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通用17篇)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
申請人:上海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嘉定永新路號X
法寶代表人:
被申請人:陸,漢族,1969年XX月XX日出生,住上海市嘉定區塔城路。
請求事項:
1、請求依法撤銷 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14號仲裁裁決書
2、判決本案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一、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適用法律錯誤
被申請人(陸)在申請人(上海建筑安裝有限公司)處工作,雙方簽署過一期勞動合同期限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被申請人于20xx年3月31日自行填寫離職申請單,申請離職。在仲裁庭審時,申請人向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出示了被申請人的填寫的離職申請單,被申請人對此也是予以明確確認的。從以上的事實和證據可以看出,被申請人是自行申請離職,不與申請人重新續簽勞動合同,不屬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的用人單位需支付補償金的情形。
二、上海嘉定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做出的仲裁裁決中被申請人故意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1、仲裁裁決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1、2月份未發放的1000元為克扣工資錯誤。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署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明確約定500元為效益工資,該部分工資是按照申請人的經濟效益以及被申請人的工作情況而給予是否發放的。但令人遺憾的`是被申請人在申請人處招商工作進行了將近一年之久,卻一直毫無進展,為此,申請人對被申請人進行調崗,并且被申請人對此是接受的,因此,申請人不發放該部分的工資是有依據的,是合理、合法的。
20xx年1月,被申請人陸立堅出勤天數為12.69天其應發工資為1668.03元,但當月陸立堅領取工資為20xx.37元。
2、裁決書認定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全勤工作錯誤。被申請人20xx年3月份在申請人處工作天數為11.38天,此項有被申請人以及申請人雙方確認的“刷卡匯總表”和被申請人提供的請假單等證據證實,所以申請人三月份得工資為1226.7元。而不是裁決書上的2566.43元。
3、裁決書遺漏被申請人未為申請人辦理車牌,以及被申請人承諾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的事實。被申請人在工作期間,承諾為申請人辦理好一張車牌,并且在離職時填寫離職申請單時也明確寫明離職工資在辦理車牌后再來申請人處結算。此事宜有被申請人的承諾以及離職申請單證明,并且在仲庭審時,被申請人是予以確認的。而仲裁裁決對此事一字未提。
三、經核實20xx年工資發放情況,被申請人陸明知自己沒有全勤工作,卻多領取工資卻故意隱瞞,不予退回公司。其中20xx年1、3、4、5、6、9、10、11、12月均未過到全勤工作,卻以全勤領取工資,20xx年共計多領取工資4514。35元。20xx年1月份工作12。69天,多領工資841。34元。上述款項,5355。69元,被申請人應當依法予以退回申請人。
綜上,申請人認為, 嘉勞人仲(20xx)辦字第19xx號仲裁裁決書的作出適用法律錯誤,認定事實錯誤,依法應予撤銷,懇請貴院依法審查,撤銷。
此致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上海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2
申請人:楊某,男,漢族,1981年2月2日出生,駕駛員,身份證號:,住連云區宿城鄉寶山村寶山組號,
被申請人:連云港寧海建材有限公司,住連云港市宋跳工業區振興路號 。
法定代表人:徐。
請求事項:
1、請求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辦20xx年3月至勞動終止日的社會保險。
2、請求被申請人立即支付給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醫療費、鑒定費、護理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停工留薪工資、欠發工資、二次手術等費用共計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3月1日到被申請人處從事駕駛員工作,并于上班當天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但兩份合同都被被申請人拿走,工作至合同解除,被申請人都沒按法律規定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20xx年4月10日中午時分,申請人在駕駛被申請人的蘇G號貨車往開發區中糧直屬庫送貨途中,行至黃海大道與242省道路交叉路口處時,被一輛蘇G號重型自卸貨車撞到,并經交通巡邏支隊開發區大隊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證明。致申請人受傷,后申請人被送到解放軍一四九醫院治療,期間花費醫療費等費用近元,被一四九醫院診斷為:右股骨干骨折,右脛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導致申請人不能獨立正常生活,需要專人照料日常生活,至今腿腳還行動不便,病情穩定后申請人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申請了工傷認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處依法作出了連人社工認字[20xx]第499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受傷部位及傷情為工傷,20xx年5月17日連云港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作出連勞鑒通【20xx】578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書,認定申請人為八級傷殘。
由于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辦理社會保險事宜,致使申請人在受傷后不能得到相關保險待遇,為此申請人找被申請人多次協商具體賠償事宜,可惜至今申請人仍沒有得到被申請人一點應有的賠償。綜上,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特向貴委提起仲裁申請,請求支持申請人的全部請求。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3
申請人:______市鋼窗廠。住所地:______市______區____________大街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張______,廠長,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王______,______市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__省__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______,經理。
案由: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貨款_________元。
二、賠償損失費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20______年13月2日,被申請人______省______市房地產開發公司與我廠在______市簽訂銷合同一份,采購我廠生產的鋼窗____________副。合同對鋼窗的質料、規格、數量和單價都作了明確約定,交貨日期為19______年6月份。我廠按期向被申請人交付了鋼窗并經過合格驗收,但對方卻遲遲不支付貨款,后又稱有部分鋼窗不符合合市場變化的影響,公司資金緊張,一時難于支付貨款。由于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違約拒不支付貨款,我廠幾次到______省______市往返交涉,給我廠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由于上述情況,根據原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______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市鋼窗廠
20______年11月18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與職工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一)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定發生的爭議;
(三)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四)法律、法規規定應當依照本條例處理的其他勞動爭議。
勞動仲裁申請書樣本如下:
勞動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 性別: 民族: 住址: 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申請仲裁事項:1、
2、
3、
事實與理由: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附件:1、
2、
申請人:
x年x月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5
申請人:,男,住油坊村組13號,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車身廠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電話:822
被申請人:十堰市勞務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仲裁事項:
1、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勞動經濟補償金5100元。
2、請求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補繳申請人XX年年20xx年社會保險金。
3、請求兩被申請人支付加班費xx元。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XX年年2月被十堰勞務公司派遣到車身廠工作,20xx年5月25日用工單位以“效益不好、40歲以上人員全部辭退”為由、將申請人違法辭退。二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按法律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貴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6
申請人:。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裁定請求被申請人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xx元(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2、裁定被申請人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賠償金x元(20xx年12月7日至20xx年7月18日)并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xx元。(按賠償金的50%計算)。兩項共計xx元。
3、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工資xx元(20xx年x至x年x月)及拖欠工資的經濟補償金xx元(拖欠工資的25%)。兩項共計x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x年xx月x日至x年x月xx單位未繳納養老保險賠償金xx元,失業保險xx元。兩項共計xx元。
被申請人應支付以上金額共計xx元
事實與理由:
第一、被申請人未予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應支付雙倍月工資。
申請人于20xx年12月7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上班,職位為公司副總。雙方約定工資是10000元,工作期間一直未簽訂勞動合同,到x年x月x日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依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xx元(x年x月x日至x年x月xx日)
第二、被申請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支付賠償金。
被申請人無故解除勞動關系,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x元(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應按2個月工資計算:xx元)拖欠經濟賠償金的,應支付拖欠經濟賠償金的額外經濟補償金xx元。兩項共計xx元。
第三、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x年x月至x月期間拖欠的工資xx元及拖欠工資報酬的25%經濟補償金xx元。
被申請人拖欠工資x元(x年x月拖欠xx元、x年xx月拖欠xx元、x年xx月拖欠xx元)。
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被申請人應支付x年xx月xx日至x年xx月xx日期間未繳納養老和失業保險賠償金x元。
申請人于x年xx月xx日開始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被申請人一直未為申請人繳納養老保險及失業保險。被申請人應該賠償養老保險x元和失業保險x元。兩項共計x元。
根據以上事實與法律,特此申請,望裁如所請。
此致
xx市xx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x年xx月x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7
申請人劉,女,漢族,1x年10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淮北市
被申請人安徽省久興置業有限公司,住所地淮北市相山淮海路南立交橋西。
法定代表人:徐志遠,董事長。
請求事項:依法撤銷淮北市仲裁委員會于x9年1月20日作出的(x8)淮仲裁字第187號裁決書所確定的內容。
事實與理由:
一、淮北仲裁委裁決商品房合格與否超出合同雙方仲裁協議的范圍。
依據x0年6月30日建設部發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暫行規定》第6條之規定,工程驗收應當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并簽署驗收意見;第5條第10項規定,工程符合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方可進行竣工驗收。商品房合格與否是通過法定部門驗收確認的,具體是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進行并簽署確認。仲裁委無權確認商品房合格與否。本案中,淮北市仲裁委應就被申請人是否違約以及違約承擔怎樣的違約責任進行仲裁,而不是對商品房合格與否進行仲裁,淮北市仲裁委的裁決明顯超出了當事人雙方合同仲裁條款約定的范圍,也超出了仲裁委可裁決的權限。
二、被申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首先,被申請人隱瞞了淮北市質監站下發的監督整改通知。x8年1月25日淮北市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下發了關于《久興批發市場竣工驗收存在問題的監督整改通知》,該通知中明確列舉了八項存在的問題。同時質監站針對上述問題,要求相關單位拿出處理方案認真整改,整改完畢后報質監站備案。事實上,被申請人并沒有把這份可以宣判自己“死刑”的證據提供給淮北仲裁委,同時申請人在裁決書中也未發現被申請人提供過這份證據的記錄。因為這份證據足以證明被申請人提供的商品房不合格,不具備交房條件。另外,被申請人提供的《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專業管理部門驗收意見一頁,并未注明合格,僅注明同意驗收。并且從時間上反映是x8年1月20日同意驗收的。交付合格的商品房是國家強制性規定,因此被申請人要證明自己沒有違約就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其已經按約交付了商品房,而且必須是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就本案來說,交付合格的商品房關系到千家萬戶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利益,交付合格的商品房也是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
其次,在仲裁庭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向仲裁庭提交了書面申請,請求將合同約定的逾期交房違約金降低到每日萬分之二點一,而仲裁裁決卻不予確認,仲裁庭顯然枉法。
第三,被申請人隱瞞了未測繪的證據。建設部于x1年4月4日頒布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托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際測繪”。本案中,被申請人隱瞞了測繪結果,這也是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
三、仲裁委有枉法裁決的行為。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本案中,合同第十五條是商品房逾期辦證條款,是“根據違約情況”約定的違約金,并沒有約定“損失賠償額”。仲裁庭沒有理由變更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仲裁庭在沒有找到“過分高于造成損失”證據的情況下,便將這一條款作為變更合同約定違約金的法律依據,不僅是對法律的有意曲解,更是對法律的肆意踐踏。
裁決書“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可以按照已付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違約金。仲裁庭對這一解釋斷章取義,從而作出與《解釋》截然相反的裁決。《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失數額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本案中,合同明確約定了違約金,應當依法按約定的違約金承擔違約責任。但遺憾的是,仲裁委視雙方的約定不顧,濫用職權、枉法裁決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根據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10%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十五條第三款規定:“買受人應按照產權登記機關的要求,在房屋交付后30日內提供齊全的辦證資料,否則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責任并自行辦理產權登記;在按揭貸款情形下,由出賣人向貸款銀行承擔保證責任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款25%的違約金。”從雙方的合同約定可以看出,開發商利用自己的強勢和房屋買受人簽訂了違約責任嚴重不對等的顯示公平的條款。開發商約定25%的違約金不算高,而對買受人10%的違約金認為過高顯然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淮北仲裁委明顯枉法裁判偏袒開發商。退一萬步來說,即使“不明真相”的人認為10%的違約金過高,合同也是由開發商提供的格式合同,即使在產生爭議的時候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解釋是都要對開發商做出不利的解釋,而淮北市仲裁委卻對雙方白紙黑字簽訂的違約責任條款不予支持,擅自變更開發商的違約責任,做出對房屋買受人不利的裁決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四、仲裁委裁決所依據的主要證據是復印件,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證據規則的有關規定,不能提供證據原件的證據,對方當事人不認可的,不能作為法院裁判的依據,同理,也不應當作為仲裁委裁決的依據。該案在審理過程中,被申請人沒有提供相關證據原件,而淮北仲裁委卻違法予以認定,導致明顯偏袒被申請人的錯誤裁定,造成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隱瞞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仲裁委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枉法裁決,嚴重損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此,申請人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有關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依法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淮北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二0xx年四月一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8
勞動仲裁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xx年1月1日到xx年6月30日共計六個月的提成款13213.38元;
2、請求裁決先予執行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產假期間的工資補償18208.12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經濟賠償金13667.52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申訴人生育補償金x元
5、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申訴人申請仲裁的一切費用包括誤工費、交通費;
6、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xx年11月到被申訴人公司入職,xx年11月懷孕,xx年7月初開始休產假,xx年8月24日生產,xx年11月份申訴人告知被申訴人自己可以正常上班,并通知被申訴人自己將回公司上班,被申訴人以合同到期、崗位已經有人頂替、公司業務萎縮等原因為由,拒絕申訴人繼續在被申訴人公司就職,申訴人多次與被申訴人多次溝通未果(其中一次有電話錄音為證)。
合同有效期
《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任何單位不得以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為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另外,根據最高法院1995年對勞動法的司法解釋,女職工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滿為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所以申訴人的合同雖然到xx年6月30日終止,由于被申訴人的原因不愿意續簽合同,但是合同依然是有效的,有效期持續到哺乳期為止。根據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九條和《勞動部關于〈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問題解答》第十四條規定,哺乳期應為十二個月,即從嬰兒出生之日起至滿一周歲。所以申訴人合同有效期應該延續到20xx年8月24日為止。
提成計算方法(-1-1——-6-30之間的提成)
根據被申訴人提供的材料很容易計算出申訴人在-1-1到-6-30之間的提成為13213.38元。
工資的計算方法
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53條、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第4條明確規定,工資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若干具體范圍的解釋》第3條第2項明確規定,補貼包括生活補貼和住房補貼。
提成屬于計件工資的一種,在合同附件工資計算方法上也有說明。
因此申訴人的工資有兩部分組成:底薪和提成,底薪每個月月底發放,為1500元(電話錄音為證),提成年終發放,所以工資應為=1500 + 每年提成/12
根據計算
申訴人的基本工資為
底薪(元) 總提成(元) 時間(月) 每月提成(元) 每月總工資(元)
xx年 1500 32844 12 2737.00 4237.00
xx年 1500 40156 12 3346.33 4846.33
xx年 1500 14690 12 1224.17 2724.17
xx年(只有6個月) 1500 13213.38 6 2202.23 3702.23
最近12個月的平均工資為(2724.17×6+3702.23×6)÷12=3213元
產假工資
除了國家統一規定的產假外,各地一般都規定了獎勵產假,各地獎勵產假的期限有所不同。《廣東省企業職工假期待遇死亡撫恤待遇暫行規定》第六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實行晚育者(24周歲后生育第一胎)增加產假15天。領取《獨生子女優待證》者增加產35天,產假期間給予方看護假10天”。所以產假除了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外,還應該遵守地方法律法規,申訴人屬于晚育(女27,男31),難產(剖腹產,有病例證明),獨生子女,所以實際產假應該為90+30+15+35=170天,被申訴人應該給予申訴人產假期間5個月20天的工資。
工資計算基準為產假之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
3213×170/30=18208 .12元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
由于被申訴人的原因,在哺乳期內不同意申訴人繼續上班,屬于在合同有效期內單方面解除合同,按照我國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勞動者一定的經濟補償。勞動者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為,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由于申訴人xx年11月在被申訴人公司工作,目前已經3年11個月,所以應該給予4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 第11條規定: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最近12月的加權平均工資為
(1×2724.17+6×3702.23+5×3213)/ 12 = 3416 元
被申訴人應該支付給申訴人的經濟補償金為
4×3416=13667.52元
生育補償金
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該依法為女職工繳納生育保險金。被申訴人沒有給申訴人繳納生育保險金,導致申訴人在生育期間的檢查費和醫療費全部自理,給申訴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所以要求被申訴補償申訴人在生育期間所支付的檢查費和醫療費x元(以醫院收費單據為準)
由于被申訴人未能依照有關規定落實申訴人在生育期間勞動法賦予申訴人的各項權利,給申訴人帶來極大的傷害。為維護申訴人的正當權益,特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訴,請求支持申訴人的請求!
申請人:
年 月 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9
申請人:張開盛,男,1963年1月生,漢族,早應退職而仍未退職的教師,住余姚市低塘街道洋山村南區72號。電話:。郵編315491。
被申請人:1、余姚市歷山初級中學,法定代表人:黃智萬,校長。
第三人:1、余姚市教育局,王標,局長。
2、余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周樹剛,局長。
3、余姚市信訪局、低塘街道辦事處等,毛溪浩,市長。
仲裁請求:1、責成被申請人履行五個工傷認定申請案的人身損害賠償。
2、責成第三人對加害行為,和不認定為工傷行為負法律責任。
3、被申請人和第三人依法連帶賠償損害。
事實和理由:x年12月26日26日,申請人向余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出了三個工傷認定申請,至今未果,并被余姚市信訪局等兩次協調報浙江省教育廳認定工傷加害。而朱開權代表的余姚市教育局于x年3月9日又實施兩次雇兇綁架傷害的工傷行為,x年3月7-17日繼續實施了多個部門實施的攔訪行為,可是這兩次的工傷認定申請,仍被余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的不法行為侵權。特一趣提出仲裁申請如下:
一、對x年6月20日的傷害,歷山中學于x年5月22日簽名冊有協議。即不用機動車賠了全部有其賠償了,結果至今昔對比仍未賠償一分錢。這就是造成申請人家破人亡的前因之一。可是,余姚市教育局紀委書記的方曉英還違法要求申請人,要對這一不依法處理的行為“感恩”,如此是非不分的人,其還能在余姚市教育系統內公正執紀執法嗎?請裁決。
二、余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于4月2日口頭告知:仍仍要請上級機關的復議機構、法院來做娘舅。為此,請裁決第三人協調的被申請人兩次報請浙江省教育廳認定工傷的決定違法。要賠償對申請人所造成的損害。又對第五個工傷認定申請案,是余姚市的司法部門長期不作為放縱攔訪的加害的,特別是被申請人也參與了其中的陷害壓制行為,特請直接裁決,由被申請人承擔人身損害的侵權之債,和合同之債的賠償。
三、對第三、四個已經法院對工傷認定申請被亂作為的多次訴訟,都是與被申請人中的吳建岳、黃智萬作偽證相關聯的,因而請裁決被申請人在前面兩種人身損害的賠償之外,對相關復議、訴訟及上訪的損害也承擔賠償的責任。
特依法提出上述獨立法律關系的仲裁請求。
此致
余姚市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張開盛
20xx年x月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0
申請人:鄧某,男,1967年9月生,籍貫:湖南,住址:。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X公司
地址:,電話: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一、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系自20xx年1月29日依法解除,并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3480元(1740元×2月)。
二、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工傷7級而產生的工傷待遇170112元。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其中工傷醫療補助金39886(14月×2849元)。
(二)傷殘就業補助金38976(80元×21.75天×0.7×32月)。
(三)傷殘補助金22620元(80元×21.75天×13月)。
(四)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期間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20880元(12月×1740元)。
(五)請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期間的護理費和住院伙食補助費,5750元。其中護理費80元×50=4000元,伙食補助50元×0.7×50天=1750元、
(六)交通費用20xx元。
(七)康復費用40000元。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2月10日開始為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勞動崗位為新辦公樓零雜工,用工時被申請人沒有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工資按每天80元計,發放工資時間為每月月底,被申請人以現金給申請人發放工資。
發生爭議的事實:
20xx年11月4日15:00左右,申請人依照被申請人的工作安排與同事共同操作一臺機器,整理新辦公樓地面殘渣,由于地面障礙物導致機器失控,將申請人右腳吸到機器內致殘,被申請人事后給予了申請人相應的醫療,但否認申請人的受傷事故為工傷并拒絕相關賠償。
申請人無奈之下根據相關法律,向省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經省勞動仲裁委仲裁確認為雙方存在勞動關系。被上訴人不服提出上訴,后又經人民法院判決確認為勞動關系,目前判決已生效。
申請人依據判決向省社保局提出工傷申請,經審核,確認申請人20xx年11月4日發生的.受傷系工傷事故,并經省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7級傷殘。由于被申請人未給申請購買社會保險,并拒絕支付工傷待遇。現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第(二)、(五)項提出仲裁申請。申請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第四十六條第(一)項之規定,依法于20xx年1月29日解除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的存續期間為20xx年2月10日至20xx年1月29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3480元。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條第六款,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七條,第(一)項,第六十二條第二款;《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第(一)、(二)、(三)、(七)項和X省工傷保險相關規定等要求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工傷待遇170112元。以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請省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給予支持。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1
一、什么是勞動仲裁申請書
勞動爭議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向勞動仲裁機關,就勞動爭議事項提出仲裁請求的法律文書,也是勞動仲裁機關立案的依據和憑證。
勞動爭議當事人認為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需要向仲裁機關提出申訴,要求勞動仲裁機關予以維護時,就應提供勞動仲裁申請書。
二、分類
1、表格式
2、文章式
三、格式
1、要寫明申請方、被申請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企業一方除寫企業名稱外,還要寫法定代表人)、性別、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單位、單位地址、家庭地址、電話等。
2、寫明申請事項。也就是你想主張的事項。比如,支付拖欠工資、支付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等。
3、寫明事實和理由,應敘述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時間、地點、原因、事件、方式、手段和后果等,特別是要把引發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關鍵性事實客觀地交代清楚。應敘述的全面而又簡潔。
4、然后寫結束語和呈文對象。“特向貴委提出申請,請求依法裁決”、“至此x縣(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等。
5、最后落款,即申請人姓名和日期。
四、注意事項
為防止遺漏應主張的合法權益或表述不清楚影響勝訴,建議請專業人士代筆。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2
申請人:,,漢族,x年xx月xx日生,原系烏x有限公司,住址:x區xx市園單元xx室,電話:
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區路號,電話:。
法定代表人:,x有限公司
請求事項:
1、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所欠工資10000元,
2、支付克扣申請人應得出差補貼及申請人出差墊付款5000元,
3、支付經濟補償金2個月(每月工資5000元,工資報酬的百分之二十五)共4000元,
4、被申請人承擔勞動仲裁費用。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xx月正式到被申請人在x有限公司上班,擔任其副總經理一職,當時由于公司經營不規范,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申請人在職期間兢兢業業為公司出謀劃策,在總經理審批后舉辦了一系列活動使公司逐步從最初的幾輛車發展到現在的七十余輛車。
今年又為公司完成春運,由于公司新車上牌耽誤等原因,導致沒有按預約的時間到達,預定任務為xx萬元,實際回收xx萬元,除去費用,不算來回載客贏利,每臺車的凈利仍能達到xx萬元,對于這樣的利潤對于被申請人x有限公司來說,還是史無前例的,但被申請人卻以此為原因克扣我的工資、補助、應報銷的業務款項不予發放。
基于以上事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等的相關規定,訴訟貴處,請求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x市xx區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
20xx年xx月號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3
申請人:江蘇x有限公司,地址江蘇省x縣工業園區號。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中止對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與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的仲裁。
事實與理由:
南通白露洲物流有限公司(下稱白露洲公司)與申請人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貴委正在仲裁中。
白露洲公司的仲裁請求:責令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該項仲裁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是申請人未能按約于20xx年7月30日前支付609231元貨款。
客觀事實上,雖然《協議》約定:“申請人的拆遷隊伍20xx年7月25日左右(不能超過7月30日)進場前再付609231元,余款25萬元拆卸結束前一次性支付”。但由于白露洲公司長期拖欠鹽城港口集團的租金,港口集團在申請人與白露洲公司簽訂協議后即告知申請人:該起重機已被留置,你公司不能拆走。
基于上述白露洲公司可能無法履行協議的事實,申請人要求白露洲公司盡快解決其與港口集團的矛盾。然而直至今年元月份,申請人才得以根據其與港口集團達成的協議,將第二筆貨款609231元化為601160元和8071元的兩張匯票給白露洲,由白露洲公司將其中一筆601160元的匯票在白露洲賬上入一下的同時直接匯到港口集團,港口集團在收到該款項后解除對起重機的扣壓。誰知白露洲公司言而無信,601160萬元貨款入賬后卻不轉匯給港口集團。為避免錢、物兩空,申請人不得已之下于20xx年2月18日向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申請對該起重機進行財產保全,并于20xx年2月20日向亭湖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排除港口集團對申請人拆除起重機的防礙(案號為[20xx]亭民一初字第0886號)。緊接著,港口集團以租賃合同糾紛對白露洲公司提起民事訴訟,同時亦向法院申請對白露洲公司進行財產保全(案號為[20xx]亭民一初字第1016號)。
上述白露洲公司對申請人惡意隱瞞起重機被港口集團扣留的事實,導致申請人無法按約定的時間進場拆除起重機而依法行使合同的不安抗辯權并中止履行協議的事實,直接影響到本案的審理結果,而該節事實必須以申請人向鹽城市亭湖區人民法院提起的要求排除防礙的另一案的審理結果為依據。鑒于另一案尚未審結,申請人依法向貴委提出如上中止本案仲裁的請求,望予批準。
此致
南通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20xx年xx月x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4
申訴人:
電話:
住所地:
被訴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仲裁請求:
由被訴人承擔經濟補償金7000元。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于20xx年到被訴單位上班,從事專業的拉絲工作,合同每年一簽,合同約定每月保底工資是1000元,到了20xx年6月30日,被訴人關閉了拉絲車間,要求申訴人到另一個車間參加勞動,可是申訴人根本不會操作,無法適應新的工種。因此,正在履行的勞動合同發生了的變更,改變了原有工種,造成了勞動合同中止。
根據國家勞動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新的工作,經過培訓也不能勝任工作的,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給予經濟補償金。補償標準為按職工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現在申訴人在公司已經工作了6年,應得到7個月的平均工資。即71000元=7000元的補償金。在簽訂勞動合同后,被訴方一直沒有給申訴人辦理社會保險,損害了申訴人的`合法權益。勞動法規定:建立用工關系,必須要簽訂合同和辦理社會保險。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動部1994年12月3日發布)》第十條規定:
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2、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未繳納社會保險費或者繳納標準低于法定標準的,均為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中止勞動關系。至此,被申訴人與申訴人解除勞動關系,必須給予經濟補償金。
綜上所述,申訴人根據有關規定,享有仲裁請求所述的權利。為了維護申訴人的合法權益,特向仲裁委員會委申請仲裁,請依法公正裁決。
申請人:
20xx年x月x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5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王,男,漢族,1xx0年2月24日出生,住...........。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浙江xx有限公司,住所地溫嶺市。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申請事項
1、裁決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2、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如下: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600元/月x10個月=16000元;
(2) 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1x25.4元/月xx個月=120xx.x元(06年臺州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x25.4元);
(3) 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x25.4元/月xx個月=120xx.x元;
(4) 停工留薪期工資:(36天+105天)x53.3元/天=x515.3元;
(5) 住院護理費40元/天x36天=1440元;
(6) 營養費1000元.
以上各項共計50110.x元。
3、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
事實與理由
x6年10月2x日,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確立勞動關系,合同中確定申請人受聘從事不銹鋼鉚合崗位工作。合同期限止于x年10月2x日。申請人在工作中報酬方式以計件為主,同崗位月平均工資為1600元。x年10月5日,申請人在車間整形取鍋時,被沖床壓傷右手,造成其右中指近側指間關節以遠不完全離斷傷、食指中節指骨開放性骨折伴肌腱、血管、神經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環指中節指骨開放骨折伴伸肌腱損傷、皮膚軟組織缺損。申請人受傷后前后住院36天,被申請人承擔了全部醫療費及傷殘鑒定費。申請人受傷事實經溫嶺市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依法認定為工傷。申請人所受傷殘,經臺州市勞動鑒定委員會《臺勞鑒[]2-5144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評定為八級傷殘。申請人出院后經醫生建議休息三個半月,現申請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依據我國《勞動法》、《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訴至貴院,望依法支持請求。
此致
勞動局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王
x年4月21日
附:
證據及其來源
1、申請人身份證明;
2、被申請人工商登記材料;
3、申請人門診病歷、醫院休息證明;
4、住院病歷;
5、工傷認定決定書;
6、勞動能力鑒定意見書;
x、勞動合同;
x、證人證言。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6
申請人:,男,漢族,電話:,住所:,郵編:
被申請人:,住址:,郵編:,法定代表:,職務,總經理電話: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xx年x月x日到雙倍工資計x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和xx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至xx年3月加班工資256·4元(112小時15.2元/小時1.5倍=256.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年xx月xx日至xx年3月5日工資xx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x元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年年終獎25元。合計金額:x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xx年xx月xx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x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xx元。直至xx月xx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到20工資計xx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xx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共計165xx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xx年12月1日至xx年3月5日工資xx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5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x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xx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xx年x月至xx年x月加班工資xx元。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xx年x月x日
有關仲裁申請書集錦 篇17
申請人:王某,男,漢族,19xx年12月6日出生,住址。聯系電話轉王某。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李偉。
請求事項:
裁決被申請人一次性支付交通費用300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資21600.00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1600.00元,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43953.00元,總計90153.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3月,被申請人巴中市某建材公司招聘申請人王某。x年5月12日下午,申請人王某在處理輸送帶故障時,不慎右手伸入輸送帶受傷。經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診斷:1、右中指離斷傷;2、右上臂皮膚肌肉挫裂傷。申請人王某申請工傷認定,年11月30日,巴中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認定申請人王某為工傷【見巴市勞社認263號】。x年11月5日,巴中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申請人為柒級傷殘,無護理依賴。
申請人受傷后多次找被申請人解決本次受傷一事,而被申請人拒絕支付相應費用。現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35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因此,被申請人應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2個月本人工資即每月1800元共21600元。根據川府發42號第8條第2款規定,被申請人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巴中市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220.91元【巴中市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為14651元】。被申請人應支付36個月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為43953.00元。
同時,被申請人還應支付交通費用3000元。以及停工留薪期12個月工資21600.00元。因被申請人拒絕支付前述費用。現申請人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29、31、35條,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川府發〔〕42號)第8條第2款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27條規定,特申請貴委依法裁決并支持申請人的前列請求。
申請人: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