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居家觀察人員的一封信(精選3篇)
致居家觀察人員的一封信 篇1
親愛的居民朋友:
您好。
新春佳節到來之時,正是闔家團圓之際,非常感謝您對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堅守和配合!在此,東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向您和家人致以最親切的問候和最誠摯的感謝!
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關乎您與家人以及全社會的安全和健康,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和義務。面對突如其來的疫情,為切實保障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有力阻擊疫情進一步擴散,特提出以下提示。
一、居家隔離人員。請您自覺遵守《天津市居家隔離人員告知書》要求,實行“單人單間單衛”隔離,每日早、晚兩次向社區網格員匯報體溫情況及健康狀況。原則上不得外出,如必須外出,須經區防控指揮部批準同意,且在衛健部門專業人員指導下開展就醫、產檢等活動,進入醫療機構后嚴格執行院內疫情防控措施。嚴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禁前往人群密集場所。同住人員嚴禁外出,納入健康監測,解除隔離前須進行核酸檢測。
二、居家醫學觀察人員。請您自覺遵守《天津市居家醫學觀察人員告知書》要求,推薦首選“單人單間單衛”管理,應每日早、晚兩次向社區網格員報告體溫情況及健康狀況。應盡量減少外出,如必須外出,須經社區逐級上報至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批準同意。社區網格員應當對居家醫學觀察人員做好登記。嚴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嚴禁前往人群密集場所,如接收單位同意,且不屬于勞動密集型單位,可由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研判后報區防指,批準后可酌情準許復工。進入醫療機構后嚴格執行院內疫情防控措施。
三、醫學觀察人員。請您自覺遵守《天津市醫學觀察人員告知書》要求,積極配合社區網格員進行信息登記,每日早、晚進行一次體溫測量和自我健康監測,并將監測結果主動報告社區管理人員,如出現發熱、干咳、乏力、腹瀉等癥狀時,及時向社區管理人員說明,由社區網格員立即報告轄區衛生健康部門和疾控機構,并在有效防護的前提下前往就近發熱門診鑒診。
在此,我們對因疫情防控工作給您和家人生活帶來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時也感謝您的理解。區相關部門將不遺余力提供防疫物資和生活供給保障,確保在您足不出戶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及時平價供應。如若居家隔離期間出現情緒較大波動和心理問題請及時聯系社區網格員,衛健部門將安排專業人士為您免費進行心理疏導和情緒紓解。目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期,堅守居家隔離、居家醫學觀察是您對疫情防控最大的貢獻!請您千萬不要隱瞞、漏報自身的健康狀況,逃避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在您的積極配合和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下,我們萬眾一心、眾志成城,一定能夠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千燈共燃守一城,華夏齊心攝乾坤。期待您順利解除隔離和居家醫學觀察。值此新春佳節之際,東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祝您和家人在新的一年身體健康,萬事如意,闔家歡樂!
東麗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xx年1月30日
致居家觀察人員的一封信 篇2
廣大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健康監測)居民:
您好!
金秋十月,新冠肺炎席卷而來,擾亂了我們原本正常和安寧的生活秩序,經過全區人員攜手奮戰,目前疫情形勢已得到有效控制,這離不開所有父老鄉親的理解、配合與支持,在此,向您的付出表示衷心感謝!
作為疫情防控的重要一環,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和居家健康檢測對于阻斷病毒傳播至關重要。此時此刻,也許您正在掐指計算著解封日期、盼望著疫情早日結束、憧憬著與家人盡快團聚,這種心情我們感同身受。在您焦急等待的同時,無數抗疫一線人員已多日不眠不休,也已多日沒有回到過自己溫暖的家,他們傾盡全力筑起疫情防控的“城墻”。所以,在當下抗疫的攻堅階段,需要您與我們共同堅持,堅持就是勝利!
居家隔離醫學觀察或居家健康檢測,讓您的生活和工作面臨了一些困難,也承受了不小的壓力,但同時也是在為靜海的疫情防控工作做貢獻。請您務必積極配合社區服務管理,按時進行核酸檢測;嚴格做好自身健康監測,有新冠10大癥狀及時報告;科學做好垃圾處理和每日消毒,清理前用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噴灑消毒至完全濕潤后扎緊塑料口袋丟棄,同時堅持對家中經常接觸物最少每日進行一次消毒;經常開窗通風;不要編造散布疫情防控等不實信息。這不僅是對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高度負責,更是對社會和國家的高度負責。居家期間,如您有生活必需和特殊困難,可隨時向社區(村)或網格員提出,我們會盡最大努力提供支持和服務,全力做好各項保障工作。
我們堅信,有您和家人的積極配合,有社會各界的鼎力支持,我們一定會打贏這場疫情防控戰!靜海人民感謝您為全區疫情防控做出的突出貢獻!
衷心祝愿您早日解除隔離,健康平安!
靜海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xx年10月26日
致居家觀察人員的一封信 篇3
居民朋友們:
當前,疫情防控正處于關鍵時刻,堅守居家健康監測是您對疫情防控最大的貢獻!請您千萬不要隱瞞、漏報自身的健康狀況,逃避疫情防控措施,造成嚴重后果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將承擔以下法律責任。
一刑事責任
(一)對于符合居家監測條件,不報、瞞報、謊報病情、旅居史、接觸史、行蹤軌跡等涉疫信息,不配合跟蹤隨訪檢疫(核酸)排查、流行病學調查等預防、控制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引發傳染病傳播或有傳播嚴重危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定罪處罰。
(二)對于明知可能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人員故意進入公共場所或者隱瞞情況與他人接觸,組織、參與聚集性活動,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
(三)對于居家監測期間擅自離開管控區域,以暴力、威脅方法妨害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采取的防控、檢疫、隔離等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之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二行政責任
(一)對于符合居家健康監測條件的人員,監測期間擅自外出,或者不執行通告或決定,擅自離開管控區域等不遵守居家觀察、健康監測等預防控制措施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進行處罰。“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情況下依法發布的決定、命令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二)對于居家監測期間擅自離開管控區域,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采取的防控、檢疫、隔離等措施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進行處罰。“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三民事責任
符合居家監測條件的人員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拒不服從居家健康監測等防控措施,導致他人健康、財產等受損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溫馨提示
居家健康監測期間,請大家注意以下事項:一、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應盡量避免與共同居住人員(家庭人員)接觸,防止相互交叉感染。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共同居住人員(家庭人員)不得離開隔離場所,避免與親朋好友、周邊居民接觸。
二、保持房間通風良好,防止相互交叉感染,注意個人衛生、勤洗手,咳嗽和打噴嚏時遮掩口鼻,清潔口鼻后應及時洗手。
三、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每日早、晚測量體溫(間隔8小時以上),其他家庭成員進入居家隔離人員居住空間時應佩戴口罩。
四、觀察期間出現發熱(腋下體溫≥37.3℃)、咳嗽、氣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癥狀,應盡快告知村(社區)人員,等待醫務人員上門采樣,根據采樣結果進行分類管理。
五、使用普通洗衣皂和清水清洗隔離人員衣物、床單、浴巾、毛巾等,然后完全干燥上述物品。
六、共同居住人員(家庭成員)應盡量減少與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及其用品接觸,建議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單獨就餐,避免共用牙刷、毛巾、浴巾、床單等生活物品,居家隔離人員餐具使用后應及時使用洗滌劑和清水清洗。
七、保持良好心態,減少恐懼心理,注意補充營養,保證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以增強抵抗力。
在此,我們對因疫情防控工作給您和家人生活帶來的不便表示深深的歉意,同時也感謝您的理解與支持。相信在您的積極配合和我們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夠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義縣疫情防控指揮部
20xx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