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示報告怎么寫
請示的結構與寫法
請示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和落款署時幾部分。
(一)標題:請示標題一般要寫明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發文機關有時可以省略。
(二)正文:請示的正文包括請示原由、請示事項、請示要求三部分。
1.原由。請示的原由是請示事項和要求的理由及依據,要寫在正文的開頭,先把原由講清楚,然后再寫請示的事項和要求,這樣才能順理成章,有說服力。
2.事項。指請示上級機關批準、幫助、解答的具體事項。一般包括方針、政策、辦法、措施、主張、看法等。請示的事項,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實際,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因此,事項要寫得具體、明白。
3.結尾。請示的結尾一般有如下寫法:“以上,請批復”,“以上當否,請指示”,“以上請示,請審批”,等等,這些雖然是簡單的一句話,但它是請示中必不可少的一項內容,不能遺漏,更不能含糊其辭
范例
關于召開區政協九屆五次會議的請示
區委:
根據《政協章程》關于如開政協全體委員會議的有關規定,經政協黨史組研究,區政協九屆五次全體委員會議擬于二○○二年一月底召開,現將會議如開的上體方案呈上,請批復。
附:《關于召開區政協九屆五次會議方案》
中共區政協黨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