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談或合作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書(精選3篇)
會談或合作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注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
(一)已經或將公布于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
(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
(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
(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范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范圍內。
(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復印或復制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
(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并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毀或向對方返還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復制件一份。
(六)甲乙雙方將以并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條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并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商標、專利、技術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
(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復。
(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并將披露的復印件抄送對方后,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協議有效期
(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confidentialityagreementpartya:_________partyb:_________whereas:exchangingofrelevantbusinessandtechnologicalinformationisrequiredfortheongoingbusinessdiscussionsorcooperationbetweenpartyaandpartybwithrespectto,thisagreementisenteredintobyandbetweenpartyaandpartybthroughfriendlyconsultationsandundertheprincipleofmutualbenefitandjointdevelopment.article1definitionofconfidentialinformation
會談或合作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就合作開展記憶學培訓招生事宜簽署本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合作內容
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全權負責甲方課程在區域范圍內的招生推廣工作。上述服務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年。
第二條合作模式
雙方經過協商,確定合作模式為:。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及招生目標,檢查乙方服務的完成情況。如合同期滿,甲方不滿意與乙方的合作模式,可以協商調整合作模式,另行簽訂合作協議。
2.甲方授權乙方發布的廣告信息須符合以下要求:內容合法真實、具有有效的資質證明、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查批準文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并對其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與合法性獨立承擔責任。
3.甲方根據招生實際情況,有權要求乙方就招生的議程進行協商,確保招生的正常進行。
4.在乙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甲方需真誠高效配合乙方,并按乙方要求提供相關的招生材料,以協助乙方有效地提供服務,開展招生活動。
5.甲方有義務在其職責范圍內保證乙方家長信息的安全。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全權負責甲方課程在區域范圍內的招生推廣工作。
2.保證招生效果,乙方有責任在向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向甲方提供高質量的意見和建議,以提升招生效果。
3.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緊密配合,包括簽署相關合同或其他文件、對意向家長進行專業介紹等,并在意向家長提出考察要求時,及時提供各種考察條件及相關便利。
4.乙方有責任為甲方的招生進行深入推廣,協助甲方與意向家長溝通,直至幫助甲方與意向家長正式簽訂入學合同。
第五條保密約定
簽訂本合同之日到本合同履行結束,雙方應對本合同內容及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甲乙雙方的相關信息、文字資料承擔永久性保密責任,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該等信息(雙方對外公開性信息除外),但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披露的情形除外。
第六條生效條件及其他約定
本合同壹式貳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持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會談或合作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保密協議書 篇3
甲方(單位)
地址: 電話:
乙方(職工) 電話:
職務/職稱: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和《關于加強我省集資合作建房管理的暫行辦法》,為明確集資合作建房單位和職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為解決職工的住房問題,根據乙方申請,甲方同意乙方參加集資合作建房。該套住房位于 市 路 街(院) 巷 號 棟 層 號,戶型為 房 廳,住宅總建筑面積 ﹐m², 住宅戶內建筑面積 m²(其中享受面積 m²,超標面積 m²),公用面積 m²。
裝修情況:
第二條 經省、市房改辦核定,該套住房建設成本總造價為 元,乙方集資額為 拾 萬、 仟 佰 拾元(¥ 元)。其中:每平方米建筑面積 元;乙方控制面積出資額為 元;超標準面積在20m²以內 m²按房改市場價 元/m²計 元,20m²以上 m²按房改市場價加價30%計 元,共計 元;公用部分出資額為 元。甲方資助額為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元)乙方控制面積出資額占建筑安裝成本的比重為 %;乙方擁有該套住房 %的產權,甲方擁有該套住房 %的產權。
第三條 甲方負責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產權登記手續,為乙方領取集資建房《房屋所有權證》。辦理產權登記手續所需繳納的費用,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條 住房保修期為竣工驗收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如因乙方人為損壞房屋,維修費由乙方自行負責,保修期后乙方住宅戶內建筑面積范圍內所發生的養護維修費用,一律由乙方自理。房屋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的正常養護由用戶共同分攤;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十二個月內如經技術鑒定確認是非人為因素損壞的,由建房單位負責修復。
第五條 乙方參加集資合作興建的住房,除本協議中有限制上市交易的約定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上市交易的情形外,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后可依法上市交易。乙方按建筑安裝成本全額集資擁有全部產權的,可依法進行房屋買賣、產權交換和租賃。擁有部分產權的,經甲方書面同意,可依法進行房屋買賣和租賃;按現行房改政策規定補足建筑安裝成本費取得全部產權后,也可依法進行房屋產權交換。
乙方參加集資合作興建的住房上市交易后,乙方不得再按房改政策購買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或享受政府其他住房資助。
第六條 住房產權年限與土地使用年限相等,屆滿時按政府有關規定辦理。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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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政府房改有關政策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改辦、房產管理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經辦人:
乙方: 代理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