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工作簡報(通用5篇)
征地工作簡報 篇1
一是把握關鍵點,在保護資源、保障發展上有新舉措。從全縣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出發,認真把握長遠科學發展的方向,做好項目的報批工作。
二是找準結合點,在放大優勢、破解瓶頸上有新突破。繼續做好征地服務工作,按時組卷,及時上報,保障重點建設項目用地需求。挖掘存量,進一步加大市場化配置資源力度,提高土地增值幅度,實現土地收益最大化。
三是抓住切入點,在維護權益、促進和諧上有新作為。充分重視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建設,逐步實行“即征即保”、“應保盡保”制度,確保被征地群體的生活保障。
四是加強對村民和村干部的教育。教育群眾轉變擇業觀、發展觀,要把目光放遠,正確認識大局與小局、短期與長遠、權利與義務的關系,主動配合征地;教育村干部公心辦事、公平辦事,不能把個人矛盾帶到征地工作中來。
五是多途徑補償安置。在尊重群眾意愿的前提下,可把部分土地補償款留在村集體作為生產建設資金,發展壯大集體經濟,切實保障失地農民基本生活,幫助群眾就業。
征地工作簡報 篇2
為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保障征地工作順利進行,廣安市多措并舉切實做好征地補償安置各項工作。20xx年第3季度,我市對省人民政府歷年來批準征收的12個批次實施了征地補償安置,補償面積214.374公頃,兌付征地補償費17770萬元,拆遷農房 261戶、面積48580平方米,為1093名失地農民辦理了征地農轉非。
一是嚴格按照征地程序規范征地行為。嚴格履行征地告知、現場確認、組織聽證等程序,依法開展征地工作。實施陽光征地工程,落實批后"兩公告一登記"和征地信息網上公開制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申訴權。加強對征地的全過程監管,確保征地安置補償費用落實到位,征地農民安置到位。
二是嚴格落實征地補償標準并執行到位。堅持按照《廣安市征地補償安置辦法》(廣安府發〔20xx〕13號)規定的標準給予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成員合理補償。
三是嚴格執行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設用地經依法批準后,各地征地補償資金均通過財政渠道從征地補償款預存專戶轉入失地農民保障專戶,確保補償資金直接到位。
征地工作簡報 篇3
今年來,沙洋縣局圍繞全縣發展大局,認真履行服務保障職能,三項舉措加速推進項目征地報批工作,為縣域經濟發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
一是專班服務精準對接。針對每個項目都對應成立一個征地報批服務專班,對外溝通協調,爭取協助支持;對內加強銜接,爭取各相關業務科室、單位全力配合。
二是報件資料提前收集。提前謀劃,按照項目建設的輕重緩急,早摸底、早準備,做好項目用地規劃,開展實地踏勘,收集準備相關用地資料。
三是報批全程跟蹤推進。征地報件上報后,安排專人跟蹤管理,掌握報件信息,查漏補缺,迅速解決問題,促進省市快審快批,提高征地報件審批效率。
截至目前,該局共組織上報征地報件12批次,27個項目,面積5746畝。其中上報省政府審批25個項目,面積1950畝,上報國務院審批2個項目,面積3796畝。征地報批總量比去年全年增長229%,創歷史新高。
征地工作簡報 篇4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自治區統籌重點工程、重大項目集體土地征收工作,打破征地拆遷瓶頸,今年以來,南寧市創新工作方式方法,多管齊下,力促集體土地征收工作有效開展。截至9月30日,全市經下達征地預公告的自治區56個統籌項目,已完成集體土地征收面積2195畝,完成率84%;完成拆遷面積86萬平方米,完成率99%。
南寧市的主要做法為:一是進一步修改完善集體土地征收法律法規體系建設,從解放思想上助推征地拆遷工作。目前已印發執行《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新一輪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工作的通知》等3個規范性文件,正在審議《南寧市征收集體土地條例》等 5個規范性文件,已在研究《南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寧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安置法的通知》等3個文件。
二是進一步建立征地拆遷系統建設,從技術手段上助推征地拆遷工作。啟用南寧市征地拆遷管理系統,在集體土地征收工作中實現網上審批、網上監管。實現了集體土地征收動態監管,實時掌握集體土地征收進展情況,有效避免重復征地、重復補償,力求達到“精準”征地。
三是進一步加大對重點工程、重點項目的指導,從服務手段上助推征地拆遷工作。今年1-9月份,南寧市有關部門組織業務骨干到征地一線和項目現場調研,幫助基層征地拆遷部門研究解決問題1500多個,進一步破解征地拆遷“死結”。
四是進一步聽取群眾意見,從優化程序上助推征地拆遷工作。截至9月30日,共受理群眾涉訪案件14件,同比下降63%。今年以來全市未因集體土地征收發生群體性事件。
五是進一步建立績效考核機制,從明晰權責上助推征地拆遷工作。以績效獎懲提高基層征地拆遷工作人員的創造性、主動性和積極性,提高征地工作質量效率。
征地工作簡報 篇5
近年來,瀘西縣通過“摸基情、核定額、聚民智、搞試點”4項舉措扎實做好縣域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工作,讓被征地農民老有所依。
近年來,該縣以“掛包幫”“轉走訪”工作開展為契機,及時組織成立相關調研組多次深入征地面積較大、涉及群眾較多的村鎮搜集相關信息資料,掌握不同規模被征地農民數量、年齡結構、參保意愿及要求,在切實維護群眾利益的基礎上有效推進縣域綜合發展。在摸清縣域內被征地農民基本情況后,由該縣人社部門牽頭,統籌政府補助資金,核定補助標準為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當前參保最高檔次20xx元/年,周期為15年。同時還分別規定了對不同年齡段被征地農民的補助辦法。同時,該縣還將部分經濟條件較好、且有意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被征地農民納入統籌范圍。
作為全省第一批改革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試點縣,截至目前,該縣縣域發展或集體周轉涉及到的被征地農民有4.6萬余人次,列入縣級試點范圍內且符合人均耕地不足0.3畝標準的有1.11萬人次,目前已申請辦理參保補助的有3129人次,已完成審核辦理參保補助的有1168人次。全縣共收繳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金2.17億元、風險準備金113.82萬元。資金配給到位,切實為該縣被征地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補助政策推行提供有力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