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精選30篇)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廣大市民:
《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業經20xx年12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3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鄭州市市區自20xx年1月1日起煙花爆竹全面進入禁放期。春節將臨,為了更好的貫徹落實《鄭州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公安機關的工作。
一、在本市中原區、二七區、金水區、管城回族區、惠濟區行政區域和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鄭東新區、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鄭州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的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承辦喜慶等活動的,應當向消費者書面告知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本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市、區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機關將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并為舉報者保密。舉報電話:110,69623700。
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市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市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
風雨送春歸,飛雪迎春到。在春節及寒假即將到來之際,我們真誠地向你們問好,并熱切地希望和你貌同度過一個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義的寒假。
為使小朋友們度過一個恢、祥和的節日,安全迎接新學期的`到來,防止煙花竹可能造成的傷害。希望家長朋友積極參加到我們組織的“你我攜手守護藍天,不買不放煙花竹”的活動中來,自覺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竹,倡議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幾點:
一、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竹;
二、不攜帶煙花竹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積極舉報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竹的行為;
四、積極宣傳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竹的有關規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險性大的煙花竹;
六、家長要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做“你我攜手守護藍天,不買不放煙花竹”的帶頭人。
親愛的家長朋友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每個人都行動起來,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從噪煙花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們健康成長!祝新春快樂、闔家幸福!
新城實驗幼兒園
20xx年12月26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3
市民朋友:
大家好!
新春佳節來臨之際,群眾都會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然而燃放煙花爆竹不僅易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還帶來了空氣污染、噪聲污染等環境污染問題,危害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為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潔、更安全的環境,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現向居民朋友發出以下倡議:
一、不燃放或少放煙花爆竹。在節日期間及平日喜慶活動中不燃放或少放煙花爆竹,積極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
二、選擇低碳環保喜慶方式。建議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的喜慶方式,傳遞節日的喜悅和歡樂。
三、各級政機關干部要發揮示范帶動作用,自覺不燃放煙花爆竹,并勸阻身邊人員主動放棄燃放行為。
我們真誠地希望全體居民,重污染天氣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從每一個人做起,每一個家庭做起,倡導文明之風,培育禮儀之花,共同愛護環境、保護環境,營造一個清新、環保、舒適的“低碳”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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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4
尊敬的學生家長:
今年是實施《江鎮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暫行辦法》(下面簡稱《暫行辦法》)的第一年,為切實保障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滿,請你們積極配合我們做好以下工作:
一、教育孩子自覺遵守《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一)《暫行辦法》適用下列范圍:東從238省道與上隍路交界口起,沿上隍路、金港大道、諫辛公路至沿江公路;南從沿江公路起,沿312國道至戴家門;西從戴家門起,沿戴家門路至長江南岸線;北從潤揚大橋南接線起,沿長江南岸線至索普(集團)有限公司的閉合區域。上述范圍內每天晚上22時到次日早上6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1、影劇院、體育館、比賽進行中的體育場、游樂場、會堂、車站、碼頭、大型百貨商店(場)、集貿市場等公共場所;
2、糧、棉、油、麻、日用工業品等可燃物資倉庫,露天堆場;
3、易燃易爆生產、儲存單位及周圍100米范圍內;
4、軍事設施、自然保護區、古建筑、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5、國家工作機關、重要供電設施、通信樞紐;
6、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大專院校、敬老院;
7、架空電線和郵電通訊、有線廣播、電視線下方;
8、各類建筑物的陽臺、窗臺、走廊、屋頂;
9、草堆、草地、蘆葦灘(堆)、山林;
10、不具備煙花爆竹燃放條件的棚戶區等居民小區。
11、賓館、酒店、酒吧、飯店、歌舞廳、網吧等公共場所的室內。
12、其它容易引起火災、爆炸的危險場所,以及有特殊環境保護要求的區域。
(三)從農歷除夕上午6時至正月十五日24時止,除規定的“禁放”地點外,全天可以燃放煙花爆竹。
二、正確選購、燃放煙花爆竹
個人燃放煙花爆竹的品種限于危險等級為C、D級,應當在懸掛《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銷售網點購買,燃放時應當按照煙花爆竹標注的燃放說明,正確、安全地燃放,并遵守以下規定:
1、不得向人群、車輛、建筑物拋擲;
2、在道路、公共場地燃放煙花爆竹不得妨礙行人、車輛安全通過;
3、車輛船舶在行駛途中不得燃放;
4、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國家、集體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
三、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的處罰
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時沒有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的,由公安機關或者相關部門予以制止,并對監護人進行批評教育。造成損失的,其監護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各位家長,為了孩子的平安和家庭的幸福,請及時教育您的孩子自覺遵守《暫行辦法》,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養成良好的習慣。為維護文明有序的社會環境盡自己的一份力量。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5
全市廣大市民朋友們:
新春佳節將至,煙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又將來臨。雖然燃放煙花爆竹能為我們營造節日喜慶的氛圍,但其釋放出的顆粒物、硫化物、氮氧化物等加劇了環境污染,造成空氣質量下降、噪聲擾民,特別是在冬季靜穩、逆溫等不利氣象條件下,更易造成持續性、大面積的霧霾重污染天氣發生,嚴重危害公眾身體健康。同時,燃放煙花爆竹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嚴重影響市容市貌。為此,內江市環境保護局向廣大市民提出倡議:
一、春節期間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大氣污染,讓內江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
二、不在軍事設施、醫療機構、幼兒園、集貿市場、文物保護單位等規定禁止煙火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在《內江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內江市城區煙花爆竹燃放管理規定的通知》(內府發〔20〕2號)規定的區域燃放,也要選擇符合質量標準、污染較少的產品,盡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廣大市民可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歡慶新春佳節。
三、人人爭做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員。做好家人、親朋好友等禁限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和勸導工作,以自己的積極行動帶動、影響身邊的人。
四、提倡文明祭祖,祭祖掃墓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用鮮花等方式替代焚燒紙錢等容易產生煙塵的祭祀用品,減少污染和火險隱患。
廣大市民朋友,讓我們從自身做起,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文明之風,培育禮儀之花,共同愛護我們的生存環境,過一個歡樂、祥和、清新、環保的“低碳”春節!著力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環境,為建設幸福美麗內江貢獻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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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6
全體業主朋友們:
新年好!
新春佳節即將來臨,一些市民會選擇以燃放煙花爆竹的方式歡慶傳統節日,營造喜慶氣氛,但其釋放出的顆粒物和硫化物卻加劇大氣污染,嚴重威脅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據監測數據表明,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氣體污染物濃度。其中pM2.5濃度的增加最為顯著,如在不利氣象條件下,會加重霧霾程度,對空氣質量產生影響,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同時,煙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也會嚴重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為此,新華國際物業服務中心向廣大業主朋友們提出倡議:
春節期間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降低由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讓我們的天更藍、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
2、不在任何場所,特別是易燃易爆等規定禁止煙火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在相對允許的區域燃放,也要選擇符合質量標準、污染較少的產品,盡量做到不燃放、少燃放。
3、不運輸、儲存、銷售、攜帶和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引導和勸導工作,以自己的積極行動帶動和影響身邊的人。
享受良好的環境是每一位業主的權利,保護環境是每一位業主的義務,希望廣大業主從不放、少放煙花炮竹做起,以實際行動為把平頂山市建設成為最潔凈的地方做貢獻!
為了使我們的家園能有一個更清潔,安全的空氣環境,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讓我們從自身做起,過一個歡樂、祥和、低碳環保的兔年春節,建設美麗的家園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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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7
親愛的家長:
您好!
春節將近,為確保您和學生的人身安全,也為了鞏固大氣污染防治成效,根據《蘭州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定》《蘭州市實施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蘭州市城關區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蘭州市城關區煙花爆竹安全檢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現將關于加強對中小學生在限區、限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請您和孩子一起履行。
1、如需燃放請到有正規執照的網點,進行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2、嚴禁在校園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3、堅決禁止在禁放區和禁放時間(城關區、七里河區、西固區、安寧區為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燃放時間為8天,即臘月二十三、大年三十至初五及正月十五。)內燃放煙花爆竹。
4、請您教育孩子并和孩子一起自覺遵守政府的法規,加強對孩子在限定區域和限定時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監督管理。
5、嚴禁在樓道、井蓋等危險區域及易燃易爆等特殊場所燃放。
6、如需燃放請到有正規執照的網點,進行購買合格的煙花爆竹。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廣大人民群眾:
新春將至,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產安全,有效防治大氣污染,現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要求告知大家,請廣大群眾自覺遵守《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任何時間都不得燃放煙花爆竹,望大家遵照執行。
一、依據《邢臺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和《信都區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我街道屬于全域禁放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簡稱“五禁”)煙花爆竹。
二、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三、賓館、飯店和提供婚慶、殯葬服務等經營承辦喜慶、殯葬等活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經勸阻無效的,應向公安機關報告。
四、學校和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煙花爆竹安全知識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防止未成年人燃放行為。
五、違反本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停止燃放,處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將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9
廣大市民朋友們:
為了膠州美好的藍天和優良的環境,確保您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青島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實際,膠州市人民政府下發了《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決定從20__年1月1日起在全市部分區域實施煙花爆竹禁放。
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是廣大市民的共同愿望,是確保膠州良好空氣環境和您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措施,請您及家人認真遵守《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的禁放規定,從20__年1月1日起,在禁放區域內一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正式施行后,在規定的區域內,不論是重要節日、結婚慶典、重大活動,還是民間的“開門鞭”“財神節”都一律不允許燃放煙花爆竹,對違反法規的行為,公安機關將責令停止燃放,處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對損壞公私財物,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造成他人人身傷害、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
為了我們美麗的家園,讓我們自覺遵守禁放規定,如發現違規燃放、銷售和儲存煙花爆竹等行為,有權進行勸阻或者撥打舉報電話向膠州市公安局舉報。
祝您生活愉快!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0
親愛的廣大朋友們:
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的傳統節日,辭舊迎新、燃放煙花爆竹是歡度春節的一種習慣,但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會加劇霧霾天氣,產生噪音污染。易釀成人身傷亡火災事故和財產損失。為了共建我們的美麗家園,請廣大群眾立即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你我做起,春節期間告別煙花爆竹,過一個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節。我們向全縣廣大群眾發出倡議:
一要過一個低碳環保年。廣大群眾要自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在互聯+時代,采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來歡度佳節,使環保觀念深入人心,盡已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縣城。
二要過一個安全祥和年。不在規定的禁止燃放時間和區域內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廣大群眾要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抵制周邊人員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使廣大市民能夠過一個安全祥和喜慶的春節。三要過一個文明健康年。廣大群眾還可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新興傳播方式作為平臺,向親朋好友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努力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群眾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為了讓武陟的水更清、天更藍,真誠希望廣大武陟朋友們告別煙花爆竹,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愛護環境,文明過節。
以實際行動積極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一言一行為全國文明城市增光添彩。
祝新春愉快、身體健康、闔家歡樂、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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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1
市民朋友們:
春節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的傳統節日。辭舊迎新、燃放煙花爆竹是歡度春節的一種習慣,但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產生霧霾天氣,造成噪音污染,容易釀成火災事故和財產損失。為此,我們倡議:春節期間告別煙花爆竹,不放或少放煙花爆竹,過一個低碳、祥和、文明、健康的春節。
過一個低碳環保年。廣大市民要自覺樹立環保意識,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倡導采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低碳的方式歡度佳節,努力營造環境優美、空氣清新、文明和諧的節日氛圍,用實際行動守護貴陽的碧水藍天,共建生態文明示范城市。
過一個安全祥和年。不在規定的禁止燃放時間和區域內隨意燃放煙花爆竹。廣大市民要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抵制周邊人員隨意燃放煙花爆竹的不文明行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讓廣大市民能夠過一個安全、祥和、喜慶的春節。
過一個文明健康年。廣大市民可以利用微信、微博、手機短信、QQ等新興傳播方式作為平臺,傳遞新年祝福,向親朋好友宣傳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好處,努力把不燃放煙花爆竹變成廣大市民的自覺行為,凝聚起保護環境的強大正能量。
過一個平安祈福年。提倡文明祭祀,不燃放煙花爆竹,不焚燒紙錢,倡導用鮮花祭奠、上祭奠、家庭追思等文明祭掃活動。不攜帶火源上山,不在山地、林區燒紙焚香、燃放煙花爆竹,最大限度地減少環境污染和火險隱患。
為了讓貴陽的天更藍、水更清、空氣更清新,我們真誠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告別煙花爆竹,從身邊做起,從點滴做起,愛護環境,文明過節,以實際行動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一言一行為全國文明城市增光添彩,為貴陽打造創新型中心城市作己應有的貢獻。
恭祝全市人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新年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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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臺”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里警方正式回復: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采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宿州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宿政秘[20__]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宿州是我家,宿州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后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3
各位家長朋友:
您好!
在20xx年春節即將到來之際,向您致以節日的問候和祝福!
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是表達喜慶之情的傳統習俗,但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噪音擾民,易發生火災,危及公共安全,還會形成煙霧和污染物,嚴重污染環境,影響身體健康。
為了使我們能有一個更清潔、更安全的空氣環境,最大限度降低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環境污染,減少火災隱患的發生,營造文明、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市實驗幼兒園倡議各位家長以身作則,做“愛護環境、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和督導員。請您提醒家人做到:
1。嚴格遵守“禁放”規定,不燃放、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營造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新風尚。
2。加強自我管理,不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圍觀,及時發現、制止他人私下結伴燃放等行為。
3。做好監督提醒,教育直系親屬不參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做孩子的榜樣。
4。做精神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的先行者,積極宣傳“禁放”規定,不在親友迎送往來中贈送或接受煙花爆竹;積極舉報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希望各位家長嚴格遵守“禁售、禁燃、禁放”相關規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棄陋習,積極做“禁燃”的榜樣。讓我們攜手前行,倡導文明過節新風尚,為空氣“減負”,為健康“加碼”,過一個綠色年、文明年、祥和年!
春節將至,祝您新春快樂、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此致
敬禮!
寫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4
尊敬的家長:
關心、教育廣大青少年學生,積極營造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環境,是家庭、學校、社會的共同責任。為了確保孩子和您全家的平安和諧,特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相關事宜告知與您,希望您積極協助學校,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和監護工作,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爆炸、火災等人身傷害事故及財產損失:
1.從自身做起,自覺遵守《滎陽市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并引領自己的家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
2.不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不郵寄煙花爆竹,不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3.不在廣場、醫院、學校、加油站、圖書館、檔案館、車站、超市、輸變電站、文物保護單位、鐵路線等易燃易爆場所和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4.不向行人、易燃物、車輛等拋擲點燃的煙花爆竹,不在小區樓道、陽臺等處燃放煙花爆竹。
5.點燃后的煙花爆竹如果不響、千萬不能馬上看,以防止突然爆炸傷人。離家外出一定要關好門窗,防止煙花爆竹飛進引起火災;大風天氣千萬不要燃放煙花爆竹。同時,必須將煙花爆竹放在沒有熱源、火源、電源的地方,以免發生意外情況,造成損害。
請大家以主人翁的態度參與城市管理,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阻制止,自覺遵守規定,愛護市容環境,維護城市秩序,爭做文明市民。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5
尊敬的家長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是具有歷史淵源、群眾喜愛的節慶民俗。然而近年來這一習俗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產生噪音污染,更存在各種火災隱患,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煙花爆竹有三大害處:一是污染環境,噪音與垃圾嚴重影響空氣質量和人居環境;二是危害安全,極易造成人身傷害,因違規燃放而致傷致殘甚至致命者比比皆是;三是鋪張浪費,動輒成百上千的花費,與我們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相悖。為減少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各種影響,全面貫徹執行《關集鎮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的通知》(關政辦〔20xx〕6號),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請您配合學校教育孩子拒絕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倡導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我們特向全體家長發出如下倡議:
一、從我做起,遵紀守法。廣泛宣傳并堅決遵守鎮黨委、政府通知要求,不購買、不銷售、不儲存、不運輸、不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已的文明言行影響和帶動他人。
二、從現在做起,倡導新風。利用網絡空間采取綠色環保的多元化方式慶祝節日。倡導文明、科學、健康的生活方式,爭做文明新風的`傳播者和倡導者。帶頭破除陋習,移風易俗,文明過節。
三、自覺維護環境,為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聲污染做一份貢獻。及時報告,規勸他人,鞭炮聲就是警情。發現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規定的行為,要履行責任和義務,勇于勸阻、堅決制止,不聽勸阻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積極維護安寧和諧的生活環境。
希望家長朋友嚴格遵守“禁燃”相關規定,“小手拉大手”,共同摒棄陋習,積極做“禁燃”的榜樣。讓我們家校合力,攜手并進,禁燃煙花爆竹,共創文明、綠色、平安美好家園。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6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
喜迎新年,歡度假期。又是一年喜氣洋洋新春到,其樂融融共團圓。為了進一步加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教育宣傳工作,提高同學及家長的安全意識,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大新鎮中心學校向各位同學及家長發出如下倡議:
一、從自身做起,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多使用安全環保的方式過節。
二、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請廣大家長積極開展普法宣傳,利用微博、微信、手機客戶端等傳播方式,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宣講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險性,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請廣大家長自覺維護法律法規,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對非法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向執法部門舉報。
我們都要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都有責任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讓我們的空氣更加清新,讓我們的環境更加優美,讓我們的家園更加美麗。
親愛的各位家長朋友、孩子們,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每個人都行動起來,爭做遵紀守法的公民,從遠離煙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7
家長朋友們:
春節將至。燃放煙花爆竹慶祝新春佳節是我國的傳統習俗,但與之相伴的卻是環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燃放煙花爆竹會產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氣體以及PM2.5等污染物,造成空氣嚴重污染。空氣中二氧化硫等有害物的濃度超過允許值時,會刺激呼吸道粘膜,傷害肺組織,引起或誘發支氣管炎、氣管炎、肺炎、肺氣腫等疾病,嚴重影響人們的身體健康。
近年來,受不利氣象因素以及揚塵、機動車、燃煤等人為活動的影響,我們身邊的空氣質量連續出現重度污染,霧霾天數明顯增加,對群眾健康和城市形象都造成較大影響。春節臨近,因市民燃放煙花爆竹,我區空氣質量將面臨嚴重污染的挑戰。為了倡導文明新風,減少污染,杜絕火災等事故的發生,讓大家過一個喜慶、平安、健康的春節,紅園倡議:
自覺學習環保知識。認識目前空氣質量現狀、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等環保知識,樹立綠色環保意識。
2、自身做起積極行動。向家人宣傳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爭取家人的支持,春節及元宵節期間不在任何場所燃放煙花爆竹,以自己的行動帶動周圍的親戚朋友。
3、低碳環保文明過節。可采取貼春聯、秧歌、聯歡、電子爆竹、播放音樂等文明環保的方式歡度春節,盡量減少有害物質對環境的污染。
“同呼吸,共擔當。”家長朋友們,讓我們行動起來,一起告別不良節日習俗,過一個低碳、環保、文明、健康的春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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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8
長春市廣大市民:
我國是煙花爆竹的發源地,節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是一項歷史悠久的民俗。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因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重大安全問題,特別是因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污染環境、擾民、浪費、火災傷人事故等弊端和問題,引發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的高度關注。為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減少環境污染,長春市人民政府于20__年8月6日,公布實施了《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又值春節來臨之際,為確保全市人民能夠度過一個安全、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長春市公安局提醒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杜絕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發生,做到以下幾點:
請嚴格遵守各項法律法規規定。《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是我市廣大市民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行動指南,請自覺遵守。任何單位和個人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我市四環路以內區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請不要非法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請不要攜帶煙花爆竹進入禁放區域,非法燃放煙花爆竹。
請全力維護公共安全。為了我市廣大市民生命和財產安全,請牢固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意識,認真落實禁放規定、請主動、自覺遵守《長春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法律法規。堅決禁止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請不要在禁放區內人員密集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建筑、施工工地、商家等重點部位、場所周邊及在禁放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不要遇有婚慶、民俗、慶典、節假日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請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市公安部門許可,禁止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以維護我市公共安全。
請理解和支持公安機關及有關部門工作。煙花爆竹禁放工作不僅僅是安全問題,還涉及到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查處打擊燃放煙花爆竹違法活動是公安機關和安監、質檢、工商、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職責所在,我們需要您的理解和支持。請積極配合我市正在開展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查處工作,自覺接受查處和監管,堅決不違法燃放煙花爆竹,主動發現并向公安機關或有關部門舉報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活動。
安全是我們共同的愿望,讓我們彼此理解、加強合作、共同努力,實現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與禁放工作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雙贏。
最后,祝我市廣大市民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19
親愛的廣大朋友們:
歲序更迭、辭舊迎新,20年春節即將來臨。節日期間煙花爆竹大量集中燃放會導致空氣、噪聲污染,危害人的身體健康,燃放不當會引發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影響正常社會秩序。為確保廣大市民度過一個環保、安全、歡樂、祥和的春節,就節日期間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如下:
不燃放或減少燃放煙花爆竹。
2、不在非法銷售點購買煙花爆竹,個人不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不在明令禁止的時段、區域和公共場所燃放;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時間燃放;不在不利煙塵擴散氣象條件下燃放;不在通風條件差的樓道、小巷內燃放;不在建筑物內、陽臺、草坪中燃放;不在燃放煙花爆竹時嬉戲打鬧;不妨礙行人及車輛安全通行;不讓未成年人獨自燃放。
3、盡可能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新穎、安全喜慶方式,增添節日氛圍。
4、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節日期間自覺遵守《關于縣城部分區域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搭設拱門的通告》要求,不燃放煙花爆竹,不放開門炮。
5、政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工作人員要發揮示范引領作用,自覺做到不燃放煙花爆竹,勸阻親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煙花爆竹,愛護市容環境,爭做文明市民。
6、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不銷售偽劣產品,做到合法誠信經營。
市民朋友們,蒲城是我們共同的家園,保護環境是我們共同的責任,創建文明城市,從自身做起,從文明燃放煙花爆竹做起,讓我們共同努力,以實際行動來營造蒲城的碧水藍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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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0
市級機關全體工作人員:
為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關于依法嚴控煙花爆竹燃放的號召,加強對煙花爆竹燃放的監督管理與教育疏導,努力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使我市的天更藍、空氣更新鮮、環境更優美。為此,市級機關工委就抵制煙花爆竹燃放工作,向機關全體工作人員發出如下倡議:
一是當好"宣傳員"。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市委、市政府關于依法嚴控煙花爆竹燃放工作的會議,通過各種途徑和多種方式,向家庭成員、親朋好友、左鄰右舍宣傳市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嚴控煙花爆竹燃放的規定》內容,共同營造輿論氛圍,形成抵制煙花爆竹燃放的強烈共識。
二是當好"踐行者"。要大力弘揚"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的社會風尚,堅決貫徹執行市政府《關于在全市范圍內嚴控煙花爆竹燃放的規定》,自覺抵制煙花爆竹燃放,爭做控放工作的帶頭人,以自身的實際行動推進控放工作的有序開展,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是當好"監督員"。要充分認識依法嚴控煙花爆竹燃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動對周邊區域和周邊環境進行監督,一旦發現有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的,要及時予以勸阻,或向公安機關舉報,做到源頭防范,杜絕違法違規燃放行為的發生,為我市改善和優化人居環境、加快建設"美麗水鄉",作出機關全體工作人員應有的努力。
為了我們每個人的健康,為了還子孫后代以藍天白云,讓我們從少購買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禮炮做起,減少煙花爆竹燃放,減輕空氣污染,降低安全事故發生。讓我們共同愛護環境、低碳生活,過好清新、安靜、舒適、宜居的每一天。
守護藍天碧水,從我們大家每個人做起!建設美麗水鄉,從身邊每一件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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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1
家長朋友們:
大家好!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在新鄉市城區全面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噪音擾民,污染空氣,危害廣大市民身體健康,而且極易發生火災,危及公共安全。據不完全統計,20xx年以來,我市城區因燃放煙花爆竹致70余人被炸傷,引起火災30多起,造成了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使我們的城市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為孩子們健康成長營造文明、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我們倡議家長朋友們以身作則,行為世范,做“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自覺做到:
一、嚴格遵守“禁燃”規定,不在禁止區域內燃放、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在節日期間、開業慶典、婚喪嫁娶等活動中,選擇音樂、鮮花等低碳、環保、安全的方式進行。
二、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教育孩子“守法自護,遠離煙花爆竹”,寒假和春節期間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玩耍、圍觀,及時發現、制止孩子亂花零錢、私下結伴燃放等行為。
三、積極宣傳“禁燃”規定,不在親友迎送往來中贈送或接受煙花爆竹。
四、積極舉報在禁止區域內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家長朋友們,讓我們心手相攜,共同努力,從現在做起,從自我做起,擯棄生活陋習,遠離煙花爆竹,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新鄉。
最后,祝您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2
信宜市全體市民朋友們:
為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我市于20__年2月13日發布了《信宜市人民政府關于劃定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告》(信府規〔20__〕1號)。現將信宜市煙花爆竹禁燃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們一如既往地支持配合政府的煙花爆竹禁燃工作。
一、以下區域為煙花爆竹禁燃范圍:
東至:江東電子廠
南至:包茂高速信宜六運入口處
西至:省道達北線(S370)穿城路段與粵桂路交匯環島
北至:文昌橋
禁燃范圍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二、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上述煙花爆竹禁燃范圍外,下列地點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點防火區。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人均有權勸阻,并向有關部門舉報,舉報電話:110。
四、對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有關規定的`,由市公安、安監、消防、工商、城管等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市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燃放煙花爆竹嚴重影響空氣環境質量,加劇霧霾天氣,產生噪音污染,易釀成人身傷亡火災事故和財產損失。為此,希望廣大市民自覺遵章守法,既做到自己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又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同時積極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宣傳者、監督者。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3
市民們:
你們好!20xx年12月19日,市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通過了《蕪湖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以上簡稱《辦法》)。20xx年1月13日,市政府又發布了《蕪湖市人民政府關于確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的通知》(以下簡稱《通告》)。《辦法》和《通告》實施以來,在廣大市民的積極配合下,我市的"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對加強社會注意精神文明建設、維護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生態環境等,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但是,由于諸多方面的原因,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在我市仍時有發生,尤其是在婚喪嫁娶、房屋搬遷、商店開業和工程竣工時尤為突出。這不僅影響了人們正常的生活秩序,而且威脅著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此,市政府將進一步采取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放”工作。
為了維護《辦法》和《通告》的權威性、嚴肅性,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市政府再次重申,對于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以及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公安部門將會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質量技術監督、工商行政管理、市容管理等部門,嚴肅查處。全市廣大黨員、干部要帶頭遵守《辦法》和通告,今后凡發現黨員、干部違反《辦法》和《通告》的,除依法給予相應的處罰外,還將通報其所在單位的紀檢監察部門,并在新聞媒體上曝光。我們希望廣大市民在自覺遵守《辦法》和《通告》,不燃放煙花爆竹,對違法《辦法》和《通告》的行為,主動向相關職能部門舉報。最后,感謝廣大市民對“禁放”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參與。
祝生活愉快,合家歡樂!
寫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4
親愛的老師、同學和家長朋友們:
你們好!
燃放煙花爆竹是我國具有歷史淵源的節慶民俗,能帶來喜慶的節日氛圍。然而,釋放的大量顆粒物和硫化物,會產生噪聲污染,嚴重影響環境空氣質量,還有可能引發火災等事故,危害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
依據《霍邱縣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管理規定》,從20xx年1月1日起在我縣城區正式實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政策。為共創安全、環保的節日環境,過一個安全祥和、綠色低碳的新春佳節,現做如下倡議:
一、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
自覺抵制違規行為,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在“互聯網+”時代,采用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綠色、環保的方式來歡度佳節,盡一己之力守護藍天碧水,共建美麗家園。
二、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
積極參與禁放宣傳,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新興傳播方式,向親朋好友宣講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險性,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
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積極舉報非法制造、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為創造文明、綠色、平安家園貢獻一份力量。舉報電話:110。
四、做禁放煙花爆竹的教育者
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請各位家長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堅決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不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場所玩耍、圍觀,及時發現、制止孩子結伴燃放等行為。
霍邱是我家,創建靠大家。享受健康環境是每一位市民的權利,保護美好環境是每一位市民的義務。讓我們共同努力,從自己做起,從現在做起,擯棄生活陋習,提升人文素養,遠離煙花爆竹,自覺遵守我縣煙花爆竹禁放管理規定。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創省級文明城市,共同守護藍天碧水、生態宜居的大美霍邱!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5
尊敬的廣大市民朋友:
燃放煙花爆竹會造成大氣環境污染,同時極易引起火災和人身意外傷害,使我們居住生活環境受到破壞。目前我市已經發布禁放限放煙花爆竹通告,現將我市煙花爆竹禁限放的有關規定告知大家:
一、自20xx年元月20日起,在滎陽市行政管理區域內實行法定區域、劃定區域(中心建成區)全面禁放,其他區域限品種燃放煙花爆竹。
(一)法定區域全面禁放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條規定,禁止在下列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文物保護單位,車站、碼頭、飛機場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小學、敬老院,山林、草原重點防火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二)劃定區域(中心建成區)全面禁放
1、劃定區域:商隱路以西,科學大道以南,滎密路以東,中原路以北圍合區域。
2、禁放時間:全年
(三)其他區域限品種燃放
全市禁放區域以外的其他區域,除《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__)規定的1000響以下的C級爆竹和D級煙花外的其他等級、種類的煙花爆竹一律禁止燃放。
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止攜帶煙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禁止郵寄煙花爆竹,禁止在托運行李、包裹、郵件中夾帶煙花爆竹。
四、酒店、賓館、飯店和婚慶服務等經營者應當告知消費者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經勸阻無效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五、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教育,制止未成年人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和時段內燃放煙花爆竹。未成年人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反規定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機關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造成國家、集體或他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為了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希望廣大人民群眾踴躍舉報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真誠地希望通過我們的共同努力,為居民創造一個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和安寧的工作生活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應有的貢獻。
祝廣大居民朋友新春快樂、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舉報電話:110。
寫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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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6
親愛的同學們、家長朋友們:
我們即將迎來新的一年。辭舊迎新,燃放煙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傳統過年項目。但是燃放煙花爆竹釋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氣體和煙塵、硫化物、金屬氧化物等顆粒物會嚴重污染環境,并且還存在諸多安全隱患。如果春節期間集中大量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污染物勢必使空氣質量急劇惡化,空氣中的污染物含量比平時高出數十倍,對人民群眾健康危害更為嚴重。為使同學們度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安全迎接新學期的到來,防止煙花爆竹可能造成的傷害。希望同學們和家長朋友們積極參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活動,自覺不去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倡議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幾點:
一、不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不攜帶煙花爆竹乘坐車、船、飛機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積極舉報非法制作、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四、積極宣傳禁止制作和限制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
五、家長要以身作則,加強對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監護,做“守法自護,遠離煙花爆竹”的帶頭人。
我們都要爭做文明風尚的傳播者和倡導者,都有責任自覺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讓我們的空氣更加清新,讓我們的環境更加優美,讓我們的家園更加美麗。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7
各鎮街(園區)大氣辦:
春節期間是煙花爆竹集中燃放時期,它不僅會對城市安全和公共安全造成較大危害,也會造成嚴重的空氣污染,影響群眾身體健康。
大量燃放煙花爆竹會急劇增加空氣中顆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濃度,尤其是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嚴重影響城市空氣質量。
為有效控制燃放煙花爆竹對我市空氣質量的不利影響,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各鎮街(園區)大氣辦要高度重視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管控,提前謀劃,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周密部署安排。
根據國務院《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的規定和市政府《東莞市禁止在市區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東莞市人大常委會公告第49號),結合本鎮街(園區)管控工作需要,及時發布禁止、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公告。
通過嚴管銷售渠道、嚴控燃放區域、嚴格監管手段等措施,強化煙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突出抓好對空氣質量核心控制區、環境敏感區等重點區域的管控工作。
二、有效組織防控。
統籌本轄區內的綜合執法力量,強化聯防聯控,加強執法巡查頻次和力度,對違規燃放行為“聽到一起、調查一起、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切實抓好煙花爆竹禁(限)放區域的管控工作。
嚴格控制煙花爆竹銷售渠道,加強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戶的排查梳理,做好源頭管控。
節日期間,若預測有大氣污染過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擴散的氣象條件時,應結合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提前采取擴大禁燃區域范圍、臨時限制性禁燃、加大灑水頻次、強化巡查力度等措施,有效減輕因煙花爆竹燃放造成的影響。
三、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橫幅、網站、微博、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手段,加大對煙花爆竹管控法規、燃放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查處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宣傳力度,倡導文明、環保、安全過節,積極引導公眾理性、自覺、主動減少燃放,提倡購買和燃放安全環保型煙花爆竹。
建立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有獎舉報制度,充分發揮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作用,形成全民互相監督,自覺遵守的良好氛圍,提升防控成效,讓廣大人民群眾過上一個安心祥和的春節。
各鎮街大氣辦要落實好煙花爆竹管控任務,保證任務到位、責任到位、人員到位。
市大氣辦將對鎮街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導。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8
廣大市民朋友:
你們好!為了全面掀起我市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高潮,有效防止燃放煙花爆竹造成大氣環境污染以及火災和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人身財產及公共安全,按照《洛陽市市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和《洛陽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實施方案》要求,洛陽市市區禁放時間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為了確保禁放效果,懇請廣大市民牢記和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放時間:
洛陽市市區除每年農歷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外,其他時間均數煙花爆竹禁止燃放時間。
二、禁放區域:
東起二廣高速公路,西至洛陽繞城高速公路,南至高鐵線,北至老310國道以內。
洛陽市市區禁止嚴防煙花爆竹是利民之舉,惠民之措,為使我們洛陽用有更多藍天白云,為使我們市民能夠呼吸道更加潔凈的新鮮空氣,為使千萬個家庭和諧與安寧,希望廣大市民不要在禁放時間、區域內和禁止燃放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需要提醒市民朋友的是,雖然不能燃放煙花爆竹了,但節日民俗喜慶方式多種多樣,我們提倡用安全、文明、環保的方式慶賀節日。請廣大市民朋友自覺遵守洛陽市市區煙花爆竹禁放規定,不購買、不燃放煙花爆竹;對在禁放區域內違法違規燃放者,公安機關將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罰款、行政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歡迎廣大市民積極舉報違法違規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寫信人:
日期: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29
各位家長朋友:
您好!
為全面貫徹執行《哈爾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的工作方案》,深入推進煙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防治大氣污染和噪聲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我園高度重視,全面落實市政府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增強環保和安全意識,做到零燃放響聲、零安全隱患、零安全事故。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噪音擾民,易發生火災,危及公共安全,而且嚴重污染空氣,危害廣大市民身體健康,甚至發生安全事故。為使我們的城市空氣更清新、環境更優美、生活更安全,大力倡導文明、低碳、綠色、環保的生活方式,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營造文明、安全、和諧的社會環境,我們倡議家長朋友們以身作則,行為示范,做“愛護環境、關愛生命,拒絕燃放煙花爆竹”的帶頭人,自覺做到:
一、做禁放煙花爆竹的踐行者。
請廣大家長自覺遵守法規,不燃放煙花爆竹。采用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綠色、環保的方式從事或者參與相關活動,盡己之力守護藍天,全面提升幸福感、獲得感。
二、做禁放煙花爆竹的宣傳者。
向親朋好友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益處,宣講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危險性,凝聚起保護環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煙花爆竹的監督者。
請廣大家長自覺維護法律法規,發揮主人翁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勸阻和監督他人不燃放煙花爆竹,徹底消除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
哈爾濱是我家,和諧環境靠大家。為了給孩子們一個安全、安靜、環保的生活和學習環境,請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生態文明建設功在當代、利在千秋。希望廣大家長以實際行動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文明城市的創建增光添彩。
此致
敬禮!
寫信人:
20xx年xx月xx日
2024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封信 篇30
廣大朋友們:
值此新春佳節來臨之際,向大家致以節日的問候。曾幾何時,逢年過節,鞭炮聲聲給我們帶來許多歡聲笑語,但也平添難以揮去的各種污染和些許悲傷。在物質文化生活日漸豐富的今天,我們正在追求和享受更高品味、更高文明的物質文化生活,高污染、高危險的燃花放炮必將退出歷史舞臺。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改善大氣環境質量,控制噪聲污染,推進城鄉文明建設,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我市行政區域內自20年1月1日零時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為此,向大家發出如下倡議:
一、做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的踐行者。自覺遵守規定,摒棄陳規陋習,不違規購買、燃放煙花爆竹。倡議選擇鮮花、電子鞭炮等替代品,倡導以溫馨聚會、綠色出游等多元化的歡聚形式共度美好佳節。
二、做禁售禁燃煙花爆竹的宣傳員。積極參與宣傳,倡導文明新風,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公共管理,倡導綠色生活,助力藍天保衛戰,帶動共創安全、環保的節日環境。號召動員周邊的親朋好友,共同抵制、勸阻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做煙花爆竹禁售禁燃的監督者。留住藍天是人類共同心愿,讓我們積極行動起來,引領新風正氣,敢于向周圍違反禁售禁燃規定的行為說不,積極舉報違法違規生產、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為。賓館、飯店和紅白喜事服務的經營者,應主動向服務對象告知禁燃禁放規定,履行勸阻義務;勸阻無效的,有權向公安部門舉報并證據。
“藍天常在,青山永駐,碧水長流”需要大家攜手努力,為讓我們的美好家園擁有持續的蔚藍天空,讓我們過上更安寧、和諧的生活,請從我做起遵守禁售禁放規定,以實際行動守護古都開封的藍天碧水。最后,衷心祝愿廣大群眾身體健康、闔家幸福、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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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