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通用3篇)
廣東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民法典》、《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 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并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 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表》,并在旅游出發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游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等。
6. 團費一般不包括: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費、航空保險費,合同約定自費項目的費用,合同未約定由乙方支付的費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約定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自由活動期間發生的費用等),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酒水飲料費、個人傷病醫療費等)及小費。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 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疫情、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游行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游行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并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游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后,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愿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 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游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為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游意外保險。
16. 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 在旅游行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游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后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吃、收費娛樂項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廣東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依據我國《_____》、《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組團旅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報名參團
1. 甲方報名參團時應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個人身份資料,旅途中須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如因甲方提供不實身份資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乙方不承擔違約賠償責任并有權收取已發生費用。
2. 甲方簽訂合同時應付清全額團費,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發票。
3. 甲方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如有無特殊病史等)如實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健康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旅_____程表》,并在旅游出發前由雙方簽字蓋章確認,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旅游費用
5. 團費一般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包價項目景點(區)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等。
三、行程變更或取消處理辦法
7. 發生戰爭、地震、洪水、火災、暴風雪、重大傳染性_____、政府行為等不可抗力事件可變更或取消行程,但主張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件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出發前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如甲方決定取消行程的,乙方應及時辦理有關交通票務、訂房等退訂手續。旅途中發生不可抗力的,雙方應積極配合,因此而增加的費用由雙方合理分擔。
8.出發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_____程取消的,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甲方違約,造成乙方發生航空、陸運、水運票務、訂房等業務損失的(具體數額可由雙方另行約定),該損失由甲方承擔;乙方違約的,應退回甲方全額團費。(2)違約方在出發前4日以上(不含出發當天,以自然日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前3至1日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團費15%的違約金。
如報名時間在出發前4日以內(含出發當天),違約方通知對方取消旅_____程的,應支付團費3%的違約金。
9.更改旅_____程或出團日期的,更改方應與對方協商,并承擔由此產生的業務損失,協商不成按取消行程處理。
10. 出發前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因此增加或減少費用的,由甲乙雙方按實結算。
11.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同時第三方旅行社承諾承擔乙方全部合同義務,乙方在保證不改變已約定的行程安排、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不提高團費的前提下,可以將甲方轉至第三方旅行社合并組團出行,乙方對第三方旅行社的違約行為承擔先行賠償責任。如轉團導致合同約定的服務標準降低、行程安排變更或團費提高的,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將甲方推薦給其他旅行社組織、接待,并由甲方與被推薦的旅行社重新簽訂旅游合同。如甲方不同意轉團、乙方又不能安排出行的,按乙方取消行程處理。
四、有關責任
12.甲方有責任配合導游工作,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土人情和民俗習慣。如甲方的言行嚴重干擾旅游團隊正常運作,乙方有權取消其隨團資格,并由甲方承擔已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甲方因違約、自身過錯(如違反法律法規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等)、自由活動時間的個人行為、自身疾病等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失自行承擔,但乙方應給予積極協助;如甲方因此不能繼續行程的,乙方應作妥善安排,所交團費扣除已發生費用和損失后,按多退少補處理。
13.旅行中,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發生爭議時,甲方不得以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等原因拒絕登機(車、船);甲方不得自行離團,否則作自愿退團處理,所交團費不予退還。
14. 旅行中發生甲方在入住賓館財產被盜、游覽景點或乘坐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等情形的,如乙方無過錯,則不負賠償責任,但應給予甲方必要的協助。甲乙雙方均應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應就自身行為導致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15.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和財物安全需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服務,對可預知危及甲方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相關旅游意外_____。
16. 乙方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甲方證件、票據,或有關代辦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因此而增加的費用;造成甲方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7. 在旅_____程中,當發生不可抗力、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或者非乙方責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如政府重大禮儀活動,飛機、火車、輪船晚點等),乙方不得不調整或者變更旅游合同約定的行程安排時,應當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說明;確因客觀情況無法在事前說明的,應當在事后作出說明。
1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合同約定之外的項目(包括景點、購物點、風味小吃、_____娛樂項目等)。
19. 甲方在乙方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經甲方舉證確認是假冒偽劣商品的,在購物之日起60日內,可要求乙方協助索賠;乙方應當積極協助甲方進行索賠。自甲方舉證之日起60日內,甲方未能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
五、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的,可由雙方平等協商解決;亦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委員會等部門或機構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①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②提交 _____委員會_____。
乙方質監部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在地旅游質監所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行程內容與標準
團號
旅游線路
名稱
旅行日期
參團人數
旅_____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乙方安排的游覽項目內容及時間;入住賓館(酒店)名稱及檔次標準;交通工具及標準;甲方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安排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需要甲方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乙方聯系人及聯絡方式;旅游目的地接待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
。ㄒ姟堵胈____程表》)
用餐標準
早餐 次,正餐 次;標準為正餐 元/人,早餐 元/人
導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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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全陪/□不派全陪,備注:
_____標準
大人: 元人民幣/人;小孩: 元人民幣/人
應交納
團費總額
交費方式
是否購買
旅游意外險
_____金額
_____費
補充
約定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廣東省旅游局編制
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
本合同示范文本自_________年七月一日啟用
廣東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旅行社有限公司
鑒定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編號:
乙方經營許可證: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擬參加乙方組團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定在報名時簽定本合同。
2、甲方在報名時,應交納所需團費。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不可抗拒的意外事故除外),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
(1) 要求乙方退還全部預付款,賠償相應的損失。
(2) 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4、如因甲方無故退出,乙方可從甲方的預付款中扣除業務損失費(機、車、船退票費、投保費、通訊聯絡費、退房退餐損失費及其他已支付費用),并支付扣除后余額的10%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詳細旅游路線、服務標準、付款方式、特別說明及報價,請以 為準。
2、線路名稱: 。
總團款為: 。(甲、乙雙方須一致確認)
3、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4、在旅游過程中,乙方為甲方投保的為旅行社強制責任險:因旅行社的責任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受到損害的,其賠償范圍和標準以旅行社與保險公司簽定的條款為準。
5、如甲方患有高血壓、心肌梗塞、心臟病……等不適宜勞累、登山的疾病,或對某物體有嚴重的過敏反應,參加旅游產生后果自負。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承擔賠償責任
(1) 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與甲方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 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其賠償標準以《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為準。
2、甲方無故違反合同規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 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 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b、 對所發生的違約問題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的;
(3) 質量問題的發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 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須雙方簽字并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離開乙方安排的旅游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加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