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員的行為規范(精選19篇)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
(一)收銀員的行為規范六必須
1. 著裝必須整齊。
2. 外形必須整潔、發型簡單大方,淡妝上崗、坐姿端莊。
3. 精神必須飽滿、熱情主動、微笑待客。
4. 待客必須文明禮貌、要使用普通話,文明用語。
5. 款臺必須保持干凈整齊。
6. 帳款必須保持一致。
(二)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八不準
1.在收銀臺不準聊天、嘻笑、打鬧。
2.在當班時不準擅自離臺、離崗、停臺。
3.在收銀臺不準看書、看報。
4.在結賬時不準以點款、結帳為借口,拒收和冷漠顧客。
5.在收銀臺不準會客、吃東西、喝飲料,將水杯放在款臺上。
6.在收銀臺不準踢、蹬、翹、靠、坐收銀臺。
7.在當班時不準未到下班時間私自關閉款臺或拒收。
8.在結賬時不準出現跟顧客爭吵辱罵歐打等現象。
(三)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1. 收銀員必須遵守“六必須,八不準”。
2. 收銀員必須遵守公司的財務制度和考勤制度。
3. 收銀員到崗后,首先做好款臺的衛生。
4. 每天的著裝要得體,上班要穿工裝,淡妝上崗。
5. 收銀員當班時不得將私人的錢物帶進工作場所。
6. 收銀員要注意自己的服務態度和服務技巧,不管任何情況,不得和顧客發生爭吵。
7. 收銀員熟知商場的布局和50元以上商品價格。
8. 當班時,收銀員不得無故離臺,如有事離臺必須離開,舉手通知鄰班機關,關上消磁板,并關上護欄。
9.收受支票信用卡的收銀員,有疑問的,一定要告知主管來決定是否接受。
10.收銀員每天營業結束后必須打印出結帳單和關掉銀行POS機的電源。
11.每個收銀員必須對所有商品進行清點,保證所掃商品的價格相符,每一件商品都輸進電腦。
12.收銀必須做好商品的消磁工作。
13.收銀員必須愛護收銀工具,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4.交接班要交接物品并簽字,結束營業時必須將物品鎖進抽屜并把孤兒商品放在款臺上。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2
崗前準備
收銀員淡妝上崗,蓬頭垢面有損個人及公 司形象。因為收銀員是顧客進門看到的第 一人,也是送走顧客的最后一人。 備好零錢,店長雖然也為我們備有零錢, 但主要還得靠我們操心去換。
收銀員工作基本流程
1、接待顧客 2、為顧客做結賬服務 3、特殊收銀作業處理: 特殊收銀作業處理: 贈送贈品 配合促銷工作, 配合促銷工作,提供 促銷服務 4、無顧客結賬時: 無顧客結賬時: 兌換零錢; 兌換零錢;整理及補 充收銀臺各項必備物 擦拭收銀臺, 品 、 擦拭收銀臺,整 理環境 協助店員做好顧客接待 工作 協助其它崗位, 協助其它崗位,維護店 面形象 隨時根據藥品價格及產 地的更改對醫保字典內 商品進行更新。 商品進行更新。 5、留意店內情況、做好 留意店內情況、 防盜工作 6、保持收銀臺及周圍環 境的清潔 7、下班結算
儀容儀表:正確穿著、淡妝上崗 儀容儀表:正確穿著、 帶首飾等 清潔整理收銀作業區
禁忌:自帶財務、 禁忌:自帶財務、
整理必備物品,隨時根據藥品價格及產地的更改對醫 整理必備物品, 保字典內商品進行更新。 保字典內商品進行更新。 準備零錢、 準備零錢、備用金 閑暇時間熟記特價商品、調價商品、 閑暇時間熟記特價商品、調價商品、熱銷商品價格及 無條形碼商品貨號。 無條形碼商品貨號。
★特殊情況
①暫時離崗:收銀員不可隨意離開崗位, 暫時離崗:收銀員不可隨意離開崗位, 若需要離開時,應告知班長或店長, 若需要離開時,應告知班長或店長,由店 長或班長代收或將電腦退回到“輸入密碼” 長或班長代收或將電腦退回到“輸入密碼” 狀態。 狀態。
②電腦異常:出現異常時,簡單 電腦異常:出現異常時, 問題自己處理, 問題自己處理,處理不了應立即 報告店長或店長助理, 報告店長或店長助理,并及時和 公司信息部取得聯系。 公司信息部取得聯系。電腦異常 過程中的銷售應記手工帳, 過程中的銷售應記手工帳,待電 腦恢復正常后再補入電腦。 腦恢復正常后再補入電腦。若掃 描條碼時突然反應過慢, 描條碼時突然反應過慢,請稍等 片刻即可恢復( 片刻即可恢復(因主機需定時傳 輸大量信息會對收銀有少許影 響)。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3
尊敬的家長:
您好!
“五一”將至,根據閻良區教育局放假通知,“五一”放假時間為: 五月一日 至 五月三日, 學校安排全校學生 5月3日 按周六課表上課。節后作息時間有變動,五月三日下午上學時間改為2:30,晚興趣班上課時間改為晚8:00。
放假期間,希望家長配合學校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學生注意安全,尤其要注意防火防盜、防偷防騙、防觸電、防溺水及交通食品安全,嚴禁學生去河流池塘邊玩耍,嚴禁去營業性網吧、歌(迪)廳、酒吧等社會娛樂場。
2.學校嚴禁學生結伴私自外出旅游,放假期間班級不得以任何名義組織學生集體外出,如果外出旅游必須要有家長陪護,并希望家長時刻注意學生的旅途安全。
3.各科假期都適當布置了作業,望家長督促孩子認真完成作業,勞逸結合,帶孩子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以提高身體的免疫力。
4.住校生往返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好自我預防和自我保護。
另:因上級教育部門期中考試安排,4月30日(周五)高二年級學生全天不到校,請家長注意學生的管理。
祝:全體學生、家長過一個健康、安全、愉快的“五一”假期!
一 中
20xx-4-28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4
答辯人(原審原告):譚,男,x年12月18日出生,漢族,農民,住xx市xx區xx街道辦事處xx村路40號。
答辯人因(原審被告)xx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以及第三人,xx市發展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不服xx市市中區人民法院()濟中區行初字第113號行政判決書,特提起上訴一案,
提出答辯如下:
1 、維持原判,駁回原審被告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顛倒黑白,無理取鬧的上訴請求。
2、《關于荷花路升級改造工程用地的意見》是原審原告特提供2,3,5號證據證明并非用地批準文件的非法占地的違法行為,原審被告認定是有效的用地批準文件,是驢頭對不上馬嘴,是對正確行政行為的踐踏,是對憲法法律的侮辱,至于原審被告的上訴,與法不符,于情不融,實屬對其違法的遮掩,請求法庭不予支持。
3、受害人是一個有兩個殘疾人的雙殘家庭,我的生活來源全在這門面房上,靠租房來維持生計,遭遇非法強拆,雙殘之家賴以生存之地沒有了, xx市北湖區管委會蓋的是17、33的小高層,而雙殘之家對小高層以后的各項費用承擔不起,生活、生存都不方便,這也是對雙殘之家的一種歧視,違反了《憲法》《殘疾人保障法》。
4、判定原審被告承擔因違法辦理《房屋拆遷許可證》侵害原審原告的合法權益、侵權行為所造成生存權、居住權負有嚴重的法律責任。
5、兩審訴訟費均由原審被告負擔,并向原審原告公開賠禮道歉。
請求二審法院以法律公正的公德精神維持原判,支持,雙殘之家答辯人的請求。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譚
x年四月二十一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5
一,愛崗敬業,熱愛嬰幼兒
1,熱愛學前教育事業
2,熱愛保育員工作
3,公平、公正的對待每一位嬰幼兒
4,尊重與嚴格要求相結合
二,為人師表,遵紀守法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言行一致,以身作則
3,遵守職業紀律
4,增強法制意識
三,忠于職責,身心健康
1,遵守職業道德
2,履行職業責任
3,身體健康
4,心里健康
四,積極進取,開拓創新
1,學習學前教育學、學前心理學,學前衛生學等基本理論知識
2,增強教育意識和實踐能力
3,有創新意識
4,有創新能力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6
親愛的爸爸:
您好!
您每天都很晚回來,我知道您不是故意這么晚回來的。而是為了這個家的生機而不斷操勞。我也知道,您不管多累、不管多忙,都會來我的房間看我一眼,有時,天生好動的我經常會把蓋在身上的被子踢掉,您總要輕輕的幫我蓋回去。
我還記得有一次,那晚我睡的不深。聽到了您又很晚回來的進門聲,您和往常一樣來到我的房間要看我。可是這次,您卻被媽媽攔住了。媽媽說:“別進去了,你女兒已經睡下好久了,她明天還要考試呢!”“我就看一下,就一下”爸爸懇切地說。然后我就聽到您輕輕地把門推開,像小貓走路那樣躡手躡腳地走了進來,又幫我把被子蓋好。爸爸,您沒想到吧,這時的我,其實是在裝睡,您摸了摸我的小臉蛋。您的溫柔、細膩在我幼小的心田里又注入了一泉溫暖的暖流,讓我感到無比幸福。
我好想你能抽出一點空閑時間來陪伴我。你的愛是無形的,我相信你會對我有關心,有愛護。
俗話說得好:“父愛如山,母愛似水。”我想對您真誠的說一句:“如果您是堅如磐石的大樹,我想我就是依附您粗壯枝干生長的新綠;如果您是波瀾壯闊的大海,我想我就是衣服您磅礴氣勢生發的浪花;如果您是浩瀚遼遠的宇宙,我一定是您的星空里最亮的星。我愛您——爸爸!”
您知道我現在有多么的想您嗎?如果您在家,我就可以天天靠在您結實的肩膀上聽您講故事,就可以天天吃著您煮的美味佳肴,馬上就到了炎熱的夏天了,我就可以和您一起去河里游泳、嬉戲…
我多希望您能把煙戒掉,讓您的身體更加健康;讓我和媽媽不再為您擔心;做一個十全十美的好爸爸!
爸爸,感謝您這么多年為我付出的所有,我愛您!
您的女兒
12月20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7
《一》 目的
加強對外來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外來人員和本公司人員的人身、財產安全、設備安全。無錫有限公司EHS安全部負責對外來人員的安全教育、安全監督、及對違反管理規定的人員相應的處罰。
《二》 程序
1 外來人員要指定一名適當人員作為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人員的安全管理。
2 外來人員必須遵守X公司的規章制度,服從X公司的監督管理。進入公司后不得隨意亂逛,必須在指定位置工作。
3 外來人員必須經過X公司的安全教育方可作業,否則本公司有權停止人員的作業甚至將人員清出工作現場。安全教育要建立檔案,由無錫有限公司EHS安全管理人員保存。
4 需要動火的,施工前必須辦理動火許可證,等有關許可證方可施工,施工過程中必須落實作業許可證中要求的各項安全措施。施工現場要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不得隨地大小便,不得喝酒、打架、斗毆,不得醉酒作業、隱瞞工傷事故等。
5 進入廠區必須佩帶無錫有限公司發放的胸卡,特殊情況下經X公司EHS安全部同意可以佩帶施工單位的胸卡。未經公司同意不得在公司內拍照攝像。
6 進入公司必須按照施工許可證要求佩戴安全帽,安全鞋及個體勞動保護用品。
7 每天工作結束必須將作業現場打掃,將垃圾清理出去,放到垃圾存放區、不得亂扔亂丟,
8 進入公司的外來車輛如自行車、汽車、摩托車、電瓶車、必須遵守無錫有限公司外來車輛管理規定不得亂停亂放超速行駛等廠區限速5公里/每小時。
9 危險施工區域必須設置警示牌或警示帶等動火區域要有人員監護、放置滅火器清理或隔離可燃物質。
10 登高作業必須佩戴安全帶安全繩及安全保護用品,高處作業時不得高處拋物。
11.遵守X公司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隨意開關主電線路,不得有裸線頭直接插入接電箱
12.外來作業的特種設備必須在檢驗合格的有效期內,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施工單位的設備機器缺少安全防護罩及防護保護等,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和營業執照。
13.沒有公司相關人員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擅自動用和拿取公司物品,非緊急情況不得使用和損壞安全逃生設備,開啟應急門及消防設施。
14.外來人員必須按照公司外來人員管理規定辦理相關管理手續方可進入,不得擅自進入公司各個區域。需要進入必須有美萊克公司責任人員帶領方可進入,如有違者EHS安全部門將參照現場EHS 違規處罰通知的相應規定進行處罰。
15.施工過程中不得堵塞通道,及消防設施,不得使主干道有積水、污泥等污染物,廠區除吸煙室外嚴禁吸煙,施工過程中必須有防護措施,防止地面、墻面、設備等受損
16.施工單位使用化學品時必須到無錫有限公司EHS安全部進行備案登記,必須提供相應的MSDS。
16.進入公司檢修時必須關閉電源,動力設備,并掛牌上鎖,禁止他人啟動作業,粘貼警示標識。
17.動火時兩氣瓶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5M,兩者與火點的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1M。
18.不得違反無錫有限公司EHS安全部的其他相關程序或協議。
進入無錫有限公司必須遵守公司廠區環境、安全、衛生及各項規章制度,一旦發現違反規定者將給予相應的罰款、造成公司物品損壞的、將按照原價賠償。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8
答辯人:陳,女,1962年10月2日出生,漢族,xx縣人,住xx縣xx鎮xx街路四組。
因上訴人賴與被上訴人陳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 陳訴蘇、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的判決、財產保全、執行以及上訴人提出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概況。
陳訴蘇、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一審法院于x年4月22日判決,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于x年7月26日調解終結。因被執行人蘇、曾拒不履行給付金錢義務,申請執行人陳于x年8月7日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法律文書確定的起訴日(x年11月6日)止的給付金錢義務是4192808元。被執行人蘇、曾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老賴,至今僅有蘇司機代為執行13.5萬元,已納入了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蘇x年開始向陳借錢,x年3月18日與原xx縣地產公司(早已名存實亡,由x市國土資源局接管)聯合投資開發受讓了本案三宗土地,因蘇沒有資質,登記在原xx縣地產公司名下,蘇是土地實際權利人之一,享有60%份額。
一審法院在審理陳訴蘇、曾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中,依法于x年12月11日作出了()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對x年3月18日蘇與xx省xx縣地產公司聯合在現x市(原xx縣)龍市鎮投資開發的、登記在xx縣地產公司名下的寧國用(99)字第306號、()字第3027、()字第3028號土地中蘇所享有的60%份額(約270萬元)予以凍結。(有接管單位提供、蓋章的《聯合投資開發土地合同》、《土地出讓合同書》證實。60%份額包括土地使用權和股份,另40%是x市原xx縣地產公司的)。x年12月一審法院到x市國土資源局查詢和送達上述裁定書時,所凍結的土地檔案中沒有證實上訴人與蘇轉讓的一個字、一份文件,也沒有人說己轉讓。裁定書送達后,蘇并未提出自己所擁有的60%份額已轉讓給上訴人或者申請復議,當時上訴人(與蘇是十多年的要好的朋友,知道蘇欠債)知道凍結也未申請復議。由于執行法院沒有及時采取評估、拍賣措施,x年10月31日上訴人乘機對()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凍結的執行標的向一審法院提出書面異議。由蘇聘請律師。
本案凍結的標的是上述三宗土地中蘇所享有的60%份額,協助執行人是x市國土資源局。上訴人主張:x年7月4日,蘇與本人簽訂《股份轉讓協議書》,約定蘇以70萬元將其所享有的上述三宗地塊面積為2936.6平方米的60%份額出讓給本人所有,按照股份轉讓書的約定,本人于x年7月4日支付給蘇xx20萬元,又于x年12月10日、x年1月6日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匯給蘇共計50萬元。上述三宗土地中蘇所有的60%份額于x年1月6日時就已屬于本人所有,蘇不享有該土地60%份額的所有權。()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凍結有誤。
一審法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委托司法鑒定,于x年11月28日和x年11月3日公開聽證審查,認定賴提出的異議意見與事實不符,沒有任何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x年1月29日作出()茶法執裁字第2號執行裁定書,駁回賴異議。
x年2月27日,賴因不服()茶法執裁字第2號執行裁定向一審法院提起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一審法院適用普通程序,經過實地調查、兩次開庭審理還查明:①蘇為了協調關系,x年7月4日與賴草簽了《協議書》,約定:蘇委托賴全權開發蘇購置的上述三塊地皮,蘇負責辦理手續,賴負責今后的開發費用約200萬元,歸還雙方投資后的利潤各50%,建成的房屋按雙方股份比例分房屋自行出售。當日賴依據《協議書》支付了今后的開發費用12萬元,用于償還尾欠工程款。《協議書》并未轉讓蘇財產所有權,沒有變更登記。②x年4月18日蘇還經過上訴人同意,收取了肖龍庭230萬元定金,次日與肖龍庭簽訂了《土地轉讓協議》,終止了《協議書》,《土地轉讓協議》到x年12月5日將230萬元定金轉為欠款才解除。③x年10月24日賴代表xx省玖盛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玖盛公司”)以150.01萬元中標了x市原xx縣地產公司的40%股權后,蘇與賴口頭約定轉讓蘇60%股份,轉讓金是由賴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被上訴人認為因該約定屬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且情節嚴重的行為,無效)。④《股份轉讓協議書》系在()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之后完成的,即蘇為了逃債而虛構x年7月4日就以70萬元轉讓60%股份事實,與賴偽造《股份轉讓協議書》,調包其他往來憑據,臨時制造收條、證明等。⑤x年11月,上訴人在《股份轉讓協議書》復印件上加蓋玖盛公司(注:玖盛公司是x年11月7日才成立、x年5月21日才變更而成的)印章交x市規劃局,騙取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后,x年又伙同玖盛公司非法占有本案凍結的土地建商住樓。等等。一審法院經過審判委員會討論,依法判決駁回原告賴全部訴訟請求。判決書確認的基本事實中已經確認陳答辯中的反駁主張,陳反駁主張包括了《股份轉讓協議書》系在()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之后完成、偽造等內容。
上訴狀假話連篇,上訴人應對上訴狀中主張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上訴人提出異議、起訴的證據是偽造的標注為x年7月4日《股份轉讓協議書》,蘇臨時制造的三張收條,調包的12萬元領條、兩張個人業務憑證,x年4月14日開庭中才提供《協議書》等。
證明被上訴人反駁主張的證據還有:民事判決書、調解書、保全裁定書、協助查詢存款通知書、協助執行通知書、土地使用權證書、函、價格說明、招標須知、短信、x市國土資源局證明、劉小雄親筆證明、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全套文件、對謝金開詢問筆錄、費用發票,法院從x市公安局調取的證據,法庭筆錄以及上訴人的訴訟文書、《協議書》等。
二、上訴人沒有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證據,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
《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二)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四)共有房地產,未經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最高法院指導案例33號“裁判要點1.債務人將主要財產以明顯不合理低價轉讓給其關聯公司,關聯公司在明知債務人欠債的情況下,未實際支付對價的,可以認定債務人與其關聯公司惡意串通、損害債權人利益,與此相關的財產轉讓合同應當認定為無效”。《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一十一條案外人或者申請執行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案外人應當就其對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第三百一十二條對案外人提起的執行異議之訴,人民法院經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不得執行該執行標的;(二)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
(一)、關于《股份轉讓協議書》。《股份轉讓協議書》是x年12月17日送達()茶法民一初字第663-1號民事裁定書后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中的轉讓事實不存在,違反了法律禁止性規定,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不能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根據。
(1)、《股份轉讓協議書》標注時間x年7月4日不具有真實性。一是x年9月4日xx縣法院到x市國土資源局聯系執行,12日x市國土資源局給xx縣法院復函未體現也未提供即未見到《股份轉讓協議書》,可上訴人提供的標注時間為x年7月4日的《股份轉讓協議書》與該復函雷同,證明《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在x年9月12日后由復函修改而成的;二是復函中xx縣地產公司與蘇認定轉讓了的地塊面積還是680平方米、剩余面積還是2920平方米,但《股份轉讓協議書》中的轉讓了的地塊面積卻是663.4平方米、剩余面積卻是2936.6平方米,面積663.4平方米、2936.6平方米到x年10月14日發布招標公告時才對外公布,證明《股份轉讓協議書》是x年10月14日后偽造的;三是湖大司鑒中心()文鑒字第114號司法鑒定意見書的鑒定意見是“送檢的標注日期為x年7月4日《股份轉讓協議書》中‘甲方(簽字)’處‘蘇’簽名字跡書寫的形成時間不是標注的x年7月4日,實際書寫時間是在x年3月左右”。上訴人在一審法院承認該司法鑒定意見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四是x市國土資源局x年6月5日函、x市原xx縣地產公司股權轉讓合同、蘇在x市公安局“x年我只與賴簽訂《協議書》”的陳述、上訴人的起訴狀、《協議書》等都證實了《股份轉讓協議書》標注x年7月4日不具有真實性。
(2)、《股份轉讓協議書》內容是捏造的。一是x市拍賣原xx縣地產公司40%股份前夕,x市國土資源局通知了有優先購買權的共有人蘇,蘇對xx縣地產公司40%股份轉讓出具同意書;x年10月28日賴代表玖盛公司與x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x市國土資源局簽訂的《x市原xx縣地產公司股權轉讓合同》,均確認了登記在xx縣地產公司名下的土地中蘇享有60%份額,即x年10月28日前尚未轉讓;二是x市國土資源局只對《土地使用權證書》中xx縣地產公司40%進行了變更登記,有變更后的《土地使用權證書》證實;三是第三人蘇與上訴人在x年沒有口頭約定以70萬元轉讓60%股份,是約定委托開發;四是x年10月24日后蘇與賴口頭約定轉讓金是由賴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沒有支付,而不是70 萬元,70萬元轉讓金是捏造的,沒有支付;五是肖龍庭向x市公安局的報案和提供的x年4月18日預付定金、4月19日與蘇簽訂《土地轉讓協議書》、x年12月5日解除的欠條等書面證據,證明《協議書》已于x年4月19日終止和蘇與上訴人沒有轉讓事實;六是x市國土資源局的其他公文,一審法院到x市公安局調取的其他證據等都證明《股份轉讓協議書》內容是捏造的。如:
A、郭友燦x年3月1日到x市公安局的證言和證明事項:①x年地產公司40%股份拍賣時另外60%股份是蘇;②對蘇60%股份是否轉讓給賴不清楚,蘇和賴還沒有到國土局辦理轉讓備案手續;③x市國土局與蘇達成了地產公司的40%轉讓給蘇意見,但國資局提出要掛牌轉讓。證明了x年6月5日發函時60%股份是蘇,要改變x市國土局與蘇達成的地產公司的40%轉讓給蘇意見,蘇必須出具同意書;④蘇向x市國土局提出,全權委托賴來協調處理這塊地的事,還向x市國土局出具了書面委托書。證明了蘇與賴關系是委托而不是轉讓。
由于郭友燦與賴存在利害關系,如x年10月31日郭友燦和賴一起到法院提交并看到《股份轉讓協議書》、收條、個人業務憑證、領條復印件,故對法院提供虛假證言。
B、蘇x年3月4日到x市公安局的陳述證實了被上訴人的反駁主張成立。如蘇陳述:①只是全權委托賴開發(見第2、3、5頁),x年才將《土地使用證》交給賴(見第3頁);②賴只投入了二、三十萬元左右(見第3至4頁);③我與賴是要好的朋友,存在其他經濟往來(見第4頁);④x年10月24日賴中標地產公司40%股份后,我與賴口頭約定(見第4頁):由賴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扣除我的欠款后的余額付給我。⑤沒有將我的土地份額轉讓給賴(見第5頁)。⑥我與xx縣地產公司共同開發總共投資120萬元,我占60%(見第2頁)。另外,x市公安局詢問蘇筆錄只有一份,證明沒有立案偵查,即蘇沒有一地二賣,也就是x年12月5日前,蘇曾與肖龍庭簽訂《土地轉讓協議》,而沒有與賴真實簽訂轉讓協議,《股份轉讓協議書》是為提起虛假訴訟、逃債而偽造的。
蘇在x年6月5日法庭上的陳述,因蘇借口上廁所退庭,未質證,對己不利部分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股份轉讓協議書》名為《股份轉讓協議書》,上訴人又未提供工商登記資料,且日期、轉讓金虛假,上訴人與蘇偽造《股份轉讓協議書》內容、目的是非法轉移被凍結土地,通過虛假訴訟逃避債務。如《股份轉讓協議書》第二條第(一)項“甲方不再享有該宗地的權益”;又如上訴人提出異議、提起執行異議之訴的理由以及伙同玖盛公司非法占有被凍結土地于x年5月30日開工建成商住樓的行為等,都可以證明上訴人與蘇目的。另外,上訴人和蘇如果只是為了辦證,為什么用《股份轉讓協議書》提出異議?辦理許可證無需收條,為什么補寫收條?
(二)、關于轉讓金。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與第三人蘇在x年偽造《股份轉讓協議書》前,上訴人就依據《股份轉讓協議書》向蘇支付了轉讓金,即上訴人沒有支付轉讓金,轉讓事實不存在。
第一,蘇在x市公安局陳述,x年我與xx縣地產公司共同開發項目,總共投資120萬元,我占60%;《協議書》:歸還蘇購買土地款30萬元/畝,即2936.6平方米÷666.7x60%x30萬元/畝=79.28萬元,另加利潤50%,而轉讓金僅70萬元,正常人一看就可以判斷70萬元轉讓金是假的。第二,上訴人提供的個人業務憑證、蘇三張收條均沒有標明是本案股份轉讓金,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與本案無關。個人業務憑證只能證明上訴人與蘇有經濟往來,不能證明上訴人付了50萬元轉讓金;x年7月4日上訴人只支付了12萬元今后開發費用,用于支付工程欠款,可蘇收條是20萬元,該收條不具有真實性;x年12月10日和x年1月6日兩張收條50萬元是同時在一張紙上寫好撕開的,上訴人也承認是補寫的,時隔2年多用同一張紙書寫不同年份的“收條”顯然與正常的經濟結算方式不符,不具有真實性。第三,蘇與xx縣地產公司的聯合開發合同約定,土地轉讓收入必須共同管理、共享利潤、共擔虧損,不存在由蘇xx個人收付,上訴人和蘇沒有證據證明聯合開發財務賬內有此收付。第四,《股份轉讓協議書》是x年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形成之前的x年7月4日、12月10日、x年1月6日怎么按照《股份轉讓協議書》的約定支付轉讓金?結論只有一個,即70萬元轉讓金是捏造的,其相關憑據是臨時制造或者調包的;蘇在法庭上陳述可值400多萬元的財產,以70萬元轉讓,且分三年付清,誰能這么做?真不符合人們日常生活法則;上訴人與第三人蘇又存在其他經濟往來,如x年7月3日賴借給蘇xx60萬元,可以推定個人業務憑證的50萬元是其他經濟往來款。第五,蘇到x市公安局陳述沒有支付轉讓金,上訴人在一審陳述是簽訂《協議書》后付給蘇xx70萬元。因此,個人業務憑證、蘇三張收條、其他人的領條、證明等均不能作為認定已支付70萬元轉讓金的根據。
(三)、關于《協議書》。上訴人在起訴狀陳述:“雙方在x年7月初達成口頭協議,并于7月4日草簽了股份轉讓協議書”,上訴人在法庭上回答被上訴人的代理人提問時陳述草簽股份轉讓協議書就是《協議書》,即x年7月4日沒有草簽股份轉讓協議書。⑴、該《協議書》的名稱是《協議書》,不是《股份轉讓協議書》,證明上訴人在偷換概念誤導他人;⑵、該《協議書》是蘇委托賴全權開發(主要內容前面已敘述)而不是轉讓,雙方又沒有履行主要義務,沒有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證明蘇60%股份等財產權并未轉讓,上訴人故意把委托開發說成是買賣、轉讓,誤導他人;⑶、該《協議書》約定要到土地開發完后才能從利潤中歸還第三人蘇購買土地款,而被凍結土地x年才開發,至今沒有出售,證明上訴人陳述x年7月4日、12月10日和x年1月6日付給第三人蘇款項是上訴人的今后的開發費用等轉讓金以外的往來款。⑷、該《協議書》于x年蘇與上訴人商定轉讓給肖龍庭而終止。
《協議書》與《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上訴人提出異議、起訴主張的是因簽訂、履行《股份轉讓協議書》,上述三宗土地中蘇所有的60%份額已轉讓給上訴人,法院凍結錯誤,請求裁定中止執行,而不是主張簽訂、履行《協議書》,《協議書》只能作為《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否真實的證據,本案不能超訴訟請求依據該《協議書》裁判。若是上訴人今后依據該《協議書》提起訴訟,根據最高法查封規定和民訴法解釋,也屬“案外人就執行標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的,判決駁回訴訟請求”的情形。
(四)、關于x年口頭約定。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蘇與上訴人在x年就達成口頭約定以70萬元轉讓60%股份事實,而被上訴人有上訴人的起訴狀以及《協議書》、蘇在x市公安局陳述、郭友燦在x市公安局的證言等證據證明x年蘇與上訴人是簽訂書面《協議書》。①上訴人在起訴狀陳述:“雙方在x年7月初達成口頭協議,并于7月4日草簽了股份轉讓協議書”,在法庭上解釋草簽股份轉讓協議書是指《協議書》,上訴狀中陳述“上訴人提供了x年7月4日草簽的《協議書》和《股份轉讓協議書》”,即《協議書》才是上訴人與蘇x年達成的口頭約定。②70萬元轉讓金是捏造的。③x年4月,賴與蘇口頭約定將土地轉讓肖龍庭。④蘇到x市公安局陳述:x年只是全權委托賴開發,沒有將其被凍結的土地份額轉讓給賴,x年10月24日后才口頭約定以賴承擔肖龍庭230萬元本息轉讓。⑤蘇與上訴人再無其他口頭約定。⑥上訴人和蘇在x年10月29日鑒定《股份轉讓協議書》系x年形成的之后,才改口謊稱x年已達成轉讓60%股份的口頭約定。據此,完全可以認定蘇與上訴人x年沒有達成70萬元轉讓60%股份的口頭約定。
(五)、關于實際權利人。本案被凍結土地是蘇,座落在衡茶吉鐵路旁的龍市商貿廣場,衡茶吉鐵路和龍市商貿廣場的建成,該地價大漲,蘇解除肖龍庭占地,上訴人惡意占地建房,上訴人既不是實際權利人,也不是登記上權利人,損害了被上訴人合法利益。
1、隱瞞事實真相、提供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等假冒材料騙取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具有真實性、合法性、與權利人沒有關聯性。(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遵守事項”顯示:“該證是經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依法審核、建設用地符合城鄉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而不是取得土地權利人的依據。(2)、x市規劃局對x市紀委的《關于龍市商貿廣場B宗地規劃審批事項說明》:“當時我局確實不知道xx縣法院查封該宗地60%股份的情況”。(3)、上訴人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時用的《股份轉讓協議書》是在本案起訴用的《股份轉讓協議書》復印件上加蓋玖盛公司的印章形成的,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嗎?x年5月21日才變更而來的玖盛公司,x年7月4日就可以簽訂合同嗎?(4)、玖盛公司和上訴人都不是被凍結土地的權利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上的用地單位是玖盛公司,該公司與上訴人是兩個不同的主體;自x年10月28日起,玖盛公司只取得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紅線范圍內40%的財產權利;蘇、上訴人和玖盛公司之間沒有真實轉讓被凍結土地的合同、沒有收付轉讓金。
2、上訴人沒有證據證明上訴人在x年5月30日開工前占有被凍結土地。肖龍庭提供的蘇與肖龍庭的《土地轉讓協議書》等書面材料證實:蘇與肖龍庭x年4月18日預付定金、19日簽訂土地轉讓協議、x年12月5日解除,也就是至少在x年12月5日前,被凍結土地由肖龍庭而不是上訴人和玖盛公司占有。
3、任何單位、個人在法院凍結期間,未經人民法院準許,在被凍結土地上施工建設、造成凍結土地滅失,就是申領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也是違法占有,應當承擔賠償等法律責任。我國法律規定: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級人民法院決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內,任何單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被執行人就已經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所作的移轉、設定權利負擔或者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不得對抗申請執行人。第三人未經人民法院準許占有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或者實施其他有礙執行的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據申請執行人的申請或者依職權解除其占有或者排除其妨害。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滅失或者毀損的,查封、扣押、凍結的效力及于該財產的替代物、賠償款。人民法院應當及時作出查封、扣押、凍結該替代物、賠償款的裁定。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致使該不動產或者動產受到損害的,惡意占有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上訴人把其伙同玖盛公司惡意占有被凍結土地建成商住樓,說成是取得了實際權利,沒有法律依據。
(六)、被上訴人對上訴人在一審法院提供和一審法院收集的其他證據的質證意見,見法庭筆錄和書面質證意見。
綜上所述,上訴人不享有足以排除強制執行的民事權益。上訴人與蘇采取虛構事實、偽造證據、偷梁換柱、偷換概念、瞞天過海的方法,所偽造的《股份轉讓協議書》違反了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二)、(三)、(五)項規定,無效;經查證上訴人和蘇陳述、提供的證據不屬實,不能作為本案認定事實的根據;一審程序合法,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貴院依法、及時判決駁回上訴人的全部上訴請求,維持原判決。假如賴以《協議書》提出執行異議、執行異議之訴是其權利,但是賴用的是偽造的證據,蘇、賴以捏造的事實、偽造重要證據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嚴重妨害了司法,已觸犯了《刑法》第三百零七條,蘇涉嫌妨害作證罪、賴涉嫌幫助偽造證據罪,應當受到法律懲罰。為了打擊偽造證據、虛假訴訟犯罪,維護法律尊嚴,保障司法活動的順利進行,促進社會誠信建設,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被上訴人及其代理人在一審法院已請求依法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查處,但沒有移送,現再特請貴院依法督促一審法院或者由貴院將犯罪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此致
湖南省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
附:本答辯狀副本4份。
答辯人 陳
x年11月24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9
林永明(林永明蚊香炭廠):
身份證號碼:
地址:X省X市X市X鎮靠高速公路旁
經調查,你存在以下違法行為:你經營的林永明蚊香炭廠的蚊香炭項目未依法報批環評文件,主體工程投入生產,沒有配套的環保設施,排放污染物。
你的以上行為違反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根據國家環保總局《關于執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處罰規定的復函》(X年11月2日,環發〔〕249號),總體精神是:“對未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且已經建成并投入生產的建設項目,原則上應按照《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做出相應處罰,同時按《X省環境保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細化標準》(試行)(二)項第15條“情形分類”(列入報告表類),你廠的違法行為引發群眾投訴,故“情節和后果”按(特別嚴重)對應的“處罰幅度”(可處6萬元以上8萬元以下罰款)來確定處罰幅度。
對你擬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責令林永明經營的林永明蚊香炭廠自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生產。
2.對林永明蚊香炭廠的經營者林永明處人民幣60000元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的有關規定,你如對以上處罰意見有異議,可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內向我局提出陳述申辯;逾期未提出陳述或者申辯,視為你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我局地址:X市八一北路69號 郵政編碼: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X市環境保護局
201X年 10月10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0
親愛的媽媽:
你好!
轉眼見已經過去十二年了,在這十二年了,你為我付出了很多,可我又為你做了些什么呢?要不是老師說這個星期天是母親節,我都把這么一個重要的日子給忘了,以前,我從來沒有給你送過什么禮物,但是,我媽慢慢長大了,要知道了你的辛苦,媽媽你含辛茹苦把我養大不容易,可卻一次又一次的傷了你的心。
小的時候,我是你和爸爸的掌上明珠,你們把我捧著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們如此疼愛我,可我卻毫不珍惜,直到慢慢長大后,我才明白,父母對我的愛是最珍貴的,我們要好好珍惜。
媽媽,對不起,以前是女兒不懂事,總是一次又一次的頂撞于你,遇到不順心的事,回家就知道發脾氣,是媽媽你在我傷心的時候來安慰我,在學習上遇到難題的時候,你總是教導我要耐心的去尋找答案,想到這兒,女兒一想起每次頂撞你的情景,不由得慚愧的低下了頭。
記得有一次,你看到了一個公益廣告,一個小男孩,看到媽媽給奶奶端水洗腳,他便也學著媽媽的樣子去打了一盆水,來給媽媽洗腳,他的媽媽很感動,您看了之后說:“多好的孩子啊”,當時我還在想,媽媽也太幼稚了吧,看個公益廣告這有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現在想想,我便覺得更慚愧了,那個小男孩兒那么小就知道給媽媽洗腳,而我呢,長這么大還沒給媽媽洗過一次腳。
母親接到了,班里的同學都在討論給媽媽送什么禮物,我也在想,最后我想出雷格送給媽媽最好的禮物,那就是送給媽媽一張試卷,成績是真實的,用錢買東西給媽媽,花的也不是我們自己的錢,是媽媽平時給我的零花錢,其實母親節并不一定非得媽媽送禮物,只要你有一份孝順的心就夠了。
媽媽你放心吧,你的話我一定會牢記在心的,我要努力的學習,將來報答您的養育之恩。
您的女兒:趙
20xx年五月11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1
敬愛的常老師:
您好!
我是您曾教過的一女名同學,因為成績不好或其它的原因,我想您可能早已把我忘記了吧.但在我的心里總有一些話想要對您說.
老師,請問做為一個班長,一班之長!應該怎樣地管好同學們呢?是用自己的實際行動來實行?還是用暴力和骯臟的話語來打罵學生?難道用暴力加骯臟的話語是您的最佳選嗎?學校---我們的家---文明之園,就隨著這樣的人玷污嗎?
老師,您還記得嗎?曾經有一個女孩被班長莫名其妙的打了嗎?女孩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自然向班長反駁,班長竟然拿書向女孩砸去……當時,女孩就想到了您---老師.女孩向您報告,您知道后竟毫無臉色,連一句溫和的話也沒有,只簡單地說了一句:“知道了“.對待女孩的態度如此的冰冷!班長的做法毫無批斷.女孩失望了,她要的僅僅就是一個公道,難道一個公道就這么難嗎?愁云慘霧頃刻間布滿心空,淚水在眼眶里打著轉兒,但仍告訴自己不要落淚要堅強.知道嗎?為什么女孩向您喊報告的時候看上去仍是那么平和? 因為,女孩認為您是公平的,但您的做法太讓女孩失望了!
老師,知道嗎?那個女孩就是我!我恨您!難道就是因為我成績差嗎?還是因為你不想惹男同學?認為女同學好說話?為什么女同學就要享受如此的“優秀“待遇呢?如果是成績好的同學呢?我想結果還是一樣!但您想過沒有,女同學也是有自尊的啊!
對于一個內向的女孩而言,老師您的做法所創造成的創痛是刻骨銘心的,縱然事情本身已淡化,但它的影響卻有有可能的改變一個人的原有性格和其后的人生軌跡……
常老師,以上的不敬,敬請原諒!
此致
敬禮!
您的學生:
年 月 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2
1)救死扶傷,愛崗敬業
以救死扶傷、治病救人為己任,不謀私利,不畏風險,不辭辛勞,千方百計為患者解除病痛,把維護患者生命、增進人類健康作為崇高職責;遇到危重患者,須盡力赴救,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搶救時機;發生差錯事故要及時報告,自覺維護患者利益;保持病案材料、統計資料的原始性、真實性和科學性。
2)尊重患者,關愛生命
對待患者不分民族、職業、外貌、地位,一視同仁,不隨意將醫者的意志強加于患者,實施醫療行為應以尊重患者人格為前提。
3)尊重同事,平等相處
在醫療活動中,臨床各科室間和同部門上下級醫師要顧大局,識大體,一切以患者和集體利益為重,互相配合,取人之長,補己之短,團結協作,合力共事。
4)儀表端莊,舉止文明
著裝整齊,舉止文明,態度熱情、和藹,語言親切、文明,主動關心和體貼患者,主動與家屬聯系、溝通,有問必答,不講忌語。
5)醫術求精,慎言守密
虛心好學,刻苦鉆研,不斷更新知識結構,努力提高技術水平,堅持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維護患者的各種利益,嚴格執行保護性醫療制度,向患者和家屬告知病情時,使用規范性語言。
6)遵紀守法,廉潔行醫
堅持依法行醫,清正廉潔,不以醫謀私,不收受、索取病人錢物,不接受吃請或饋贈,拒收紅包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3
為了加強安全工作,增強學生的安全責任意識,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確保學生人身安全,根據國家教育部學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和樂山師范學院學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學院決定將學生安全責任告知全體學生:
一、認真學習《大學生行為規范手冊》、《樂山師范學院學生管理制度匯編》中《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高等學校校園秩序管理若干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樂山師范學院學生違紀處分條例》、《樂山師范學院關于禁止學生下河游泳的通告》、《樂山師范學院假期學生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知識和安全規定。
二、學生在校期間,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學校的有關學生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紀律要求。
1、自覺遵守校園治安秩序管理規定,不吸煙、不酗酒、不賭博、不打架斗毆、不起哄、不留宿他人。
2、自覺遵守校園預防災害事故的安全規定,不翻爬危險地方。
3、自覺遵守各項防火安全規定。不違章用火、不破壞消防設施、不損毀消防安全標志。
4、自覺遵守學生宿舍安全管理規定。不違章用電、不私拉亂接電線,禁止使用大功率電器;不使用蠟燭;不存放、不使用違禁物品;不私自校外住宿等;不施放煙花爆竹。
5、自覺遵守維護國家安全和穩定的規定;
6、自覺遵守其他有關學生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的規定。
7、自覺交納假期留校住宿期間發生的水電費用。
三、下列情形下發生的學生安全事故,按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有關規定,學校不承擔事故責任。其事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1、學生在離校、返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
2、擅自離校或在校外發生安全事故。
3、學生在假期中自行滯留學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四、本安全責任告知書一式二份,分別由后勤集團學生公寓中心、學生各執一份。
告知人(簽字):
責任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4
戈 彬這應該是你的真名吧,真實又心細的一個男生。我只能說自己還是比較了解你的,因為你第一次和來學校報道的時候是我接待的你,第一次你覺得我有篇文是拷貝 來的,而事實是你居然找到我的舊博。即使有時候你喜歡耍可愛,你的安靜亦是無法掩藏,第一次你說我給你溫暖、感動。說的話都能觸及到你的心里。
我選擇用最簡單的顏色和文字給你這樣的一封情書,沒有圖片沒有五顏六色只希望你快樂。雖然快樂不是說有就有的,但是你說的啊,小小的快樂堆積起來就是滿滿的幸福了。
我 忘了誰說的幸福會長大,而你留下一個沉默式的幸福會長大么會的,和你一起長大的幸福。我們一起把它種下。我知道你是一個高二的男生,你是一個獅子座的男 生,你是一個心細喜歡文科的男生。因為在你的文字里藏著的有時候我也看不懂的那些。對了我喜歡太陽雨那種天氣很舒服很喜歡,喜歡雨天的末敘喜歡陰天的左 左。
不妨說我也一樣,可是你知道嗎,這種時候的自己真的好讓人討厭,類似于糾結可是卻比糾結更痛苦。
就像是這樣的天氣,在打開空調的房間很舒服的溫度。當你不得不邁出房門的那一瞬,自己本身的體溫不適應外界了。你說人生入水冷暖自知,我說非也是“命里自知”。
我在你看得到的地方,當你需要的時候我會努力微笑,讓你知道你的身邊還有我的存在,或許這個時候的我對你并沒有多大的幫助,但至是我想少我還能給你一絲陽光,即使這寸陽光太短太狹小。或許也可以讓你沒那么孤單吧。
小戈我盡了自己最大的勇氣,才敢給你寫這封信我不求你一定會接受我,我只想試一下因為這樣的青春無悔。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5
高三六班的同學們
你們好!
我是你們在座的其中一位學生的母親,為了我孩子的面子,請諒解我不便透露身份。今天給你們寫這封信是我再三猶豫后才決定的,之所以猶豫是因為我只是初中的文化水平,怕語句不通,怕話說不明,怕前言不搭后語,從而惹你們笑話。可想到你們距高考還剩不足一百天,我憋在心里的話如果不說出來,恐怕以后就沒機會說了,因此敲打起鍵盤給你們說說心里話。(為什么用電腦?一是提筆忘字,好多字能認但寫不出;二是字體太難看,有點像小學生)
我知道咱們班是普通班,學生的成績和培優班的相差一截子,他們的高考目標都在重點或一本學校,而你們班能跨上二本分數線的都寥寥無幾。我知道你們也渴望成為培優班或實驗班里的一名,而且我還能想到當初你們進入這個學校時會有不少家長托人找關系想把自己的孩子分到培優班,反正我就是這樣,孩子剛到五中報名的第一天我就找到一個認識的老師,希望他能出面周旋一下把我的孩子分到實驗班。等了一天后,那位老師回話說孩子成績偏低,不適合去實驗班。那只好先上普通班,但我給孩子說,你第一學期努點力,把成績搞上去,下期咱再找人,一定要上實驗班或培優班。可事實并非如我愿,孩子成績一直沒有顯著提高,因此直到現在孩子一直保持在普通班。但慶幸的是,你們遇到了一個好班主任,一個好語文老師。(雖然我和馬老師接觸不多,估計連馬老師也想象不出我是哪位家長)這是我從家長會上、接觸兩次和其他老師那里了解到的。
但不管在哪個班,“師傅領進門,修行在個人”這個道理是一樣的。目前你們中間有的在拼,想爭口氣和培優班、實驗班的學生爭一下高低,也為自己能奔上一個好學校、好前程;而有的卻罩在自卑的陰影里,自甘墮落,覺得反正我已經這樣了,再努力也好不到哪去;還有的到目前為止因沒有一個好的學習習慣,心里也想學,可總是靜不下來心思。想一想,你屬于哪一種?
其實作為家長對自己的孩子都有很深的了解,我周圍也有幾個高三學生的家長,大家也經常在一起議論,我們一致認為只要孩子努力了、盡心了、拼過了,但還是沒考好,作為家長是不會責備你的。可話又說回來,你努力了嗎?盡心了嗎?這才是我今天寫這封信的主要原因。
我先給你們講一個故事:一個獵人帶著一只獵狗出去打獵,見到了一只兔子,獵人用槍打傷了兔子的一條腿,兔子拼命的逃跑,獵狗開始追兔子,后來兔子跑的太快了,獵狗追不到兔子,就回來了,獵人見到獵狗沒有追到兔子,非常生氣,問它:我用槍把兔子都打傷了,你還沒有追到,獵狗回答說,我盡力了,兔子跑到太快了,所以沒有追上。當兔子跑回洞里的時候,其他兔子非常驚訝,說,你都受傷了,怎么還能逃回來?這只兔子說:獵狗是為了一頓午餐在奔跑,而我是為了生命在奔跑……為了生命的曙光,我是全力以赴。
這個故事就涉及到一個問題,是盡力而為呢?還是竭盡全力呢?盡管我們作為家長告訴自己的孩子,只要你盡力了就行,殊不知這是每個做父母的心疼孩子的表現,就是盡力而為。但如果盡力而為,這往往都給自己留了一個退路,或者說都在為自己失敗時找借口,最終的結果是沒有盡力從而沒有作為。這同時還涉及到一個人的潛能的問題。一個人的潛能遠遠超過他已經實現了的一切,奇跡往往都是在充分發揮潛能時產生。所以,我們要的不是盡力而為,而是竭盡全力。
孩子們,人生能有幾回搏?此時不搏何時搏?高考帶給我們每一個人的都是機遇與挑戰并存的機會。給自己一點壓力,它會回報你十倍的動力;給自己一點信心,它會回報你十倍的微笑;給自己一點追求,它會回報你十倍的欣喜!
下面是我看到的一位高三老師給他的學生說的話,摘抄下來。
在高三生活中,學生如何保持一種良好的精神狀態呢?分數、成績固然重要,但更為重要的是一種精神狀態和意志品質。當這些擁有了,過程也就好了,分數、成績就會水到渠成。這里我提幾點建議,供高三學生參考。
一是要有一種強大的精神信念,并由此產生巨大的精神力量。解放戰爭時期,解放軍的一句口號“打過長江去,解放全中國”。正是這句口號,激勵著成千上萬的解放軍,成為他們的精神支柱和重要財富。在高考的日子里,學生的精神世界在不斷的成長和發育,更需要一種精神力量的支持。有些學生的做法,更富有可操作性。尋找一句非常激勵人的話語或自己的一個夢想,將它寫在三個紙片上,其中一個紙片放在自己的口袋里,可以隨時激勵自己;一個紙片放在自己的筆袋中,常常伴隨著自己的學習;還有一個紙片,貼在自己的床頭,每當醒來時或睡覺時,念叨幾句。半個月后,再換一句,以此類推,讓激勵語伴隨高三生活!
二是要有一種抵抗外界誘惑的定力,讓自己沉潛和專注。同樣是一堆木材,要燒開同樣的水,有些人一會兒就燒開了,有些人始終燒不開。如果究其原因,主要是在一段時間只能做一件事情,才能做成這件事情,要持續不斷地燒,而不是燒燒停停。所以在高三生活中,要有一種定力,讓自己心無旁騖、專心致志、聚精會神、全力以赴,要能夠讓自己迅速進入狀態,安捺住自己一顆躁動的心,“靜得下、坐得住”,只有這樣才能“水滴石穿”、“鐵桿磨成針”,也才能讓自己在學習中有所突破和提高!
三是要有行動表現,并且在學習和生活中有所體現。高三,大家一天的時間是一樣的,都是24個小時,所以有效的學習時間不是延長出來的,而是擠出來的。如何擠?一個字“快”。一些后進學生,普遍存在這樣一個通病就是拖拉和懶散。也正因為拖拉和懶散,也把自己的學習心態搞糟了,心態搞糟了,學習自然也就不會好到哪里去。如果,我們注意觀察,一些優秀學生的行為特征,我們就不難發現他們優秀的原因。優秀學生普遍存在的一些行為特征:抬頭挺胸、面帶微笑、步伐有力、樂于助人、張弛有度、善于表達、勤奮刻苦、永不服輸、積極質疑、尋求幫助、動作快捷等等。要想改變自己,我們從來不缺乏想法,我們缺乏往往是自己的行為。改變自己,從行為開始!
作為家長,我們希望今天的你們是快樂的,今年的你們是順利的,今生的你們是幸福的,今世的你們是健康的。在這特殊時刻,我寫下了這封信,希望同學們體會我們作家長的的用心良苦,“可憐天下父母心”、“養兒方知報母恩”,你們也會成為父母,也會為養育孩子操心,不要等到那個時候才覺得自己父母的嘮叨是珍貴的,是愛的體現。
孩子們,竭力吧,為了你、為了父母、為了關愛的的親朋好友!
20xx年X月X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6
答辯人:田某某,男,x年4月23日出生,漢族,住址:xx市xx區某某花園,聯系電話:139
被答辯人:方某,女,x年8月1日出生,漢族,住址:xx市xx區某某花園。聯系電話:155
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離婚糾紛一案,貴院已依法受理。現答辯人就被答辯人的起訴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被答辯人的起訴不符合《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第三款規定的法定離婚條件,答辯人不同意與被答辯人離婚。
一、雙方感情尚未破裂,未達到離婚的程度。
(一)雙方經介紹后,經過戀愛,相互了解、彼此認可后登記結婚,婚前有一定的感情基礎。婚后經過十多年的婚姻磨合,生活中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口角,但夫妻過日子,口角的發生也是在所難免的。俗話說,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合”,不能因為生活中一兩句的口角就離婚吧?更何況雙方還育有一子,這是雙方愛情的結晶,是夫妻感情的真實見證,怎能說雙方的感情已經破裂了呢?
(二)答辯人因工作在企業,并擔任一定的職務,因單位工作安排,經常加班、出差,或許有時候顧不上關心妻子,引起妻子的埋怨,但答辯人肩上承擔著家庭的重擔,上有老父母,下有上學的孩子,如此工作也是為了整個家庭的生計,為了家人生活的更好,才不得已犧牲更多的個人時間,多工作,多加班,多出差,多賺錢來養活家庭。以后,答辯人愿以后多抽出時間陪陪妻子,愿意維持住這個家庭。
(三)因被答辯人長時候不在家居住,丈夫想念妻子,孩子想念媽媽,所以答辯人于20xx年10月26日去探望妻子時無意中與妻子鬧出誤會,雖然報了警,但卻是意料之外。答辯人事后也是非常的后悔。
因此,法院不能僅以性格不合就認定雙方感情確已破裂,不能因此而判決雙方離婚。
二、雙方離婚不利于兒子的成長。
(一)兒子正處于生長發育期,需雙方的共同照顧與呵護。
雙方婚后生有一子田小某。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更何況兒子現在已十一歲,正是兒童心理成長的關鍵時期,如果離婚,兒子長大后也會使其心靈充滿陰霾,不利于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被答辯人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一旦法院判決雙方離婚,兒子判歸答辯人撫養為宜。
從兒子田小某出生到現在11年的時間,兒子的一切生活與學習都是由答辯人與答辯人的父母負責照顧撫養。
被答辯人工作的收入也全由自己掌握,未用于家庭生活,未盡到做母親的監護職責。如果兒子由其撫養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長。
為了孩子的學習與生活,從有利于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也不便由女方撫養。但女方須向其支付必要的生活、教育、治病就醫等費用。
綜上,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所提之訴訟請求,既無事實根據又無法律依據。同時又考慮到孩子的健康成長問題,因此請求法院查明事實,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2月1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7
敬愛的西部建設者:
你們好!
我是湯陰第一實驗小學小學的一名學生,西部大開發的號召引起了全國人民的關注,也成為我們青少年向往的地方。
我們偉大的祖國幅員遼闊,從東到西長達萬里之遙。千百年來,由于西部地廣人稀,自然條件和環境等多種原因,使那里多年來貧窮落后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改革開放以后,雖然有很大發展,但與東部相比,仍然有很大的差別,黨和國家非常關心西部的發展,關心那里人民生活條件的改善和提高,決定開發西部。于是各行各業的建設者,踴躍報名,積極參加,因此成為西部光榮的建設者。
你們在高寒缺氧,自然環境惡劣,生態環境脆弱,施工條件異常艱苦的情況下,以智慧和力量克服了一個個世界級的難題,終于將火風山隧道貫通。你們在這么艱苦的情況下,不僅沒有退縮,反而勇往直前,用自己的毅力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你們在修建鐵路時,經歷了許許多多的困難,但堅持不懈,用持之以恒的精神克服了!你們在洞壁塌滑的時候,經過反復試驗、觀測,找到了最佳的溫度;你們在遇到惡劣天氣的時候,用頑強的意志克服了!你們在極度缺氧的情況下,廢寢忘食,夜以繼日地試驗、攻關,終于又把世界上第一座高原制氧站建成了!你們這種無私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值得我們學習
我對西部建設者的敬意比海深、比山高,或許您會覺得我夸張了點,但這就是我內心真實的想法。青藏鐵路、青藏公路等地方都留下了您的身影,您付出了青春和熱血,只求為祖國做出自己的一點貢獻。這種樸實而偉大的情操,怎不使我贊嘆呢?
我想,未來的西部一定是美麗富饒的,一定不會像現在這樣,因為,這里有一群偉大的建設者。
祝您身體健康,工作順利!
XX年XX月XX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8
爸爸媽媽:
春天,百花感謝陽的滋潤光而開放,大地一片彩色;夏天,草葉感謝土壤的貢獻而繁茂,,大地一片深綠;秋天,落葉感謝樹根的養育而歸根,大地一片金黃;冬天大雪感謝上天的眷顧而落下,大地一片銀白。而這一切的一切都因為感謝大自然。
——題記
今年我已經15歲了,感謝你們養育了我也15年。現在的我不像小時候那么聽話懂事了,開始叛逆,開始頂嘴,對于你們布置的任務不執行了,討厭了,甚至開始說謊。我知道這樣的我很令你們難過,看見你們生氣,其實我心里也很傷心。
我不會忘記從小是媽媽深夜幫我蓋得被子而自己感冒發燒,是爸爸淋雨幫我去學校拿的筆袋。是媽媽不厭其煩的叫我洗自己的衣服,是爸爸百忙中抽出空陪我出去玩。
我討厭出門時,媽媽叫路上小心,不要走小道,討厭在玩電腦時,媽媽打電話回來催我做作業,討厭考不好時媽媽的大呼小叫,但后來想想其實她是因為關心我。
我討厭每次正玩得高興時,爸爸叫我下樓買包煙或是去給他倒杯水,討厭他叫我給他拔白頭發,討厭他叫我外號,但其實他是因為愛我,作為女兒的我這些應該義不容辭。
你們值得我們去感恩,而不是憎恨,因為是你們們賜予我的生命,使我能享受到這世間的美好的一切,是你們含辛茹苦將我養大,并給予我博大的愛和無盡的關懷,扶我走路,教我說話,你們不僅是我的恩人,還是我的老師。
我永遠感恩你們,并用我的實際行動來證明。
您的孩子:
年 月 日
收銀員的行為規范 篇19
親愛的爸爸媽媽:
你們好!這是女兒第一次寫信給你們,而且還是老師布置 的一篇作文,我想如果不是這次機會我都不知道還要到什么時 候才能給你們寫一封信。想想真是慚愧呀!你們為了我們幾姐 妹操碎了心,而我們不僅沒有絲毫的回報,甚至連話都不愿意 跟你們多說一句,而且還無緣無故的惹你們生氣。但是你們卻 沒有責怪我們,反而更加的關心我們,想更加的了解我們,用 更多的時間學習跟我們溝通。 在碩果累累的秋季,我呱呱墜地,你們把我帶到了這個五 彩繽紛的世界。
從此,你們把所有的愛傾注在我一個人的身 上,從此我和姐姐就是你們生命的全部。我的生命是你們賜予 的,我優越的讀書件是你們提供的,女兒萬分的感激你們。女兒現在長大了,我知道,我經常魯莽傷了你們的心,也知道你 們為我付出了很多很多。而今,我在小學學習了將近六年了。 我學會了競爭,學會了理解,學會了感恩。 在今年過年的時候,我們一家人去動物園玩。在動物園的 道路上,忽然看見有一個人在背著兩條非常大的蛇,剛好我們 要經過那里才能過,姐姐們都過去了,只有我在那里哭著不敢 過去。我也不知道為什么看到了蛇比看到老虎還要恐懼。于 是,爸爸媽媽你們都過來了,媽媽把我攬入懷里,爸爸輕聲的 安慰著我,我閉上了眼睛走過去了。
在路上,爸爸媽媽你們跟 我們說:“無論是什么事情都不要害怕,要勇敢的去面對,爸 爸媽媽永遠都會保護你們的,永遠都會鼓勵你們,支持你們 的,在你們人生的道路上一定會有很多的困難,但是只要你們 勇敢的面對,我們一定會支持你們,幫助你們的。”接著,你 們又給我們講了許多關于蛇的故事。 爸爸,每當在我考試取得好成績的時候,您那嚴肅的臉終 于笑了,高興的拍拍我的肩膀說:“繼續努力,向更遠的前方 看去。”爸爸,現在我雖然離開了您那溫暖的懷抱,但是還記 得小時候您是怎樣逗我玩的,逗我開心的。小時候每當我一不 高興,您就馬上把我抱起來,用您的胡子來扎我,我每次都被 扎得癢癢的,但我還是開心地笑了。
有一次,我們一家人坐在沙發上聊天,爸爸您和我談起 《紅巖》里面的內容和人物。說實話,我看《紅巖》不過是囫 圇吞棗地看了遍,只注意了一些比較重要的情節,有些比較復 雜的內容全都搞不清楚,還把這個人的事情安在那個人的身 上。爸爸您問我的時候,我為死要面子,就張冠李戴的亂說一 氣。聽完,您的面孔變嚴肅了。我不敢看您,生怕受您的責 備,但是事情并非我想的那樣。您的手忽然有力的拍拍我的肩 膀,然后語重心長地對我說:“古代有句諺語說得好知之為知 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就是說:“知道的事情就是知 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這樣才是有自知之明嘛!不懂就要 問,問問題不是羞辱,如果你不問那也許你永遠都不會懂,而 且還養成不懂裝懂的習慣。”聽了您的話,我的臉漸漸紅了, 我把《紅巖》這本書重新認真地看了一遍。
媽媽,記得小時候,我總是委羨慕自由快活的小鳥,總是 渴望一天能夠像它們一樣在美麗的藍天上翱翔。于是我老纏著 您問:“我什么時候才能像小鳥一樣可以再天空中飛翔?”您 總是輕撫著我的頭,喃喃的說:“很快了,很快了。”有一 次,我看見路旁有一棵樹,樹上有一個鳥窩,我想看看鳥媽媽 是怎樣喂養它的兒女。就悄悄的爬樹了,哪天剛下過雨,樹干 很滑,我一不小心,摔了下來。您尋著我的哭聲來了,輕拍著 我還發痛的屁股,不停的嗔怪:“小丫頭,怎么這么調皮?” 媽媽您還記得嗎?從小,您不僅是我的媽媽,還是我的知 心朋友,在成長的路上,您指引著我少走了許多彎路。在我最 需要人聽我傾訴的時候,您扮演了知心朋友的角色。用您的耐 心與真誠鼓勵我走過。在我受傷害時,第一時間就想到投進您 的懷抱,您用您無私的母愛溫暖著我。 爸爸媽媽,你們對我的愛是偉大的,是無私的,感謝你們 對我這些年來的關心和愛護,更感謝你們將我這個幼小無知的 “小丫頭”帶到這個美好,神奇,充滿奧秘的世界。
祝你們 身體健康
女兒: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