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起訴狀應當注意事項
起訴狀是原告向法院提出自己的訴求,要求法院解決糾紛的源頭,一份好的起訴狀決定著訴訟勝敗,那么,今天,第一范文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寫作起訴狀應當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寫作起訴狀應當注意事項:
一、當事人信息應當盡可能列明
當事人信息中最重要的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聯系電話這項信息。一般來說,不能缺少,否則有可能連案子都立不上。因此在起訴以前,當事人應當盡可能收集對方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駕駛證等能有效證明對方身份的證明材料。
聯系電話和住址歡呼法院送達傳票和相關文書的事宜,所以如果原告不能提供準確的信息,將會使得案件的審理時間人為地延長。
二、訴訟請求一定要精確并且言簡意賅
訴訟請求是法院審理案件的基礎、核心,訴訟請求依托于法律關系的定位,并決定訴訟的內容。若訴訟請求錯誤,將有可能面臨被法院駁回訴請的不利風險。另外,也有可能增大訴訟的成本,減少己方可以主張的賠償金額。所以,原告在書寫訴狀時應當盡可能明確自己的訴訟請求。
三、事實理由部分的描述不宜過于啰嗦
絕大多數的原告都會認為起訴狀寫得越詳細越有利于己方,所以在書寫訴狀時,事無巨細、無所不言,殊不知,言多必失、未必能說到重點。
另外,對于原告還有可能存在一個風險,即在開庭以前過多地向對方透露了己方已掌握的信息,亮出了自己的底牌,這樣的結果就是一定程度上喪失了自己在接下來的訴訟中的主動權。
起訴狀書寫內容: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原告、被告和第三人):
1、原告基本情況:原告嘛,自己對自己當然是相當了解,所以要寫得詳盡些。①原告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或出年月日)﹑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聯系方式(如手機)等;②原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
2、被告基本情況:原告對被告的一些情況可能不會非常了解,當然其最基本的信息還是應當也是必須要寫明的。①被告為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基本信息(聯系方式要盡可能打聽清楚和寫明,以方便法院送達);②被告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單位名稱﹑住所等基本信息(當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也能夠寫明是最好不過的了)。
3、第三人基本情況:同“被告基本情況”。
注:如原告、被告和第三人為多人,按原告、被告和第三人這一順序分別列出。原告如委托代理人,代理人是否在起訴狀中寫明,可視具體情況而定。如果需要列出(如原告無訴訟行為能力而由法定代表人起訴,或者由委托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等情況),代理人應列在原告之后,所應寫明的事項同上述“原告基本情況”。
二、訴訟請求
這部分是起訴狀的主要內容。訴訟請求要分項列明。訴訟請求必須具體﹑明確、扼要,該寫的一定要寫,因為其事關法院審查的范圍。民事訴訟本著“不告不理”的訴訟原則,原告不再訴訟請求中提出的請求,法院不會主動審理和保護。所以,事前應盡可能想得透些全些(當然也不能胡亂地要求,如果無相應的證據來支持你的主張,勢必得不到法律保護卻還要分擔訴訟費用),以避免事后變更或增加訴訟請求等麻煩,更要杜絕合法權益沒有得到法律保護的情形發生。還有,千萬不要遺漏訴訟費用承擔項,要明確提出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的請求。
三、事實與理由
這一部分至關重要。事實和理由要在簡明扼要的基礎上盡可能真實詳盡,理由充分。這一部分是為訴訟請求服務的,要做到有的放失,切不可不著邊際地洋洋灑灑上萬言卻未及案件的核心要害,更不能犯“下筆千言,離題萬里”的錯誤。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除法律特別規定的“舉證倒置”情形外,《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原告的舉證責任,即“誰主張誰舉證”原則。所以,原告對提出的訴訟請求和提出這種請求的事實與理由,有提供證據予以證明的法律義務。
證據如是證人證言以外的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其他證據,要列明證據名稱和來源。如系證人證言,須注明證人姓名和住所,以備人民法院查對證言和通知其出庭作證。
證據來源是指獲取證據的地點﹑時間和途徑。當事人提供證據比較多時,為了便于自己在庭上舉證和便于法官了解,應當依據一定的標準進行分類﹑編號,比如依據證明的對象不同而分類﹑編號,這樣有助于法官更清晰地了解你的主張。
五、起訴狀結尾部分
起訴狀除應證明上述法律規定的事項外,還應寫明收受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和起訴的年﹑月﹑日,并由起訴人簽名和蓋章。起訴狀中的“人民法院的名稱”要頂格,以視對人民法院的尊重。
六、相關提示
按法律規定應的事項起訴狀記載如有欠缺,接受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原告進行補正。
起訴狀是公民打官司時向法院遞交的重要訴訟文書,因此制作起訴狀是一件嚴肅的事,要求按起訴狀的格式敘述清楚,要忠于事實真相,有根有據,合理合法,防止虛構捏造。
起訴狀要求用毛筆或鋼筆眷寫,現在由于科技的發展應以打印為好,以便于人民法院審閱﹑整卷和歸檔保存。
向法院提交訴狀時,同時按被告及第三人數量提交起訴狀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