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音樂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精選3篇)
淺談音樂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篇1
扎實的專業素養和良好的知識技能
清初學者王夫之說過:“欲明人者先自明”。這就要求教師首先要有扎實的專業素養和良好的知識技能。包括全面的音樂基礎理論修養和視唱練耳、聲樂、鍵盤、指揮、創編等技能技巧。這并不是說要求音樂教師成為歌唱家、演奏家、指揮家……,但每一項的基本素質卻必須具備。
音樂知識。包括基本樂理、音樂常識、音樂史等,教師必須掌握五線譜、簡譜的記譜法和音樂的基本要素,諸如:音名、唱名、節奏、節拍、旋律、調式、調性、織體……,并能靈活運用。對音樂史的基本了解,對主要音樂家的生平事跡、代表作品、創作背景等都應重點掌握。
歌唱。這是音樂教師最基本的能力。不一定人人都有一個獨唱嗓音,但最起碼的范唱能力是必須的。“藝術的精髓不在于技術,而在于心靈”。要求學生以情帶聲,唱云則意滿天宇,唱水則韻繞青山。用心靈去感染學生、激發學生。
伴奏。能用鋼琴和其他樂器,如手風琴、電子琴、吉他等彈奏簡單的伴奏,并能用樂器進行教學,具備最起碼的自彈自唱和即興伴奏能力。
創作。是為表達個人的思想感情而組織音響,除創作一般的樂曲外,對已有作品的不同風格的即興表演也是創作,為學校環境中的表演譜寫和改編音樂也是創作。
分析。音樂欣賞對擴大學生的音樂視野、發展形象思維和欣賞分析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中小學音樂教育中,欣賞是最重要的一部分。這就要求音樂教師必須具有較強的分析能力和鑒賞能力。開闊視野,廣泛涉獵,強志博聞,必須有獨到的領悟力、穿透力、挖掘作品的深層內涵。一個不了解貝多芬“命運”的教師,要教學生欣賞《命運交響曲》是很難想象的。
此外,對指揮、配器等技能的掌握和一般表演能力是音樂教師所必備的。
淺談音樂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篇2
現代的教育觀念
教師的教育觀念對自身的態度和教育行為有顯著的影響,也就是說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是在教育觀念的背景下展開的。不同的思想支配不同的行為,有什么樣的教育觀念就有什么樣的教育行為。
當代世界著名的音樂教育體系及教學法無一例外都是以現代的音樂教育思想和觀念為基礎形成的。如:鈴木才能教育思想中“培養孩子成為優秀的人”,“人類是環境之子”,“興趣是能力的源泉”,“直覺或靈感也是一種能力”,“藝術是按照人類自身的能力創造出來的”等等。
在改革開放的今天,正確地、科學地、富有時代精神的教育觀念體現在借“他山之石”解決實際問題的過程中。實現教育觀念的許多“轉變”,如:從偏向少數拔尖學生向面向全體學生轉變,從過多的統一要求向多樣化、個性化發展轉變,從單純追求知識向追求人的全面發展轉變等等。
音樂是一門情感藝術,自古以來許多優秀的音樂作品都是“愛情”的典范之作,如《梁祝》、《茶花女》、《圖蘭朵》等,而許多音樂教師就因為這些作品中的“愛情主題”不敢面對,僅停留在表面,卻無法上升到藝術的高度與學生共同探討、欣賞,這其實就是一個觀念的問題。
淺談音樂教師應具備的基本素質 篇3
良好的職業才能和創造性的教學能力
音樂是一門藝術,教學又是一門藝術。一位歌唱家或一位演奏家不一定是一個好的音樂教師。要說唱歌,金鐵霖不一定比宋祖英、閻維文唱得好,但金鐵霖是著名的聲樂教育家,在我國聲樂教育中的地位無人可比。教師的功能是“傳道授業”。如何“傳道”?怎么“授業”?這就要求音樂教師必須有一定的語言修養和創造性的教學方法。
語言修養。講一口標準、流暢、具有感染力的普通話,不斷加強自身的文學修養,提高自身的聯想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唱歌講究以情帶聲,教學語言也要講究條理清楚、生動幽默、簡潔明了,充滿感情,特別是講述枯燥的知識、傳授抽象的技藝時,更要講究這一點。“藝術的精髓不在于技術,而在于心靈”。尤其是音樂,是一門情感的藝術,用自己的心靈去感化學生,讓學生真正得到藝術的熏陶、心靈的感應,做到聲情并茂的同時達到形態完美的統一。
教學方法。教學是一項師生共同完成的雙邊活動,只有把學生的積極性調動起來,才能達到圓滿的教學效果。包括四個方面的內容:
1、掌握基本的教學方法,如:講授法、談話法、演示法、練習法等;
2、對音樂教學法的熟練掌握,如:聽唱法、視唱法、圖樂結合法、聽唱動結合法等;
3、了解國外較有影響的教學法,如:鈴木教學法、柯達伊教學法、奧爾夫教學法等;
4、創造性的教學方法,根據自身和學生的特點以及條件、環境等因素,設計出自己的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并能獨立思考,創造性地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