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種最危險的駕車行為
以下一組數據雖然有些陳舊,但一樣說明問題。2002年在全國36個大中城市發生的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數居冠的是廣州市,一年有1913人死于車禍。北京第二,死亡人數為1499人。其次是上海,1398人。過千人的還有青島(1345人)、成都(1299人)、天津(1218人)、深圳(1157人)、重慶(1076人)。 那么,奪去人們生命的“殺手”隱藏在哪里?從肇事主要原因分析,8種駕車行為最危險,造成的交通事故最多,分別是: 超速行駛; 違章占道行駛; 不按規定讓行; 違章超車; 酒后駕車; 違章會車; 逆向行駛; 縱向間距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