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開繳納養老保險的證明
【養老保險繳費證明開具要求】
一、單位和職工參保繳費證明統一由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出具,任何其他部門不得代開。
二、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單位應向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年度的統計年報、工資發放表、單位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鑒證花名表)、不在本單位參保的人員或返聘退休人員需提供參保證明或退休證明。相關業務科室必須嚴格審核,認真填寫《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進行審批。
三、需出具參保繳費證明的職工統一由單位辦事人員辦理,由相關科室按要求填寫《職工參保繳費證明》,按程序審批。
四、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單位申請后應在三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符合規定的應及時出具有關證明,加蓋企業養老保險經辦機構單位公章。
【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辦理流程】
養老保險的繳費證明是需要統一進行辦理的,辦理過程也并不復雜,以下就是養老保險繳費證明的辦理流程。
一、政策依據
《關于加強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征繳的通知》
二、辦理原則
參保單位、單位負責人評先或其他部門要求對本單位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須審核原因和理由,認為可提供證明時,給予辦理單位繳費的證明手續。
三、需提交的資料
1、有關單位要求提供參保繳費證明的資料和理由及書面申請;
2、單位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情況證明表(一式兩份)。
四、辦事流程
1、參保單位填寫《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證明表》。
2、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對養老保險繳費正常的單位辦理社會保險繳費證明;有欠費的單位,參保單位補繳欠費以后,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給予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五、辦結時間:
繳費正常的,當天辦理。有欠費的,補繳欠費以后的當天辦理。
六、投訴和監督
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工作人員在辦理養老保險繳費證明業務過程中,有違反以上相關政策和規定的行為時,可到省社保局綜合處進行投訴和舉報。
【社會保險及基本醫療保險繳納證明范文】
姓 名 性 別 身份證號
該同志系我公司職工,公司已為其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城鎮人員失業保險、計劃生育險及基本醫療保險。
特此證明
公司名稱:
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基本醫療保險中心
意見:
社保中心印章
年 月 日
意見:
醫保中心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