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年限證明(精選4篇)
工作年限證明 篇1
我單位同志,已累計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共年。
起止年月從事何種專業工作專業技術職務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年限證明 篇2
茲有我公司職工,性別
女,身份證號碼
4,自X年X月開始在我公司從事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工作至今,累計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經查,該同志在工作期間,能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我公司對本證明真實性負責。特此證明。單位(蓋章)
經辦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一律計算為工作年限。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民-主革命政權機關工作的時間,應當計算為工作時間。
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在計算退職金、退休金時,按周年計算后剩余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和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受過開除處分或刑事處分的,應當從重新參加工作之日起計算工作年限;但情節較輕,并且經過任免機關批準的,其受處分以前工作的時間,也可以合并計算工作年限。
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以及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時間,一律計算為工作年限。工作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參加民-主革命政權機關工作的時間,應當計算為工作時間。
工作人員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計算。在計算退職金、退休金時,按周年計算后剩余的月數,超過六個月的,按一年計算,六個月和不滿六個月的按半年計算。工作人員在試用期間的工作時間,可以計算為工作年限。
工作年限證明 篇3
XX市(縣,區)人事考試中心:
茲有我單位職工,從事財務(專業)相關工作XX年,其主要工作經歷如下:
起止年月在何崗位從事何專業工作獲何專業技術資格
經查,該同志在工作期間,能遵紀守法,無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我單位對本證明真實性負責。
特此證明
經辦人(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工作年限證明 篇4
茲證明__________同志,累計從事企業培訓相關工作共_____年。在我單位工作期間,該同志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無違反職業道德的行為。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