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離婚起訴書范本
離婚起訴書如何寫?寫完后送交給誰?下面是小編給大家分享的20xx年離婚起訴書范本,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20xx年離婚起訴書范本1
原告:,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西安市XX區路號,郵編:,電話:。
被告:,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漢族,現住西安市XX區路號,郵編: 。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令原、被告離婚;
2、請求判令原被告婚生女兒由原告撫養,并由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1000元;
3、請求判令原被告共同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與理由:
原被告經人介紹于20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20xx年XX月XX日生有一女取名。婚后,原告因工作原因經常在外地出差,雙方很少聯絡致使雙方家庭生活矛盾加深。且由于雙方沒有共同語言及被告脾氣很差等原因,導致每次原告出差后短暫回家雙方也為諸多瑣事爭吵不休,致使原告根本無法安心工作。自 x9年5月年至今雙方一直處于分居狀態,各自租房居住。x0年年初,在雙方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的情況下,且原告提出協議離婚無果的情況下,原告在人民法院提出起訴,要求判令雙方離婚。x0年6月,人民法院判決不予離婚。之后,雙方也無任何接觸,且繼續處于各自生活的分居狀態,分居時間已達2年多。
另,婚后被告因為家庭瑣事經常與原告父母爭吵且不孝順原告父母,雙方父母之間也存在較大的矛盾。原告對于被告對自己父母不體諒、不孝順的行為極為憤恨,更加覺得雙方無任何生活在一起的必要,也沒有任何和好的可能性。
綜上,原被告雙方起初感情實質一般,婚后矛盾日積月累,目前亦無任何和好可能。分居長達兩年之久已經顯示雙方根本無任何婚姻可持續的基礎,也表明了雙方婚姻已名存實亡。在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的情況下,繼續名義上的婚姻關系實際上是對雙方更大的傷害,也是不道德、不負責任的行為。基于上述原因,為使原被告雙方都能正常生活,安心工作,同時也為使孩子能夠不要再生活在雙方的吵鬧之中,減少傷害,現原告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在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貴院解除原被告之間的婚姻關系,支持原告訴請。
此致
西安市XX區人民法院
起訴人:
XX年XX月XX日
20xx年離婚起訴書范本2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萬元給原告(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計);
三、市區路號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陳述支持訴訟請求的事實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后,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年月日生下兒子。
由于婚前雙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尋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后,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么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個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為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為有利于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為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系,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為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為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市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月日
說明:
一、要寫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籍貫、工作單位和住址。如果有訴訟代理人,還應當寫明訴訟代理人的姓名、職業、住址、工作單位、代理權的范圍以及與原告之間的關系等。
二、主要是陳述婚姻狀況、離婚理由以及訴訟請求。
1、婚姻狀況中應當寫明何時結婚,在何地登記;怎樣相識,是自由戀愛還是經人介紹,或是包辦、買賣婚姻,是初婚還是再婚;婚后有無子女,子女的年齡及其他情況;現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長時間等。
2、離婚的理由中應當寫明:婚姻基礎怎樣,是好是壞,還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經過,被告的現在態度如何;是否經過雙方單λ或居委會等基層組織的調解,調解的效果怎樣;以前是否到法庭訴訟過,法庭處理結果。如果是因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離婚案件,起訴方必須提出證據、證人的姓名和住址。總之,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離婚的充分理由。
3、訴訟請求部分應當寫明自己的離婚態度,離婚后對子女如何撫養、撫養費的承擔,對家庭共同財產如何處置。
三、寫明起訴時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稱,原告人自己簽名或蓋章,起訴的時間。
起訴狀寫完后,要求一式兩份,送到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