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室請假條2篇
姓名 請假事由 請假類別□事假 □病假 □ 產假 □婚假 □喪假請假時間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主管意見
注:請假人須于請假時間前辦理請假申請,經居委會辦公室批準后執行。未經批準的假后補單者按曠工處理。
請 假 條
部門 職位 因 需請假 天,時間為:
請假性質: 事假 □ 公休 □ 公差 □ 病假 □
請假人: 部門經理: 副總經理: 總經理:
備注:1、員工請假2天(含)以內,由部門經理或店長審批。
2、員工請假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或店長審核簽后,報分管行政的副總審批。
3、因特殊情況必須續假的,按續假時間根據上述審批權限向有關領導續假。假期結束上班當天必須補齊續假及審批手續。
4、請假條由批假人批準后交部門考勤管理員存檔,否則按曠工論處。 5、請假人必須依照《請假制度》規定的時限提前請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