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夜躁爽日日躁狠狠躁视频,亚洲国产精品无码久久一线,丫鬟露出双乳让老爷玩弄,第一次3q大战的经过和结果

首頁 > 范文大全 > 合同范本 > 聘用合同 >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精選21篇)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發布時間:2023-01-26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精選21篇)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

  聘用單位: (簡稱甲方)

  受聘人員: (簡稱乙方)

  為大力發展基層法律服務事業,穩定基層法律服務隊伍,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市司法局的有關文件規定,乙方提出執業申請,經審查符合基層法律服務執業條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為本所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甲乙雙方為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必須承認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經濟上實行效益浮動工資制。即按乙方業務收入總額的     %計發,上不封頂,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終結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經濟費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業務收入的     %支付給乙方,由乙方自行購買養老保養,不足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四、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服從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管理辦法,積極工作,完成年度崗位目標任務,遵守職業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評,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給當事造成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確定的聘用關系,違反國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經上級選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學校脫產學習。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國家機關或企事業單位錄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標考核任務的。

  6、嚴格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法律,經教育不改或受黨紀政紀,刑罰處罰的。

  7、嚴重失誤,徇私或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主管單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并存主管單位備查。

  甲方:三臺縣石安法律服務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簽訂時間: 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2

  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編碼:電話:E_a:乙方:地址:負責人:編碼:電話: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定義:甲方包括僅限于甲方,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關聯企業。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項目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二、工作方式

  1、人員指派: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乙方指派候麗X、孫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2、固定走訪式制度為加強合作,乙方律師應二周內不少于一次到甲方走訪,了解情況,現場辦公,溝通有無。

  3、臨時性走訪制度為及時、迅速協助甲方解決問題,特立此制度。此制度之含義:不論是節假日,還是8小時工作時間之外,只要甲方有緊急事務處理,除乙方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脫身外,乙方律師必須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指定現場,參與協商解決。

  4、集體協作式制度該制度指甲方的委托事項非顧問之所長時,乙方將以全所的強大律師團隊為依托,指派其他專業特長律師提供法律服務,以保證甲方所托事項圓滿完成

  三、工作范圍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提供與他方之間的協議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協議范本;

 。5)審閱、修改協議、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1

  1)提供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1

  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1

  3)應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1

  4)經授權發表律師聲明;(1

  5)應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1

  6)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1

  8)其他委托事項。

  2.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參與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2)參與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3)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4)為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3.重大項目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四、甲方職責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做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8.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1

  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五、乙方的職責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0.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1

  1.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六、律師費用及支付辦法

  1、甲方一致同意常年法律服務費用為每年陸十萬元人民幣(600000元),即每月支付50000元人民幣。

  2、涉及甲方的訴訟、仲裁等,乙方將依據________省物價局、________省司法廳________價發(________)________號、________市發改委大發改收費字(________)________號規定的《________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下限收費標準收取,特殊案件,雙方另行協商收費。

  3、對甲方所涉及的股票上市、股權轉讓、公司并購、資產重組、對外投資、對外融資等有效工作時間在16小時以上的法律事務所需費用,按優惠原則,由雙方另外協商收取。

  4、對于本協議項下的常年法律顧問費支付方式,采取分兩次等額支付,即簽訂協議之日起七天內付出元,本年度到期日前10天內再付元。

  七、其他費用的負擔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市內四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八、協議的解除

  1.協議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

  3.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協議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經協議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協議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9.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協議目的不能實現的。風險提示:

  應約定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特別是針對項目所涉及的技術、客戶資源,以免出現合作一方在項目外以此牟利或從事其他損害項目權益的活動。

  九、保密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本合同期限。違反者將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變更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十

  一、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十

  二、協議的解釋本協議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協議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協議的原則、協議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協議做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協議相抵觸。十

  三、補充與附件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

  四、協議的效力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簽訂地: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負責人: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3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律(

  )非訴字第

  號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項,委托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師、________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及現場法律咨詢,并向甲方作書面或口頭匯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托事項背景情況并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下列規定收取/交納費用:

  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代理費________萬元,甲方應在要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周內將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逾期則乙方有權中止協議。

  五、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托協議,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六、一方要求變更協議內容,須經對方同意。

  七、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協議履行地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法律服務委托協議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4

  甲 方: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電話: ; 電話:

  乙 方:

  地 址:

  郵 編:

  電 話:

  傳 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的律師擔任行使其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東權益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針對專項法律事務提供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磋商、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5、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參與非訴訟談判、協調、調解;

  6、代理甲方在行使在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股東權益時,所涉及得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7、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專項法律顧問工作,但乙方更換律師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匯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問題;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 為專項法律顧問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專項法律顧問律師;

  5、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乙方的前期法律顧問費為四萬元人民幣。自本合同生效后三日內甲方向乙方先支付25000萬元,20xx年3月1日前支付15000萬元。

  乙方的后期律師費,在甲方之一或共同取得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證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公章、財務章及公司財務賬本和其他財產的控制權,并更換新的法定代表人后,以公司名義簽訂《專項法律服務協議》,從追回的公司財產中按照15%的比例在執行完畢3日內支付。

  本合同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資料費、長途通訊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工作費用壹萬元包干使用,20xx年3月1日前付清。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擔任甲方專項法律顧問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違反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20xx年1月26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原則為貳年,但甲方所在的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依法重整并恢復正常經營或解散和清算,本協議自行終止,但如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可以續簽專項法律顧問合同,或經甲方介紹,乙方與北京古虎數碼娛樂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簽訂專項(或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本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照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時間: 時間: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

  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

  甲方為完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改制重組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特聘請乙方作為專項法律顧問為本項目提供法律服務。雙方經協商,就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為共同遵守。

  一、本項目的基本內容

  1.1 根據甲方與 公司的約定,甲方將為公司的改制重組提供改制重組方案的制作、改制重組工作的組織協調、全程咨詢等服務內容。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內容

  2.1 本項目中,甲方委托乙方的法律服務事項有以下內容:

  2.

  1.1參與關于本項目的有關會議。

  2.

  1.2根據本項目的進程適時向甲方提供口頭或書面法律意見(不包括向甲方外的單位或行政部門出具的`法律意見)。

  2.

  1.3為甲方參與本項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

  1.4 甲方委托的與本項目有關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甲、乙雙方合作形式

  3.1 經甲方指定,乙方同意委派律師完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2 乙方如需更換委派的律師,應當事前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如有更換乙方律師的要求,乙方應盡量予以滿足。

  3.3 乙方律師的工作地點主要在市。

  四、工作進度安排

  4.1 乙方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服務的工作時間應當以確保甲方完成本項目總體時間安排為前提。

  4.2 工作時間確定后,乙方應本著勤勉盡責精神確保本合同項下工作的完成,但因甲方或其合作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工作延誤,乙方工作時間得以順延。

  4.3 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完成本項目的所有事項之日止。

  五、律師法律服務費及支付方式與相關費用

  5.1 根據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第二條法律服務的工作量和所需時間,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律師酬金為元。如公司支付給甲方的報酬少于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則甲方實際支付給乙方的報酬為公司實際支付給甲方的報酬與公司與甲方約定的報酬的比例乘以45000元。

  5.2 上述法律服務費包含了乙方律師為完成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的市內交通、通訊、文件制作、資料查詢等費用,但如需乙方律師在市外工作,則甲方應據實支付乙方律師的交通、食宿費用。

  5.3 本合同生效之日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元;本項目結束、甲方收到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任何單位支付的報酬后3個工作日內,甲方應按第

  5.2條的約定將剩余律師酬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六、保密

  6.1 乙方對參與本項目中所涉及的企業秘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或在甲方對有關信息進行披露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6.2 如因乙方律師的行為、語言不慎造成上述保密信息的泄露,致使甲方的利益受損或遭致其他任何形式的麻煩和尷尬,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七、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7.1 未經對方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7.2 如乙方有前述

  7.1項之情形,則應全額退還已收取的費用;如甲方有此情形,則仍應當支付本合同項下乙方全部法律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8.1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本項目無法實現,則仍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服務費。

  8.2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甲方本項目無法實現,則應當退還已收取的律師酬金。

  8.3 如因乙方指派的律師的重大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需對此承擔賠償責任。

  九、爭議解決

  9.1 本合同履行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皆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10.1 本合同經雙方蓋章后即為生效。

  十一、其他

  11.1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11.2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箱: 郵箱:

  傳真: 傳真:

  甲方因事宜,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特聘請乙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現依據我國《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以資各方誠信履行。

  第一條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執業律師為甲方辦理合同第一條所列服務事項;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服務,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4、乙方律師在本合同期內,對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個人隱私、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委托事項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合法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約定的律師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為乙方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知乙方律師;

  第四條 律師費用及支付方式

  根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之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采用計件收費□按比例收費□方式,甲方在簽定本合同 日內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元人民幣。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依據法律規定追究乙方的相應責任。

  乙方不得無故解除本合同。甲方的委托事項違法、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甲方故意隱瞞與案件有關的重要事實、甲方無正當理由拖欠律師費等情況除外。甲方不支付律師費、工作費用,或者非因乙方律師過錯要求變更、終止合同的,乙方已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且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甲方還須按照逾期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 情勢變更

  乙方律師在辦理委托事項的過程中,如發現案件的實際情況與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提供的信息以及材料不符,由此造成乙方律師的工作量增加,甲乙雙方應當另行協商增加律師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行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生效,至委托事項完結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加蓋公章)之日起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首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十一條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7

  委托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托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并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項目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并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文件;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項目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并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了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后三日內支付;其余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于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后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并應承擔乙 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

  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

  開戶單位: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開戶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銀行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乙方:律師事務所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掩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領域

  (一)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含:

  1、解答法律咨詢、依法供給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2、協助草擬、制定、審查或者修正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3、應甲方請求,參與商量、談判,進行法律分析、論證;

  4、受甲方委托,簽訂、送達或者吸收法律文件;

  5、應甲方請求,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產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發表律師意見,或者參與非訴訟談判協商、調劑;

  6、 應甲方請求,講解法律知識;

  7、辦理雙方約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二)未經雙方協商批準,乙方的服務領域不包含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協商批準,乙方的服務領域不包含甲方涉及經濟、民事、知識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專案代理事務,

  也不包含甲方涉及長期、企業改制、重組、購并、破產、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第二條 乙方的任務

  1、乙方委派 與 律師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甲方批準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調換律師擔負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懇、盡責地完成第一條第一款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根據法律作出的斷定,盡最大努力掩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供給的文件材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請求通報工作過程;

  5、乙方律師在擔負常年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供給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運動中,未經甲方批準,不得擔負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機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批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載,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當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任務

  甲方應當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供給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材料;

  1、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請求;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3、甲方指定 為常年法律顧問的接洽人,負責轉達甲方的唆使和請求,供給文件和材料等,甲方調換接洽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4、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事項作出獨立的斷定、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供給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喪失,非因乙方律師毛病運用法律等失職行動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方法

  甲方應向乙方每年度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用 元,于協議生效之日交付。

  甲方就第一條第三款所列的專案代理事務或者專項顧問事務如果委托乙方辦理,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訂委托代理合同,乙方應優惠收費。

  本合同到期終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并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產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干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公共交通費;

  2、上海市外產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批準后支出的其它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批準,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批準,擅自調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

  2、因乙方律師工作耽誤、失誤導致甲方遭遇喪失的;

  3、違背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任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托事項違背法律或者違背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捏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況,致使乙方律師不能供給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 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供給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背第二條規定的任務,甲方有權請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耽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遭遇喪失,或者違背第二條第5-8項規定的任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請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實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產生爭議,應當友愛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矩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束縛力。或者甲乙雙方如果產生爭議應當友愛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 國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自 年 月 日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 年。

  合同期滿前 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交辦的法律顧問工作延續進行的,甲方應當按每小

  時 元國民幣標準聯合實際延續時間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十一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供給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法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法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9

  甲方:姓名、性別、身份證、住址、電話。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住所地、電話。

  雙方因下列委托事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經過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擔任一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依法維護的合法權利。但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就案件結果向甲方事先作出任何不切實際的承諾。

  三、甲方及當事人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情,提供有關證據,乙方接受委托之后,如發現甲方或者當事人捏造事實,隱瞞事實真相,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回。

  四、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已收取的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甲方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七、九條約定收取的全部費用不退還甲方。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事項為下列第項:

  1.專項法律服務;

  2.非訴訟代理;

  3.第壹審訴訟代理;

  4.刑事案件公安偵查階段提供法律幫助和檢察院審查起訴階段提供辯護服務;

  5.第一審刑事辯護。

  六、甲方授權律師權限為下列第項:

  1.一般訴訟代理;

  2.特別訴訟代理。包括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接受和解、提起反訴;

  3.刑事案件提供法律幫助;

  4.第一審刑事辯護。

  七、甲方應當在訂立本協議時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根據司法部及省律師收費辦法有關文件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八、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另行采用如下收費方式:

  九、甲方還應承擔下列費用:

  1、受委托律師赴市區以外工作的,按合理標準負擔律師交通食宿費(須出差前預交);

  2、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鑒定、翻譯、資料復印、打印及其他必須開支______________元,或預交___________元,包干使用。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訂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終止。

  甲方(簽字):乙方(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事務所

  甲、乙雙方就企業勞資專項法律服務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互相信任的基礎上達成如下條款:

  1.乙方指派的律師

  乙方應指派工作勤勉,認真負責,并對所提供法律服務具有相當經驗之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小組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

  2.服務事項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后,乙方應在下列事項范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對甲方目前勞資狀況進行分析,出具《企業目前勞資狀況分析報告》;

 。2)針對甲方的實際情況,為甲方出具《企業用工制度策劃書》;

 。3)審閱甲方與員工訂閱的勞動合同,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提供規范的勞動合同。對于尚未簽訂的員工,提供新的勞動合同;

  (4)審閱甲方現有的規章制度,對其提出修改意見或重新擬定規范的規章制度;

  (5)根據甲方的運作流程,擬定商業保護策略;

 。6)向甲方提供一份《勞資糾紛預警機制》;

 。7)對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勞動法方面的專業培訓。

  3.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的服務實施過程中及完畢之后,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接觸到的甲方未公布、保密或專有性質的資訊,并將維護其保密性。

  4.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如實提供乙方所需的所有資料,積極配合乙方工作,確保乙方工作的順利開展。切實履行本合同條款, 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5.付費方式

  6.合同的解除

  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有權不予退還已經收取的法律服務費。乙方在甲方同意或有其他正常理由的情況下也可解除合同。前述的正當理由包括:甲方的違約或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后的工作無法開展。

  任何一方擬依據本款解除本合同的,應提前兩周通知對方。當本合同終止后,甲方應立刻支付所有未支付的費用。

  7.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協商;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談及相關法律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師就甲方擁有的萬閱城房產B座酒店項目聯系中南酒店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南公司”)洽談合作經營及相關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維國律師完成上述委托事項相關的洽談事宜以及法律服務,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對洽談過程中參與商務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書,提交具體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項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經甲方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根據情況變化,甲方有權對方案進行調整。

  四、乙方服務的范圍:

  1.就甲方委托的事項促成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

  2.對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或房屋租賃合作)的相關問題進行研究分析,起草相關文書和提供法律咨詢意見;

  3.就甲方與中南公司合作經營的相關事務代表甲方參與商務談判,出具切實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的文件資料及相關情況,并保證其有關資料的真實性;

  2.甲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

  3.根據本協議相關約定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的義務:

  1.在對甲方負責的總原則下,竭誠為甲方提供服務,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對涉及到甲方的商業機密予以嚴格保密,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外公布;

  3.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合作對象承諾的事項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委托事項是否完成的確認及律師費用:

  1.委托事項成否確認: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資金按照合同條款打進甲方帳戶,也就是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則視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應當支付乙方專項顧問服務律師費(以下簡稱“律師費”);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就該項目達不成合作,無論是何種因素何種原因,視為乙方代理失敗,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乙方收取律師費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甲方按所簽《房屋租賃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數額支付律師費;⑵如果甲方與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產數額每平方米40元的標準支付律師費。

  3、支付時間及方式:甲方與中南公司簽訂相關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賃合同》)后,該項目進入實質性正常運營階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筆租金或首筆合作資金十日內,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師費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須前往臨沂出差的,甲方應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湖北開成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 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法律顧問工作范圍及工作方式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范圍:

  (1)對甲方業務經營及管理方面的法律問題提供咨詢服務;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協議、章程及商務信函等;

  (3)接受甲方委托、參與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等經濟活動;

  (4)接受甲方委托、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為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律師建議書或律師函等法律文件;

  (6)處理企業內部勞動糾紛,為甲方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方法:

  (1)采取書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

  (2)列席甲方相關法律事務會議,并就相關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

  (3)草擬、審核、修改相關法律文件;

  (4)應甲方要求參與甲方有關審核、論證、談判、簽約等工作;

  (5)根據甲方委托發表律師聲明及律師建議,出具法律意見書;

  (6)為甲方各類合同的簽訂及有關活動提供律師見證;

  (7)根據甲方的授權,以代理律師身份參與調解、仲裁、訴訟及其它重大法律事務等活動,收費方式參照“費用及支付方式”第(2)條。

  (8)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工作方式。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系約定。

  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經甲方同意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調動、離職、時間沖突、回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并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向乙方每年繳納律師費人民幣________。乙方向甲方提供等額完稅發票后,甲方在15日內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額。

  (2)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參照《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暫行)》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標準》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六、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七、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范圍內維護甲方的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八、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于甲方的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秘密,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2)甲方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約定為準。

  九、利益沖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沖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或改變委托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回避安排。

  十、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法律顧問服務范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托合同。

  十一、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即停止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十二、免責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或者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十三、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十四、爭議解決的方式

  (1)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甲方應先向乙方主管司法行政部門投訴,由主管司法行政部門進行調解。

  (2)雙方同意,就本合同簽訂、履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年。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3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托權限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并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了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托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并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后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托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鑒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4

  (以下簡稱甲方)因一事,_____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助理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向律師提供真實的證據和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委托,代理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服務范圍及權限:_________________

  六、甲方應于本合同簽字生效后及時向乙方繳納代理費人民幣/港幣/美金元。律師在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所支出的辦案費用,包括差旅費、出差補貼、交通費、鑒定費、翻譯費、資料費、復印費、通訊費及其他必要開支的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雙方因履行本代理合同發生爭議,由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八、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至委托代理法律事務完成時止。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時間: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5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房地產項目經營開發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以維護其在整個建設過程中的所有行為的合法性及其合法權益,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法律服務組成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相關房地產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項目結束時自行失效。項目結束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具體包括:

  (一)房地產投資開發法律事務

  1.創設房地產項目公司

  (1)為開發商提供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協助開發商設立、組建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房地產開發權;

  (2)起草設立公司的各類法律文件;

  (3)協助申辦公司設立的法律手續;

  (4)起草公司各類規章制度。

  2.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1)為開發商提供審慎調查,確認土地的法律屬性及用途;

  (2)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征用土地,起草征用土地的文件;

  (3)參與征用費、青苗補償費及付款期限的談判,制作談判的法律文件;

  (4)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確認土地用途,并起草有關法律文件;

  (5)幫助協調開發商與土地管理部門、原土地使用人的各種關系;

  (6)協調與土地管理部門的關系,起草用地申請書,參與土地出讓金額的談判,幫助開發商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申領《土地使用證》;

  (7)協調與規劃部門的關系,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8)通過行政裁決、訴訟等方式解決土地開發中的糾紛。

  3.拆遷安置補償

  (1)協助確定委托拆遷單位,草擬、審核委托拆遷協議等文件;

  (2)協助制定拆遷政策,草擬拆遷工作中需要的法律文件,包括拆遷安置文告,拆遷安置協議等;

  (3)協助處理拆遷人與被拆遷戶之間的糾紛;

  (4)起草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各類法律文件,協調開發商與拆遷行政主管部門的關系,協助開發商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

  (5)參與拆遷補償與安置的談判,起草審查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發生糾紛協商不成時,代理委托人進行仲裁、訴訟、行政裁決及協助強制拆遷;

  (6)起草申請《房屋預售許可證》的法律文件,申領《預售許可證》。

  4.工程建設施工

  (1)起草開工報告,整理申請開工的所有文件,并向建設管

  理部門申領《施工許可證》,為項目盡早開工準備好全部法律手續;

  (2)出具從工程勘察、設計、招標至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的整體框架的法律意見書,其主要內容為:

 、偬岢鲇欣诠こ藤|量的意見;

  ②降低成本的建議;

  ③分析該階段可能存在的法律風險;

  ④提出規避風險的具體方案;

 、莨こ搪募s管理;

  (3)參與勘察、設計、施工、招標工作小組,對可能中標的企業進行資格、資信審查,為此進行必要的調查;

  (4)起草、審核招投標文件,監督招標工作程序;

  (5)起草、參與簽訂建筑承發包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見書,監督合同的按時履行;

  (6)協調處理施工過程中的突發事件,確保工程進度;

  (7)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起草各類法律文件,協助開發商協調好與供電、自來水、電話、公安、衛生、環保等部門的關系;

  (8)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并出具法律意見書。

  5.房地產項目融資

  (1)向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具法律建議,說明以土地使用權或在建工程或房地產實物抵押融資的法律可行性;

  (2)與貸款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談判、草擬或審核貸款合同、抵押合同及相關法律文件;

  (3)代辦抵押登記手續、代辦抵押權解除手續;

  (4)辦理抵押權實現時的抵押物處置手續,草擬、審核處置抵押物所需的法律文件。

  6.物業管理

  (1)協助設立或選聘與小區服務相符的物業管理公司,起草、審查與物業管理公司所簽訂的管理合同;

  (2)起草、審核物業管理公約、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委托管理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3)起草、制訂物業管理辦法;

  (4)協助開發商行使對公寓、小區的命名權、外墻和樓宇臺的廣告權,公共場地的改造權;

  (5)協助物業管理公司組織業主大會,建立業主委員會,構建、理順物業公司與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法律關系;

  (6)協助物業公司與各市政工程公司及各專業公司確定物業服務中的各項協作、管理、維護、保養、專項服務合同、協議關系。

  (二)房地產交易法律事務

  1.房地產預售、銷售

  (1)協助開發商獲取預售、銷售批準;

  (2)參與按揭事宜的談判,起草按揭協議及附件;

  (3)參與委托銷售事宜的談判,起草委托銷售合同,并調查、審核銷售公司的資質、資信等情況;

  (4)對銷售人員進行房地產銷售的法律知識培訓,指導銷售人員簽訂銷售合同;

  (5)起草審查租賃、抵押等法律文件,協助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6)審查房地產廣告內容的合法性;

  (7)審查商品房預售合同和銷售合同;

  (8)購房簽約及見證、辦理預售登記。

  2.房地產抵押

  (1)提供房地產抵押的相關法律政策信息;

  (2)解答辦理房地產抵押的各項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代為起草、審查和修改房地產抵押合同及其他法律文書;

  (4)審查抵押房地產的狀況,協助設定抵押權,并協助進行房地產評估;

  (5)協助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6)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3.房地產權屬登記

  (1)提供有關房屋過戶相關的法律政策咨詢,提供書面法律意見;

  (2)協助準備房地產交易過戶的文件資料;

  (3)協助辦理申請過戶、代理申報應繳契稅、費用、代領房地產買賣契證。

  4.房地產調查

  (1)提供有關房地產抵押、查封等相關法律政策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2)到有關行政機關對房地產的權屬、抵押情況以及是否查封進行調查;

  (3)辦理其他約定的法律事務。

  (三)其他房地產相關律師事項

  1.進行房地產開發人員、銷售人員、管理人員相關法律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

  2.及時向開發企業介紹新頒布的房地產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結合開發企業實際管理狀況,出具相關法律意見;

  3.為開發企業提供《勞動法》、《公司法》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的綜合性法律意見;

  4.為開發企業及時解答和解決有關法律咨詢和法律事務;

  5.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包括廠規、廠紀、合同管理、稅收、勞動保險、專利和專有技術管理、商標和廣告管理、資金信貸等管理制度;

  6.參加合同和重大經濟活動的談判,承辦其它法律事務,如代理公證、商標注冊、調查資信等;

  7.代理參加調解、仲裁及其它非訴訟法律事務和訴訟活動。

  三、服務費用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用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剩余_________%,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于乙方代理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____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

  劃至乙方指定帳戶:帳戶名:_________,帳戶號: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用的依據為《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_________。

  四、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與乙方合作真誠,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所需的資料及文件;

  2.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服務小組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律師到甲方處辦公時,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生活條件;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

  5.甲方應隨時告之乙方其房地產項目進展情況,并告知乙方其聯系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等;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辦理的相關法律事務提出明確的要求,但不得提出不合理要求;

  7.甲方不得向乙方律師隱瞞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

  8.甲方保證其向乙方所提交資料及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于甲方提供虛假信息而導致其遭受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9.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策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10.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11.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律師的工作服務內容,但不得影響乙方律師的正常工作秩序;

  12.甲方有證據認為乙方律師沒有盡勤勉義務為其進行法律服務的,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律師;

  13.由于甲方的原因而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14.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六、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房地產行業又熟知工程建設行業的專業知識及專業法律規定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律師有權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和資料;

  4.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5.乙方律師應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6.乙方律師有權獲得所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7.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8.乙方律師應及時承辦甲方委托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并對所經辦事務的合法性負責;

  9.乙方律師要堅持以事實為根據、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及時予以勸阻;

  10.乙方律師應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托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權限;

  11.乙方律師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12.乙方律師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13.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14.乙方律師不得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15.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16.乙方律師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甲方與另一方爭議的權益;

  1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指派的律師。

  七、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5.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6.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7.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8._________。

  八、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

  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一、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二、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四、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五、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六、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W0002

  委托方: 受托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方與委托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由委托方二次授權給受托方,具體事項如下:

  第一條 委托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受托方的義務:受托方與委托方密切合作,必須提供醫院收購方之商業信息,并督促此次收購案順利成交。

  第三條 此次醫院收購案其中居間費用由賣方支付。成交后傭金統一由央正仲先生帳上轉出,以此次醫院出讓成交所產生之凈傭金總額之持分并計一次為限。

  第四條 W0002號授權委托書僅代表本次云南省曲靖市醫院并購交易,不能涉及其它再次產生的醫院并購。

  第五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方: 受托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年 月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7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律所):  地址: 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 項目 層(即“ ”)商品房預售、銷售 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范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上述事項的相關法律事務,包括:  

  1、 提供 房地產法律、法規及政策 咨詢,提出法律建議;  

  2、 應甲方要求, 協助辦理商品房預售或銷售登記備案手續;  

  3、 協助草擬、制訂、修改或者 審核相關銷售法律 文件, 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購房須知、認購協議書等 ;  

  4、 應甲方要求, 協助選擇商品房代銷商,審核代銷合同,協助監管代銷行為 ;  

  5、 應甲方要求, 協助甲方銷售人員向客戶解釋合同條款,審核雙方簽訂的售房合同條款 ;  

  6、 提供與甲方專項顧問事項相關的法律信息;  

  7、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銷售人員進行法律培訓。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律師組織專業法律服務團隊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專項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約定的法律事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法規作出的39;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程;  

  5、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服務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詢意見;  

  6、乙方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披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備查。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檔案保存時間根據律師業務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文件、資料。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應給予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合理的必要的提前通知;  

  5、甲方指定 與乙方律師聯系的聯系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專項法律顧問;  

  6、甲方有權對委托代理事項作出的獨立的判斷和決策。甲方未接受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合同有效期及法律服務費  

  1、合同自從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為兩年,合同期滿是否續約以及法律顧問費具體金額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2、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務費,乙方采用以下方式收取:  法律服務費采用固定收費,按每戶購房者支付人民幣千分之一點二計算。支付方式為:甲方應于次月____日前將其代收的購房者支付的律師費轉付給乙方! 

  3、甲方將法律服務費匯至乙方以下銀行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法律服務費以到達上述賬號即視為乙方已收到,乙方應在收款前三天向甲方提供合法等額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暫停支付相關費用,直至乙方提供發票。  如需終止或解除本合同,應當由雙方共同協商并書面確認,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當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及其他專業顧問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及翻譯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并應向乙方支付乙方根據本合同預期可得的全部律師費:  

  1、甲方的委 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 務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

  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

  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2、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

  第二條第5 —8 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提供上述法律服務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不合理的解除合同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等法律! 〖滓译p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市____區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ㄟ^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特快專遞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一條 其他特別約定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壹份存卷! 〖追剑骸 》ǘù恚骸 『灱s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代表: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_____、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7.重大項目參與專項法律服務

  (1)就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的法律政策依據以及相關案例;

 。2)就所參與的重大項目提供相關法律咨詢,出具書面法律意見;

 。3)對項目的有關方案,進行法律審查;

  (4)協助起草、審查和修改與項目有關的協議及其他各種法律文件;

 。5)根據項目需要,進行有關商務調查;

  (6)協助處理項目中所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8.公司解散與清算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結算與清算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公司結算與清算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結算與清算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協助制定公司因解散和注銷進行清算的具體實施方案;

 。5)為投資者進行結算與清算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6)為投資者起草、審查、修改解散、注銷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7)協助辦理公司解散、注銷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8)協助處理公司解散、注銷中發生的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式

  甲方安排_________與乙方聯絡,并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甲方填報工作記錄表交予乙方,乙方律師處理后交回甲方存檔。

  四、_____用及支付辦法

  1.合同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如果委托事項未能完成,甲方應按照乙方根據本合同第二條已完成工作量,經雙方協商后適當支付_____。

  五、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鑒定費用、評估費用、辦案費用等;

  2.__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范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咨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復。

  7.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及通訊設備。

  9.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10.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律師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11.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七、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公司運作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_____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因乙方律師的過錯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按有關規定進行賠償。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10.乙方律師有權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11.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律師不擔責。

  12.乙方對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守秘密的義務。

  八、合同的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甲方逾期___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_____用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改正的;

  5.乙方及律師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6.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經濟損失的;

  7.甲方有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8.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9.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致使另一方遭受重大損失的;

  10.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一、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二、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三、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十五、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十六、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在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公平自愿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協議項下專項法律服務事宜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因事項,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向乙方如實陳述有關情況,提供有關材料,并對其真實性負責,另甲方須按本協議書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律師費。

  (二)乙方應及時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調查了解有關情況,起草審查修改有關法律文件,參加談判,必要時按照甲方要求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三、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或者委托事項違法,有權終止代理,所收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發現乙方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有權終止協議,收回律師費。

  四、律師費及其他費用

  1、雙方商定律師費為人民幣元,于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

  2、乙方參與此項目過程中涉及的公證費、公告費、鑒定費、工商查詢等一切費用及交通、差旅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在協議履行過程中,非因甲、乙雙方原因導致服務項目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所收律師費無須退還。

  六、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期限屆滿后,甲方如需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應另行簽署書面法律服務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2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準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甲方因公司投資設立、經營管理等事項需要專業的法律服務,特委托乙方為其提供法律服務,乙方表示同意;雙方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的公司法律事務。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委托事項完畢之日時自行失效。委托事項時間超過預計時間的,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簽訂補償條款,可延長聘期。

  二、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公司設立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投資形式、投資可行性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提供策劃公司、集團公司股權構架方案;

 。3)起草、審查、修改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公司章程、股東協議等各項法律文件;

 。4)提供公司投資設立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意見書;

  (5)分析說明投資設立公司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6)對于投資設立中的有關知識產權、商業秘密及其他高新技術的有關法律問題,提供專業法律處理意見;

  (7)進行投資設立公司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8)協助辦理公司登記設立登記手續;

  (9)協助辦理投資設立公司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2.公司經營管理法律服務:

 。1)為公司提供公司治理結構、董、監事會及管理層設置相關的法律咨詢意見及方案設計;

  (2)為公司提供管理層持股及其他期權獎勵計劃的方案設計及法律文件的起草;

 。3)為公司與他方之間的合同和/或協議提供意見或建議;

  (4)為公司建立和完善長期使用的合同范本;

 。5)為公司審閱、修改合同、協議、章程等法律文件;

 。6)為公司審核、修改員工手冊等內部規章制度;

 。7)協助公司處理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有關的事項;

 。8)參與公司與他方的商務談判;

 。9)當公司與他方發生糾紛時,以非訴訟形式協助公司對外交涉、談判;

  (10)為公司提供并解釋與公司日常業務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及各項政策;

 。11)提供與公司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信息;

 。12)對將由公司開展的重大商業活動出具法律建議;

 。13)應公司要求對外出具律師函;

  (14)經公司授權發表律師聲明;

 。15)應公司要求對公司人員進行法律知識專題培訓;

 。16)代理公司進行各類訴訟、仲裁、行政復議案件;

 。17)為公司辦理對外重大文件簽署等事件的律師見證事項;

 。18)其他委托事項。

  3.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公司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有關法律政策信息,以及相關糾紛案例;

 。2)提供有關股份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法律咨詢,提供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3)分析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法律風險,以及如何避免法律風險;

 。4)進行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所需的有關商業調查;

  (5)起草、審查、修改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過程中的各項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各項程序;

 。7)協助辦理公司股權轉讓與資產重組的其他法律事務。

  4.公司改制專項法律服務

  (1)提供與公司改制相關的法律政策信息,出具書面法律咨詢意見;

  (2)協助制定公司改制的具體實施方案;

 。3)起草、審查和修改公司改制所需的各種法律文件;

  (4)協助辦理公司改制的各種審批登記程序;

 。5)協助處理公司改制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5.公司對外投資法律服務

 。1)為公司進行對外投資項目的推薦;

 。2)參與各類公司改制及股份制改造,包括提供轉制程序咨詢、法律文件起草、相關手續代辦;

 。3)參與公司兼并與收購、資產重組,包括參加談判、起草相關法律文件;

 。4)參與公司股權轉讓與受讓,包括參加談判、代為起草《股權轉讓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5)公司以無形資產、人力資本對外投資的方案設計;

 。6)為公司增資、減資、分立、合并提供法律服務。

  6.為公司提供對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審慎及資信調查服務

 。1)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股權結構、主要負責人、住所地等;

  (2)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經營一般現狀及歷史狀況;

 。3)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若干年度的財務報表;

  (4)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帳號、對外投資、固定資產及其他資產線索;

 。5)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是否被工商部門行政處罰、是否存續;

 。6)商業伙伴或商業對手的其他資料,包括相關資質證書。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 篇2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特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服務事項及期限

  1.乙方就甲方并購_______有限公司事項進行專項法律服務。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委托并購事項完成之日止。

  第二條人員指派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___等律師組成法律服務小組,負責處理甲方公司并購的法律事務。

  第三條工作范圍

  乙方律師的工作內容具體如下:

  1.起草并購意向書;

  2.進行法律盡職調查,并出具律師盡職調查報告;

  3.參與商務談判,進行并購可行性策劃和并購方案的設計;

  4.出具并購法律意見書;

  5.起草并購合同及并購所需的其他相關法律文件;

  6.協助辦理并購過程中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四條工作方式

  1.甲方安排_____同志與乙方聯絡,負責收集擬處理法律事務的相關資料,配合并督促乙方開展工作。

  2.乙方指派_____律師負責與甲方進行日常聯絡,及時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五條律師費用及支付

  1.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基本代理費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大寫)元人民幣。

  2.上述律師費,在甲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_____元;在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_____日內支付剩余律師費用。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

  第六條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行政、司法、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查檔費、鑒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

  2._______(地區)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復印費、長途通信費等;

  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他費用。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并購事宜相關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并保證提交資料和文件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用和工作費用;

  4.甲方更換聯系人時應當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5.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所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應當對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7.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的,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

  8.甲方委托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律師執業規范;

  9.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提供任何與委托事項相關的情況,不得隱瞞或提供虛假情況。

  第八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當指派熟知企業并購事項及相關法律的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應勤勉盡責地完成委托事項,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并有權對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文件資料后,及時完成委托事項.并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務應當妥善保管;

  8.乙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應根據甲方所需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與甲方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系約定;

  9.乙方律師在甲方授權范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雙方同意,當具備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同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方式解除本合同;

  3.甲方逾期______日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經乙方催告后,仍不支付時;

  4.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

  5.甲方的委托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6.當本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要求受托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費: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同時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沖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2.乙方律師因工作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項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第十一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進行;通過傳真、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后即視為收訖。

  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_____日后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系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法律適用及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中未盡事宜或出現與本合同相關的其他事宜時,由雙方協商解決并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_____份,每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由立約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簽署。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聘用合同(精選21篇) 相關內容:
  • 精華法律服務合同(精選23篇)

    甲方:乙方:甲方因業務發展和掩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 關于法律服務合同匯編(精選21篇)

    甲方:乙方:地址:電話: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第一條:項目概況甲方向四川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

  • 精選法律服務合同范文匯編(精選20篇)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受托人(乙方):__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委托人_________經與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 最新法律服務合同(精選21篇)

    模板法律服務合同【1】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

  • 基層法律服務聘用合同范本(通用20篇)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甲方因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 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精選3篇)

    資產重組法律服務合作協議甲方:乙方: 律師事務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并遵循平等自愿、誠實守信的基本原則,甲方擬在債權收購及資產打包出售領域與乙方進行法律服務合作。...

  • 新版法律服務所聘用合同樣本(通用20篇)

    甲方(聘請方):乙方(受聘方):甲方因法律服務需要,特聘請乙方為其常年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各方共同遵照執行。一、受聘律師及服務范圍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孔令文 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相關法律服...

  • 法律服務合同書(精選17篇)

    法律服務合同書甲方:乙方: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事宜達成本合同書第一條?服務內容第一部分: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該公司的_________項目(下稱項目)的開發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

  • 非訴法律服務合同范本(精選16篇)

    甲方: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向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并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項目”)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第一條:項目概況甲方向四川省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絡技術服務,現約定...

  • 法律服務保密協議書(公司)(精選30篇)

    甲方:乙方: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參與甲方訴訟案件的調解、和解、訴訟、執行及相關法律咨詢服務等法律事務活動中,甲、乙雙方就委托服務中的保密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一、保密責任的范圍: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與委托事項相關的...

  • 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合同書(精選3篇)

    聘請方: (以下簡稱甲方)受聘方:湖南*勝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實施家庭法律服務保障計劃。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共同信守。...

  • 法律服務合同(著作權維權)(精選29篇)

    合同編號: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就甲丙方聘任乙方提供商業咨詢服務事宜,三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一、服務范圍對甲方向丙方 項目的可行性、實際...

  •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協議書(精選28篇)

    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協議書甲方:乙方: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吳-津、金*...

  • 法律服務合同(上市公司)(精選26篇)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為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

  • 法律服務合同(房屋交易)(通用29篇)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為辦理以下訴訟/仲裁事務。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 聘用合同
主站蜘蛛池模板: 杭锦旗| 古蔺县| 昌平区| 白河县| 五莲县| 大庆市| 金秀| 汤原县| 花垣县| 都江堰市| 和硕县| 屯昌县| 会泽县| 兴海县| 黄大仙区| 佳木斯市| 万年县| 周宁县| 乐安县| 岳西县| 崇义县| 敦化市| 睢宁县| 兴城市| 呼和浩特市| 勐海县| 井研县| 阳西县| 平度市| 博客| 和硕县| 宜城市| 方正县| 德钦县| 万载县| 镇宁| 贵定县| 壤塘县| 分宜县| 卓尼县| 金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