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催還欠款函(精選3篇)
公司催還欠款函 篇1
__有限公司:
__律師事務所接受__委托,就貴公司拖欠委托人貨款事宜,致函如下:
貴公司與__于 年 月 日簽訂__號采購合同一份, 貴公司向委托人采購__,合同總價計人民幣__萬元。
委托人已依約履行了全部合同義務,貴公司接收__后已投入生產并且生產的__已上市銷售,但貴公司早應支付的第三期價款__萬元尚未支付委托人,已屬違約。
現委托人授權本律師致函貴公司,請貴公司在收到本函后__個工作日內付清全部應付款項或及時回復,以示誠信,并求長期合作。
相信貴公司不會為此付出法律負面代價及企業聲譽損失。
特此函告
聯系電話:
__律師事務所
__律師
年 月 日
公司催還欠款函 篇2
公司:
律師事務所受公司和公司(下稱委托人)的共同委托,指派律師就貴公司拖欠委托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一事,鄭重致函貴公司:
根據委托人提供的合字【20】號《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補充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補充協議(之二)》、《承諾書》等資料表明,貴公司至今尚拖欠委托人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萬元(¥.00元)。
本律師認為,貴公司拖欠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款的行為違反了上述合同及補充協議的約定,已構成了違約,嚴重損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委托人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追究貴公司的違約責任。
為妥善解決此事,本律師建議貴公司在收到本函次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與委托人進行協商解決。否則,本律師將根據委托人的指令通過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委托人:*公司
委托人:公司
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
二o年月日
公司催還欠款函 篇3
*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xx市律師事務所受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委托,現就貴司拖欠綜合樓配電室設備安裝工程款和地配電室安裝工程款事宜,鄭重致函貴司:
x年6月11日,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貴司就位于xx市西城區配電室設備安裝工程事宜簽定了工程總造價為1110000.00元人民幣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自工程竣工后支付合同款55%,雙方辦理結算,工程結算后一個月內支付到結算款95%,余款5%待保修期(一年)結束后,一次付清”。合同簽定后,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己方之義務,工程在約定的期限內完工并投入使用。貴司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7%(即人民幣81.6萬元)給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x年9月26日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貴司就位于西城區*地產配電室設備安裝工程事宜簽定工程總造價為1120xx0.00元人民幣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自工程竣工驗收后支付到合同款85%,工程結算后支付到結算款95%,余款待保修期(一年)結束后,一次付清”。合同簽定后,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己方之義務,工程在約定的期限內完工并投入使用。貴司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再支付工程總造價的15%(即人民幣31.2萬元)給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但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向貴司多次請求支付上述合同約定的工程款,均未果。
貴司未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工程款的行為,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雙方合同之約定,嚴重侵犯了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
貴司與電力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之前的合作過程中關系融洽,且貴司在同行業中有著良好的聲譽,如果因此有損貴司的聲譽,相信也不是貴司有責任心的領導愿意看到的。故我方請貴司慎重考慮此事,收到此函后七日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復與說明,并盡快履行付款義務。否則,我方將就貴司的違約行為采取相應的法律手段,追究貴司的法律責任。
順祝商祺
xx市律師事務所
鄭律師
x年八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