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通用15篇)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
甲方:xx省建設有限公司武警xx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并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愈,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后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2
甲方(單位):x集團擴建項目部
乙方(雇員):_____姓別_____年齡_____歲身份證號:_____ 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工作期間不慎發生傷害事故,腳指骨折。事后,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治療,并妥善處理與解決乙方受傷事宜。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經乙方主動提出,要求甲方給予一次性賠償傷害費用,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此日簽訂的賠償協議為工傷賠償協議。
2、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 120xx元(大寫:人民幣 壹萬貳仟元 ),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前述期間即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發生的任何費用。
3、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辦結和賠償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給予的全部費用(以下合并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120xx元(大寫:壹萬貳仟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7、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均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所有約定項目與內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蓋章)簽字:
乙方(手印)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同甲方解除勞動關系一事,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一、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一次性工傷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期間工資、伙食補助、醫療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雙方勞動關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乙方自愿放棄賠償差額權利;
四、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五、乙方自愿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4
甲方: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乙方:__,男,身份證號:,住__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在甲方工傷賠償一事,經平等、友好協商,自愿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在甲方工地所受的傷為工傷;
二、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__司法鑒定中心作出的鑒定結論為準,即乙方為__級傷殘;
三、甲方總計賠償乙方金額:包括一次性工傷補償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營養費及經濟補償等全部工傷待遇各項費用(不包括甲方已墊支的醫療費),合計人民幣:__(大寫:__)。扣除乙方原已向甲方借支的__元,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實際應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元(大寫:__圓正)。
四、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乙方均無權就本工傷一事向__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五、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后,乙方自愿放棄就工傷賠償所享有仲裁、訴訟、鑒定、重新鑒定的權利。
六、甲、乙雙方均已了解協議的法律含義,雙方為完全自愿的情況下簽訂本協議。
七、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章附乙方收到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__元賠款起生效。
甲方:__公司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年月日到甲方工作,乙方與年月日在甲方處工作時不慎受傷,后經醫院診斷為傷殘。現已康復出院。
本著公平合理、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主動要求與同甲方一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及河北省的有關法規、規章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內容如下:
第一、 雙方完全理解和認知本協議存在的風險,乙方自愿放棄追究甲方相關責任的權利,本協議為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瑕疵,特此聲明;
第二、甲方給付乙方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期間工資、伙食補助、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各項金等各項費用共計人民幣123500元;43500元已于年月日給付,剩余款項在20xx年度分三次給付;
第三、乙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并要求一次性解決賠償事宜;
第四、本協議生效后,雙方解除勞動關系;
第五、本協議生效后,乙方自愿放棄追究賠償差額權利;
第六、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第七、乙方自愿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后所享有仲裁、訴訟的權利;
第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第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6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發生傷害事故,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是否屬于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了解決賠償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互諒互讓、誠實守信的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賠償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醫療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將全部款項________元取得。
二、乙方應將涉及本事故的醫療、交通、陪護等一切票據,以及工傷認定報告,鑒定書等一切文書同時交與甲方。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自愿放棄其他賠償要求。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
因任何情形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元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相關知識
《勞動法》第57條規定:“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統計報告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該條雖然從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國家的勞動安全制度出發,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工傷事故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但是并沒有規定勞動者和用人單位之間的工傷賠償必須由勞動部門進行處理。同時,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在1998年2月15日答復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理解和執行<勞動法>第五十七條的請示》中指出,根據現行法律規定,勞動行政部門無權作出強制企業支付工傷職工醫療費用的決定。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勞動法》第57條關于勞動行政部門對工傷事故進行處理的規定,并不具有強制性,也就是說勞動行政部門無權就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工傷賠償進行強制處理,該條不是強制性規范。這里所說的“統計、報告和處理”,應該理解為國家從行政管理的角度出發,對工傷事故進行監督管理,以監督用人單位加強對勞動者的勞動安全保護,督促用人單位對工傷事故進行積極賠償。
《安全生產法》第70條第2款規定:“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第6條規定:“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該兩部法律(法規)僅是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后,單位有責任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工傷認定辦法》第4條第1款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第5條規定:“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按照本辦法第四條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那么,未經過工傷認定的工傷事故是否可以私了呢?工傷認定的主要價值在于通過確認職工受傷害情形是否為工傷來固定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具體權利義務仍需適用實體性法律法規另行確定。其法律后果可以分為兩類:對于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而言,認定工傷后,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義務主要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承擔,屬公權性質;用人單位則有依據法律法規規定支付就業補助金和傷殘津貼等義務,屬私權性質。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職工而言,認定工傷后,用人單位負有承擔全部工傷待遇的義務,純粹屬于私權性質。因此,工傷認定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的前提條件,即未經過工傷認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得支付工傷保險待遇。但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工傷(賠償)的私了,純屬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事情和權利,亦屬于勞動者對自身受賠償權利的處分;如果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試圖從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獲得工傷待遇,則仍需要先進行工傷認定。而工傷之所以私了,一般都是用人單位未對勞動者投工傷保險,所產生的工傷待遇全部要由用人單位支付。在這種情況下,工傷認定并不是工傷賠償私了的必要的前提條件。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對于工傷事故賠償,法律法規并未規定必須通過勞動行政部門進行處理。恰恰相反,我國相關法律都規定了勞動爭議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解決。比如,《勞動法》第7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共同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而這些“勞動爭議”當然包括因為發生工傷事故而產生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了。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對工傷事故進行上報,僅是違反勞動行政管理的問題,可以由勞動行政部門依據相關規定對用人單位進行行政處罰。但是對于工傷事故的賠償方式問題,法律法規并未禁止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私了。因此,工傷賠償協議(即私了方式)并未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認為無效。
在現實中往往存在這種情況:職工一旦發生工傷事故,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選擇了私了,但是單位卻利用職工的劣勢地位,借機“壓價”,以減少用工成本、壓低賠償金額、一勞永逸地打發勞動者,同時又可以逃避行政主管部門的安全責任處罰。但是對于工傷職工來說,在這種情況下的私了卻使自己的權益受到嚴重的侵犯,將來的生活無從保障。(當然,例外情況也是存在的。比如,山東省章丘市有一家企業,從來不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而每當其員工因工死亡時,其老板總是以高于工亡法定賠償金額1.5—2倍的數額對工亡職工的家屬進行賠償,以便花錢買“平安”。)在這種情況之下,工傷職工是享有“反悔”的權利的(注意:需要在法定期限之內)。例如: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其法定工傷待遇應是20萬元,而其與用人單位的協議賠償金額為15元;那么勞動者則可以在一定期限之內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該協議,追回應該得到而沒有得到的另外5萬元。那么勞動者請求變更或者撤銷工傷賠償協議的法律依據在哪呢?
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之間達成的工傷賠償協議其實質就是一個合同。《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可見,工傷賠償協議在具有“可變更、可撤銷”情形時,勞動者在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后,確定工傷賠償協議存在上述法定情形時,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該協議。但是,不論勞動者是否先要求撤銷該工傷賠償協議,勞動者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那么,申請勞動仲裁的法定期限又是如何計算的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當事人就工傷待遇達成賠償協議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勞動者發生工傷后,在未經勞動行政部門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形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傷達成賠償協議后,勞動者又提請仲裁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以工傷認定書和傷殘等級鑒定結論作為受理案件的條件,以傷殘等級鑒定結論送達勞動者之日為申訴時效的起算點。另一種情況是,勞動者發生工傷后,在已認定工傷和評定傷殘等級的情形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傷待遇達成賠償協議后,勞動者又提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以雙方賠償協議簽訂之日作為申訴時效的起算點。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上述案件時,不以撤銷賠償協議作為前提條件,而應按照工傷保險待遇,裁決用人單位補足原先雙方協議低于工傷保險待遇的差額部分。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7
協議人:x廠(以下簡稱甲方)
協議人:(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于____年被甲方聘為該廠工人。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乙方在工作的車間廠房蓋瓦時,不慎從房頂上摔下致頭部受傷。事發后,甲方將乙方送到醫院進行治療15日,并支付了全部醫療費用。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再次到醫院做后續醫療手術,現已痊愈。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后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共計X元整(小寫);
二、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雙方勞動關系立刻解除;
三、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后,乙方自愿放棄賠償差額權利;
四、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五、本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持一份,律師事務所留存一份備查,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8
甲方:xx省建設有限公司武警xx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 ,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并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愈,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后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 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9
甲方: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發生傷害事故,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是否屬于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了解決賠償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互諒互讓、誠實守信的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賠償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醫療費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元,共計________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將全部款項________元取得。
二、乙方應將涉及本事故的醫療、交通、陪護等一切票據,以及工傷認定報告,鑒定書等一切文書同時交與甲方。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自愿放棄其他賠償要求。乙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
因任何情形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元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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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私了協議的后果
勞動者發生工傷以后,用人單位私下與勞動者就工傷賠償達成協議的情況越來越多。那么這種工傷私了的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究竟法律效力如何呢?一種觀點認 為協議無效,理由是工傷認定、賠償是國家強制執行的范圍,必須通過勞動保障部門來處理,協議破壞了國家關于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應屬于無效;另一種觀點認為協議有效,理由是勞動法和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等法律,賦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行和解的權利,如果賠償額合理合法,協議應屬有效。嚴格講這兩種觀點 都有道理,但都不全面,筆者認為認定有效或無效,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情況大致有三種:
一、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既未向主管部門上報,又未向勞動保障部門申請認定工傷,在這種情況下的協議是無效的。因為該行為屬隱瞞不報,逃脫了勞動監管部門的監管,最終破壞了國家的勞動安全制度,也損害了勞動者的健康權利,違反了法律強制性和禁止性規定,依據《合同法》第52條第(五)款規定,該協議自始無效。
《勞動法》第57條規定:國家建立傷亡事故和處理制度,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有關部門和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對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和勞動者的職業病狀況進行統計、報告和處理。該法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待工傷的行為標準是“應當……進行 統計、報告和處理”是強制性的。
《安全生產法》第7條規定: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并按照國家有 關規定立即如實報告當地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壞有關證據。該法條規范用人單位的強制性和禁止性行為是“單位負責人……立即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第6條規定:企業負責人接到重傷、死亡輕傷等事故報告,應當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公安部門、人民檢察院、工會。該法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待工傷的行為標準是“……應當立即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勞動部門……”同樣是強制性的。
《工傷認定辦法》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該法條同樣規范用人單位行為標準是“應當……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屬強制性規定。
二、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并啟動工傷認定程序。這種情況下的私了協議是有效的,因為勞動法賦予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自行和解的權利,這種權利的行使是在遵守國家安全勞動制度的前提下完成的。
《勞動法》第7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事故,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協商解決。《企業勞動事故處理條例》第52條規定:企業與用人單位發生工傷待遇方面的爭議,按照處理勞動爭議的有關規定處理。從以上規定可以看出,法律是允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勞動糾紛(自然包括工傷糾紛)協商調解的;法律之所以允許協商調解是因為這種協商既體現了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原則,又節省了大量的仲裁 或訴訟的成本,節約了社會資源,對社會的進步發展是有利的;同時《民法通則》第55條規定:民事法律行為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 為能力,(二)意思表達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因此說,只要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的內容又是真實的,在用人單位上報主管部門的前提下,工傷私了協議是合法有效的。
三、工傷發生后,如果用人單位及時向行政主管部門上報,并啟動工傷認定程序,這種情況下達成的賠償協議,如果賠償金額低于法定工傷待遇標準的,此協議是可以申請變更或撤銷的;申請變更或撤銷前協議是有效的。
如:勞動者發生工傷后,法定工傷待遇應是15萬元,協議賠償金額是1萬元,那么勞動者可以申請法院或 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追要應該得到而沒有得到的另外5萬元。因為根據《合同法》的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撤銷的 有,(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的顯示公平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規定:對于追索勞 動報酬、養老金、醫療費及工傷保險待遇、經濟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等案件,給付數額不當的,人民法院予以變更。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0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 ,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并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愈,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后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 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時間: 時間: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1
甲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地:
鑒于,甲方于 年 月 日在乙方工作過程中受傷一事,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是否屬于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了解決甲方工傷一次性賠償事宜,雙方本著公平合理、互諒互讓、誠實守信的原則,經自愿、平等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賠償金額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已支付甲方醫療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萬 千 百 拾元整)。
2、在本協議第一條第1項確認醫療費金額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下列各項賠償金:包括但不限于解除勞動關系之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復發醫療費、工傷康復費、后續治療費、輔助器械費及其他費用,共計人民幣 萬元(大寫: )。
二、付款期限
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可以通過現金或者銀行匯付方式支付上述款項,甲方的銀行帳戶為: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四、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自愿放棄賠償差額的權利。
五、甲方自愿放棄基于雙方勞動關系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終結有關工傷事故賠償問題的一切權利義務關系,甲方不得另行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乙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并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同時,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甲方自愿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及工傷賠償事宜所享有的一切仲裁、訴訟等權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余款,并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仲裁、訴訟或者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調查取證費、交通費、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及其他經濟損失。
八、以上條款,甲、乙雙方自愿遵守、履行。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2
甲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
就乙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不慎受傷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達成賠償協議如下: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已由甲方全部付清。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辦結和賠償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給予的全部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2、上述款項當于乙方簽字確認后先行支付________元,余款元待乙方提供甲方報保險所需的手續、證件及協助辦理后一次性支付。
3、乙方須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辦理傷殘保險金理賠手續,且基于甲方向乙方支付上述賠償金,乙方將其在保險公司取得保險金的權利全部轉讓給甲方。
4、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終止雙方的權利和責任。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傷害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5、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均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所有約定項目與內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乙方(手印)簽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相關知識
工傷事故賠償協議簽訂注意事項
根據我國《勞動法》第77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工傷事故爭議也屬于勞動爭議,對于工傷事故的損害賠償,法律同樣允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通過協商進行解決,一方面體現了民法中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另一方面也節省了訴訟或仲裁的成本。
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簽訂工傷事故賠償協議時,應當注意以下方面:
協議簽訂前是否有申請工傷認定。
通過工傷事故賠償協議解決糾紛前,應當先進行工傷認定,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進行工傷認定的目的是對該起事故定性,明確該起事故雙方的權利義務。
協議簽訂前是否有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的勞動能力鑒定結果將直接影響職工的工傷保險待遇及賠償標準,故在簽訂賠償協議時,如果職工的勞動能力受到影響,那么就應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以確定職工應得的賠償金額。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以工傷認定書為前提,勞動能力鑒定的目的是明確賠償金額的標準,比如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標準:八級傷殘為10 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如果勞動者未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無法評估傷殘等級,此時賠償協議中的賠償金額的確定難以做到公平合理。另外,如果勞動者本人堅持不進行勞動能力鑒定,那就不能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待遇。
關于賠償的項目范圍
賠償協議中對賠償項目的約定是否明確,《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至第四十三條對工傷保險待遇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停工留薪期待遇);護理費;職工因工致殘享受的待遇(包括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因工死亡賠償(包括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若還有上述未提及之項目應當由雙方在協議中明確約定,盡量避免模糊與歧義。另外,勞動者如果對計算標準不明確,可向當地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咨詢,確定雙方約定的賠償數額是否公平合理,避免將來再因賠償數額發生糾紛。
謹慎對待放棄其余權利之條款
工傷事故賠償協議中常見“職工一次性獲得賠償后不得再向企業主張其他權利”、“協議雙方履行后,糾紛了結”或類似條款,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對該類條款立場不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的目的在于一次性解決糾紛,避免未來的麻煩,該類條款主要體現用人方的利益;勞動者相比用人單位而言處于弱勢,不免會受到此該類條款的限制,應當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在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時盡量減少乃至排除協議中出現此類條款。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3
甲方:
乙方:
乙方在為甲方工作過程中不慎導致受傷,現傷情基本痊愈,經雙方友好協商,就工傷賠償事宜自愿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20 年 月 日約 時許,乙方在為甲方承包的建筑工地施工過程中不慎受傷,經送醫院治療現傷情基本痊愈并已辦理出院手續。現雙方對善后及賠償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確定由甲方一次性賠付乙方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住宿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全部賠償范圍、項目、標準損失共計人民幣 萬元整(¥ 元)。
二、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及其家人均愿放棄與本事故相關的一切全部權利,不再向任何行政及司法機關提出申訴和訴請賠償。
三、本協議為一次性補償方案,雙方別無爭議,乙方收取上述款項后即全部了結,乙方應保證本人及家中其他人均不得再向甲方以及甲方上方發包、轉包人主張任何權利。
四、本協議簽訂后,任一方違約的,應向守約方支付賠款總金額百分之二十的違約金;乙方違約,乙方及保證人自愿保證退還已收取甲方全部賠付款項。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捺指印和律師見證簽章后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單位河南澳博律師事務所存檔一份。
甲方:
乙方:
乙方保證人:
見證單位:律師事務所
見證律師:
執業證號:
聯系電話: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4
甲方:xx省建設有限公司x省森林總隊經濟適用房工程項目部
乙方: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
乙方_____,為_____工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因在_____施工中,不慎受傷,事故發生后,甲方人員及時將本人送至醫療,并支付醫療費。現腳傷基本痊愈,為解決乙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由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后續醫療費、工傷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和就業補助業、工傷期間工資、護理費、伙食費、交通費、經濟補償等各項費用合計壹萬捌仟元整(18000。00元);
2。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后,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后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3、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后,勞動關系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4、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后,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為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并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5、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并且公平、合理。
6、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并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后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8、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后身體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時間:時間:
工傷賠償協議書范文 篇15
甲方:有限公司(用工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受害人之(寫明與受害人的關系)。
現乙方受受害人供養的全體親屬委托(特別授權)處理死亡的相關善后事宜。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單位職工,因工作原因于年月日在廠區內(或其他起點)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于 年月日生,供養親屬情況:
父親: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母親: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妻子: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子女:姓名 年齡 出生日期 職業 家庭住址
為妥善處理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現甲乙雙方就賠償,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賠償乙方喪葬補助金元;
二、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供養親屬補助金元;
三、甲方一次性賠償死亡補助金元;
四、其他費用。在上述款項基礎上,甲方自愿另行補償乙方元。
上述一、二、三、四項合計人民幣元;
四、付款方式和付款時間;
五、乙方負責賠償款項在供養親屬間依法合理分配,如由此引發爭議,概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六、協議簽訂后,雙方再無其他爭議,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甲方:(蓋印)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