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規請示文本寫作格式
請示是“適用于向上級請求指示、批準”的公文。小編整理的寫作格式,供參考!
必備條件
請示必須具備以下三個條件:
必須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的行文。
請示的問題必須是自己無權作出決定和處理的。
必須是為了向上級請求批準。
分類
根據請示的不同內容和寫作意圖分為三類:
請求指示的請示。
此類請示一般是政策性請示,是下級機關需要上級機關對原有政策規定作出明確解釋,對變通處理的問題作出審查認定,對如何處理突發事件或新情況、新問題作出明確指示等請示。
請求批準的請示。
此類請示是下級機關針對某些具體事宜向上級機關請求批準的請示,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某些實際困難和具體問題。
請求批轉的請示。
下級機關就某一包含面廣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和辦法,需各有關方面協同辦理,但按規定又不能指令平級機關或不相隸屬部門辦理,需上級機關審定后批轉執行,這樣的請示就屬此類。
特點
一文一事。
為了便于領導批復,請示行文必須一文一事。這就是說,每則請示只能要求上級批復一個事項,解決一個問題。
請批對應。
一請示,一批復。沒有請示就沒有批復。請示所包含的問題,一般較緊迫,沒有批復,下級機關就無法工作。因此,下級機關應及時就有關問題向上級機關請示,上級機關應及時批復。
事前行文。
請示應在問題發生或處理前行文,不可先斬后奏。
寫作要求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發文機關、日期五部分構成。
請示的正文,主要由請示的原因、內容、要求三部分構成,請示時應將理由陳述充分,提出的解決方案應具體,切實可行。請示的注意事項除其特點中所述之外,還應注意請示與報告的區別,切忌用報告代請示行文;請求的內容若包含其他部門或地區時,在正常情況下應事先進行協商,必要時還可聯合行文,如有關方面意見不一致,應如實在請示中反映出來;另外請求撥款的應附預算表;請求批準規章制度的,應附規章制度的內容;請示處理問題的,本單位應先明確表態;正式印發請示送上級機關時,應在文頭注明簽發人姓名。
結構寫法
請示一般由標題、主送機關、正文、落款和附注五部分構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標題。
請示的標題一般有兩種構成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縣人民政府關于請示》;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如《關于開展春節擁軍優屬工作的請示》。
主送機關。
請示的主送機關是指負責受理和答復該文件的直屬的上級機關。每件請示只能寫一個主送機關,不能多頭請示。
正文。
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和結語三部分構成。
。1)開頭。主要交代請示的緣由。它是請示事項能否成立的前提條件,也是上級機關批復的根據。原因講的客觀、具體,理由講的合理、充分、上級機關才好及時決斷,予以有針對性的批復。
(2)主體。主要說明請求事項。它是向上級機關提出的具體請求,也是陳述緣由的目的所在。這部分內容要單一,只宜請求一件事。另外請示事項要寫的具體、明確、條項清楚,以便上級機關給予明確批復。
。3)結語。應另起段,習慣用語一般有“當否,請批示”,“妥否,請批復”,“以上請示,請予審批”或“以上請示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區、各部門研究執行”等。
落款。
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時間兩個項目內容。標題寫明發文機關的,這里可不再署名,但需加蓋單位公章。
附注。
使用“請示”這一文種時,應出具附注。寫法是,在成文時間下一行居左空2字,加圓括號注明發文機關聯系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
請示與報告的辨析
請示用于向上級機關請求指導、批準,上級接文后一定要給予批復;報告則用于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供上級了解情況。為上級提供信息和經驗,上級機關接文后,不一定給予批復。
請示內容具體單一,要求一文一事,必須提出明確的請求事項。報告內容較廣泛,可一文一事,也可反映多方面情況,但不能在報告中寫入請示事項,也不能請求上級批復。請示起因、事項和結語缺一不可;報告行文較長,結構安排不拘一格,因文而異。
請示包含事項是沒有進行的,等上級批復后才能處理,必須事前行文,不能先斬后奏;報告包含事項大卻已過去或正在進行中,能夠事后行文,也能夠事中行文。請求時間性要求強,報告時間性要求一般較差。
批準性請示,上級未作出答復前,成文單位無權安排和辦理;批轉性報告在上級未作答復前,成文單位即可進行安排和部署。
請示與報告的聯系:
請示與報告雖然文種不同,但兩者之間仍有某些相同之處。
主送單位相同。請示、報告的主送單位都是上級機關。因此,兩者都是上行文,都是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呈送的報請性公文。
行文手法相同。請示、報告都是用具體的事實和確鑿的數據行文,禁言過其實,弄虛作假,混淆上級機關視聽。
表達方式相同。請示、報告都要求把有關事實敘述得清楚明白,這種敘述并非記流水賬式的羅列材料,而是對有關事實進行系統的歸納和概括。
用語要求相同。請示、報告都是處理問題、指導工作的依據,使用語言時都要求通俗易懂,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