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解決請示(精選6篇)
協調解決請示 篇1
xx縣信訪穩定工作領導組:
x年7月份范橋鎮王老莊村南圩組群眾張(男、x年9月9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手機號碼:)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由到縣上訪,縣領導批轉范橋鎮政府予以調查調處。
經調查,x年xx縣民政局實施民生工程,在范橋鎮王老莊村境內建敬老院,工程中標單位為xx縣鐵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項目負責人為xx縣城關鎮居民張家士。x年10月主體施工基本完畢,因裝修部分未施工,張家士通過該村駐村點長王恒勤同志聯系,找到該村平時給人做油漆活的張組織工人,將該敬老院的墻體粉刷及門、衣柜等工程交由張負責施工,但沒有簽訂施工合同。達成意向后,由張聯系到四個油漆工和四個木工開始施工,工程用材由張負責聯系購買(包括涂料、木門、衣柜)。到x年11月底由張負責的施工已經完畢,工程總預算為85883元(含材料費及工人工資),之后張陸續從張家士手中崔得420xx元材料款,但尚有43883元工人工資未付。工程完工后,張雇請的8名工人一直未能拿到工資,因此經常找其索要工資。張無奈只好找張家士討要,但張家士以自身家庭困難拒絕付款,且不與張具體結算。兩年多討要無果,張開始到縣信訪。
范橋鎮政府接該信訪后,由鎮主要負責人牽頭,司法所人員參加,組織專門工作組,對此勞務糾紛開展調查,搜集有關證據,在無法與張家士聯系的情況下,安排范橋司法所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親自到周集法庭聯系立案。由于張無法提供與張家士的施工合同及雙方結算單,無法證明勞務及債務關系的存在,雖有相關的證人證言,經協調仍無法立案。
鑒于此,現建議縣信訪穩定工作領導組,是否應由縣群工部牽頭聯系縣民政局、人社局及施工單位、范橋鎮政府參加,共同協商解決辦法,以期盡快終結此信訪糾紛。
范橋鎮人民政府
x年10月30日
協調解決請示 篇2
縣人民政府:
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是近年來省市縣重點民生工程,我縣大門鎮、東屏街道、霓嶼街道和鹿西鄉等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均已于x年年底竣工,但由于建設施工單位方面的經營及政策處理等問題,導致至今無法對這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進行竣工驗收,且此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存在嚴重的陣地占用問題,致使綜合文化站陣地活動功能無法正常發揮。
更為關鍵的是,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實現人員獨立、產權獨立、陣地獨立是創建省級文化先進縣的前置條件。我縣于x年初召開全縣創建省級文化先進縣動員大會,正式啟動省級文化先進縣創建工作,目前各項創建工作正有序推進,但《浙江省文化先進縣(市、區)評分細則》規定,“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開放運行必須科學規范”, 且這一測評標準分數占創建總分值的比重高達20%,而我縣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以目前的建設使用情況顯然無法達到這一測評標準,成為我縣創建省級文化先進縣的一大阻力。
因此,為充分發揮綜合文化站陣地活動功能,確保我縣于20xx年順利通過省級文化先進縣創建,特懇請縣政府牽頭各部門單位協調解決這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驗收及陣地占用等建設使用相關事宜。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復。
附件:xx縣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使用需協調事項一覽表
xx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
x年9月18日
協調解決請示 篇3
省人民政府:
化學株式會社是世界五百強企業之一,(長汀)科技有限公司是其獨資創辦的生產銷售稀土永磁材料的高新技術企業。該項目于x年6月與我市福建()稀土工業園區簽約,項目用地100.5畝。項目分三期建設,一期總投資1539萬美元,建設年產3000噸稀土磁鐵合金薄片生產線,預計全部達產后可實現年產值9.2億元,稅收5000萬元。項目于x年11月30日開工建設,x年11月試生產,今年1月份正式投產,截止7月份,生產稀土磁鐵合金薄片230噸,實現產值4277萬元。項目二期總投資1595萬美元,建設年產3000噸稀土磁鐵用磁粉生產線。目前,項目環評已獲省環保廳批復,正在辦理立項審批。項目三期預計x年開始籌劃,預計投資總額為1595萬美元。該項目在推進過程中碰到一些困難和問題,需省政府予以支持解決,我市在此提出以下申請:
1.請求協調辦理該公司以B類企業申報鐵合金出口許可證。項目一期已正式投產,但因公司沒有鐵合金出口許可證,需要委托有出口許可證的公司代為出口。目前公司正在積極申請辦理鐵合金出口許可證,但程序較為復雜,需要相關部門協調解決。據該公司咨詢,主要程序有省外經貿廳受理—五礦審核—商務部批準,懇請省領導協調外經貿部門指導該公司辦理鐵合金出口許可證。
2.請求明確項目環境監理單位的資質及程序。根據省環保廳的批復該項目需選定環境監理單位,作為驗收的一個重要前提(項目一期沒有要求),但目前省環保廳尚未公布環境監理單位的資質及程序,企業無法確定選擇何種監理單位,懇請省領導協調省環保廳給予明確指導。
妥否,請示復。
xx市人民政府
x年9月2日
協調解決請示 篇4
xx新區建設管理委員會:
xx醫院項目在市委、市政府、xx區委、區政府及市、區二級相關部門的重視和關心下,進展比較順利。一期工程主體建筑全面竣工,內部裝修和設備安裝調試進入掃尾階段,各科室專家技術骨干已到位,預計于XX年9月開業。
鑒于醫院開業前的各項驗收審批等準備工作繁多,時間緊、任務重,特懇請xx新區建設管委會并上報區政府協調解決以下事項:
一、請求區政府成立一個專門的工作小組,加強對我院的領導及協調。
二、醫院的用水、電、氣等基礎配套工程的建設處于最后攻關階段,要求在七月底前實現內外網相連接,確保8月初進入調試運行。
三、醫院是一個特殊的行業,工程竣工后涉及驗收、檢測、檢查、審批的程序很多,按程序逐項逐級驗收會延誤開業時間,請求政府組織相關部門交叉檢查驗收,節省時間。
四、醫院競買的位于路西側、路北側的20畝宗地,主要用途是建醫院員工配套宿舍樓,不對外銷售,按合同要求在XX年5月31日前動工建設。但為了確保醫院能早日開診服務xx人民,醫院所有人力、物力、財力和精力都投入到醫院的籌建工作中,為此,請求對該地塊延長一年時間開工建設,免收延期開發費用。
五、xx醫院是市、區政府引進的重點醫療衛生產業,屬公益事業項目,請求政府協調相關部門在收取污水入網建設資金及水、電、汽開口入網費給予減免,日常使用定價上按事業單位性質給予優惠。
六、為配合區政府提出的發展高科技,打造精品片區的戰略思想,請求政府對醫院門口路以北的兩宗地塊重新調整規劃。醫院門口西南角地塊可由我院認養,建設為綠地公園,供附近居民休閑健身之用;醫院門口東南角地塊可由我院購買,用于建設醫療相關的配套設施。
七、作為xx區唯一一家具備三級規模的醫療機構,有責任、有能力承擔起本區及全市基本的醫療功能和公共衛生職責,根據我院的軟硬件及人才優勢,請求批準xx醫院在開業時直接列為xx市級醫保、合保及辦理病人轉市外就診手續的定點醫療機構;定為辦理xx區合保病人轉其它市級醫院就診及轉市外就診手續的唯一醫療機構;在xx市合保對象報銷中,給予xx醫院以區級醫院標準核定報銷比例。
八、由于人才流動渠道不暢,我院新進的部分醫護人員在辦理執業變更時,原單位或原主管部門不予辦理,造成醫護人員執業注冊變更困難,不僅嚴重影響醫院開院驗收等各項工作,也直接影響到這些醫護人員為xx人民服務。鑒于其它新辦醫院的做法,請求采取市衛生局備案認可的方式,解決異地引進的醫護人員的執業注冊問題。
九、由于歷史原因,醫院在籌建初期申報診療項目時不包括產科,但醫院建設中已按三級醫院標準建設了產科,包括用房、設施及人員配備。我院有能力、有責任承擔起xx區母嬰保健工作。為此,懇請xx市衛生局批準我院產科執業許可。
十、為方便群眾就醫并提供急救綠色通道,請求醫院西側xx大道進入醫院急診大門和路進入門診大門的中間隔離綠化帶打開,保證車輛進出暢通;安裝路燈;市內公交線路站牌“”名稱更改為“xx醫院”;城郊公交xx大道站點位置移至xx醫院廣場入口處。
十一、根據原投資協議,我院門診入口道路建設費應由政府承擔。我院已墊巨資建設國際廣場,請政府兌現承諾,給予追償。
十二、懇請政府協調我院外進的醫護人員的戶籍及子女入學問題,以解后顧之憂。
以上請示,望批復。
協調解決請示 篇5
縣人民政府:
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是近年來省市縣重點民生工程,我縣大門鎮、東屏街道、霓嶼街道和鹿西鄉等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均已于x年年底竣工,但由于建設施工單位方面的經營及政策處理等問題,導致至今無法對這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進行竣工驗收,且此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存在嚴重的陣地占用問題,致使綜合文化站陣地活動功能無法正常發揮。
更為關鍵的是,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實現人員獨立、產權獨立、陣地獨立是創建省級文化先進縣的前置條件。我縣于x年初召開全縣創建省級文化先進縣動員大會,正式啟動省級文化先進縣創建工作,目前各項創建工作正有序推進,但《浙江省文化先進縣(市、區)評分細則》規定,“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開放運行必須科學規范”, 且這一測評標準分數占創建總分值的比重高達20%,而我縣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以目前的建設使用情況顯然無法達到這一測評標準,成為我縣創建省級文化先進縣的一大阻力。
因此,為充分發揮綜合文化站陣地活動功能,確保我縣于20xx年順利通過省級文化先進縣創建,特懇請縣政府牽頭各部門單位協調解決這4個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驗收及陣地占用等建設使用相關事宜。
以上請示妥否,請批復。
附件:xx縣街道(鄉鎮)綜合文化站建設使用需協調事項一覽表
xx縣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體育局)
x年9月18日
協調解決請示 篇6
xx縣信訪穩定工作領導組:
x年7月份范橋鎮王老莊村南圩組群眾張(男、x年9月9日出生,漢族、小學文化、手機號碼:)以討要農民工工資為由到縣上訪,縣領導批轉范橋鎮政府予以調查調處。
經調查,x年xx縣民政局實施民生工程,在范橋鎮王老莊村境內建敬老院,工程中標單位為xx縣鐵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項目負責人為xx縣城關鎮居民張家士。x年10月主體施工基本完畢,因裝修部分未施工,張家士通過該村駐村點長王恒勤同志聯系,找到該村平時給人做油漆活的張組織工人,將該敬老院的墻體粉刷及門、衣柜等工程交由張負責施工,但沒有簽訂施工合同。達成意向后,由張聯系到四個油漆工和四個木工開始施工,工程用材由張負責聯系購買(包括涂料、木門、衣柜)。到x年11月底由張負責的施工已經完畢,工程總預算為85883元(含材料費及工人工資),之后張陸續從張家士手中崔得420xx元材料款,但尚有43883元工人工資未付。工程完工后,張雇請的8名工人一直未能拿到工資,因此經常找其索要工資。張無奈只好找張家士討要,但張家士以自身家庭困難拒絕付款,且不與張具體結算。兩年多討要無果,張開始到縣信訪。
范橋鎮政府接該信訪后,由鎮主要負責人牽頭,司法所人員參加,組織專門工作組,對此勞務糾紛開展調查,搜集有關證據,在無法與張家士聯系的情況下,安排范橋司法所為其提供法律援助,并親自到周集法庭聯系立案。由于張無法提供與張家士的施工合同及雙方結算單,無法證明勞務及債務關系的存在,雖有相關的證人證言,經協調仍無法立案。
鑒于此,現建議縣信訪穩定工作領導組,是否應由縣群工部牽頭聯系縣民政局、人社局及施工單位、范橋鎮政府參加,共同協商解決辦法,以期盡快終結此信訪糾紛。
范橋鎮人民政府
x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