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2019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通知
關于開展福州市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榕教綜〔2019〕196號
各縣(市)區教育局、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市直各語委成員單位、有關部門單位及新聞媒體,市屬學校:
根據教育部、中宣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文化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九部委以及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等九廳(部)局有關開展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將福州市開展第18屆推普周活動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各單位各部門認真組織實施。
一、指導思想
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以下簡稱推普周)時間為:9月14日至9月20日。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xx大和xx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大力推廣和規范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提升國民語言能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
二、宣傳主題
提出:構筑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宏偉目標,確定了語言文字工作在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改革發展方向。語言文字中國夢就是增強國家語言實力,切實提高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普及和應用水平,構筑和諧語言生活。每年9月的第三周為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本屆推普周宣傳主題為:“依法推廣普通話,提升國家軟實力”。
三、活動要求
1.加強對推普周活動的領導和協調。由福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領導,由福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統籌協調,為推普周活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經費保證和條件,加大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力度。
2.突出主題,廣泛宣傳。當前實現語言文字中國夢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9-2020年)》,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中國夢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設點宣傳、開展培訓測試、召開主題會、社團活動等途徑,以廣場標語、報欄宣傳、網頁宣傳、新聞媒體報道、廣播等形式加進行宣傳,同時嘗試使用手機、戶外顯示屏等新媒體和通過微博、微信等新形式加強宣傳。要深入貫徹語言文字法及我省實施辦法,及時報道開展本屆推普周活動動態。各相關單位、各學校至少向新聞媒體或市語委辦報送一篇有關推普周活動的信息。
各單位要及時在有關服務場所及辦事窗口設置或更新各類型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推普周期間,在單位大門口或大院內懸掛“廣泛開展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標語,也可選用“說好普通話,圓夢你我他”;“推廣普通話,共筑中國夢”等宣傳標語。
3.認真策劃,精心組織好本屆推普周活動。每年一度的推普周是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重要載體,也是集中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律法規的重要陣地。各相關單位、各學校要高度重視、統一部署、上下聯動,確保第18屆推普周活動圓滿成功。在總結我市以往開展推普周活動的經驗的基礎上,加強推廣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各設區市語委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推普周活動,要廣泛征求宣傳、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文化新聞、廣電、共青團、少先隊等部門意見,精心組織好本屆推普周活動。
四、活動安排
1.《福州日報》、市電視臺、市電臺等市級新聞媒體對全市各地開展第18屆全國推普周宣傳活動的情況進行宣傳報道。
2. 在五一廣場懸掛今年推普宣傳橫幅,開展宣傳《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頒布15周年和《實施辦法》頒布9周年紀念活動,深入開展《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9-2020年)》的宣傳活動。相關語委成員單位,在五一廣場發放相關文字宣傳材料。力求更加貼近群眾生活,為群眾喜聞樂見,不斷擴大推普周的社會影響力。
3.繼續推進三類城市語言文字達標評估工作。今年將依法對羅源縣和閩侯縣進行評估,各縣(市)、區要以推普周為契機,大力推廣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樹立城市的文明形象。
4.繼續推進各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的評估工作。繼續通過創建各級“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和“規范漢字書寫教育特色學校”,促進語言文字工作開展。
5.積極組織好福州市學生規范漢字書寫大賽活動。今年共收到作品1300多件,組織專家篩選出500件,9月份500位入選作者將參加福州市學生規范漢字書寫大賽現場賽。通過這項活動,積極引導青少年熱愛祖國文字和書法藝術,進一步提高廣大學生的規范漢字書寫水平,大力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
6.深入開展“中華誦·經典誦讀行動”活動,舉辦以“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為主題的誦讀大賽。把經典誦讀作為持續推進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持續推動學校教育教學活動與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有機融合。
五、注意事項
1.對各地各單位各學校開展的宣傳及各項推普周活動情況,市及各縣(市)、區語委辦要組織抽查。
2.各縣(市)、區語委辦及市直各單位、學校推普周活動書面總結(含照片3張)于2019年9月28日前反饋至福州市語委辦(地址:倉山區南江濱西大道193號B座11層1112室,郵編:350007),聯系電話:,電子郵箱:。
附件:
1.《福建省教育廳等九部門關于開展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閩教語〔2019〕6號)
2.《教育部等九部門關于開展第18屆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活動的通知》(教語用函〔2019〕1號)
福 州 市 教 育 局
福州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
2019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