使用的專利(以下簡稱“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
(c)許可人和其他共有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共同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二所列之專利,(以下簡稱“共有專利”)。自有專利和共有專利以下統稱為“許可專利”。
2.2 許可專利內容是指專利證書、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及附圖等專利文件所涉及的全部技術內容。
2.3 本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是指截止至本合同生效時,許可人已經擁有的與核心業務有關的附件三所列的專有技術(以下統稱“許可專有技術”)。
第3條 許可
3.1 對無償使用的自有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自行繼續無償使用。
3.2 對有償使用的自有專利,許可人允許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在重組前的使用范圍內繼續有償使用,但須符合雙方另行簽定且有效的《產品和服務互供總協議》的規定。
3.3 被許可人及其全資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在重組前使用共有專利的范圍內繼續使用該共有專利。該共有專利原為無償使用的,被許可人繼續無償使用,原為有償使用的,被許可人應支付使用費。許可人承諾就上述使用取得該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3.4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對本合同附件所列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系排他性的使用,但許可人仍然可以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
3.5 被許可人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對本合同附件所列之外的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使用是非排他性的使用。
第4條 期限
4.1 被許可人可以使用任何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直至該許可專利期限后滿或該許可專有技術變成公開信息而不受法律保護或直至雙方達成協議的終止使用日期。
4.2 上述4.1條所述之期限后滿或終止,不影響本合同項下其他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許可使用。
第5條 專利和專有技術資料的提交及后續服務的提供
5.1 許可人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應被許可人不時之要求將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資料提交予被許可人。
5.2 許可專利和許可專有技術實施的后續服務應保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實施,具體應視不同情況而定。需許可人提供技術人員予以指導的,許可人應予以充分合作,并安排專人負責有關指導工作。
第6條 維護費用
對于無償使用的專利、專有技術,被許可人須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許可人支付該年度許可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維系該等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有效性而已經實際支出的費用。但是,被許可人不需向許可人支付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被許可人已經停止使用的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的維系費用。
第7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7.1 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自身范圍內制造、使用、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取得被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被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c)有權獲得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申請的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
(d)有權要求被許可人依本合同約定支付本合同第6條規定的費用。
7.2 許可人的義務:
(a)許可人允許第三方使用或向第三方轉讓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根據本合同第2條及第5條的規定,提供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按時向有關機關交納有關維系許可專利申請和許可專利權的有效性的費用。
(d)對被許可人在實施過程中有關的技術及其經營秘密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e)根據被許可人要求或專利權保護需要,向國家有關機構就有關許可專利申請保護。
(f)承諾并保證本合同項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許可的合法性。如果有第三方因本合同向被許可人提出權利請求或訴訟時,許可人有義務賠償被許可人因此而致的一切損失及費用支出。
(g)根據3.3條規定,承諾取得共有專利的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h)本合同簽訂后,許可人負責依法向專利管理機關辦理本合同備案存查手續。
7.3 被許可人的權利:
(a)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制造、使用和銷售與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有關的產品,或者使用許可專利方法及許可專有技術。
(b)有權獲得實施和使用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所必要的全部技術資料和技術服務。
(c)有權得到許可人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改進部分的使用權,但應補償許可人因該等改進而合理支出的費用。
(d)有權對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進行改進,由被許可人獨立進行的改進,其改進部分歸被許可人所有。 (e)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實施后取得的成果,有申請各級發明和科技獎勵的權利。
(f)有權就許可專利產品及許可專有技術產品參加各級名優產品的評比,所獲得的榮譽和物質利益歸被許可人所有。
7.4 被許可人的義務:
(a)被許可人與第三人就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再簽訂使用許可合同應事先通知許可人,并獲得許可人同意,且應遵守本合同3.4條、3.5條的規定。
(b)如發生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侵權事宜,許可人負責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起訴,被許可人應當協助查明。
(c)被許可人對本合同項下的許可專有技術和提交的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本條規定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后繼續有效。
(d)承擔生產、銷售許可專利產品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e)按本合同第6條規定向許可人支付有關費用。
第8條 雙方進一步的保證
許可人和被許可人有義務采取進一步的其他必要的行動,包括簽署其他有關的協議或合同或文件,以確保本合同宗旨和規定內容的實現。
第9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9.1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須經雙方同意,并以書面形式作出方可生效。
9.2 本合同按下列方式終止:
(a)本合同期限后滿,或
(b)本合同有效期限內雙方達成終止協議,或(c)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地震、風暴、水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喪失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或
(d)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或有管轄權的法院或仲裁機構所做出的終止本合同的判決、裁定或決定而終止本合同。
9.3 無論9.1和9.2條如何規定,每年12月31日之前,被許可人有權按其生產經營需要,決定終止使用本合同項下一個或多個許可專利及許可專有技術,并須在該日之前書面通知許可人該等終止。一俟被許可人按前款規定終止使用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則被許可人從下一個年度起對該等專利及專有技術不再支付本合同第6條所規定之費用。
第10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要求或采納本合同和法律所允許的補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實際履行和補償經濟損失。
第11條 雙方的陳述和保證
11.1 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政府審批(如需要)以及內部授權程序都已獲得或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許可人的有效授權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11.2 被許可人的陳述和保證:
(a)被許可人是依法成立的股份制企業,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現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b)被許可人一直依法從事經營活動,并未從事任何超出法律規定的營業范圍的活動。
(c)被許可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程序都已完成,簽署本合同的是被許可人的有效授代表,并且本合同一經簽署即構成對被許可人有約束力的責任。
(d)被許可人簽署本合同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并不違反其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或其公司章程,亦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或規定。
第12條 不可抗力
12.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
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2.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2.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9.2(c)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13條 其他規定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權利或義務。
13.2 本合同及其附件構成雙方全部協議,并取代雙方以前就該等事項而達成之全部口頭或書面的協議、合約、理解和通信。
13.3 本合同任何一條款成為非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并不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的效力及可強制執行性。
13.4 本合同或其附件的修訂僅可經書面協議并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且須經雙方采取適當的法人行動批準而作出。
13.5 除非另有規定,一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并不排斥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13.6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約束力,如同已被納入本合同。
第14條 通訊
一方根據本合同規定作出的通知或其它通訊應采用書面形式并以中文書寫,并可經專人手遞或掛號郵務發至以下規定的另一方地址,或傳真至另一方規定的傳真號碼,通知被視為已有效作出的日期應按以下的規定確定:
(a)經專人交付的通知應在專人交付之日被視為有效。
(b)以掛號郵務寄出的通知應在付郵(以郵戳日期為準)后第7天(若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法定節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被視為有效。
(c)以傳真形式發出的通知應被視作于傳真完畢的時間作出,唯發件人應出示真機就其所發出的文件而打印的報告以證明有關文件已經完滿地傳給對方。
(d)許可人地址:;被許可人地址:。
第15條 適用法律和爭議的解決
15.1 本合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15.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16條 附則
16.1 本合同以中文書寫。
16.2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生效,且其效力追溯至年月日,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許可人(蓋章): 被許可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