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音樂作品創作者合同格式文本(通用3篇)
聘用音樂作品創作者合同格式文本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取得合法從事_____制作資格的法人單位,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為其計劃/正在攝制的_____片《_________》(以下簡稱_____片)創作音樂作品;
2.乙方具有創作音樂作品的能力,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特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聘用乙方為_____片創作原創音樂,本條所稱原創音樂具體包括以下第___項(一項或數項):
1._____片片頭音樂;
2._____片片尾音樂;
3._____片畫面同步音樂;
4._____片的歌曲;
5.為_____片選擇相關的效果音樂;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開始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相關音樂作品的創作,該日為乙方工作開始之日。
第三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片的導演工作臺本和其他創作音樂作品所必需的資料,并向乙方介紹其對音樂的總體設想和要求。
第四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根據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勤勉、盡責、_____地進行音樂作品的創作。
第五條 乙方應于____年____月___日前完成并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樣,甲方應于收到相關音樂作品小樣之日起___日內進行審核并與乙方協商進一步的修改方案并根據此方案完成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
第六條 甲方應在_____片剪定后為乙方提供全片的錄像帶或光盤,甲乙雙方據此確定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
第七條 乙方應于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音樂作品確定后___日內完成經雙方確定的音樂作品的創作,并向甲方提供音樂作品總譜/錄制成品光碟/數字錄音帶以及甲乙雙方所約定的相關音樂素材。
若甲方經審核認為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不需要再行修改的,接到甲方的相應通知之日乙方的工作結束。若甲方經審核認為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仍需再行修改的,乙方應于接到甲方相應通知之日起___日內按甲方要求對音樂作品進行最后一次修改并將最終的音樂作品向甲方提交,向甲方提交最終音樂作品總譜/錄制成品光碟/數字錄音帶以及甲乙雙方所約定的相關音樂素材之日乙方的工作結束。
第八條 甲方應于本合同簽署之日向乙方支付定金¥___元,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即乙方工作開始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甲方向乙方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九條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稅前/稅后)酬金¥____元,酬金的支付時間按下列第___種方式確定:
1.乙方工作開始之日起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乙方交付音樂作品核心段落的小樣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元),其余酬金即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元)于乙方工作結束之日起___日內支付;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有權自行決定是否采用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乙方不得干涉。
第十一條 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的著作權由____(甲方/乙方)享有。
第十二條 若_____片采用了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且乙方完全履行了本合同中的義務,乙方依法享有在_____片和相關衍生產品中的署名權。乙方署名的格式、具_____置及字體大小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十三條 甲方有權將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自行或聘用他人予以錄制并應用在_____片、_____片的衍生產品、_____片的宣傳片或預告片以及_____片的其他宣傳活動中。
第十四條 甲方有權無償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此使用僅限于對_____片的宣傳之目的。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_____片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劇情、演員、拍攝進度等其所知曉的與_____片相關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不得泄露在簽約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十六條 乙方創作的音樂作品不得侵犯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著作權等合法權益,否則,乙方應承擔所有責任并賠償甲方因音樂作品侵權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 乙方應于其工作結束之日起_日內將甲方依據本合同第四條 的規定向其提供的所有資料歸還甲方。不論因何原因造成甲方向乙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丟失或毀損,乙方均不必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或其他責任。
第十八條 若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到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的義務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的期限內自動中止,其履行期限自動延長,延長期間等同于中止期間,該方無需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發出通知后的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發生以及持續期間的充分證據。雙方應就不可抗力立即進行協商,尋求一項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盡力將不可抗力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縣指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完全不能改選本合同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_____、_____、政府行為、法律規或其適用的變化等。
第十九條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持續超過____天且未達成雙方認可的解決方案,任何一方皆可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的合法監護人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六條或第七條的規定完成并交付音樂作品,經甲方催告后____日內仍未完成并交付;
2.乙方部分或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其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而解除本合同:
1.甲方拖欠乙方酬金累計達到乙方全部應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
2.甲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工作結束之日本合同終止;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或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若甲方未如期向乙方支付酬金,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違約金;
2.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論音樂作品的創作進度如何,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3.若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不論音樂作品的創作進度如何,甲方均應向乙方支付尚未支付的酬金;
。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未履行或未按約定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如下:
1.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第六條或第七條的規定按時完成并交付音樂作品,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2.若未出現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3.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向其支付的酬金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4.若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乙方無需返還甲方已向乙方支付的酬金,亦無需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有關經濟損失,但甲方不必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繼續支付酬金,且有權使用乙方現有的工作成果;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甲方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扉頁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八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九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三十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提交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文本由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并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各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并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乙方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簽署。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
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注:本合同同樣適用于電視劇。
聘用音樂作品創作者合同格式文本 篇2
財產信托基本協議財托字第 號
協議單位:__________供貨單位(簡稱甲方)
需貨單位(簡稱乙方)
受托單位(簡稱丙方)
承兌單位(簡稱丁方)
乙方為 事需向甲方訂購 貨價 ______元。因暫時缺少資金,而甲方要求及時收回貨款。現根據財產信托業務的有關規定,甲方特將上述乙方訂購的設備(物資)信托給丙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應提供融資,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乙方延付貨款的承兌責任。為此,四方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第一條訂貨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訂購上述設備(物資),甲、乙雙方已于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了 號供貨合同。雙方確認供貨合同的各項規定。丙方受理上述設備(物資)的信托后,對有關交貨日期、數量、質量、維修保養等事項概不負責,由甲、乙雙方按原供貨合同的規定處理。
第二條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財產信托總金額為 ______元,信托期限為 ______年 ______月。
甲、丙雙方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另訂"財產信托合同"。
第三條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財產信托后,負責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擔相應的利息。丁方同意擔保乙方到期付款責任。有關延期付款事項,由乙、丙、丁三方另訂"延期付款合同"。
第四條融資
上述信托財產的交付,仍按甲、乙雙方原訂供貨合同的有關規定,由甲方直接發運乙方。但甲方應將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交付丙方,由丙方轉送丁方,再由丁方督促乙方按規定辦妥銀行承兌手續,丙方在收到銀行承兌匯票二天內,按承兌匯票的總金額一次向甲方墊付貨款。
第五條還償
乙方向丙方延期支付的貨款,視同丙方對乙方的貸款,以月息 ‰按季計收利息。延付的貨款采用銀行承兌匯票結算方式,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前將承兌票款交存丁方,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主動向丁方收取承兌票款。乙主如不按規定向丁方交存承兌票款,丁方除應于到期日憑票支付外,即按銀行承兌契約的有關規定,對乙方執行扣款,并處以罰金、罰息。
第六條費用
甲方向丙方支付財產信托手續費為信托金額的 ‰,共計 ______元,于甲方收到丙方墊付財產信托貨款后二天內支付。
乙方向丁方支付銀行承兌匯票承兌手續費 ______元,于丁方簽發銀行承兌匯票時付清。
第七條附則
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正式簽章生效,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解約,違約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辦理。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章) 代表人 (簽章)
丙方 (公章) 丁方 (公章)
代表人 (簽章) 代表人 (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附1:__________
財產信托合同
立合同人:__________
委托單位:__________ (簡稱甲方)
受托單位:__________ (簡稱丙方)
甲方向丙方辦理財產信托,除確認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外,有關財產信托的具體事項,補充訂立以下條款:__________
一、甲方將準備出售給 單位的設備(物資),向丙方提出財產信托,并要求丙方在購貨單位延期付款期間提供融資。
二、甲方保證執行供需雙方訂立的供貨合同。凡發生脫期交貨或產品質量等違約事項,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三、丙方同意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在收到需貨單位的銀行承兌匯票后的二天內,按承兌匯票金額向甲方一次墊付全部貨款。
四、甲方收到墊付的乙方貨款后的二天內,一次付清丙方財產信托手續費 ______元。
五、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丙方全部收回融資本息止為財產信托期,在此期間如發生任何意外事項,而使丙方無法按期收回融資本息時,甲方確認丙方有權向甲方連帶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資本息。
甲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
丙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附2:__________
延期付款合同
立合同人:__________
購貨單位:__________ (簡稱乙方)
受托單位:__________ (簡稱丙方)
承兌單位:__________ (簡稱丁方)
乙、丙、丁三方為執行財托字第號"財產信托基本協議"中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進一步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特補充訂立以下條款:__________
一、乙方因暫時無力支付貨款,要求分期付款。丙方同意接受財產信托,并相應提供融資,代乙方先向供貨單位墊付貨款,丁方同意承擔付款擔保責任,并簽發銀行承兌匯票。
二、乙方延付貨款期限為 ______年 ______月。分 次還清,具體還款日期和金額為:__________
第一次償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金額 ______元。
第二次償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金額 ______元。
第三次償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金額 ______元。
第四次償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金額 ______元。
三、丙方按"財產信托基本協議"第四條規定收到供貨單位遞交的發票、運單等交易單證后,即轉送丁方,由丁方通知和督促乙方于五日內辦妥銀行承兌申請手續,并按前條分期還款的日期、金額相應簽發銀行承兌匯票,及時送達丙方。
四、丙方墊付的信托財產貨款,視同對乙方的貸款,比照銀行貸款收息辦法,按6‰月利率直接向乙方收取融資利息。
五、乙方應于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日前按規定將承兌票款足額交存于丁方,以備丁方按期兌付。如乙方不能按時交存,丁方除比照簽發空頭支票的規定,對乙方處以票面金額1%的罰金外,并即主動在乙方的銀行帳戶扣收承兌的票款和延付期間按月6‰的利息及利息金額20%的罰息。
六、丙方于承兌匯票到期日通過聯行代付報單直接向丁方劃收承兌票款,收回融資,丁方應無條件支付承兌款項。
乙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
丙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
丁方:__________ (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 (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聘用音樂作品創作者合同格式文本 篇3
目錄
一、特許
第1條?用語定義
1.1用語定義
1.2其他說明
第2條?特許
2.1特許的授予
2.2公司根據特許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2.3運營項目的權利
2.4特許期
第3條?先決條件
3.1應由電管局履行的先決條件
3.2應由公司履行的先決條件
3.3先決條件未履
3.4生效日
3.5電管局履行付費義務的補充先決條件
二、項目建設
第4條?現場的購置和使用
4.1土地的購置
4.2現場使用的限制
4.3購置成本
第5條?設計
5.1設計要求
5.2設計標準審查
5.3公司改動設計標準的權利
5.4設計的審查和核準
5.5公司的責任
第6條?建設
6.1公司的主要義務
6.2電管局的主要義務
6.3交通道路
6.4現場的準備工作
6.5建設工程的質量
6.6質量保證和質量管制
6.7建設人員
6.8設備和材料
6.9建設承包商的選定
6.10圖紙和技術細節
6.11電管局提供的電力設施和服務
6.12項目時間表;重大日期
6.13進度報告
6.14建設中的預期延誤
6.15設計的改動
6.16監測
6.17工程的拒收等
6.18義務的不予免除
第7條?檢驗
7.1檢驗程序
7.2檢驗期間的燃料
7.3檢驗的參加
7.4檢驗通知
7.5證書
7.6提前完工
7.7不予免責
7.8檢驗爭端
第8條?完工延誤和放棄
8.1完工延誤
8.1.1由于電管局的原因
8.1.2由于公司的原因
8.2因公司延誤的約定賠償金
8.3長期延誤;放棄
8.4被視為放棄
8.5退還保證金
三、項目的運營和維護
第9條?運營和維護
9.1公司的主要義務
9.2計劃斷電供期
9.3安全和技術準則
9.4供電
9.5緊急斷電和減少送電
9.5.1斷電和減少送電的原因
9.5.2通知和時間安排
9.5.3斷電和減少送電期間的_____
9.6電管局設施的維護
9.7檢查和維護手冊
9.8維護不履
9.9公共安全
9.10電管局的進入
9.11運營和維護承包商
第10條?燃料供應
10.1燃料交付
10.2質量
10.3檢測
10.4供應
10.5儲存和安全
10.6損失風險;_____
第11條?供電;_____
11.1供應
11.2數量
11.3通知
11.4_____
11.5_____發票
11.6付款
11.7_____爭議
11.8中國賬戶的使用
11.9對外幣賬戶的表示同意
11.10外匯
11.11利潤的匯出
11.12財務報表
四、項目的移交
第12條?特許期后的移交
12.1移交的范圍
12.2最后檢修
12.3備件
12.4保修
12.5承包商保修單和_____的移交
12.6技術的移交
12.7培訓電管局人員
12.8合同的取消,轉讓
12.9為公司所有物品的遷出
12.10風險的轉移
12.11移交的費用
12.12維護保證金的退還
12.13移交程序
12.14移交的效力
五、各當事方的一般義務
第13條?電管局的一般義務
13.1遵守法律和條例
13.2法律和條例的變動
13.3納稅優惠
13.4稅法和條例的變動
13.5必要核準、許可和授權一覽表
13.6協助取得核準、許可和授權
13.7進出口
13.8人境;就業許可
13.9公用事業設施
13.10不予干涉
第14條?公司的一般義務
14.1所有權的變動;股份轉讓的限制
14.2遵守法律和條例
14.3法律和條例的變動
14.4安全標準
14.5環境保護
14.6核準、許可和授權
14.7保護考古、地質和歷史文物
14.8中國服務和貨物
14.8.1使用
14.8.2公開招標
14.8.3未來特許
14.9利用中國勞動力
14.10項目文件的協調
14.11稅款、關稅和費用
14.12_____
14.13為承包商負責
14.14融資文件中的規定
14.14.1……
14.14.2……
14.14.3……
14.15電管局的物權擔保
第15條?電管局和公司共有的義務和權利
15.1不可抗力情況
15.1.1因不可抗力情況暫停履約
15.1.2適用于公司的例外情況
15.1.3適用于電管局的例外情況
15.1.4程序
15.1.5費用;訂正時間表
15.1.6因不可抗力情況終止
15.1.7協商和減輕影響的義務
15.1.8毀壞與電站的維修
15.1.9發生不可抗力情況后的終止
15.2對文件的權利
15.2.1電管局文件
15.2.2公司文件
15.2.3守約
15.3保密
15.4合作義務
15.5防止不當付款的聲明
15.5.1公司聲明
15.5.2電管局聲明
第16條?終止
16.1由電管局提出的終止
16.2由公司提出的終止
16.3通知貸款人
16.4貸款人的權利
16.5補救的累積性
第17條?責任和賠償
17.1相互賠償
17.2環境損害
17.3義務的繼續有效
17.4共同責任
17.5無從屬損害賠償
六、轉讓;合同的核準
第18條?協定的轉讓
18.1由電管局的轉讓
18.2由公司的轉讓
第19條?合同的核準
19.1合同的核準
19.2核準程序
19.3合同核準的效力
七、爭端的解決
第20條?解釋規則
20.1合同文件
20.2整體規定
20.3修正
20.4可分性
第21條?爭端的解決
21.1定期討論
21.2友好解決
21.3_____
21.3.1_____語文
21.3.2_____地點
21.3.3費用和開支
21.3.4_____期間的履約
21.3.5繼續有效
第22條?雜項規定
22.1義務的分別性
22.2通知
22.3不予放棄
22.4管束法律
22.5協定向項目公司的轉讓
本協定系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組建和存在的--(中國主管機構名稱,說明該主管機構的法律性質,如“電管局”)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擬適當組建的、其主要辦事處設在_______的一家私營公司_______(項目公司名稱)訂立。
說明
鑒于,電管局要求開發新的動力設施以保持和推動經濟增長;
鑒于,電管局于___年____月___日發出公開通知,邀請有關方面按建設_______運營_______移交辦法參加對_______的_______兆瓦燃煤熱電廠項目的投標的資格預審;
鑒于,根據電管局發出的招標,發起人以公司的名義按建設_______運營_______移交辦法投標承擔這一電廠項目;
鑒于,電管局經認真評價所有競標項目報價書后選定公司的報價書為最符合需要和最有利的報價書;
鑒于,公司有意于電站的設計、監造、融資、建設和運營,且電管局愿意按下述條件授權公司如此行事;
鑒于,電管局已獲_______(授權法)授權訂立本協議,且本協定已獲_______必要的機構核準;
當事各方茲協議如下:
一、特許
第1條?用語定義
1.1?用語定義
本協定中:
“交通道路”系指附錄1中所述道路及有關設施。
“協定”系指電管局與公司之間的建設、運營和移交項目協定。
“核準”系指為公司或為電站的融資、建設、所有權、運營和維護而需從政府主管機構獲得的許可、執照、同意、授權、核準、特許、認可或同樣或類似的文書,其中包括但不僅限于附錄2中所列各項核準。
“電管局”是指_______及其繼承人和準許受讓人。
“電管局的物權擔保”系指依照第14.16條而為電管局設立或授予的留置權、物權擔保、抵押及其他權利。
“供電”系指按供電表確定的以兆瓦表示的電站各段時間內最大發電能力。
“供電表”系指各當事方依照第9.4條商定的電站的發電能力表。
“保證”系指依照第3.1(C)條應要求公司向電管局提供的保證、擔保或備用信用證。
“營業日”系指中國的銀行通常開門營業的任何一天。
“生產能力費”是資本回_____、固定運營費和服務費的概稱。
“資本回_____”系指附錄3中所規定的電管局為使公司能夠收回其與項目有關的資本成本而應支付的費用。
“煤炭”系指依照附錄4中所列“燃料規格”的規定供電站使用的煤炭。
“交付使用”在具體情況下可指某一單元或電站達到或超過“運營參數”和第7條及附錄5中具體說明的其他商業運營標準要求達到的水平。
“驗收”在具體情況下可指依照第7條和附錄5進行某一單元或電站的檢驗。
“公司”系指_______及其繼承人和準許受讓人。
“完工日”系指某一單元依照第7條交付使用之日和電站依照第7條整個交付使用之日。
“特許期”系第2.4條中所指的含義。
“建設合同”系指公司與建設承包商之間達成的且電管局并無異議的一項或多項有關電站的設計、監造、采購、建設、完工和檢驗的協議。
“建設承包商”系指公司依照建設合同和本協定為實施建設工程而雇用的且電管局并無異議的一位或多位承包商及其各自的準許繼承人和受讓人。
“建設工程”系指依照本協定第6條及其他規定為電站及其相關設施和設備所進行的設計、監造、采購、建設、安裝、完工和檢驗,其中包括分站和互聯設施。
“約定能力”系附錄3中所指的含義。
“交送點”系附錄6中所指的計量地點。
“生效日”系指電管局和公司依照第3.4條證明已滿足或放棄第3.1和3.2條規定的所有先決條件之日。
“能源費”系指按第11.4條和附錄3的規定電管局應向公司支付的向交送點交送電力凈輸出的費用。
“環境污染”系指為任何政府主管機構的環境法律、條例和法令所不準許或與之相違的對電站或其任何部分的上、下、周圍的空氣、地面或水的一切污染。
“融資文件”系指與電站或其任何部分的建設和長期融資以及任何短期融資或再融資有關的貸款協議、票據、契約、擔保協議、提保及其他文書,但不應包括與創始投資者或任何其他股本參與人承付或攤付股本有關的任何文書或協議。
“財務交割”系指為證明取得電站建設工程和驗收融資的一切必要交易已告完成而可能需要的各種融資文件已經完成和提交,包括對融資文件可能要求承付和攤付的各種股本的收訖。
“不可抗拒力情況”系第15.1條所指的含義。
“強制性斷供”系附錄7所指的含義。
“燃料”根據具體情況可指煤炭和(或)石油。
“燃料規格”系指第10條和附錄4所述對儲存、供應和交付電站燃料的質量和方法所規定的規格。
“政府主管機構”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其任何下屬機構、任何省或地方政府主管機構及其任何部門及對公司、項目或其任何部分擁有管轄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或省或地方政府任何部門、主管當局、機關、機構、司法機構或法庭,但不包括電管局。
“電網”系指由電管局或以其名義擁有或運營的對寫明地理區域的輸電和配電設施,電管局將通過此種設施接收電站輸送的電并將其提供給電力用戶。
“互聯設施”系指由公司依照第6.1條在現場建設、安裝并與電管局協調連接且符合附錄8中所述規格以使電管局能夠接收電站電量凈輸出的設備、設施、輸送線以及有關的遙測設備、繼電器、轉換設備和安全保護裝置。
“貸款人”系指作為融資文件當事方的貸款機構及其各自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重大日期”系指6.13條的項目時間表中所指日期。
“電力凈輸出”系指電站向交送點輸送并在交送點計量的電能凈額(以千瓦小時表示)。
“名義能力”系指按單元計算電站發電能力的兆瓦數。
“石油”系指按附錄1第二部分中所列燃料規格的規定供應給電站使用的石油。
“運營和維護合同”系指公司與運營和維護承包商之間依照第9條就各單元和電站的管理、運營、維護和維修達成的且電管局并無異議的一項或多項協議。
“運營和維護承包商”系指公司依照運營和維護合同及本協定為管理、運營、維護和維修各單元和電站而雇用的且電管局并無異議的一位或多位承包商及其準許的繼承人和受讓人。
“運營參數”系指附錄9中所說明的單元和電站的運營參數。
“電站”系指現場位于_______的_______兆瓦煤力電站,并包括所有設備、燃料儲存及有關設施、保護裝置、變壓器、開關裝置、固定裝置、互聯設施和分站(但不包括由電管局擁有或運營的輸送線及其他設施和設備),所有這些均應根據本協定開發、設計、監造、融資、建設、配備、_____、完工、檢驗、交付使用、運營和維護。
“項目”系指電站的開發、設計、監造、融資、建造、配備、_____、完工、檢驗、驗收和運營以及所有附帶的活動。
“項目文件”系指本協定、建設合同、運營和維護合同以及_______。
“項目時間表”系第6.13條中所列時間表。
“謹慎工程和運營慣例”系指中國大部分電力工業對地處類似位置的設施采用或認可的慣例、方法和行動(包括大部分中國電力工業采取的國際慣例、方法和行動),如果根據已了解的事實或做出決定時理應了解的事實進行合理的判斷,這些設施可望以符合法律、條例、可靠性、安全、環境保護、經濟和省事的方式達到預期效果。就電站而言,謹慎的工程和運營慣例應包括,但不僅限于采取合理的步驟,以確保:
(a)提供充足的材料、資源和用品,包括燃料,以便在正常條件和可合理預期的不正常條件下滿足電站的需要。
(b)運營人員配備齊全,經驗豐富,訓練有素,可按制造廠家的標準和規格適當、有效地運營電站,并有能力應付緊急情況。
(c)在確保長期可靠的安全運營的基礎上進行預防性例行和非例行維護及維修,并應由知識全面、訓練有素和有經驗的人員利用適當的設備、工具和程序進行此種維護和維修。
(d)進行適當的監測的檢驗,以確保設備按設計要求運營并保證設備在正常條件和緊急情況下均能適當運營。
(e)以安全而且不對工人、公眾和環境構成危險的方式運營設備,并要考慮到壓力、溫度、濕度、化學含量、工作電壓、電流、頻率、轉速、極性、同步和控制系統限度等確定制約條件。
“計劃斷供”系指附錄7中所指的含義。
“服務費”系指按附錄3的規定電管局為使公司能夠從其對項目的投資中獲得適當的收益而應支付的費用。
“現場”系指電站的所在地以及所有地役權、通行權及其各種附屬權利,附錄10對此做了更具體的說明。
“規格”系指附錄10中說明的電站和單元的規格。
“分站”系指_______千伏安分電站,附錄10對此做了更具體的說明。
“目標完工日”系指第6.12條中列為“目標完工日”(此種日期以可按本協定規定予以修訂的情況為準)的各個重大日期。
“轉變日”系指2號單元特許期終了日后第一個營業日。
“轉交點”根據具體情況系指向現場或應視為已向現場交付石油或煤炭所使用的傾注設施、凸緣、管道或其他貯罐,附錄4對所有這些均做了更具體的說明。
“輸送線”系指電管局依照本協定應為互聯設施安裝并與之連接的設備、設施、輸送線及相關的遙測設備、繼電器、轉換設備以及安全及保護裝置,其規格列于附錄8中。
“單元”系指共同組成發電站的每個各為_______兆瓦的煤力熱電單元。“1號單元”系指擬交付使用的第一個單元,“2號單元”系指擬交付使用的第二個單元。
“單元供電能力”系指按供電表確定的一個單元在各個時期的最大發電能力,以_______兆瓦表示。
1.2?其他說明
本協定中:
“人民幣”系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定貨幣。
凡提到的日、周、月和年,均指公歷的日、周、月和年。
第2條?特許
2.1?特許的授予
電管局授予公司以在第2.4條規定的特許期內設計、建設、運營和維護電站以及向電管局出售電站的電力凈輸出和發電能力的專屬權,但須受本協定各項規定的管束。
2.2?公司根據特許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根據本協定的規定,公司應在特許期內負責電站的設計、建造、檢驗、運營和維護,費用和風險由公司自己承擔,但本協定中另有明確規定者除外。
2.3?運營項目的權利
公司在特許期內有權運營構成電站的所有資產、設備和設施。
2.4?特許期
特許期自目標完工日開始,為期_______年,除非按照本協定另作改動。在特許期終了時,公司應按照第12條的規定在無須任何賠償的情況下將項目移交電管局。
第3條?先決條件
3.1?應由電管局履行的先決條件
電管局根據本協定履行義務的一個先決條件是,電管局至遲應在自本協定規定日期起的_______天內或在當事方可能書面商定的較晚日期前收到其形式和內容均符合電管局要求的下述文件:
(a)電管局合理要求提供的組織文件、決議和其他任何書面證據的副本,以證明公司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正式成立和組成并具有執行和實施本協定條款和條件的法人權力和權限。
(b)表明公司已從貸款人獲得有約束力的出資承諾以及可使公司履行其根據本協定所承擔的義務的足夠股本的書面證據。
(c)可為電管局接受的金融機構向其出具的數額為_______的保證、擔保或備用信用證,以擔保公司履行其根據本協定承擔的某些義務。
(d)書面證據,證明公司已經:
①?取得附錄2所列需在生效日前取得的所有核準;
②?為取得附錄2所列為開始建設工程所需的其余核準而向政府主管機構提交一切必要的申請、請求和文件。
(e)基本上以附錄n所列格式提出的有關公司法律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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